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大圣人》第862章


于世的话那只会不断的削减自己的福德。”
“看似长生不死,其实那只是害我不能得道。”
王平抚须道:“原来如此,那李兄你什么时候打算再回来?”
“一千年之后吧,一千年之后我会来,而且一千年之后有些事情我也要去办。”李修远道。
“要和其他人说一句么?”王平道。
李修远道:“不用,你知道就行了,如果三姐问起就说我轮回转世去了,你让三姐替我准备后事,而对于我身后之事我之前也早就有准备了,毕竟活了一百多年,随时都有可能死去。”
“李兄,那在下送你一程吧。”王平拱手施了一礼道。
“多谢。”
这一日,李修远寿一百二十而终,死于睡梦之中。
胡三姐知晓之后怒提宝剑冲进了阴间,找到了王平道:“王平,你把我的夫君藏哪去了,为何夫君整整三日都未回魂?”
王平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道:“夫人别冲动,李兄已经投胎转世去了,这会儿应当是个刚出生的娃娃,便是找回魂魄也来不及了,而且投胎转世也是李兄的主意,这是李兄留下的书信,还请夫人过目。”
李修远早就料到了可能会出现这么一个结果,所以留下了书信。
胡三姐取来书信一看,怒气消了不少,她又恶狠狠道:“以夫君的功德转世轮回不是王侯将相,就是权贵弟子,这几日出生的婴儿不会太多,我要去寻夫君。”
“夫人,这便是寻到了也无济于事啊,他转世之后有胎中迷,根本就记不得前世之事。”王平劝道:“而且李兄也说了,他千年之后会回来。”
“我们才做一百年夫妻,就要再等千年才重聚,太久了。”胡三姐说完,头也不回离开了阴间。
显然是去寻李修远转世去了。
王平叹道:“真是一只痴情的狐啊,得妻如此,夫复何求。”
时间一晃,就是三百年之后。
三百年时间虽说不足以沧海桑田,日月更替,但凡间却再次到了改朝换代的时候。
这一年天下大乱,民不聊生,一位叫李自成的人领兵攻陷京城。
明朝的末代皇帝崇祯逃亡京城。
路上,他遇到了一座黑山,所为的黑山就是煤山,以前人不知道便称为黑山,崇祯皇帝不知道怎么回事稀里糊涂的就登上了黑山,然后一番感慨之后就在一棵歪脖子树上上吊自杀了。
他一亡。
黑山之上裂开一道口子,走出了一尊石头雕刻的猛虎。
“几百年了,啧啧,没想到吧,老子黑山老妖又活过来了,那李修远这会儿应当已经死了几百年了吧,老子不服那口气,一定要去挖开他的坟墓,碾碎他的尸骨,已报当年之仇,呸,今日老子出山,区区一
位末代皇帝来到老子的地盘还想活着出去?先杀你庆祝庆祝。”
“此逢天下大乱,老子选的时机真他娘的不错。”
黑山老妖当年被杀不过是金蝉脱壳之计,留下一缕念头假死遁世,避开那场大劫,等道行恢复,再临人间。
如今也确实如他计划的那样。
当年的国师死了,五通教灭了,大宋亡了,李修远也给熬死了,然而他黑山老妖还活着,虽然复出的代价有点大。
不过这一切都是值得的,因为这一世没有圣人出世。
黑山老妖觉得自己的世代来临了,虽然道行没有回复到鼎盛时期,但只要没有人阻碍自己的话,入凡间收集香火,进补一番,不需要百年就能再现当年的风采。
“果然,笑到最后的才是赢家啊。”黑山老妖感慨道。
正当它欲下山搅动天下风云的时候。
突然苍穹一震,似有惊雷闪电响起,随后一道白光横挂苍穹,照耀整座黑山。
这光芒凡人不可见,唯独鬼神精怪能看到。
“这气息是。。。。。。”忽的,黑山老妖惊恐无比的抬起头看着苍穹,失声叫道;“斩仙大刀?”
“该死的,那李修远不是已经死了么,他的刀为何会悬挂在九天之上。”
白光落下,降于煤山。
黑山老妖惊恐咆哮,却被彻底斩灭神魂,身死道消。
白光之后那尊埋在地下多年的石形虎雕顷刻之间崩碎,化作一地的碎石。
妖邪谋害末代皇帝,罪大恶极,斩仙大刀有感而发,从天降落,斩妖除魔。
这个隐匿了几百年才刚刚出山的黑山老妖,还未来得及祸乱天下,就已经死去。
自此黑山之名不复存在,只有煤山二字。
只是这样的一幕并不是只有这一年才有发生,自斩仙大刀悬挂九天之上,几百年来不知道有多少作恶多端的大妖被诛。
而大妖的死震慑了道行浅薄的精怪,它们畏惧人间,纷纷选择躲避山林,不敢再为非作歹。
人道的昌盛,不可阻挡。
第七百九十四章千年之后。
日月更替,岁月如梭。
转眼便已经到了二十一世纪。
繁华的都市之内,日夜不息,酒醉灯迷。
夜晚,一家酒吧之内,音乐震耳欲聋,都市内的年轻男女饮酒,跳舞,肆意的发泄,玩耍着。
在吧台的一角。
一位身高一米八几,健硕有力,相貌英俊的男子正一个人坐在那里,皱着眉头抽着烟,旁边放着一杯冰水,虽然他穿着背心,沙滩裤,人字拖,但是却丝毫不影响他那与众不同的帅气。
“嗨,帅哥,请我喝一杯怎么样?”有一浓妆艳抹的女子跑来搭讪。
毕竟帅哥放在任何时代都和吃香。
这男子摸了摸口袋,整整齐齐的排出了十个硬币,用服务员能听到的最大声音喊道:“麻烦来一杯水,这回不加冰。”
“屌丝!”这女子骄傲的哼了一声,便一甩头发转身离开了。
男子叹了口气,又将十块硬币收了起来,放回了口袋。
“李圣贤,你这么抠怎么能泡到妹子,见到你之后我发现老天是公平的,给了你英俊的相貌高大的身躯,却也给了你屌丝命,哈哈,还来酒吧泡妹子,回去看电脑吧。”走来的服务员笑着说道,有几分既羡
慕又鄙夷的语气道。
他和李圣贤并不熟络,只是这个月他经常来酒吧,彼此聊了几句而已。
“不过说真的,这酒吧最近都在找服务生,你如果来这里上班的话一定会有很多妹子缠着你的,总比你整天不工作强吧。”一位路过的服务生道。
李圣贤斩钉截铁道:“打工,打工是不可能的,这辈子是不可能打工,做生意又不会做。。。。。。。”
最后念念叨叨说着什么,只有这样才能维持的了生活这样子,来到酒吧就像是回到家的感觉一样。
附近的其他人听到他这叨叨絮絮,不禁笑了起来,附近充满了欢乐的气氛。
不过就在这个时候,酒吧的音乐一停。
一个话筒的声音响起:“今夜来到本店的朋友有福了,欢迎本店重量级驻唱歌手红姐登场,今夜红姐又会为我们带来什么样的歌呢。。。。。。”
李圣贤没有理会,这和他一介屌丝没有任何的关系。
酒吧驻场,他一旁听着就是了,没有必要凑热闹,他来到酒吧不是为了喝酒,也不是为了撩妹,只是单纯的想找个地方坐一坐而已,他这些年去过很多地方,只是没有一处地方值得自己停驻的,他就像是衣
个没有灵魂的鸟儿一样,胡乱的飞,希望找到一处栖息之地。
很快,一个妖娆妩媚,让人骨头发酥的声音响起:“今天我给大家带来一首《白狐》希望大家能喜欢。”
隐约响起,歌词缓缓而出:我是一只爱了千年的狐,千年爱恋,千年孤独,长夜里你可知我的红妆为谁补,红尘里你可知我的秀发为谁梳。。。。。。。。
“我是一只守候千年的狐,千年守候,千年无助,情到深处看我用美丽为你起舞。。。。。。”
喝完杯子里的冰水,李圣贤准备离开酒吧回去睡觉,可是听到这首歌的时候内心的什么东西似乎被触动了,然后不知不觉的回头朝着歌声传来的方向看去。
人群太密,灯光耀眼,他只能看见一位身穿红色旗袍,身材婀娜妖娆的女子正拿着话筒红唇微动,深情款款的唱着这首歌。
他想挤过去看个清楚,可是还未挤过去的时候歌已经唱完了。
但李圣贤依然意犹未尽,还想再听一遍。
他跑到吧台,找到服务员道:“刚才那首歌是谁唱的,很好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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