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1993:我不是白莲花》第391章


来喜在外屋“嗯”了一声,声音明显带着喜悦。
照片里的男人目光如炬,精神抖擞,为这个家都赚回四间大瓦房,的确很能干。
当我扫到墙角的时候,插在日历牌上的两张小相片引起我的注意。
两张二寸照片,一男一女,笑的十分阳光。
男的很帅,乍一看像香港明星刘德华,女孩也就十四五岁的样子,两腮有团高原红。
“大姐,这小相片上的人是你儿子和女儿吗?”
她方才好像没提到儿子。
来喜慌张的进屋,眼神漂移不定,喃喃着说道,“我女儿小红,还有,还有就是,就是……”
我突然福至心灵,她慌乱的样子分明是忌讳什么。
“这人就是崔振宇?”
来喜惊讶的看着我,似乎对我能猜中而感到不可思议。
不会吧?崔大花那副尊荣,她表哥竟然生的明星相?
☆、1007。第1007章
1007。第1007章 
来喜大姐厨艺很一般,主要是我在前世是个嘴刁的吃货,这位大姐的厨艺习惯是,每道菜都很咸,基本上跟咸菜没啥区别。
“大姐,以后你一定要少吃盐,不然很容易得高血压,那种病可不好治。”
我连吃了两碗大米饭,喝了一大碗水后,擦擦嘴,抬屁股走人。
刚才从她家后窗看到远处山上红彤彤的一大片,问她她也说不清是啥,就说原来就长在那里。
现在天气是九月份,真正的秋高气爽,吃饱后我一向都会心情极好。
山路崎岖,走着走着就觉得后面跟着一个人,回头找时又啥也没有。
李文华说的鬼跟着我?
我抬头看看悬在当空的大太阳,阳气最重的时候,是什么鬼不怕被烈焰烤死?
就这样我一步三回头的蹭到红艳艳的树林前,终于甩掉被监视了的感觉。
只是一大片枫树叶,这红的也太早了了吧?
这里安静的就跟天堂一样,重生后还没有真正的享受大自然赋予的美景,我爬上一棵碗口大的树,躺在其中一根树杈上,透过紧密的树叶缝隙,看着蓝天发呆。
我必须思考一下如何在1996年生存,要不要去找找我前世的父母?算起来,他们现在也是二十多岁刚参加工作,说不定跟我妈能成为好闺蜜。
算了吧,指不定会被当成怪物供人解剖欣赏,反正那俩人撒了一辈子狗粮,自己就别去当灯泡,还是考虑一下怎么执剑勇闯天涯吧。
崔振宇还要见吗?
崔大花的遗书说自己被他给冤枉的,杀死那个小姐另有其人,她在监狱里也数次向上面反应,可惜都以证据不足给驳回,自己要不要调查一下?
我觉得难度很大,毕竟事情过去了两三年,那个小姐都化成灰了,而崔大花的命也没了,翻案的可能性不大。
想不出来办法,我决定走一步算一步,先在这个小村子住下,哪天呆够了再换地方,自己这两把刷子,找个简单的工作应该不成问题。
树叶被山风吹的哗啦啦的响,很快那种被盯上的感觉又冒了出来,这次竟然是我的头顶上方。
我无语了,除了那只黑猫装神弄鬼,谁会爬树尖看我的?
“小黑,咪咪?咪咪?”
唤的我口干舌燥,那只该死的猫始终不肯露面,我也懒的理它,跳下树往村子里走。
路上遇到老村长开着一辆拖拉机过来。
这种消失在二十一世纪的老式交通工具引起我极大的兴趣,非要尝试开一下,结果被老村子骂了一顿。
这是他的宝贝,村子里唯一能跟牛车媲美的铁疙瘩,我一个妇道人家瞎胡闹啥?
严重的大男子主义,难道他不知道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广阔的农村天地有一大批优秀的女拖拉机手?
“大叔,你准备干啥啊?”
车后斗里有几个鼓囊囊的大麻袋,里面不知装的是啥东西。
“去城里赶集。”
赶集?我抬头看看天,差不多应该有三四点钟了吧,这里还有夜场的集市,很新鲜。
“我也去。”
老村长本想拒绝,可是转念一想,要是我被山外的花花世界吸引住,有可能就不会回胜利村,这是赶走我的好时机。
☆、1008。第1008章
1008。第1008章 
来时我已经见识到通往外面的山路有多艰难,老村长的驾驶技术不错,在坑洼狭窄的山路上驰骋一段时间后,我把中午吃进去的饭吐的一干二净,有好几次都差点被颠了下来。
两小时后,我们来到一个冷清的镇子,六点钟天没有完全黑透,路边竟然没有什么行人,简直跟胜利村有一拼。
“大叔,晚上咱住哪儿啊?”
以我的见识,集市不可能在这里,也不知道这里是怎么被划成一个镇的,我瞅着人口并不多,起码镇子该有的繁华这里完全看不到。
我俩从镇东走到镇西,终于找到一个可以遮风避雨的废弃电话亭。
感情老村长信誓旦旦的说不会让我路宿街头,就是想找这样独立的单间给我。
要我站着睡吗?貌似这个电话亭高两米,宽不到一米,放倒了像口棺材。
算了吧,在他眼里,我连崔振宇的耗子窝都能住,这个亭子已经是豪华宾馆了。
他自己躺在拖拉机后斗上,我本想睡觉前来个“卧聊”,没想到劳累过度的他脑袋一沾在麻袋上,马上鼾声如雷。
他同意我一起来,肯定是想找个免费的更夫,我睡不着时如是想。
熬了一夜,天亮的时候,我被一阵奇怪的咀嚼声吵醒,迷迷糊糊睁开眼,发现是一头正吃着草料的驴,瞪着硕大黝黑的眼珠子看着我。
昨天晚上还空无一人的镇上,现在竟然是熙熙攘攘,往来的都是满载货物的大车。
“村长大叔?”我惊跳起来,推开要咬我头发的驴嘴,钻出电话亭。
他的拖拉机早就没影了,我艹,感情老家伙把我给抛弃了。
什么人啊?民风这么彪悍,亏我还想着怎么利用重生光环帮他们发家致富。
摸摸兜里仅剩的十几块钱,我蹭到一个卖卷饼的摊子前,死皮赖脸的要了份卷饼plus,拿到手里迫不及待的咬了一大口。
要不然我也拿个蛇皮袋捡捡垃圾换钱?
肚子里有了食,我就随便溜达起来。
昨天冷冷清清的镇子今天突然冒出这么多人,要不是我还有强烈的疼痛感,都会怀疑自己是不是在做梦。
96年的集市很好玩,卖的东西大都是跟农业有关的,自家产的各种作物,橡子,榛子,核桃,苹果,大枣,梨等等等等,琳琅满目。
还有远地方贩卖过来的各种日用品,布头,锅碗瓢盆,应有尽有。
从南到北,一条两里多地的镇级公路,左右两边塞的满满的,逛完得需个把小时。
一路上我厚颜无耻的馋了各种能入口的,老乡们都十分纯朴,不像胜利村的老村长那般心机重,吃了不买没有任何异议。
脸皮厚是一方面,但我也是有16年文化教育的社会五好青年,象征性的买了一袋子毛嗑,从南嗑到北,终于没去祸祸其他能入嘴的。
当我看到离我十米距离的一张脸时,整个人登时愣在那里。
刘德华?
我敢保证,这个民风纯朴又彪悍的偏远山区,知道刘德华的不会超过五根手指,不然为啥没造成围观?
我上去一把拉住他,瞪着牛铃般大眼睛说道,“你不是刘德华!”
☆、1009。第1009章
1009。第1009章 
他当然不是,比华仔高一些,瘦一些,黑一些,穿的破一些烂一些,肩上还担着一个蛇皮袋,融入几千人的大集,根本就一点亮色都没有。
他是崔振宇,我此行的主人公。
“崔振宇,你还知道回来啊?”
崔振宇发愣的看着我,“你是谁?”
“我是谁不重要,我受人所托,给你送封信。”
我掏信的时候怕他反应过来再跑了,就用两条腿像剪刀一样绊住他,导致我整个人都贴在他身上。
路人皆觉的稀奇,像看西洋镜顿足看着我们。
崔振宇窘的无地自容,“你放开我,我又不认识你,你这姑娘还有没有廉耻心?”
“艹!”我爆了句粗口,老娘被你占便宜都没说啥,竟然被你说三道四。
“给你,你现在好好看,我好给她回个话。”
我答应崔大花,把崔振宇看完信后的反应写在纸上烧给她,他们之间的恩怨自己在解决。
结果他看完之后直接硬挺挺的往后一倒,两眼一翻,不省人事。
我擦,这种操作的确666。
周围赶集的人被他发出的沉闷声引起过来,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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