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太太不是傻白甜》第54章


只有湖周的枯藤枝条悄悄抽出嫩绿的新芽,趁着夜色深重,在风声里耳语。
“不是人血,应该是方才死掉的狼群身上的。”
聂无双松了口气,收起药粉,将字条重新交回林泽绅手里。
“去城南。”
林泽绅眉头舒展,抬脚刹那不料身子歪了歪。
盛南廷忙上前扶着他,不悦道:“撑不住了?”
林泽绅淡笑:“哪里这么弱了。”他拂开盛南廷的手,神色敛了敛,脚下又是沉稳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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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不过这一夜的零点,林泽绅到底是没等到人。
不知是谁传来的字条,也不知传字条的人是不是真知她的下落。
总而言之,无论是传字条的人还是赵小栀本人,都没有在零点出现在城南路口。确切说,从晚上九点到第二天零点都没有出现过。
只能说赵小栀遇鬼不淑。
乔森·德古拉欠下的孽债太多,他到东方来是为了完成上头布置的任务。可因为他本身的顽劣,没几次任务是正正经经彻彻底底完成的。
就拿唐糖那几次的事儿来说,乔森只负责过程,结果如何他压根不管。
赵小栀能活到现在,说起来也多亏了乔森的顽劣。
不过纸包不住火,乔森在这里造作的事情很快就传到了上头。
“德古拉先生,我、我说你能不能慢点儿飞啊!我、我恐高!”
赵小栀被乔森用黑色的绸布裹着,捆在背上,在高空中光速遨游了一天一夜。
甫一张口,乌拉拉怪叫的风趁机都窜进了口里,赵小栀一边说着话一边流着哈喇子。
真是太刺激了些。
赵小栀本身是不恐高的,坐飞机也是妥妥没事儿,可这样的折磨让她对广阔的天空再无眷恋——脚不着地的感觉很不踏实。
尤其是脚不着地,眼睛还迎风流泪,面部肌肉连续痉挛的感觉,简直想死。
“后面还有没有人追?”乔森一路上都没说话,这会儿终于开口了。
昨晚本来是带着她到了城南路口,没想到附近埋伏了四只吸血鬼,只等他钻套。
乔森顽劣归顽劣,这种时候还是要保命的。
招呼都不打一下,赵小栀甚至已经看到林泽绅了,乔森忽地就扛起她飞了起来……
这一飞就是一天一夜。
赵小栀怯怯往后一看,嗓音抖得厉害:“没人了。”
其实这么快的速度,身后又是漆黑一片,压根就看不到什么东西。她只是太想下来了。
乔森慢慢放缓速度,确定身后没人追击,带赵小栀停到了一片坟场前。
赵小栀这还惊魂甫定,猛一落地又是满眼的坟墓,顿时腿软地趴在地上。
坟场处处是怪叫的乌鸦,墓碑有些已经残缺裂开七扭八歪了,坟头也是杂草丛生,看起来是片废弃了的坟场。
“啧,这就吓着你了?”乔森俊眉微扬,俯身将她提起来,“真瘦,林泽绅不给你饭吃么?”边说着边扶着她往坟堆里走。
绕过一座又一座坟头,看起来对坟场里的路线十分熟悉。
赵小栀吓得牙齿错错打颤,侧身紧紧揪着他的衣服,双脚在踢到骷颅之后也赶紧抬起来,想也不想就圈着乔森一条腿。
乔森愣了下,侧头瞥她一眼,又忍不住嗤笑:“胆小鬼。”
“你才是鬼!”赵小栀现在的神经极度敏感,在这种地方说到鬼怪什么的,实在渗人。
乔森笑笑不语,目光转移到墓碑上,绕了几道弯后,最终在坟堆里毫不起眼没有任何不同的一处坟墓前停下。
乔森回头看了看,环视四周,确定无人了,才轻声道:“到了。”
“到、到哪儿了……”赵小栀闭着眼睛还不敢看,听他的话之后才撑开一条缝。
往身后的墓碑上一瞧,只见那上面刻着得字迹已经模糊,歪歪扭扭像是咒文一般。
赵小栀突然就有股不好的预感,背后的汗毛一根根竖起。
乔森龇了龇牙,森白的獠牙露出寒光,他一手搂着赵小栀,一手对着坟头劈下去。
坟头上方什么反应都没有,只感觉周身的空气像是震了震。
乔森护着赵小栀的脑袋,侧身往坟头上方一跃——
两个人就进了另一方空间。
“……”赵小栀只觉得好玄幻,然后就是她想问问,她现在是不是在坟墓里。
四周黑漆漆的,空气沉闷而稀薄,呼吸不多久就变得急促粗重。
赵小栀很快就觉得缺氧了。
“这……这里……是坟墓里面?”
乔森没有任何不适,反倒是十分舒适地躺下来,惬意道:“棺材里面。”
“这可是水晶棺材,我是意外发现这么好的地方,谁能想到这种乱坟场居然还有这样奢华的住所。”乔森深吸一口气,对这水晶棺里奢侈的阴气爱得深沉。
其实水晶棺里的尸骨早就化没了,应该是用化尸散消融掉的,且是极其昂贵的化尸散,遗留下的粉末里头还有些贵重金属的碎末。
“你怎么了?”半晌,惬意入乔森,没听到赵小栀的动静,这才有了些异样感觉。
他坐起身看着她,密闭的黑暗里,他能很清楚看见她的脸。
憋得通红,乌紫,像被人扼住咽喉。
糟了,忘了她是个普通人。
乔森这才后知后觉反应过来,当下也顾不得太多,一把揽过她的纤腰,五指上移至咽喉处,他最大限度捏开气道,凑上前便是一记深吻。
49。 天雷滚滚
熟悉的味道。
上一次吻人类的女人,是什么时候的事了?
乔森记不清,大概是一百年前,两百年前,或者更久。
其实那天救她为她净化血液的时候,乔森就觉得熟悉了。这个叫赵小栀的女人,和几百年前让他成为不死之身的女人,莫名重合。
那是很久远的故事了。乔森还只是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在硝烟平息后废弃的古堡间摸索稀世玩物。
他在这方面很有建树,可能是天赋使然,总能第一时间感知到珍宝所在。哪怕是看起来毫不起眼的土地,经由他的探索,也没准儿能摸出金矿来。
那一天,乔森在古堡的地下室里发现了少女暮笙。
很难说那种感觉是如何产生的,如果非要给它定义,只能说是一见钟情。
有句俗语说,一见钟情难为久。
乔森也这么觉得。更何况暮笙是被人锁在笼子里,巨大的蜘蛛网牵拉密布在圆形的生了锈的铁条子上。
铁条子的中央竖了一块烙刻的铁碑,上面写着她的名字“暮笙”。
灰色的视野内,独独有颜色的是暮笙身上那件衣服。
鲜红耀眼,花纹繁复,绣工精巧。是东方的风格。
暮笙就像是一个被囚禁的异国公主,陷入了无止境的沉睡。
说起来是很俗套的往事,偏偏那个时候乔森就和沉睡的少女相爱了。
后来自然是一路不顺。暮笙是吸血鬼头目的禁脔,温暖的身体被植入最冷血的蛊,是一辈子不可能有自由的。
乔森对暮笙本就没有爱到昏天黑地死去活来的地步,可乔森看不惯阴狠的老男人对一个女人使坏。于是就救了她。
因为暮笙也说救她的方法很简单,只要两个人交换血液就好。
多新奇,交换血液。
蛊毒从暮笙的体内转移到乔森体内。
暮笙获得了自由,永远地离开了古堡,隐藏了气味,去了谁都找不到的地方。
连乔森都找不到的地方。
乔森想着,她大概是死了。一边日夜忍受着蛊毒折磨,一边这么想着。
所幸他有一技之长。吸血鬼的头目也对女人失去了兴趣,突然专注于和人类的较量之中。书上说人类是最聪明的生物,而吸血鬼连生物都算不上。吸血鬼头目大概是想证明书上的道理有多么荒唐,他集合了大片能人,将他们收入麾下。
其中也包括乔森。
乔森是心甘情愿的,他想长生不老,永远停留在那个年纪的那个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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