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妻有喜,上司老公请回家》第131章


那戴眼镜的男子就是魏明涛,事务所的另一个合伙人,其实他跟翁杭之年龄相仿,只是最近腹肌变成小肚腩了,就显得太过成熟。
魏明涛的弟弟魏小淞,一听这话就高兴:“嘿嘿,我这体型很难长胖,不像我哥,一段时间少运动就会控制不住。”
魏明涛没好气地说:“你们就使劲挤兑我吧,不就是个小肚腩吗,知道在国外那些妞怎么说吗?人家说就是喜欢大叔范儿的。”
“哈哈得了吧,你以前不是最紧张自己的身材吗,现在不想健身了?是不是体力不行了,怕兄弟们笑话?”
“小看我?改天咱上健身房试试就知道了。”
“哎呀小样儿,敢挑战我们?杭之,你说什么办吧。”
“什么怎么办,到时候这小子如果做不到100个俯卧撑,我们就趁机痛宰他一顿!”
吃大餐这种事怎么能少了程烨他们呢,赶紧地拍手表示赞成,异口同声地说:“我们去当裁判!”
目的其实是为了顺理成章地吃一顿,吃货们可积极了。
这和谐的气氛,如果有外人看到,就是明白为什么朗坤事务所的办事效率那么高,因为这是一个团结的整体,每个人都明确分工,发挥自己的作用,大家相处融洽,这会让工作更愉快更具有质量。
人家是一团和气,于妍琪站在角落里没出声,明白了,刚才在茶水间的男人是事务所的老板之一。
眼前这一群人都是行业精英,再看看她自己,她只是个打杂的,看着这一切,她只有羡慕的份儿。
翁杭之无意中瞄到于妍琪,见她那种低落的神情,不禁微微一愣,随即开口招呼:“于妍琪,你过来一下。”
☆、145:文筝与于妍琪
所有人的目光都看向于妍琪,她此刻的笑容有点僵,兴许是觉得自己跟他们格格不入。但她还是走过去了,老板在喊,她不能没反应。
“明涛,这是于妍琪……”翁杭之转头看着于妍琪,见她脸色不太自然:“妍琪,你知道了吧,这是魏律师,也是事务所的合伙人之一。他呢,就是喜欢喝咖啡,所以那些咖啡豆以后都有人喝了。”
“知道了,老板。”于妍琪低着头,小声应着。
魏明涛打量着于妍琪,发现这个打杂的其实长得还挺清秀,长发披肩,气质温婉。她年纪轻轻的,怎么会来当打杂的?
“这是魏小淞,是魏律师的助理。”
于妍琪礼貌地点点头:“你好。”
“你好你好,我是魏小淞。”魏小淞热情地伸出双手,眼里有几分异彩,他是被于妍琪被吸引住了。
于妍琪脸一热,将手抽回,尴尬地站在那里。
“大伙儿继续工作吧,晚上在龙京大酒店自助餐厅,老板请客啊,咱们给老魏和小魏接风。妍琪,你也来吧。”
“我?这……合适吗?我只是个打杂的。”于妍琪望着翁杭之,她闪烁的眼神里带着一丝自卑。
翁杭之怎能不知于妍琪的想法,只是,她不了解这朗坤律师事务所里的风气,每个人的三观都很正,从老板到员工,都懂得一个最基本的道理就是互相尊重。
所以即使是一个打杂的,在这里也不会受到歧视。
这样的风气,是三位老板带起来的,在这样的地方工作,程烨他们也都受到老板的影响,因此也都认为于妍琪也可以跟着一起去。
“走吧妍琪,龙京大酒店的自助餐那是很贵的,但是很好吃,老板今天请客你都不去,傻啦?”
“是啊,妍琪你还不好意思呢?那是你刚来没几天,以后时间长了,你会巴不得老板经常请客呢,哈哈哈……”
大家的陶侃,让于妍琪心里没那么紧张了,对于晚餐,她也答应会去。
可谁都不知道于妍琪其实很不是个滋味……以前家里有钱的时候,一顿五星级酒店的自助餐,根本不算什么,她经常和父母到处去旅行和品尝美食。但现在呢,她有多久没去过高档酒店里吃饭了?
上次去是什么时候?好像是几年前了吧?
下午四点,翁杭之提前走了,他是不放心晴晴今天第一天去幼儿园,急着回去看女儿,然后六点才会在龙京大酒店。
一回家就看到花园里的小身影,孩子的欢笑声传来,那奔跑的小天使,后边跟着一只毛茸茸的布偶猫。
“团子团子,我又赢咯……咯咯咯咯……”晴晴不跑了,把团子抱起来,习惯地摸着团子柔顺的毛毛。
“喵喵……”团子冲着那边叫,它是看到男主人了。
翁杭之只觉得这心里暖烘烘的,先前还担心晴晴呢,现在见孩子一切正常,他就放心了。
翁杭之放下公文包,在洗手池将手洗干净了才过来抱孩子。
“宝贝,今天在幼儿园都玩什么了,告诉爸爸?”翁杭之俊美的眉宇间都是对孩子的爱,如春风一般和煦。
晴晴现在已经不排斥被他抱了,乖乖缩在他怀里,嘟着小嘴,歪着脑袋在思考。
“老师有教我们唱歌,有一首是妈妈交过我的,还有一首是我没听过的……老师还教我们叠被子,系鞋带,使用筷子……可是这些我以前就会了。”晴晴天真无邪的小脸上有了一点小小的自豪。
翁杭之俊脸上的笑意就没停过,不由得夸赞:“宝贝儿,你真是给老爸长脸啊,哈哈哈……”
这话也是实话,当很多四岁的孩子还很缺乏生活技能的时候,晴晴已经会了一些简单基础的了。她每天的洗脸刷牙穿衣服叠被子吃饭喂猫咪……这些事都可以自己完成,不需要大人插手太多的。
这得让大人省多少心啊,怎能不招人爱呢。
文筝见翁杭之回来这么早,不由得也惊喜:“老公,你今天下班还挺早。”
“我是提前走的,不放心晴晴嘛。不过现在看来,晴晴经过这一天,对幼儿园也熟悉了,不会排斥了。”
文筝一边给晴晴擦手,一边欣慰地说:“是啊,我跟你一样也是因为不放心,才早早回来的。晴晴这孩子比我们想象的更乖,今天我去接她的时候,幼儿园老师还一直在夸晴晴,说这孩子聪明又懂事,特别是午睡的时候,有的小孩儿闹腾,晴晴还像个大姐姐一样去哄人家呢。”
“是嘛,我们家晴晴走到哪里都会招人喜欢的,说不定很快就能在幼儿园收获一大票粉丝呢。”
“哈哈还真别说,崔卓的外甥今天就说自己是晴晴的粉丝。这么小的孩子都知道粉丝了。”
翁杭之闻言,随口就说了一句:“嗯,崔卓还是你粉丝呢。”
“呃?”文筝一愣,紧接着忍不住笑了:“你啊,有时候怎么像个孩子。”
“我说得不对吗?算了不说这个,你一会儿换件衣服跟我出去吃晚饭。事务所的另一个合伙人回来了,今晚我们给他接风,在龙京大酒店。”
文筝早就听翁杭之说起过魏明涛,可她也觉得自己其实可以不用去吧。
“老公,你们都是一帮同事在一起吃饭,我去的话,显得有点突兀。”
翁杭之伸手捏捏她的脸蛋,没好气地说:“什么突兀,在想啥呢,人家的老婆是巴不得老公去哪里都带着自己,你还推辞?今晚你得去,我是打算把我们的事小范围公开一下,省得事务所里不知道的人总是在打听我是不是恋爱了。”
翁杭之也不喜欢把婚事藏着掖着,但他知道文筝喜欢低调,不喜张扬,所以也同意暂时不公开,可是在事务所里这小地方,还是可以告诉大家的。
翁杭之的心意,文筝知道了,感觉甜滋滋的,也不再推辞了,把晴晴抱进去,然后她上楼换衣服。
文筝天生丽质,不需要过多的打扮,穿着也不走华丽风,所以这换上的衣服就是简单一件长袖连衣裙,V领以及广袖上都有深绿色的刺绣花边,脚上一双白色五寸高的单鞋,将她小巧玲珑的玉足包裹得十分好看。
她白玉般的耳垂上戴着一副钻石耳环,这是翁杭之买给她的。款式大气简约,跟她的结婚戒指挺配的。
再画上一个淡妆,镜子里的女人就变得更立体更富有质感了。
翁杭之搂着她的腰身,在她耳廓上轻轻的吻了一下,戏谑的声音说:“你这么稍微打扮一下就光芒四射,我突然发觉我应该把你看紧一点。”
谁都喜欢听老公夸,文筝也不例外,但其实她心里更觉得他才是完美的丈夫呢。
“你都那么出众,我也不能太差劲嘛。”
“所以,我们很配,你看镜子里,我们是不是很有夫妻相?”
“嗯,还真是呢……好啦快走吧,不然要迟到了。”
“遵命,老婆大人。”翁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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