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一世,黑白影画》第45章


儿就晚上了,他可不想坐田边等着。
向日葵田在日光下,有让人心向光明的力量。
尤其是这么大片的天地,望不到边际,温寒就是靠着这种大自然的力量,让自己安下心,再安下心等他。可现在眼看着他出现了,就再也按耐不住,快跑几步扑上去,抱住他的脖颈。
真实感觉得到他的手掌,稳稳抱住她两条大腿,把她托在身前。
她鼻子发酸,太可怕了,她清晨看着他下楼的背影,就觉得有什么不对劲,后来在窗口看到那样可怕的一幕,看到他被好多端着枪的人带走,就懵了。从那破楼一路跑到小白楼,狠狠砸开付一铭的门,把他从床上扯起来,衣服也摔到还睡得发懵的男人头上:“快,快,程牧云被好多刑警抓走了!”
然后是手忙脚乱,跑到大街上,拽着个还在疾驰的三轮车,吓傻了无数盛装等着庆典的印度路人。她就模糊记得,付一铭吼了声“你不要命了”,顺便还斥责她把程牧云想得太脆弱。别说十几个荷枪实弹的人,就算是刀山火海程牧云都能活下来。
然后他们跟着付一铭那组人留下的讯息,追到这里。
……
温寒这一路都没哭,被他这么抱着倒是哭了。
哭声压抑。
“程牧云,你下次有事不能直接告诉我吗?”温寒哽咽着,心酸得发抖,“我还没和你说过,我爱你呢……”
程牧云哭笑不得。
真是该感谢上苍,给他找了个什么样的女人。
竟然在他劫后余生后,说这种话,不是该……更感人一点吗?怎么这么好笑。温寒低头,狠狠咬上他的肩:“你还没听我说过我爱你,你死了不后悔吗?”
这个男人,让她爱上他,可每次都说走就走,说被抓就被抓……
温寒的手指还在发抖,紧紧搂住他的后背。
“程牧云,我爱你,不要让我一个人回莫斯科,”她声音发涩,轻声求他,“我求你,别让我一个人回去。”
她无法想象,回到灰色的莫斯科,每个寒冬降临,会不会无法承受那么冷,没有他的时间。无法想象,幻想他在哪里经受什么苦难和危险时的心境。
“亲爱的,”他的手抚摸着她的背,轻声回答,“你这样让我很难办。在尼泊尔的那间洗衣房里,还记得吗?我告诉过你,在你回莫斯科之前我们在一起,之后就分开。”
温寒手紧紧攥成拳,狠狠捶他的后背:“我不同意。”
他觉得再让付一铭看热闹实在不妥,于是直接抱着她右转,跳入向日葵田。
在比人还高的一棵棵向日葵中半蹲下来,把她放下来,看着她的眼睛:“我们第一次在雪域高原相遇那天,有个老喇嘛和我讲了句话,‘大梦谁先觉,平生我自知’,他是在和我说,这世间的一切都是虚幻的幻象。当时我没告诉他金刚经里也说过,‘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你看,大家都在说,这世间所有一切都是幻境,不要太执着。温寒,你就当我就是个假的人,虚幻的东西,该忘就忘,该抛弃就抛弃。”
整个空间里,只有风吹动向日葵的声响。
温寒轻摇头,想反驳他。
“宝贝儿,我也爱你,”程牧云将脸凑过来,贴近她,用最柔软让人眷恋的声音说,“如果让我再活一次,我肯定会做个好人。勤恳的轨道工人或是别的什么职业,赚着一份微薄的薪水,每个周末夜晚在火车站附近的某个酒吧喝个烂醉,一直焦虑并且单身,然后,等到三十五岁在酒吧小角落里遇到个穿着保守的有着四分之一华裔血统的小女孩。我会把她带回家,和她做|爱,和她结婚,生一群小孩子。用事实告诉她,刺激的爱情不适合她,我爱的女人应该有安心走在莫斯科任何街道上的权利,安静平凡地走完这一生。”
第三十八章 梦与寐中人(1)
这个中午,当付一铭坐在向日葵田野边在思考是继续徒步前行,还是索性回去和刚才审讯程牧云的人要辆车代步时,程牧云已经带着他的小女人从一望无际的向日葵田野走出来。程牧云想要亲吻温寒。
坐在田边的人低头,四处找碎石子,想要丢过去打破这暧昧的画面。温寒看到他,立刻推开了程牧云。
付一铭虽然因为身份太危险,从来没交过女朋友,但这么多年什么没见过。甚至温寒看程牧云的眼神,和自己姐姐如出一辙,只不过温寒要幸运得多,某种意义上来说,她得到了程牧云。
因为背景干净?还是别的什么原因?
谁知道,谁会深究。
喜欢深究“为什么爱”、“何时爱上”、“有多爱”的都是那些有大把的生命去挥霍的人,而像他们这种人最缺的就是生命和时间,没有谁会比他们更懂“这一刻”的深刻含义。
这一刻,还拥有鲜活的生命就已经太美妙了。
余下的任何附加在生命之上的东西,都是额外的馈赠。
不知道程牧云这个十五岁就开始守戒的男人对爱情两个字如何看。
在付一铭眼里,爱情这种东西很难找到,可却很轻易就能失去。你永远无法知道自己爱上的会不会是敌人,或是未来潜在的敌人,前一秒生死相依,后一秒就生死相隔的事太常见了。
田野尽头一辆破旧的吉普车追过来,是负责监控程牧云的三男一女。开车的人跳下来,用英语低声说抱歉,这是上头的要求。
付一铭倒没什么意见,毕竟有车送回去,总比走回去强。
车很快开入繁华街道,程牧云看着外边沿街而坐的人们,问她:“如果给你一整天时间,你想去哪里?”
这车里有四个负责监控他的陌生人,还有坐在副驾驶座的付一铭,都能听到他们的对话。
“我?”温寒用俄语轻声回答,“加德满都吧。”
那是两个人初遇的地方,虽然,在那个地方的他完全看不出半点的信仰,很厚颜无耻,但现在回忆起来,似乎在那个地方是最美好的。
不管是燃烧着印度熏香、门口挂着一只小风铃的小旅店,还是遮雨棚漏雨的小西餐厅,还是街角简陋的手绘店,在记忆里都还那么鲜明,带着尼泊尔雨季的潮湿。
如果时间能倒流,她绝不会在最开始就躲避他,就那么一点点平静时间,她会抓紧每分每秒去了解他。
温寒眼眶有些酸,掩饰地低头,然后就听到他也笑着,用慵懒而又有些无奈的俄语说:“可是,我们回到尼泊尔无论在时间,还是路途上都会有些困难,明天中午我必须要赶回来参与这场盛大的出家仪式。瓦纳纳西怎么样?赶过去只需要一个小时,”程牧云全然不顾后排三个男人的视线,侧过头,温热的气息从她额头滑到耳边,“在那被一张床就填满的房间里,我没有让你足够快乐吗?”
副驾驶座上传来猛烈的咳嗽声,付一铭是真被呛到了。
可温寒顾不得有人听到了,完全失去了脸红的意识。
她只是目光惊异,甚至忘记接话,只是胡乱猜测,难道他要给自己完整的一天?什么事都不会发生,只有两个人?
“去瓦纳纳西。”程牧云做了决定,告诉驾驶这辆汽车的司机。
“祝你们接下来的二十四小时愉快。”付一铭直接开了车门,从还在行驶的车上跳了下去,在司机反射性减速的瞬间,借着惯性倒退数步,稳稳停在了路边。
扣除路途上耗费的时间,已经不到二十四个小时。
这也许是程牧云最后能给她的时间了。
车一路疾驰。
像是在争分夺秒等着去解救什么人。
程牧云只有在需要指路时,才出声,简单告诉司机如何开。正如他所说,十年前他真得在印度住过很久,熟悉这里的每条路。到最后,当她看到眼熟的街道,发现真得又回到了在印度最初住得地方。
程牧云跳下车,对车里的她伸出右手。
两侧的餐饮小店,还有店门口绕来绕去的那只小黄狗都还在……不过这个想法好傻,就这么短短几天的时间,怎么会不在。
温寒走下车,跟着他。
上次来,是她按照程牧云描述的环境,摸索找到这个地方。
当时,巷子里卖纪念品的白衣印度大叔还热情地站在门口,对温寒笑着招呼。温寒记得那个门,看过去,白衣大叔正坐在店里打瞌睡。
“想买什么东西?”
她摇头,买什么?这显然不是旅行,她连行李都丢掉了。
“你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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