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朝与暮》第44章


与暮用还没到年龄为借口搪塞过去,却不料她接下了话:“这怎么就没到年龄了?二十六岁不算小了吧?小心时间长了,要担心嫁不出去了,还是趁现在还有些姿色把自己给嫁出去,你知道女人在年龄方面老得很快的。”
这么明显的讽刺,不就是说她大龄剩女还没人要吗?
与暮皮笑肉不笑地说:“这个还请大娘放心,虽然我的年龄不小,但是大娘不是看起来还年轻吗,既然你都没老到入土为安的地步,我还担心什么呢?”
她看见大娘嘴角抽搐得厉害,却碍于奶奶在场没有将她的本性给爆
发出来。
奶奶到底是个精明的人,见两人剑拔弩张的气势便匆匆跟与暮说了话,语句里不乏有让她先回去的意思。
Part6
与暮打小便知道老人家不喜欢自己,而对自己不重视的人她也不上心,表面上礼貌地说了离开,踏出房门才感觉真正的轻松。
回家的路上难免被父亲说起刚才的事,无非是说他们都是长辈,即使再看不惯也得忍着。
与暮表面上点头应着,其实心里却是毫不在意的。
就在一家人回去的时候,发现院子门口聚集了许多人,正在对着什么东西议论纷纷。
有眼尖的邻居看见了他们忙走上来说:“老朝,快看看你家去,门口停了一辆好耀眼的车,一看就是这个数呢!”他伸出了一根手指,意思就是一千万。
老朝是邻居对与暮父亲的称呼。
朝父跟上前去看,老头子也是第一次现场看这么闪耀的车,他对车一向热爱,不过因为家里条件不好,自然也只是闻车名没见过真实的车样子。
这车的标志他是认识的,是世界顶级跑车……可一时间却又想不出名字。
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它为什么会停放在自家门口?
与暮心情不好,对这些事根本没放在心上,只不过想回家就一定要经过那辆车。她的眼神刚触及还没什么反应,过了一会儿又觉得不对劲,她细看过去,才感觉那车竟很是熟悉,不就是傅致一和何筱筱配对的那辆
兰博基尼吗?
与暮扭身就想要赶紧逃跑,却不料车里的人早就发现了她,但走出来的,并不是她以为的傅致一,竟是叶凡。
“嗨,与暮,怎么跑得比兔子还快?”他也不追她,只是靠在车门旁大声地叫唤,这种情况下,即使与暮想要装作不认识也不行了。
众人的眼光齐刷刷地看向与暮,不敢相信朝家的女儿居然认识了这么有钱的大帅哥。
与暮顶着众人的目光不情愿地快步走到叶凡身边:“有什么事去我家说!”说完拉着他要走,他却将她给拉了回来:“哎……有话要跟你说的不是我……”他扬起下巴,示意车子里面还有个人。
与暮不用想也知道是谁坐在里面,可是在邻居围观的情况下,她怎么能坐在车里跟他说话?
而且时至今日,她根本就不想再见到傅致一这个人。
叶凡的火眼金睛好像知道与暮心里的想法似的,小声对她说:“放心,只要你上车,致一会将车子开离这么个显眼的地方。我知道你恨他埋怨他不想见他,但是你总不想看见他的这辆车一直停在这里被围观吧?别人对你议论得太多也不好是不?所以你就放宽心些,暂时先原谅他,待会儿上了车要打要杀还是要做别的都可以,反正只有你们俩在里面,把你的怨气都发泄出来吧!”
与暮白了他一眼,受不了他言语中的坏心思。
叶凡却朝她露出一个贱贱的笑。
“我
跟我爸妈说一声。”与暮说完就转身跑到自己父母前去交代了一声。
说实话这么多天没见,与暮不是不想傅致一的,可正是因为太想才更要克制住自己,不然自己这半个月的独自旅行不是白费了吗?
与暮有些心不甘情不愿地踱步过去,叶凡已经亲手将门替她打开,她看了他一眼问:“我们开车走了,你怎么办?”
“啧啧,与暮真是个会关心人的好女孩。”叶凡嘴巴像是涂了蜂蜜,“与暮家乡这么美丽,我一个人去走走,欣赏下风景也不错,说不定还能有一次艳遇。”
与暮觉得自己跟他真是不属于同一国的话题人物,便没说什么,径自坐了进去。
车门一关,顶级跑车便发动了。
坐在后面的与暮忍不住说了句:“别开那么快,我家乡的马路比较窄,很容易撞到在马路边玩耍的小朋友。”
不过她的话却没人领情,前面开车的人闷不吭声,显然心情不是很好。
与暮悄悄打量过去,南方的天气现在已经算挺冷的了,他却只穿了一件单薄的黑色风衣。
与暮总觉得男人秋冬季节的时候会比夏天的时候要更俊帅一些,可用在傅致一身上就完全不具备意义。
无论是春夏秋冬,他给人的感觉都一样的好看,是那种一沾上便很难移开视线的感觉。
从开车出来,他便一声不吭,兰博基尼中隐隐地透露出一股沉闷的气息。
他不说话,与暮自然不会
傻到找话题,看着他开着车到处乱跑,停下的时候已经是前不着村后不着店了。
与暮的家乡原本就小,平常的车子开了几十分钟就能走到小镇的尽头,这么丁点的地方怎么经得起他的兰博基尼狂飙的速度?
两人坐在车上沉默了许久,与暮才忍不住问:“小傅爷,你来这里找我不会就是为了让我看你是怎么飙车的吧?”
事实上对于他会来这里找自己,她心里的意外早就满满上升到喉咙口了,只不过表面上没有显露出来而已。
“四海阁没允许你辞职,你凭什么就收拾包袱走人了?”他的语气很冷淡,原来是来这里抓人的。
不过小傅爷亲自来抓人上班是不是有点小题大做了?还是说四海阁里每个翘班的人都有这么好的待遇?
“我已经递了辞职信了。”她的口气自然也不好,“允不允许是你们的事情,反正我手上也没什么工作,何况那时候我又没跟你们签什么协议,有什么不能走的?”
她就这么不想待在他身边?傅致一很不悦。
她就是喜欢跟他抬杠,什么事情都倔强固执。见他有别的女人在家里,竟然说搬东西走就搬东西走,给她买的东西,从来也没见她用过就算了,搬家的时候居然还给他好好地摆放在那里,像是耀武扬威地宣告一切都是他的自作多情!
那天,看见助理递过来她的辞职信,他立即打了电话过去,谁知她居然关机,气得他把手机给砸了。
小倩站在一旁吓得不敢吭声。
眼见傅致一半天没说话,与暮以为他又在生哪门子莫名其妙的气,她还想回家去吃饭呢,没工夫管他气不气闷不闷,最后干脆豁出去地说:“你要是没什么事的话,就送我回去,我好不容易回家一趟,想陪陪我爸妈。”
他居然回给她两个字:“没门。”
见过这么蛮不讲理的人吗?与暮翻了个白眼。
“你究竟想要怎样?有话不说,难道要我陪你在这里发呆一个下午吗?”
“让你待着就待着,有错吗?”他还真是说得理直气壮,可是她凭什么要浪费时间陪他待着啊?
看着外面前不着村落后不着店的荒郊野地,虽然心里一百个不情愿,她也不会傻得下了车自己走回去。
真是后悔刚才怎么就上当上了他的车?
后来,她就真的待在他的车里陪他发了一个下午的呆。他倒好,心情不爽,开个窗子抽根烟,她坐在车上屁股都麻掉了,最后忍不住下车,门还不敢关,生怕他自己一个人开车走了把她丢在这里。
深秋的郊外下午倒也不怎么冷,风吹过脸颊,很是舒服。
说起来,与暮好像真的好久没有在这样的郊外玩了,还小的时候,父亲每个双休日都会抽一天的时间带她出来玩,这样的郊外看似什么都没有,却让她感觉到新奇,好像可以在没有人的地方做很多事情,很久之后她才知道
原来那种感觉叫作自由。
也不知道是不是巧合,傅致一开到的地方不远处正好有一条很长的河,与暮知道这条河是连着自己的小镇的。
她坐在河边,一时兴起就将鞋袜给脱了,光溜溜的脚丫子刚触及水面就感觉到水的凉意。
不同于夏日,这样的天气,虽说不算太冷,但河水的温度还是冷得刺骨。
不知道什么时候傅致一也下了车,走到她身后。
与暮知道他就站在那里,也不管他,自顾自地玩。
耳边又传来他冷哼的声音:“你倒是悠闲!”
与暮敢肯定这?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