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罪情深》第3章


“曹信临!”周清迈突然停下脚步,叫了一声他的名字,回头定定的看着他。
他也是一愣,被她突如其来的声音惊了一下。手里握着伞,大半边都挡在她的头上,自己却半个身子都暴露在烈日之下。他鬓角处有汗水留下的痕迹,虽然是天生的好皮肤,可是不知道是不是也和她一样,是因为喝了酒的缘故,脸上泛着一丝莫名的潮红。
“怎么了?”他的声音亦如记忆中那么好听。周清迈记得高一那年他们第一接吻的时候就是在文理分科后的班级组织的聚会上。曹清迈被班上的女生连哄带骗的喝了不少酒,周清迈也是和几个男同学猜拳输了,不得不干了一瓶啤酒。不知是谁起哄让一向不爱说话的校曹信临唱歌,那天的他竟然也没有推辞。一首五月天的《让我照顾你》让他唱的娓娓动听,不知道迷倒多少花痴少女的心。
那个时候周清迈正被隔壁班的一个男孩子疯狂的追求,她的一颗心左右摇摆,一边是青梅竹马的曹信临,一边是热情似乎的小帅哥……让正值青春萌动的小清迈顿时没了章法。曹信临的木讷让她根本不知道他到底是怎么想,另一边的攻势正强,甚至在课间捧着一大捧玫瑰跑到她的班级来,站在她面前大声说了一句‘周清迈,我李晟喜欢你很久了。’
偶像剧一样的情节,却真真实实的发生在她的身上。当时的她脑袋一片空白,又害羞又混乱。急急的转过身去看坐在后座的曹信临,他没抬头,手里握着一支笔像是在算一道数学题。
许是被他若无其事的样子气到了,周清迈腾的一下子从座位上站起来,伸手就接过那一大捧玫瑰。“我记住你了,李晟,花我收下了,你先回去吧,让我想一想。”本来想干脆答应他好了,她到底要看看曹信临是怎么想的,可是话到了嘴边她却还是说不出口,只是说在想一想……
那首歌他唱的格外认真,她从没听过他唱歌,也就更不知道原来他唱起歌来那么好听。
【新的冷笑话 巧克力糖开始为你收藏最近连睡觉手机也在手上。
幻想著未来满头白发 公园 的长椅上你也许会说一声谢谢我。
如果这一生到尽头 换你的这句话 很足够。
是你 爱你让我变得更强为你战斗永不投降。
让我照顾你我要让雨停出太阳。
我超越我自己的想像 风雨刀枪能为你挡。
让我照顾你为你失去生命也辉煌。】
一首歌,每一个字都让周清迈的心跟着跳快半拍。他看着坐在角落脸色潮红的她,跟着伴奏吐字清晰像是在唱给她一个人听。
曹信临放下麦克风借口上厕所就出了门,她就也开始坐立不安。只过了一小会便安奈不住也跟着出去了。KTV走廊里五颜六色的灯闪的人发晕,她没看到他的影子,但是依旧大着胆子继续往前走,因为她相信曹信临一定就在前面,她要问一问他,他到底要干什么?别人都追到班级里来了他都没反应,这会儿一首歌对着自己竟唱的如此动情是个什么意思。
她还没适应这里的光线就被一个人影拉了一把,拉进了一个狭小的空间。周清迈刚想大声呼救,曹信临的一张俊脸就清晰的出现她的面前。是卫生间外的盥洗室,曹信临用手接了些水扑在脸上,像是想让自己清醒一些。
反应过来的周清迈这会儿反倒镇定了。清了清嗓子、掐着腰:“你什么意思啊曹信临?真以为咱俩是发小加青梅竹马我就非你不可了,你要是……要是再是现在这个样子,我明天就答应隔壁班的李晟去。”她话刚说完,不想正在洗脸的曹信临这个时候突然转身,由于她挨着他站的过近,前面的人一转身反倒将她一挤,让她不受控制的朝后倒去,没预警的一下子坐到地上。
本就觉得委屈的周清迈这会儿更是来了脾气,眼泪啪嗒就掉了下来:“曹信临,你就会欺负我。”
他也是手足无措,蹲下身子看着她梨花带雨的面庞。周清迈喝了酒,脸色绯红,一双明眸闪着莹莹的泪光让他一瞬间就觉得嗓子发干。
“周清迈,你接过吻吗?”他的声音哑哑的,但眼神中却有着她未曾见过的坚定。
被他问得头脑发热的她根本不知道现在是怎么个情况,只是条件反射的摇摇头。
“那要我教你吗?”他朝着满脸泪痕的她探头,微微扬起的下颌是周清迈从没见过的弧度。
然而下一秒温热的双唇就贴到了一起,曹信临的眼睛睁的很大,下巴被一双小手捧着,刚刚还抽泣不停的小女孩;此刻正闭着眼睛将自己唇主动印上他的。
很多人说初吻的味道像是棉花糖,然而曹信临的记忆里却是浓浓的麦香味。两个人都喝了啤酒,双唇贴合的一刹那根本不知道下一个动作是什么?还是周清迈先缓过神来,撅着嘴往后撤了撤身。
那个年纪的少男少女,两个人的唇只是砰了一下子便认定就是接吻了。周清迈闪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朝着曹信临吐了吐舌头,“从现在起,曹信临是周清迈的了!”
既然他不主动,那就由她来勇敢。可是当时的她不明白,勇敢这种事原本就不是女孩子固执坚持的。
☆、第3章 chapter3。招ji丑闻
短暂的沉默,周清迈在喊完他的名字之后突然就释然了许多。“你真是位好同志啊!可以为朋友上高山下火海外带两肋插刀,我周清迈真没看走眼,有你这个发小我知足了。小鬼,继续效忠皇军哦!”她的脸上露出一个得了便宜卖乖的巧笑,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无限勉励。
曹信临微微皱了一下眉,然后若无其事的瞥了瞥嘴。伸手拂去她搭在自己肩膀上的手。“伞留给你,我还要去接白羽下课,就不送你回家了。”他将手里的伞硬是塞给她,迈开步子双手□□口袋,只留给她一个背影。
很多时候周清迈都在想一个问题,那就是她和曹信临之间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情感。他们从小在一个街道长大,吃一锅饭,喝一口井的水,甚至小时候的衣服都可以换着穿,直到初中那会由于他们是上的同一所学校,曹信临又长个儿晚,所以两个人时常穿错了校服也是常有的事。
她不用刻意也会记得他的生日,他似乎连她是什么时候生理初潮都了如指掌,这种被对方掌控的感觉似乎让他们一直不分彼此。可这是爱情吗?反倒让一直认为自己很聪明的周清迈分不清。
从寿宴回去的第三天,周清迈就接了一个五天四夜从北州市到牡丹江,途径图们、延吉、再到长白山的团。这个团是社里接的广东那来的游客,专程来北方避暑消夏。本来这么好的团怎么也分不到周清迈这个小蝼蚁头上,可是偏偏事情巧的不得了,原本社里经验最丰富,业务最强、后台最硬的导游尹姐,前一天和其他几个关系好的导游到江北去吃地锅鱼,许是做法不太干净,这大周一的竟然都请了病假,说拉肚子上不了班。所以天上掉这么一个大馅饼,就生生砸到她周清迈的头上了。
出门前她照例给杜晓培打了个电话,告诉她自己要带个大团,离开几天。杜晓培是她大学时的闺蜜,性格貌似纯良却是个骨子里的腐女,现如今正乔装打扮的混在□□的队机关伍中提前养老。显然她这个电话是打扰到了她老人家的生物钟,电话里懒洋洋的声音宣告着她根本还没在睡梦中清醒,周清迈也不好饶人清梦,草草挂了电话,一看表果然是自己起的太早,不怪人民公务员*啊!
早上五点半,她已经拿着行程单和公司派来的司机师傅蹲在飞机场门口等着接机了。业内里有句话是这么说的:起的比鸡早,干的比牛多,吃的比猪差,跑得比兔子快 ,睡的比小姐还晚。这两年的导游生涯让她听到这句话就会在心里猛点头。这几句话虽然糙了点,但到底是话糙理不糙,确实是对导游工作的真实描写。
看今天一早就知道了,周清迈是三点钟起的,三点半到了公司打印行程单,四点钟在楼下和司机师傅汇合,然后驱车赶往在市郊30公里以外的机场。好容易在车上睡了一会,这不就站在清晨的冷风中举着小旗等着接客人下飞机了。
好在一切顺利,接到了客人查了人数,就直接去了下榻的酒店和本地参团的一位游客汇合。由于客人是早上的飞机,所以安排好了房间,上午就都是休整时间,下午才开始北州市的行程。
这个团一共12人,大多是来自广州,说起普通话来带着港台明星似的特有强调。周清迈的普通话是二级甲等水平,但是和他们沟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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