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美遇见你[完美纪念版]》第63章


毛毛道:“你不希望我早点来吗?”说我已经扑上去猛抱住他,“喵喵的,真想你啊!”
车站里来往的人很多,苏洵微微红了耳朵,他说:“别闹了,去车上吧。”他拉着毛毛的手,接过她的行李,朝车站出口走去。
毛毛很开心啊,拉紧他的手,心里直冒汗,莫非,终于……要同居了……然后就是……不要不要……人家已经……
“我已经帮你找了房子,离我那边不远,以后……见面也挺方便的。”苏洵有些赧然,他是一个温和儒雅的男人,说这种话也实在是首例。
“嗷!”
毛毛“定居”X市了。采购、布置房间的时候,安宁、蔷薇过来帮忙,安宁生完孩子之后,更加有味道了,皮肤白嫩红润,身材有致,气质温润,漂亮得不得了。毛毛当即就感慨:“不行,我得生娃!”
蔷薇淫笑道:“月黑风高,你趁他那啥的时候那啥啥啥,啥完之后就那啥,啥了之后不就啥了嘛!”
安宁:“……”
苏洵进来的时候就看到蔷薇在“呵呵”,毛毛在“啊哈哈”,心想,她跟她的那些朋友关系可真好。
毛毛在这边定下来之后,马上就找到了工作,其实是托阿喵——她老公,帮了点忙。生活安定了嘛,开始思淫欲了。
于是,苏洵经常在上课的时候收到黄色短信:“你今天寂寞了吗?”他刚开始以为是垃圾短信,结果看到发件人时,他淡定了。
“上班的时候别开小差。”
“妹夫介绍的工作也太闲了,虽然工资很优厚,但是人家无聊。”
苏洵说:“我晚上去找你。”就是简单的字面意思。
但毛毛回:“你要做什么?想以找我之名行不道德之事,不要啊!不可以!除非你轻点……”
苏老师差点一口血喷出来,他淡定道:“你想太多了。”
“唉。”毛毛叹气,“及时行乐啊,哥哥。”
他们真正行乐那次是这样的,时间是一年半后,毛毛隐忍到极限,而苏洵是觉得订婚了,可以对她负责了。
然后,当夜。
“不要,不要……人家已经……”
红着脸的英俊男人真的停下来,他怕她不舒服,而身下的阿毛顿了一下,马上改口:“要要要!”
“…………”
苏洵心里有些暖洋洋的,他是孤儿,从小到大没有人那么在意过他,没有人关心他吃得好不好,没有人在意他开不开心,而跟她在一起,他是真的放松,也真的快乐。
他想他是爱她的,虽然她口无遮拦,虽然她常常出状况,虽然她动不动就对他动手动脚,可就是这样的她让他真正体会到了什么叫真心实意。
番外四 我把你藏在心里最深处
1、潘青青
周锦程打电话来时,我刚下课,我在一所大学教英文。我去办公室把书本放下,跟同事们聊了会天,到楼下时周锦程的车刚好到。
我过去拉开车门坐上副驾驶座。旁边的人一如既往的西装革履,成熟精干。他朝我笑笑,发动了车子。这个将近四十岁的男人,手段和修为已经成精。十几年前我猜不透他的想法,现在则更是。
这次,是两个月没有见面了吧?不知道他这两个月在忙什么?我已经不再去猜测,我甚至觉得,他不来,我反而轻松很多。
我是他母亲那边远房亲戚家的孩子,我十四岁的时候,双亲因意外事故去世,是他收养了我。他当时也才二十四岁,大学刚毕业,刚分配到单位,但论辈分我要叫他一声叔叔。
起初我的确叫他叔叔,这个唯一肯收养我的长辈。直到我十五岁时来月经,他替我去买了卫生巾,教我怎么用那些东西。我沾血的床单他拿去浸在了水里,搓洗干净。
从那时候开始,我不知道为什么,不再叫他叔叔。
我十六岁上高中。考上的是市里排名第一的重点中学。他带我去外面吃了饭庆祝,席间我跟他说,高中我打算住校。我算是问他意见,如果他不同意,那么我就走读。但他向来不会为这种事情浪费心思,抿了一口茶,点头说随你。
高中,我第一次住寝室,很新奇,也挺喜欢,而同班的那些新同学也都很积极开朗,我从那开始努力交了不少朋友。我以前都是一个人,尤其是父母刚去世那几年,阴沉得没人愿意亲近。后来跟周锦程住的那两年,我渐渐改变起自己,我一直告诉自己,至少不能让他讨厌,不能让他有理由赶我走,我已经无家可归,除了愿意要我的他。上高中后我更刻苦地学习,也跟老师沟通,勤工俭学,赚一些生活费,即使那点钱对于他来说已不算什么。短短两年时间,他已经坐上不错的位子,他很厉害,我知道。
高中里寝室里的女孩子经常要聊到很晚才睡觉,她们说的不外乎是哪个男生比较帅,哪个男生聪明成绩好,她们说的时候,我心里总是想,他们再帅,再聪明,也比不过周锦程的一丝一毫。
住校后的第一个周末我回家,心里是想念的。但那天他却不在。第二天我起来,走到客厅里时看到他正在厨房做早餐。
那天早上我们两一起吃了早饭,餐桌上我一直低着头,他拿着报纸,一边看一边吃,慢条斯理,好像任何事在他眼前发生他都不会多动下眼皮。
到最后的时候他问了我在新学校适应得如何?
我说挺好的。
周锦程笑笑,“那就好。”
高二的时候,我们班一个清秀的男孩子给我写了一封信,他希望跟我一起晨练,一起看书。那时候学校抓早恋抓得严,如果被抓到,是要通知家长和批评处罚的,可我却答应了下来。
我跟那男孩子相处一直很拘谨,我不懂怎么去谈恋爱,在一起晨练和看书时,我们几乎没说过几句话,更不用说牵手。甚至我跟他在一起的时候,心里想着别的事。
在“交往”一个月后的那个周末他送我回家,其实我并不乐意他这样做,不喜欢别人接近我的家。可我们是情侣,他说送我回家是应该的,我想了想,点了头。出了校门后他变得积极大胆很多,在家楼下他甚至想上来拥抱我,我吓了一跳,往后一退绊到了台阶,我就这么摔坐在了地上。
周锦程的车子刚好开进来,他下车看到我,又看了看那男生,没说什么。
我看着他走过我身边,走进楼里,委屈地想哭。我的男朋友吓到了,他以为我是摔疼了,焦急地扶我起来,“青青,没事吧?!对不起,我以后不这样了!”
我站起来的时候跟他说:“谢谢你送我回来,你走吧。”
他看我真的要哭了,也不敢再多说,“那好,我们下周一学校里见。”他边走边回头,我直到看不见他的身影才转身进了楼里。
开门进到家里就看到周锦程坐在沙发上看新闻,手上捧着一杯茶。我没打招呼就进了房间。
他后来来敲门叫我吃晚饭。我没理,他也没再叫了。
夜里我出来时,看到他靠着沙发就睡着了。幽暗的台灯和电视机里跳动的光线照在他的脸上,原本端正温雅的面孔有种莫名的吸引力。他才二十八岁,但看起来却已有些沧桑。我走过去坐在他旁边,手轻轻覆在他放在政法书上的手上,他没有动,很久之后,我靠过去吻他的嘴唇。心里紧张得要死,告诉自己,只此一次。
他的手动了动,翻过来覆住了我的手,但依然没有睁开眼睛。他慢慢回吻我,我心如鼓跳!
这是我的初吻,给了周锦程,而他也要了,我心满意足。
后一周上去我跟我的男朋友分了手,我说了对不起。他问我为什么?我说快高三了,我要用功读书,我想考到北方去。他笑了笑说,那一起努力。我不知道我们算不算和平分手了?
高三那年我很少回家,基本上是一两个月才回一次。有时候能碰到周锦程,有时候碰不到。
碰到的时候也就只是说两三句话,内容也都是无关紧要的。他越来越忙,也越走越高,我在电视上都看到过他一次,严谨得体,笑容亲和。我想方设法从网上找到那段新闻刻进盘里,以后的日子里时不时拿出来看看。
高考我尽了全力,成绩跟自己预想的相去不远。填志愿我没有问周锦程。填完志愿那天班里组织吃饭和唱歌,被压榨了三年的一帮人在那天玩疯了。我也跟寝室里的人喝了几灌啤酒,去唱歌时都有点醉意。
我看着上面那帮人闹腾,心里也有点放松。旁边有人推推我说:“青青,你的手机在响。”
我拿出来看,上面闪动的名字让我心一跳。
我走到包厢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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