《我爱陌生人:与狼同眠》第175章


她稍稍前倾一点,就像是冒失的邀请。而他,几乎立即就回应了。突如其来的吻,在这个寒冷的清晨分外火热和情动。气息的交换,曲线紧紧的贴合,柔软与坚硬,急切和索求……他们都迷糊了,脑海里都是一片空白,压抑的感情就像发酵,一旦释放完全控制不住。顾不得是在客厅,楼上还睡着傅敏和陆瑜,顾不得天将大亮,白昼将临。可能会长久的分别啊,再也无法互相触碰,这绝望刺激了激情,让他们格外想融入对方。
直到,突然传来一声敲门声。
在喘息阵阵中,在发自喉咙中不可抑的、低浅的呻吟中,那一声似乎把窗子上的冰花都敲碎了。
傅诚猛然清醒,发现两人不知何时已经滚倒在沙发上。他压着她,衣服已经解开了,而他的手像是自有意识的伸到那可爱的大毛衣下面。那一对可爱的大毛拖鞋,早不知飞到哪里去了……
当!又一声,确实是传自门外。听起来迟疑,又像下定了什么决心。
路小凡手忙脚乱的整理衣服,小白兔般惊慌的神情中带了点懊恼,“会不会是钱叔啊,他干嘛要找上门来。”
傅诚把解掉的扣子再扣上,心里觉得也是,大约老钱对自己还是不放心,约定的时间一到就亲自来提人。
“你先上楼。”他快速在路小凡唇上亲了一下,起来想去开门。
路小凡却一把拉住他,“我一直想问,你整容成计肇钧的样子,身上那块鬼脸为什么不去掉呢?”刚才,她的手似乎伸进了他衬衣里,摸到了伤疤。
“我不想完全变成另一个人,那是我的标志,虽然是因痛苦而来的。”傅诚完全控制不住的又在路小凡唇上亲了一下,“还有什么要问的?”
趁现在!趁现在!想说的话要说,再亲近片刻也好。未来,不可知。从理智上来说,他的未来不希望有她。她的未来,也应该不受他的拖累。
“没问题了,只有一个要求。”路小凡摇摇头,“你在牢里要坚持锻炼,四十八岁你出狱时要保持这种身体状态才行,因为……那时我们要继续做刚才没做完的。”说完,头也不回的跑去楼上。
第一二五章 过去
傅诚怔了怔,不知是该哭还是该笑。
但不知为什么,他忽然信心十足。在第三声门响传来之后,他再度深深吸了一口气,镇定了心神,走过去开门。
然而,当他看到门外那张苍老而惶惑的脸,那个带着讨好和畏惧的神情看着他,却又像鼓足了所有勇气似的,强撑着没有转头就跑,以至浑身瑟瑟发抖的老人,心头巨震,呆住了。
雪花飘落,恍如隔世。
“傅昆,你来干什么?”他听到自己干涩的声音说着,比雪地还冰冷。
“我……我有件特别重要的事要对你说。”傅昆哆嗦着道。
他长年接受供养,衣食并不差,养得白白胖胖,穿得整整齐齐。可不知为什么,在这个养子面前,他就是那么寒微,简直抬不起头来。自从这孩子上了中学后,身材就像拔高的竹节一样往上蹿,性格又沉默异常。从那时起,他就开始没缘由的害怕了。直到十年前的那个晚上,他在养子的拳头哀求、嚎叫,他看着那孩子暴怒后愈发冷静沉着的眼眸,像一头凶猛的冰原狼,就决定逃走,再不回来。
他无耻又没种的卷走家里所有的财物,丢下老婆女儿。即使如此,养子还在多年后叫那个陆瑜找到他,每月给他生活费。他深知养子恩怨分明的个性,这是要报答他的养育之恩,也让他别再来骚扰他们一家,所以接受了,也老实窝在个小地方,打算就此度过余生。可后来出了一些事,他想这辈子也有担当一回。哪怕只有一回,也不算白活一场。
“滚。”可惜,傅诚只有这一个字。随后,就要把门关上。
傅昆急忙不要命地把手卡在门框上,“我知道你妈去了,你恨我。可是,难道你不想知道你的父亲是谁?不想知道你妈为什么要带你跟我走?”
“不想。”傅诚仍然是冷冷的。回答从一个字变为两个字。
五年前朱迪告诉他。她在dna上做了手脚,让他可以化身计肇钧。前几天老钱告诉他,他的dna和计肇钧一样。而且都与计维之有亲子关系。所以,他到底是谁这个问题已经很明显了。现在母亲已经去世,他的过去还重要吗?
“要不让他进来吧?”身后,已经穿好牛仔裤。从楼上奔下来的路小凡,正巧看到这一幕。也听到了他们的对话,忍不住插嘴。
她轻轻拉拉傅诚,低声软语地商量,“朱迪以前常说。有一种永无天日的秘密。只当我求你,别让你的身世不清不楚,哪怕是为了兰姨也好。”
傅诚犹豫。
傅昆连忙又说。“有个姓钱的警察,早先找过我。不过我什么也没说。哪想到他让人盯着我,前几天要把我带回来。我怕会对你不利,半路上借机跑了,绕了好大一个圈子才甩掉那个人,没想到……错过见你妈最后一面。”说着,眼眶骤然红了。
“她不会想见你的。”傅诚这么说着,却打开了门。
在路小凡给傅昆端来一杯热茶,在傅诚表现出了极度的不耐烦之后,傅昆恢复了短暂的平静,开始讲述过去那段尘封的往事。
他和兰淑云是高中同学,兰淑云有着耀眼的美貌,还有温柔善良的性情,是所有男生的梦中情人,傅昆自然也不例外。只是那时的傅昆在兰淑云面前非常自卑,从来不敢表述爱意。直到多年后,他们在城市相遇,就在他工作的医院。那时,他已经是年轻有为的产科医生,是医院重点培养的对像,春风得意。她却是失意、失业和失身的可怜女人。她来医院是要做流产手术的,可见到傅昆后,她羞愧得跑掉了。
未婚先孕本来也不是什么大事,可那是三十年前,兰淑云还是受到非常传统教育的、来自民风保守小地方的姑娘。所以她内心的纠结和痛苦,可想而知。傅昆追上她,多番劝慰和安抚下,她才吐露了实情。
半年前,她因为在应聘时表现出诚实和谨慎的个性,在学历和经历都不突出的情况下,被特招为计氏的董事长秘书。开始时很顺利,她觉得自己很幸运,因为计维之为人稳重慷慨,公私分明。虽然严厉了点,但她完全能适应。
一切,毁在某个夜晚。
一向自律的计维之很罕见的喝多了,身为秘书的兰淑云在办公室照顾他,结果却被计维之借着酒劲儿侵犯。第二天,计维之很后悔,希望给兰淑云补偿。但单纯的兰淑云却只觉得羞辱,选择彻底消失,再也不想看到那个人。
哪想到只这一夜,她就怀孕了。她挣扎了很久,决定打掉孩子,可是好不容易鼓起的勇气,却因为在医院见到傅昆而跑掉后,再也重聚不起。母子连心,她又是那样温柔易感的人,婴儿在母体中与她的互动,让她舍不得,也狠不得。于是,她决定把孩子生下来,自己抚养。
傅昆一直暗恋兰淑云,以至于功成名就后,多少漂亮的护士追求他,他心里也始终因为有个美丽的影子而无法接受。当兰淑云再度出现在他面前,他觉得这是上天给他的第二次机会,激动得无以复加。他对兰淑云无微不至的关怀,表示要和兰淑云结婚,并会把兰淑云肚子里的孩子当成亲生。
兰淑云的人生悲剧,就在于她生得太美丽,却因为生活环境的原因,没有养成聪明练达的性格,或坚强而有眼界的人生观。当然也没有走向另一个极端:自私、任性、残酷什么的。
她善良柔和,性格上有很大的缺陷,软弱,喜欢依赖,容易被打动。特别是在她这样举止无亲又自我厌恶的情况下,来自傅昆的粉红攻势令她很快投降,并对傅昆产生了无比的感激,好像傅昆就是她的救世主。她老家没人了,又没有工作、存款或者房子,独自带孩子生活这种事听起来就很难,做起来会更难。面对这样的窘境,另一边是一往情深的男人愿意帮她,她自然偏向后者。
第一二六章 结点
然而她和计维之简直就是被孽缘捆绑在一起的,她肚子大了之后到医院检查身体,这么巧就被计维之看到了。计维之深知他这个前秘书是多么纯良的人,被自己占有的时候还是第一次。再算算日期,私下打听下她怀孕了多久,立即就明白那绝对是自己的孩子。
他结婚多年,事业腾达,惟一的遗憾就是无子。他和妻子想了很多办法,试管婴儿都做了好几次也没成功。兰淑云的怀孕,对他而言无异于天降之喜。所以他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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