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舒曼先生》第27章


订宾馆,我的房间是一居室,没有地方可以再住人了。”
林筝的父母也没有想到曾经几乎惟命是从的一直安安静静的林筝,如今会变得这么强硬和冷静,但她的分析每一点都是对的,他们不得不接过了钱,收起了刚才闹事般的姿态,骂骂咧咧地走了。
他们的嘴里还念叨着:“要是林溪没死就好了,林溪一定会给我们钱的……”
直到两人离开,林筝才淡淡地开了口,像是在回答她母亲之前的问题:“林溪早就想摆脱这种被吸血被利用被当做赚钱工具的生活了。”
林筝说完低下头,她这才想起谭湛:“不好意思,让你见笑了。”林筝朝谭湛笑笑,然而姿态却仍旧是潇洒的,落落大方,并不自卑。即便这样的情况下,她仍旧没有忘记微笑,她的眼睛仍旧明亮而饱满,顾盼生姿,像经历暴风雨后仍旧铿锵艳丽的玫瑰。
“下次如果我不在,你遇到他们,不用理睬,如果他们缠着你,你就报警。”林筝说完,朝谭湛挥挥手作别,开门进了屋子,谭湛看到她开门的瞬间,小土狗“雪球”朝她跑来,林筝脸上带着毫无阴霾的阳光表情,微笑弯腰拥抱了她长得并不那么美的狗,然而她的眼神万分温柔,长着地包天牙齿的普通小土狗,她却十分宝贝。
林筝越是平静,谭湛却越是不能平静,他之前采访林筝少年时那位邻居时已经听过对方普及过林筝父母的相关事迹了,然而亲眼见到,却还是愕然而震惊,这般吸血鬼式的父母,实在是让旁观者也不寒而栗,亲情关系你无法选择,也无法摆脱,原生家庭这种情况,简直让人犹如身陷泥沼。林溪因为她的才华、知名和赚钱能力还能得到这对父母的笑脸,而林筝则什么也得不到。
她是连父母的保护都没有得到的女孩,然而她从来没有露出怨天尤人的一面,也没有显得楚楚可怜,她像一匹孤狼,明明可以选择温顺地舔着爪子被人豢养,明明足够有话题度可以靠新闻热点得到新一波的捐助,但她却偏生不要,她宁可自己独自去闯,不论外面有多大的风霜雪雨。但谭湛突然觉得,他无法再对林筝同情和怜悯,因为同情和怜悯是留给那些无力自救的人的,林筝的命运即便坎坷,她从来都有力地把握着自己的人生。
而谭湛内心也有一个声音越来越清晰,他应该为林筝做点什么。他突然觉得一直关注着林溪是错误的,林溪诚然是天赋斐然曾经前途无量的年轻大提琴家,做一档缅怀林溪的节目,对林溪的粉丝来说绝对是会大受欢迎的,但是又有多大的现实意义呢?斯人已逝,过去的已经过去,做再多的宣传,挖掘再深刻的细节,除了记录外,已经无法改变过去了,节目多成功,让林溪能再次在公众面前引起热议和惋惜,对死去的林溪而言也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可比起已经死去的人,现在活着的人才更需要关爱啊,过去无法改变,但现在和未来都是能改变的。林溪故去了,但是林筝还活着,就活在自己的身边,独自努力地呼吸着这个社会愈加稀薄的空气,努力寻找属于自己的阳光,如果一档节目,能让她的处境变得好起来,改变她的现在和未来,让人们能够关注这个一直站在林溪背后的女孩,让人们能够如自己一样的去了解她,认识她,帮助她,那才是有意义的。
谭湛翻出这一期节目的策划案,开始修改起来。在林筝身上,他突然有了一些完全不同的新闻体悟。人们往往习惯在名人身上追逐新闻热点,挖掘出他们人性的光辉,品质的高贵,为名人锦上添花般的做出新闻宣传;但一直以来甚少有人会从平凡的普通人身上挖掘这些,甚少有人会去在意这些每天穿梭在我们周围的普通人,但人性是共性的东西啊,难道因为是普通人就没有这些高贵的品质了吗?名人的母爱就比普通人的母爱更高档吗?来自名人的善举就比普通人更为值得赞颂吗?
谭湛当天又熬了夜,他改策划案改到了深夜,终于将原来只关注于林溪的方案,改成了由林溪吸引观众眼球作为切入点,在慢慢剖白开她过去的生活学习轨迹的同时,慢慢引入林筝,从双生子的角度,挖掘两个人的生活轨道,除了回顾一位早逝的天才大提琴家外,也把镜头伸向还在与生活奋斗的普通人。林溪死了,再多的眼泪再多的关注也换不回她,但是林筝活着,并且还面临着巨大的现实困境,六年昏迷,失去的青春、时光、学业、机会成本都无法弥补,车祸造成的心理阴影和创伤也还未治愈,又面对着吸血的父母,又怎么能更为开怀地在这个世界行走下去呢?
谭湛连夜改完了这个选题,第二天的时候报呈了老徐。他本以为老徐会皱眉不同意修改的,然而老徐只扫了策划案一眼,就大手一挥地同意了。但谭湛对此却一点也开心不起来,老徐这般随意的态度,显然并不是因为足够相信谭湛的能力而批准他对节目切入点的定位修改,反而是因为对谭湛负责的这档节目完全不重视,觉得不论如何修改反正也都那个样,因而才对谭湛提出的新方案完全没有意见。谭湛很清楚,在老徐看来,这种回忆艺术家人生的节目,根本不是台里的收视率担当,也根本无法指望这种节目做出什么震撼人心的效果,这类节目一向是属于无功无过型的,不论怎么做选题,都不至于收视率多好,但也都不至于有多差,所以他才完全无所谓谭湛的修改,因为这根本不是老徐重视的节目,换句话说,他到底还是并不看好谭湛。
但谭湛也憋着一股固执的劲头和不服输的傲气,越是不看好他,他越是不会自暴自弃,越是要做出点什么成绩来。
好在一周连续繁忙的工作后,终于迎来了周五,也是谭湛的生日。
谭湛回到自己租住的公寓后,其余来聚会的人便也陆陆续续地过来了,除了采购中心的几位新人之外,谭湛也邀请了本部门的同事,因而陆陆续续最终来了十来个人,都是年轻人,熟起来也快,谭湛定完披萨,来客们就几乎已经打成了一片。几个男同事人手一杯啤酒正在聊球星和最近的足球赛,他们中有人带来的女伴便挽着对方的手一起听,时不时加入讨论几句,间或低头玩手机;而那几个女同事们则矜持多了,她们自然并没有一个人带了男伴,有几个安静坐在摆满绿色植物的桌前,互相轻声聊天,还有几个则正逗弄着谭湛的雪纳瑞和那些小狗,但无一例外,她们穿着一点不像是来奔赴一场随性的朋友聚会,反而比参加星灿年终晚会还打扮的妖娆讲究,妆容精致,甚至都还特意做了头,远远望过去,真真是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其中最为突出的自然是唐潋滟,同部门的几个女同事穿的过于□□,反而显得有些低级,而别的部门的女主播则大约因为职业原因,穿的太过正经,虽然气质是上去了,但在这种聚会中,就显得有些呆板和过分严肃了,她状若不经意地环顾了四周,在内心给自己评了个最佳着装奖,含而不露,性感的最佳方案,又妩媚又气质干净明媚。几个女人内心里都上下打量着对方,像是在审视自己的对手,但脸上又做出一副友情颇深厚的样子,不用言语,她们彼此间都心知肚明,此番打扮是为了在场的哪位男士。
林筝敲门进来时,看到的便是这幅场景。在谭湛屋里的男男女女,穿着都十分讲究,随性但不随便,她顿时有点拘束,她穿着非常日常的普通衣服,在这群闪光的人中间,似乎显得更加黯淡了。好在谭湛一见到她,便为她开门把她迎了进来。
“这位是林筝,是我的邻居,我平时加班回家晚,都拜托她照顾我的狗。”
林筝便也笑着和所有人打了个招呼,谭湛也一一为她介绍了他的同事们。而谭湛这种显然非常郑重的态度,使得林筝的出现自然而然地引起了大家的注意力,对她打量最严密的自然是唐潋滟,她下意识地咬住了嘴唇,有些不甘心。以为谭湛并没有什么相熟的女性朋友的,却半路杀出来了林筝这个程咬金,唐潋滟从头到脚细细地看了林筝好几眼,即便她带了挑刺的目光,但不得不承认,林筝即便没有化妆,仍旧漂亮的惊人,那是一种看了一眼就很难忘记的美貌,因为天然所以更为独特,她的眉眼弯弯像是远黛,眼睛轻灵犹如一泓清水,顾盼之间尽是风流,皮肤白而透亮,唇形饱满而美好。唐潋滟心下一惊,刹那间她有一种这才是对手的肃杀感,她把眼光局限在星灿大楼里,还为自己被评为星灿一美而沾沾自喜,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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