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乱世佳缘》第167章


她突然想到了这个关键问题。
顾卿白看了一眼叽叽喳喳个不停的小少女,微微一笑:“重要的不是我多大,而是你多大。”
“我今年十八岁啊,十二年前,才六岁!”墨沧很认真的想了想,最后看他略带笑意的眉眼,纳闷道:“你救人跟我有什么关系。”
顾卿白心情甚好,随手摸了摸她秀丽如云的黑发,嗯,等以后你当牛做马的时候,自然就知道跟你有什么关系了。
墨沧自己都没有察觉,一进顾府,见到他的那一刻,自己全身的胆子都卸下来了。两年的相处,她已经在不知不觉间习惯了依赖他。
而顾卿白,又恰好是那种看着他,你就觉得可以无比放心的将任何事情都交给他去办。这样的信任,没有底线,没有原则。
太阳已经升起来了,新的一天来了。
在踏进房间前的那一刻,墨沧看着天边的红日,伸手挡住了微微刺眼的光,却仍是执着的仰着头。
白黑端着大清早就被自己从被窝里拉出来的那位御膳房大厨蒸出来的八宝饭,一进公子的小院就看到了这么一副光景,那小祖宗正站在这儿,不由得手一抖,险些连饭都摔出去。
他早该知道的!
公子不喜甜食,做八宝饭还能给谁吃!
墨沧笑眯眯的看了一眼白黑,想到给顾卿白这等人当牛做马的人生,心上不由得对白黑多了一层同情。
白黑被她看的额角直抽,如临大敌一般放下八宝饭就飞奔了出去。他急需要跟黑白讨论,这混世魔王又有了什么新奇的点子来折腾人,方才她看自己的眼神,像极了院里大黄看到软弱可欺的小白兔!
真是一种强者的伪善啊!
不得不说,宫中御厨的水准十分高。
那碗平常的不能再普通的八宝饭,在初秋的清晨还冒着腾腾的热气,甜丝丝的味道直往心里头飘。
青花瓷的盘子简洁大方,倒扣出的糯米一粒一粒的紧紧挨在一起,红枣圆润,花生饱满,红绿丝交错的洒在上头,看着煞是喜人。
墨沧原本没有什么胃口,见了这样醒目的颜色还是咽了口唾沫,顾卿白可真会吃呀。
她已经几天没有好好吃过一顿饭了,这些天的眼泪灌也将她灌饱了,入口的除了咸涩就是苦味,越吃越倒胃口。
现下却是食欲大开,一手拿着筷子一手拿着勺子,慢悠悠的吃了起来。
她的吃相向来不斯文,眼下不过是因为在顾卿白面前罢了。她可是因为一副仓鼠模样被他嘲笑了许多次。
“好吃么?”
墨沧点了点头:“嗯,特别好吃。”她怎么这么没出息呢……恨恨的咽下一口饭,墨沧才露出了心虚讨好的笑意,举着勺子挖了一口饭,上头还有颗红枣。
“你要不要尝一尝?”
墨沧以为,顾卿白不会尝,非但不会尝,而且还要笑话她一通。这是她自己算计好了要送上门给他嘲笑的。
没办法,吃人嘴短,她还损了他一通,不用旁人说,她都觉得自己有些没良心。
这个清晨的时光过得仿佛格外的缓慢,一滴一滴的流逝着,仿若在洗涤洗刷谁心里头的蒙尘一般。
墨沧对上他的眼睛,手举的都有些酸了也不见他开口,欲要收回手的时候,手腕却是被他紧紧的攥住了。
他向来清而缓的声音带了些沙哑的低沉:“不是说给我尝么?”
他攥着她的手腕,将那一勺八宝饭送进了自己口中,不知过了多久,直到他咽下去,才松开了她的手腕,肯定道:“嗯,我也觉得很好吃。”
墨沧的脸一下就红了,勉力辩驳道:“你,你不是不喜欢吃甜食的吗?”
顾卿白嘴角的笑容尚未完全褪去,他只是说:“看着你,也就觉得喜欢了。”
“沧儿,以后天天吃八宝饭怎么样?”
墨沧以为他是开玩笑,扭头一看,他的神情却是极为认真。
“我……”
顾卿白叹了口气:“你只要张嘴吃就好了。”
他说完这话,便转身出了房门。
曦光之下,她见他白衣翩然,慢条斯理的优雅浸润到了骨子里头,让人想起了初春光零零的枝桠上唯一的一朵白玉兰,让人想起了举世皆浊我独清。
可是,可是……
他看出了自己来时的心思,这条路,自己又怎么能不走下去?明明也在流眼泪,可是那饭却还是甜丝丝的。
那年大冠王朝仍在,清晨的街上曾有早起的摊贩看到一个黑衣的少女站在顾府门前站了许久。
那年他还是清绝无双的如玉公子,长廊无暮雨,孤琴未鸣,却有人面荷花遥相似。
那年,他还只是顾卿白,她也只是墨沧。
顾卿白怎么会不知道,她来找他,不过只是利用。
那块玉佩,徐绍祯识得,难不成他就不认识?他一直在等,在等一个徐绍祯会不甘心的机会。
昨夜诡谲,他却平心静气的独守了荷塘一晚。
徐绍祯进宫之前来了顾府一趟。他自小就不甘心在顾卿白的盛名之下,科举终于变成了最后一根稻草。
他没有瞒着顾卿白,他说自己要进宫面圣,就说他顾卿白想要谋逆。有六殿下的血脉在,想必皇上也不会不重视。徐绍祯笑的很绝,他说,就算圣上不重视,旁人眼里看来,他顾卿白的挚友,徐绍祯一命也该够重了。
若是他想翻身,也不是很难。
可是他还想保护她,所以也只能选择这么一条最愚蠢的方式。
从前少时念诗,问世间请问何物,他不相信那些生死之说。可是最讽刺的是,他成了那诗里头的人物。
谁说不是一眼万年呢。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弦歌雅意,相看如故
看名字这么文艺,其实就是一个完结感言~
断断续续的从构思到执笔,写了小半年,这篇文终于完结了,心里头既有如释重负,亦是怅然若失。
说起来七七不算一个特别勤奋的人,也不是一个讲故事的高手,所以,特别感谢能看到七七文的小可爱。
其实一开始想写民国,是因为读了瞿秋白的传记,其人其事,令人深深的为之动容。那样一样硝烟战火的动荡年代,也是一个人才辈出的剧烈变革时期,眼界所限,只能略略体现一二。
古代卷显得很乱,像是一个小故事套着一个小故事拼凑起来的,七七很惭愧,也不得不承认写古代的时候不及写民国用心,不过本来就是民国为主啦~
作为一个写了这么多字还是一个小透明的扑街货,七七表示,生命不息,码字不止!哈哈!
七七已经是一个大三汪了,心里头还有些未完成的理想,所以要暂时停笔去追梦啦~
哈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就这样吧···
说不定等我自己再回来看,就会觉得好幼稚···
两年以后我还得回来填那个未完的一时心血来潮写的王爷···唉…我为什么要给自己挖坑呢…其实七七很想写总裁文的说…
额,跑题了…
言归正传啊~
嗯···爱你们,惯例的送熊抱。
然后七七还想啰嗦鞠躬致辞啊!七七自知文笔稚嫩,感谢小可爱们的一路相随和不离不弃,感谢我的同仁们~感谢土豪二姣~感谢每一个给七七投票票的小可爱和默默看文的小可爱!
特别特别感谢喵吃鱼不吃肉和不知起而深还有独守胭脂扣三位留评的童鞋!
作为一个一直单机的大可爱,你们的每句话对七七而言,都是前进的莫大动力。有时候觉得自己写的特别乏味,觉得自己很笨,可是看到你们的评论,我就又被打满了鸡血啦!
刚上架的时候,蠢七七曾一度产生更不下去的想法……七七到现在还记得不知起而深小可爱给我留评说,写的很好。矫情来说,看到的时候眼泪真的掉下来了……(不要笑我)
喵小童鞋一直陪伴着我民国文结束,真的特别特别感谢她!
哎呦,不知道这个啰嗦的感言你们能不能看到。看不到我也要说,唉,人美,任性,没有办法呀~
最后一句,刚刚回了下消息,忘记自己本来想说啥了!忘!记!了!
啊,我记起来了!
最最后一句,本来还想就着题目写的文艺一点的,可是七七这只文艺美少女实在是有点儿累了,所以还是可爱一点吧。
最最最后一句,还是爱你们~挥挥啦~【 http://。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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