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有妖孽等你收[出版]》第44章


一个那么大的单子,你说这顾楚雄想也不想就能给签下来。
真让人琢磨不透这家公司怎么就请了这样一个胡闹的主儿当经理。
更让人想不透的是,顾楚雄不是个公私不分的主儿,他怎么就敢这样做个决策。
艾明不是一家小公司,如果公私里这些人的办事风格都如顾楚雄这样,怎么会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在本地扎稳了根?分明只是一个很简单的合同,但是在刘伶心里,怎么想怎么怪异。
不过,老姑娘从来不是追根究底的人。
她本来就不是管客户方面的,这些疑惑从脑海里一闪,过了也就过了。
日子该怎么过,还是怎么过。
说起来,刘伶的生活,简单如风平浪静的湖水。微风不吹,不起波澜。纵是风吹,也起不了多少波澜。平淡安静,细水长流,这是普通人的生活。
在刘伶小的时候,也曾想过轰轰烈烈地活一场。每天都出点什么事儿,让她体会到“奥特曼打小怪兽”的痛快与酣畅。
后来,她的婚姻的确轰动了一下。
就像是一盏灯烛上的芯,在一个瞬间“哔剥”一声炸开,灿亮的也有几分惊心动魄。
可这样的惊心,显然不是什么好事儿。
恢复平静后的刘伶,在心境上好歹有些进步,她再不想什么波澜壮阔高潮迭起的生活境遇。
然而,谁让她遇上了冯栗。
遭遇冯栗,生活又岂会静若止水。
不提别个,单是那一场老友聚会,就绝没表面上那样简单。
你真当冯栗平白无故去出席一场聚会,就是带着刘伶亮相一下就算完了?呵,你要这么想,可真是太不了解冯栗了。这丫又岂是心软好相与的主儿,说白了,这样腹黑阴沉的家伙,永远是笑里藏刀。
别人惹到他不行,惹到他的女人也同样不行,他怎会放任自己的女人被人欺到头上还没有丁点儿表示。
他知道朋友娶的女人是苏家的长女。
也知道届时,刘伶的前夫和那个小三都将出席。
他不会怎么样,他只会让自己的女人,以花开锦绣的粲然,站在聚光灯下,成为全场的瞩目。
让那个伤害过刘伶的人知道,他错过的到底是怎样的珍宝。
***
施华洛2011年新款顶级奢华水晶礼服。
在没看到之前,刘伶只在时尚杂志或者是电视里,见过那些五官深刻身材高挑的欧美模特,穿着闪亮亮的礼服,走着优雅的猫步,行走在T台。
对刘伶而言,也就结婚、照艺术照,能接触到这些张扬艳丽的衣服。
可真正看见冯栗手中托着的礼服。
还没有展开,刘伶已经觉得自己被那些亮闪闪的碎钻水晶闪瞎了狗眼。
“栗子同学,你丫为了出风头,下了多大的血本啊!这衣服上有这么多的钻,得卖多少钱啊?”
老姑娘心里一遍遍疯狂地喊着“狗眼瞎了”、“狗眼瞎了”,嘴巴都惊得何不拢了。
略微有些儿打颤儿的手指从流光璀璨中掠过,压根连衣料都不敢沾上一下。
——这件礼服一看就是正品,而且忒贵那种真品!
——婚纱影楼那些个货色,跟这儿一对比,压根连拿都拿不出手!
——就连自个儿结婚那套婚纱,也远不及她的奢华明艳!
虽然自家银行卡上也算是小有薄本,可让她买这么一件礼服……那就是杀了她刘伶,她也不愿意花钱砸这身行头啊!
她费力地吞了吞口水,终于将目光从这件礼服上移开了。
“换上试试。”冯栗微笑道。
“你让我换……它?”
冯栗:“嗯,拿去试试,换出来给我看看,不合适的话,再选别的方案。”
刘伶:“……”
好半天,她嗫嚅道:“那咱们还是别的方案吧!”
冯栗拧眉:“这是小顾根据你的气质量身为你定做的礼服,他虽然混账,但素来最懂什么样的女人适合什么样的打扮,我想你穿这件衣服一定会很美,不然先试试?”
刘伶憋了半天,脸红脖子粗,闷声道:“我换一下,万一一不小心把礼服弄坏一点儿,估计你那老友聚会一下来,你就得变我债主了……”
老姑娘表情分外逗趣。
冯栗“扑哧”一声笑了出来,慢条斯理道:“怕什么,这是送给你的,你就算把它穿成一条抹布都没问题。”
刘伶郁闷地鼓着脸蛋儿,被他把衣服塞在了手里,真是站也不是,坐也不是,低下头,小家子气地小声嘟哝:“你现在是这么说,到时候谁知道你会不会找我急啊!”
冯栗迫不及待看见她穿上这身礼服的样子,推着她往换衣间走,含笑道:“好了好了,快去换吧!”
刘伶:“可是……”
冯栗:“或者你想让我帮你换?”
刘伶:“不用,谢谢。”
换衣间。
伸手,那一条水钻镶成的奢华就这么流泻而下,在灯光的照射中,闪耀着动人的光泽。老姑娘心情忐忑,感受着手里冰凉的触感,咬了咬牙——
换就换!
礼服很美、很闪耀。
刘伶皮肤很白,五官还算不错。
正所谓“人靠衣装马靠鞍”,当刘伶怯怯推开试衣间大门的时候,她美得仿佛迷路人间的精灵——
冯栗不隐瞒自己有刹那间的窒息。
可随着她走出来,所有的糗样全部爆发出来!
……
小顾曾经私下对冯栗说过,他为刘伶量身定做的这套礼服,让刘伶穿出来,应该会有两种效果——
一种可能是女王出巡、君临天下;另外一种嘛,那就是极可能会压不住场儿。
冯栗接触过的女人,用两只手数的出来——
无论是冯家姐姐还是冯家妈妈,都能将衣服穿出自己的特色,高雅大方,自信从容。所以在冯栗的心里,从没想过衣不衬人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一开始小顾说那些话时,他只觉得好笑:衣服是靠人穿出来的,怎么会有压不住场儿的衣服?
可真等刘伶穿出来,走上两步——
冯栗素来从容的面容上,眉头却不由自主的皱了起来。
“伶子,你的肩……”他皱眉。
“嗯?”刘伶疑惑问。
“能不能展开……把胸挺起来。嗯,对,没错,就是这样……可是你的头,怎么低下去了……”
冯栗从小接受的是军事化教育。
对于气质的培养,从来是放在首位。
国人认为,抬头挺胸是最基本的气质。
倘若一个人没有自信,那么必然会瑟缩卑微,自然也抬不起头,挺不起胸。
说实话,冯栗其实挺不喜欢看见这样的人。
他认为,相貌是爹妈给的,气质却是由心而发,一个瑟缩的人如何能成大器。
然而现在的他,看见的是什么?
一个惶惶然的怯弱女孩儿。
刘伶穿着这身衣服,的确是漂亮,可从她的精神到灵魂,都烙印着谨慎的卑微与胆怯。
礼服散发着强大如女王般的气势。
刘伶却束手束脚,完全被礼服的光芒所掩盖。
这样的人,穿这样的衣,有强烈到让人无法忽视的违和感。
冯栗不开心。
他忍到极点,脸色隐约发青。
“腰挺直,挺胸,收腹,你的眉毛不是毛毛虫,给我把眉头展开!还有你的手,不要总是举得那么高,这礼服不会因为你把手放下来,就压皱成抹布。还有你的步子……你这是,腿抽筋了吗?”
他劝久了,刘伶还是那么一副模样,他忍不住声音大了起来。
刘伶泪目:“你说得简单!万一手放下来,衣服皱了怎么办?不就是参加一个老友聚会,你不用弄得这么隆重吧……”
“隆重?”冯栗气急反笑,“这就叫隆重?只是穿件礼服,你把自己折腾成什么模样了?到底是你穿衣服,还是衣服穿你?你可不可以自然点?”
刘伶咬着下唇,嗫嚅:“一想到这套礼服居然要七位数,我就自然不起来!”
冯栗:“人和衣服,到底是人重要,还是衣服重要?”
刘伶:“……”
她知道冯栗在生气,却不知道冯栗到底在气些什么。
刘伶生活的环境是那样的,从小受到的教育是那样——纵是对朋友再大方,对自己却异常吝啬。
在极度的奢华与璀璨面前,她小市民心理的谨慎与自卑,终于如岩浆一般喷薄爆发。
纵是冯栗一再避免触碰到她性格中,那些不被自己喜欢的存在。
一厢情愿只愿意看见她与自己所处圈子里——那些被磨砺得异常圆滑、矜持女子们不同,只为她纯粹的温软与善良,热血和义气而心动……但再多的欢喜与心动,也无法改变刘伶骨血中被烙印了深层阶级立场的事实。
这时候的她,卑微而怯弱。
这样的小心谨慎,丁点儿也不像冯栗所认识、所以为的那个可以陪伴自己,自信站在自己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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