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朝与暮》第22章


想起刚刚在酒会上两人亲昵的姿态,理智不断催促她离开,她推开他,渐渐清醒了过来。
与暮深吸一口气,朝他露出一抹笑:“你告诉我,在以前我没有陪你来参加的每场酒会,那个陪在你身边的女人是不是她?”
他一怔,没吭声。
沉默代表默认吗?
与暮的心彻底死了,她永远都不会忘记当她发现他跟别的女人在一起时的震惊,也不会忘记自己一个人独处的时候需要靠安眠药才能睡着的生活。
“这就够了。”
她说完,转身要走,竟看见站在不远处拿着手机一脸恼火的沈书枝。
沈书枝冲过来,伸手就要朝与暮脸上打去:“你这
个贱人!”
沈书枝的手在半空被与暮抓住,与暮反手给了她一巴掌,那股力道好像是把自己在分手时受的委屈都打了出去似的,心里有股说不出的爽。
“沈小姐,这一巴掌是教会你什么叫作适可而止。我从来没见过有像你这样不要脸的女人,在抢了别人的男朋友后还反过来喊别人贱人。真正配得上‘贱人’这个词的人,这世界上不多,我眼前的你便是其中之一。”
沈书枝被打蒙了,怔怔地说了句:“你居然敢打我?”
接着沈书枝冲上来便要还击,与暮哪里是那么好惹的,她一向讨厌在大庭广众之下两个女人争打不休,尤其还是为了一个她不想为的男人。
与暮抓着沈书枝伸过来的手一扭,沈书枝疼得尖叫,与暮冷笑:“不好意思,你的男友大概没告诉你,姐姐在学校里学过点防身技术,本来是防色狼的,没想到倒是被你先用上了。”
“就你长成那样子,有哪个色狼会瞎了眼看上你?”
与暮轻笑:“不好意思,你现在的男友就正巧看上了我,刚才还在劝我说不要离开他……姑娘,你要搞清楚状况,不是姐姐离开他,你还不知道要用多少年才能上位!我成全了你,还不懂感恩,老在我面前撒泼,要点脸行吗?”
不想再跟这个女人有什么肢体接触,与暮也相信经过刚才那一闹,至少在手脚方面她会收敛一点,便放开了她,没想
到她一爪子向自己挥了过来,幸好与暮反应快,否则脸上非被她的爪子抓出伤痕。
这女人是智障吗?下一秒不会要像疯狗一样出来咬人吧?
与暮咬牙提醒:“沈小姐,请你现在最好照照镜子看下自己的样子,长得不好看的人还能去整形医院里整整,你现在这样,估计整形医院都拿你没辙。一个人长得不好看没关系,若是碰见一个没修养的,就很恐怖了。”
话音未落,她便听见一个低沉的男声:“与暮……”
Part4
与暮望去,便见一个挺拔的身影正往这边走来。
他不急不缓地朝这边走来,给人一种淡定从容的感觉。
傅致一本就生得极好,加上气质太强,让人一瞬间难以移开眼。
与暮发现,每次只要傅致一一出现,沈书枝的眼睛便直勾勾地盯着他看。
与暮本就不愿再待着,见他走过来,想跟他一起离开,却见他忽而伸手,将她额前的发丝撩到耳后,温柔地说:“总是喜欢到处乱跑,我刚才找你很久了。”语气里颇有担心的意味,认真的神色让与暮失神。
他垂眸,轻轻将她的手执起,在上面印上一个轻吻,道:“与暮,刚才是我不对,不应该忽略了你的存在,我们现在回家好吗?”
与暮感觉自己的骨头都像是要酥化了,呆呆地点了点头,任由他牵着自己的手往走廊尽头走去。
沈书枝突然大声喊道:“小傅爷,你别被这个
女人骗了!这女人心里一直喜欢的是我男友,你知不知道啊?”
与暮此刻连生气都不屑了,只是惊奇这世界上怎么会有沈书枝这么极品的女人出现。
见傅致一停下脚步,沈书枝更多了几分得意:“你看他们已经分手了,她还一直缠着我的男友,我只不过是说了几句,就被她打,你看我的手上……还有抓痕。小傅爷,你可别被她给骗了,也许她看中的不过是你的钱而已。”
与暮:“……”
“哦。“傅致一淡淡地说,“只要她愿意和我在一起,即使只是看上我的钱,也没关系。如果她想要,整个四海阁拱手相送,也没问题。”
沈书枝:“……”
直到出了走廊,与暮才从他的话里完全反应过来,她忍不住几次打量身边的傅致一:“我发现要是有天小傅爷不想当收藏家了,可以考虑去当演员,刚才你的演技实在是太好了。”
傅致一睨她一眼,好心提醒:“我好像是在帮你。”
“嗯,我知道,谢谢你啊。”与暮望了望已经走得零零散散的酒会现场,问,“酒会已经结束了吗?”
“嗯。”
与暮在心底惊讶,刚才竟跟谭勋耽误了那么长的时间,她有些不好意思道:“抱歉,我以前没参加过这样的酒会,所以没能掌握好时间。”
“没关系。”不用演戏的傅致一,总是一副冷冷淡淡,让人很难接近的样子,“我们也该回去了。”
从出会场
到停车场,他们一路走得并不算是很顺利,早有很多在角落处仔细观察了傅致一举一动的各个集团老总,站在外面等候,一见他出来,便一一上前告别。
没有什么很实质性的谈话,都是马屁拍来拍去。
好不容易上了车,与暮感觉如同逃难。
傅致一倒是一如既往的镇定,看得出他对这样的状况早就习以为常。
就在车子将要驶离停车场的时候,车内响起了“砰砰”声,傅致一将车窗摇开,一张倾城绝色的脸映入眼帘,她朝傅致一妩媚一笑,因为穿着低胸礼服又弯着腰,那两团硕大而挤成的沟诱人无比,只见她递了张名片过来,道:“小傅爷,这是我的名片,有空要联系我哦。”
名片上香水味十分重,远远地,与暮都能闻到有些刺鼻的香。
本来以为以傅致一的傲气是不会接的,谁知他顺手捻了过来。
直到车子行驶在公路上,在上高速时,他忽然停下车,将名片丢进路边的垃圾桶中。
“唉……”与暮轻叹一声,“人家不是还等着你的电话吗?你怎么把名片给丢了?”
“香味太浓,污染空气。”
“那你刚才干吗还要接受人家的名片?”
“这是种礼貌。”
“……”
许是她脸上的不屑表现得太明显,傅致一挑眉:“不相信?”
“不是不相信,是压根就不信。”她问,“那刚刚亲吻人家手背呢?也是出自礼貌?”
他回答她的,是一句在
男人圈里很经典的话:“任何一个聪明的男人都不会拒绝主动送上门的女人,尤其是美女。”
她想,谭勋是不是也是这样的?他可以为了创业忽略旁边所有的人,即使是对再有感情的她,他都能控制住自己的欲望。
可沈书枝呢?其实是他根本就没有想过拒绝吧。
那种若即若离的态度只会愈加让人离不开,最后东窗事发,也能把所有的过错都归在别人的身上。
这般想着,她的心情一下子又低落了下来。
很久,她都没说话,傅致一也没有说话,车厢里一股沉默在蔓延。
等到与暮看向窗外的时候,才发现车停在了海边。
“下去走走吧。”傅致一说完,开了门,走下车。
他对这里很熟悉,很快走到一块巨大的岩石边,坐在上面,脱去了累赘的外套,穿一件白衬衣,拿出一根烟点燃,海风轻撩过他的发,露出狂浪不羁的俊颜,一派公子哥儿的模样。
公子哥就是公子哥儿,从不顾及别人的想法。换成其他男人,此时应该征询女方的意见,问介不介意他抽烟。
与暮一直都觉得这个男人太过高傲,还带着别人讨厌不起来的小自私。
两人坐在海边吹风,谁也没说话。
忽而,与暮眼角余光一瞥,就在傅致一的车子边,不知道什么时候又多了两辆车,车边站了五六个人的样子,隔得太远,只能看见一片黑色的人影。
她心一悸,忽然拉着傅致一
的手将他从岩石上给扯了下来:“跟我走。”
傅致一没想到她会忽然来这招,心里有些讶异,但脚步却是随着她而奔跑了起来。
耳边是疾驰的海风,凉凉地袭击着脸颊,手上却是暖暖的温。
还有什么比此刻更浪漫的吗?
与暮第一次拉着男人的手这样跑,有种想要私奔到天涯海角的错觉,她亦感觉到那只被她牵着的手,在不经意中越拉越紧。
她拉着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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