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之晨》第118章


谈小可揪着女孩的头发,打了女孩一个耳光,威胁要把这事闹到单位去,女孩跪下来求她,答应与他断绝关系。
他看着这一幕,不感到任何羞耻,反而有种坠落的愉悦。
他是坏了,坏得透透的。
谈小可绝望的看着他,问他为什么会出轨?
他耸耸肩,漠然地说他是个正常的男人,需要生理发泄。
你没有把我当你的妻子吗?谈小可哭着问。
那你把我当成你的丈夫了吗?他反问。
四目相对,如两个陌生人。
如果你想离婚,我同意。他淡淡地说。
谈小可闭上眼睛。离婚能解决问题吗?男人分两种,坏的和好的,她遇到过坏男人,以为这次碰上了好男人,可好男人也是会变坏的。
天下男人都一个样。
她没有提出离婚,只是问他,你会不会收心?
他仰天长叹,他还有心吗?
日子如一潭静水,平静地继续往前流淌。
寒雪纷纷的黄昏,他给女儿买玩具,刚出门,突然停住脚步,舒畅挺着个肚子站在街头,微笑地看着手里拿着一块烤红薯的裴迪文。
“别急,有点烫。”裴迪文撕去红薯外面的皮,凑近嘴巴吹了吹,再小心翼翼地递到她的嘴边。“慢点咬。”
“我都想了很久,怎么舍得慢点咬?”舒畅娇笑着,大口大口地吞咽。
裴迪文宠溺地拭着她嘴角的碎末,揽着她的腰,向停在一边的欧陆飞也走去。
“唉,香港怎么没有卖好红薯的呢?不然,我太太想吃时,就不要坐飞机到滨江来了。”
“心疼钱了?”舒畅娇媚地看他,眼一转,看见了愕然呆立的杨帆,微微一怔,淡淡点个头,挽着裴迪文,从杨帆身边走过。
“我是心疼我太太,怀孕七个月,为块红薯,还得坐这么久的飞机。”裴迪文说。
杨帆久久地呆着,任雪花染白了双肩。
他知道,这样恩爱甜蜜的一幕,他曾经拥有过,可是他已彻底丢失了。
番外:三,温哥华,春(上)(VIP)
“宁,请节哀!”山姆拍拍宁致的肩,碧蓝的眼眸象海水一般闪烁着波光。
宁致一身黑衣,面无表情地看着牧师喃喃地念叨着经文,漆黑的棺木缓缓放入坑中,不一会,上面落满了一枝枝长茎的白玫瑰。
“我没事。”他黯然地对山姆挤出一丝凄婉的笑意。
其实,对于他妈妈来讲,去天堂远比呆在温哥华开心得多。她这一生,从来没有在哪里定居过很久,现在,总算让灵魂安宁了。何况。在天堂的那一端,他的父亲已经在等着她了。
能和父亲长相厮守,是她最大的心愿。
“你有什么打算吗?要不,来我父亲公司做事?”山姆问道。
山姆是宁致的大学同学,算是宁致在温哥华最要好的朋友了。大三时,两个人相约去攀岩。宁致已经快到山顶了。山姆在他身后,突然脚下一滑,宁致伸手拉他。他没掉下去。宁致却因为重心不稳,一头栽入了山谷,在床上躺了半年,面部还做了大面积的整容。
从那之后,山姆对宁致总有说不出的内疚。宁致的家境不太好,父亲在他刚移民过来时就死了,母亲有些抑郁症。宁致课余时间都在外打工。贴补家用。山姆总是尽可能的给宁致一些物质上的帮助,还得不伤及到他的自尊。
宁致是一个骄傲的人。
宁致没有接话,抬头看看空旷碧蓝的天空。远处背景是连绵的洛基山脉,近处则是无边无际的草坪,一眼看去,是一片平铺着的墓碑。此时正赶上温哥华樱花盛开,到处一株株怒放的樱花树,大片大片的粉红、洁白烟雾般笼罩树顶,轻风吹来,花瓣如细雨洒落在绿茵茵的草坪上。
加拿大环境之好是全球闻名的。所以才吸引着一批又一批的移民潮,而温哥华的环境却又是加拿大最好的。
“谢谢你。山姆,我想回国。”温哥华再好,也是异乡。没有了亲人的陪伴,他在这里,只似一片飘零的孤叶。
山姆拧拧眉,“现在海归派在中国大陆已不那么吃香了。工作不太好找。”他沉吟了下,“你去香港看看吧,我有个叔叔在那边一家保险公司做主管,我帮你推荐下。还有。宋思远也在那。”
宋思远是两人大学同学,没等毕业。因为父亲病重。急急地就回香港了。
宁致听取了山姆的建议,把温哥华的房子处理好。提着简单的行李去了香港,宋思远来机场接的他。
宋思远的父亲已病故,他现在恒宇地产公司做市场部经理。发展得不错,眉宇间意气风发。
宁致不由得对宋思远露出羡慕的神情。
“别用那种眼神看着我,其实我也是沾了堂姐的光,才进的恒宇。”宋思远耸耸肩,对宁致说,“我堂姐宋颖是恒宇未来接班人裴迪文的未婚妻。对了,你想见识下香港上流社会的生活吗?”
宁致有些不解。
“有时候,你不得不感慨上帝造人是偏心的。有些人一出生就含着金汤匙,坐拥千金。如裴迪文,恒宇董事长的长孙,如我的堂姐宋颖,荣发银行的千金小姐。他们的结合,简直就如锦上添花。我们就是奋斗一生,也不及他们的皮毛。而他们根本不需要付出任何努力。”宋思远愤愤不平地说道。
宁致微微倾了下嘴角。这些话,他从很久很久之前,就已经体会到了。同样是父母生养老的孩子,人家娇惯如小世祖,而他。自幼就流离失所,背负着父亲携款外逃的心理阴影,忍受着母亲的埋怨。
这样的不公。难道他能指责上帝吗?
生活,除了忍受还得忍受。
他很快在保险公司找到一份工作,租了个陋室,象众多白领一样,每天在港城奔波着。
有一天,宋思远过来,带他去租了套礼服。然后去了香港最豪华的酒店。当他踩着松软的羊毛地毯走进鲜花簇拥的会场,看见站在最前端的一对男女,他第一次相信,这个世界上真的是存在王子与公主的。
“那就是裴迪文,让人扼腕吧,身家过亿,长相又英俊。真是天下的好事全给他一人沾去了。”宋思远给他端了杯香槟,轻叹道。
他眼一眨不眨。何止是裴迪文,身穿昂贵婚纱的宋领不也美如天仙一般吗?
真正的一对璧人。
镇光灯响成一片,全场的目光都落在他们身上。他与宋思远只是角落中两个看景的观众。
他低头看着自己租来的衣服,再看看裴迪文手工制作的精致西服。嘴角掠过一丝苦涩。
爱情,是奢侈的消费品,距离他太远太远。
上班、下班,保单、提成,宁致忙得昏天暗地。在这一团忙碌中。他感觉到象站在浓雾之中,看不清前面的方向。
他的一生就要在这忙碌之中度过吗?他很茫然。
宋思远打电话约他出来喝酒,神情很亢奋,“宁致,你知道吗。大陆现在如同一座金矿,香港人前赴后继地去那里淘金。而房地产业是金矿之中含金量很高的一块土地。我有个想法,这几年,我在恒宇也积下了这方面的经验,你是学建筑的,我们合伙开个房地产公司吧,去大陆发展。怎样?我连公司名称都想好了,就叫致远地产公司。”
宁致一震,“可是资金呢?”
宋思远自信地拍拍胸膛,“你弄个规划报告。我去找我堂伯。争取说服他投资。”
宁致听得心中撩撩欲动,花了一周的时间,写了一份详细的报告。兴冲冲地与宋思远去了荣发银行。
宋思远进了董事长办公室,他坐在外面等。
时间漫长得象静止了一般。
不知过了多久,门开了,宋思远耷拉着头,从里面出来,对着他苦笑,“堂伯说我是自不量力。”
他安慰地拍下宋思远的肩,谈不上很失望,毕竟成立一家地产公司不是那么简单的事。
宋思远却被打击到不行,“我去那边抽根烟。”他把报告塞给宁致,指指外面的阳台。
宁致捏着报告,僵立在原地。
一阵诱人的香气从身后袭来,他侧过身,正对上一位高挑、火辣的女子灼人的视线。
“你……就是志远的合伙人?”女子似笑非笑。
他点点头,认出这女子是婚礼上的公主宋颖。
宋颖娇媚地噘起嘴,上上下下打量着他,象看一件待估商品。“其实呢,想说服我父亲投资也不难。你那报告我看过,开始可能有点难,但以后潜在利益不小。”
“宋小姐,你会帮我们吗?”他心中一动,结结巴巴地问。
宋颖一挑眉,轻挑地弹了下他的额头,“我的忙可不是白帮的。”
他苍白着脸,唇紧抿。
宋颖咯咯地笑了,凑近他,对着他耳边柔声细语,“如果你做我情人,这个忙我肯定会帮到底的。说真的,你长得很俊美,就是表情冷了点。”
他呆愕地瞪大眼,“你……不是结婚了吗?”她的老公是堪比完美的裴迪文呀!
宋颖脸突地一冷,“不要对我提这件事,我的婚姻形同虚设。你如果同意,我会在下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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