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你时有风》第62章


他沉默了十几秒,然后出声:“你转身。”
胡桃转过身,看到林向屿举着电话,对她露出一个温柔的笑容。
“你怎么出来了……”
“因为有一件事,”林向屿说,“如果不现在说的话,恐怕我这辈子都没有机会了。”
他从衣服口袋里摸出一个方方正正的盒子,下一秒钟,他单膝跪地,打开手中的盒子,一枚晶莹夺目的钻戒静静地躺在其中。
胡桃怔怔地看着他。
“胡桃,”林向屿站在风中轻声说,他的头发被吹得凌乱,但是他的眼神是那样温柔,可以盛下一整片海洋,他问她,“你愿意嫁给我吗?”
已经记不得是哪一年,他说:“你会有一个很好的家。”
你愿意嫁给我吗?
你愿意和我在一起,走过下一个十年、二十年……一直到你白发苍苍的那一日吗?
胡桃捂着嘴巴,眼泪像是决了提,大滴大滴落下,她一边哭一边说:“我愿意。”
墨尔本多云转晴。
爱你时有风,时有滂沱大雨,可是因为那个人是你,所以我相信,我总会等到彩虹出现。
对我而言,你本身就是奇迹。
4。
林向屿和胡桃一起回到C城。长途跋涉让两个人都疲惫不堪,倒头就睡。
胡桃醒来已经日上三竿,林向屿敲开门,探出头问她:“要不要吃早餐?”
胡桃哭笑不得:“十二点了,吃什么早餐?”
她穿着拖鞋推开门,发现真的有早餐,豆浆加油条,她在澳大利亚最想念的食物之一,看得她眼泪汪汪。
“你什么时候起来的?”
“比你早一点。”林向屿说,“刚刚给你热好的,快吃。”
胡桃知道他说谎,他住的地方远离市区,没有专门卖豆浆油条的小摊。他一定是清晨就开车出门,去到市区里买回来,再重新给她热好。
“好吃吗?”
“好吃,”胡桃说,“能吃一辈子。”
林向屿露出舒心的笑容,伸手拍了拍她的头。
“吃完带你去一个地方。”
林向屿带胡桃去的地方是C城的墓园。
胡桃的母亲和许然然都长埋于此。林向屿在墓园外买了两束白百合,放在两座墓碑前。
许然然的墓地在胡母之前,林向屿牵着胡桃的手,站了一会儿,他们谁都没有说话。
“然然,”最后要离开的时候,他终于开口,“然然,直到现在我依然认为,你不应该救我,我总是会想,你如果还活在世上,你会拥有怎样的明天。你一定会比二十岁时更快乐、更幸福,你会有一个家,会有一个比我更爱你的人,会有可爱的小孩……抱歉,然然。”
“然然,谢谢你。”
胡桃想了想,张开嘴,又摇摇头什么都没有说。
和许然然告别后,他们来到胡母的墓前。那里摆了一束新鲜的白玫瑰,胡桃知道一定是胡近来过。墓地干净整齐,在她母亲下葬的时候,胡近就已经买下旁边的墓地,生不能同室,死定要同穴。
林向屿说:“阿姨,我是林向屿,不知道您还记得我不?我一直记得您,您做的杨枝甘露最好吃了,您离开后那么多年,我都没有吃过更好吃的杨枝甘露。”
“我把胡桃从墨尔本带回来,不知道您会不会同意,”林向屿不好意思地揉了揉鼻子,然后认真地问,“阿姨,您可以把胡桃交给我吗?”
胡桃站在一旁,一直垂着眼,不知道在想什么。可是在听到林向屿郑重其事地问“阿姨,您可以把胡桃交给我吗”的那一刻,她忽然泪如雨下。
一阵风吹过,胡母墓前的那束白色玫瑰开得正好。
他们离开墓园,回到车中。
“接下来去哪里?”
“回家吧。”他说,“我做饭给你吃。”
“好,”胡桃想了想,又试探着提出要求,“可以放辣椒吗?很多很多辣椒。”
林向屿笑着点点头,大概是觉得太安静,他伸手打开车里的电台。
“这档电台还在做啊,”胡桃说,“高中时候最喜欢听了,每天放学回家,戴着耳机用手机听电台,你还记得吗,我那时候的手机还是粉红色的呢。”
“记得的。”
电台的音乐流泻出来,主持人说:“想必所有的听众朋友都知道了,今天,2015年1月17日,周杰伦和昆凌在英国塞尔比教堂举行婚礼,多少人的青春因此落幕。”
主持人颇为伤感:“2000年,周杰伦以同名专辑《JAY》出道,一晃十五年过去了,那时候听周杰伦的小小少年们,如今都已经长大成人。不知道现在的你是否还会听周杰伦?不知道那时候陪你听周杰伦的那个人,现在在哪里?你们还在一起吗?你们还记得彼此吗?”
等待红灯的间隙,林向屿的手指轻轻搭在方向盘上,他忽然低声开口:“上一次在书上看到一段话。”
胡桃侧过头去听他说,他下巴坚毅,鼻梁挺直,侧脸有着漂亮的线条,这么多年,他越发英俊,上帝对他可真是偏爱。
林向屿认真地说:“如果每个人都是一颗小星球,逝去的亲友就是身边的暗物质。我愿能再见你,我知我再见不到你。但你的引力仍在。我感激我们的光锥曾彼此重叠,而你永远改变了我的星轨。纵使再不能相见,你仍是我所在的星系未曾分崩离析的原因,是我宇宙之网的永恒组成。”
我愿能再见你,我知我再见不到你。
胡桃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她怔怔地看着他,轻声说:“谢谢你。”
“而我将继续存在于你的宇宙之中,为你发光发亮,直到世界末日、宇宙爆炸的那一日。胡桃,”他凝视她的眼,窗外是纷飞的大雪,“我爱你。”
“我也不知道未来还有什么在等着我,但是胡桃,我爱你,我想要为你阻挡所有的风雨。”
她在漫漫寒冬里的等待,终于迎来了那足以融化万丈冰川的阳光。
她仰起头,眼泪还是止不住地落。她声音哽咽,几次欲言又止才真的发出声来:“我也爱你。”
一阵长风刮起,卷起记忆里那一树桃花,飞舞着飘向远方。
飞过万千昼夜,带走所有的思念。
我爱你,时光荏苒,岁月如梭,我用我全部的生命,爱着你。
这是C城最最平凡不过的一天,五六点的黄昏,交通堵塞,红灯亮成一片寂静的河。可是每一个人都在耐心地等着,因为知道,总会有畅行的时候,就像人生,就算身处暴风雨中,等一等的话,就能见到雨后初晴的彩虹。
再等一等,就能回到温暖的家中。
车里的电台在放周杰伦的《晴天》:“还要多久我才能在你身边……”
胡桃的脸被热空调吹得泛红,她靠着车窗,迷迷糊糊,似乎就要睡去。林向屿的手从方向盘上落下,轻轻地覆上她的手背。
胡桃抵挡不住睡意来袭,抬起眼帘又合上。在闭上眼睛的前一刻,她再一次看到了林向屿摆在车前的摆件。两只陶瓷做的兔子,一只兔子手里捧着爱心,另一只手里捧着时钟。
“从今天起,我就把自己的心交给你了,希望你能好好保管。”
“好,从今天起,我就把我的余生交给你,希望能陪你一生一世。”
我爱你的时光是如此长久。
胡桃做了一个梦。
她在梦中回到了第一次遇见林向屿的那天。
他骑在墙上,修长的双腿来回地荡着,不疾不徐地回过头对自己笑。彼时九月,天高气爽,蔚蓝的天空澄澈如洗,梧桐树枝在他的身边舒展开来,绿色的叶片苍翠欲滴,阳光微微倾身,吻向少年的脸,照出一轮淡淡的光圈。
他冲她露出一个帅气的笑容。
那是他们青春刚刚开始的时候,似朝阳喷薄而出,似新条抽出绿芽,似溪水驶向远方,似流云散至天边。
似他出现在她的生命中,措手不及。
他伸出手,笑着对她说:“你好,我是林向屿,双木林,向南的向,岛屿的屿,很高兴认识你。”
“我是胡桃,胡杨的胡,桃花的桃,很高兴认识你。”
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天涯明月新,朝暮最相思。
朝暮最相思。
(全文完)
绿亦歌《岁月忽已暮》第二部——《致岁月迢迢》将于二零一七年二月上市,敬请关注!
后记——斯人若彩虹,遇上方知有
这个故事的构思是在我十七岁的时候,比《岁月忽已暮》要早很多,原名叫“任时光寂静如海”。
那时候我想写的故事很简单,我想写一个穿着白衬衫的男孩子,笑起来两眼弯弯,整个人像太阳一样。他又聪明又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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