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的爱豆是我前男友》第92章


“用你管。”耿灿灿哼道:“你去找会说吃饭饭喝水水的,别在我眼前晃,阴气太重!”
两人吵闹的声音逐渐消失,江眠站在门口看了好一会儿才进去。
想起那两人的话还不由得想笑,陆星野问,“什么事情那么高兴?”
江眠进来关了门,“你喜欢听女生说叠词吗?”
陆星野还真认真的思考了一下,“分人。”
“要是你说的话,我觉得可以。”
江眠回头就冲他来了一句,“别哔哔。”
陆星野听的目瞪口呆,尔后摇头笑了,“这又是耿灿灿说的吧。”
“聪明。”江眠走到窗边,鼻子动了动,眉头一皱,径直回到床边,直勾勾的看着陆星野,没等他说话,俯下身吻了过去。
陆星野正打算加深这个吻,江眠已经离开了,抱臂站在他病床边,“都躺病床上了你还抽烟?”
陆星野:“……”
果然,被发现了。
在抽烟这件事情上,江眠就是福尔摩斯·江。
每次都能准确无误的抓到他,陆星野试着辩驳,“就抽了一口。”
“呵。”江眠掐他的手背,“下不为例。”
陆星野反握住她的手,捏了捏她的小拇指,“你什么时候追我?我等不及了。”
江眠看他,和他十指相扣,“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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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做粉丝的第65天(三更)
夜里不用江眠守着; 汤汤会过来陪护; 江眠回家可以洗个澡; 等第二天早上再来。
晚上从医院回去的时候,江眠去文具店里买了信封和超漂亮的信纸,回家之后,她找出耿校长给她的信; 一共两封,一封是陆星野的情书,一封是在毕业之后留在耿校长那里的。
也不清楚陆星野这么做有什么意图。
情书她已经看过了,这个时候拿出来温习一遍,依旧觉得感动。
当时看第一遍的时候嘴硬的说这是抄的,其实心里跟明镜儿似的,陆星野有一段时间买了很多诗集; 汪曾祺、沈从文、王小波,甚至还看了多篇言情小说; 大概这情书就是那时写的。
而第二封要比第一封正经许多,一看就是正儿八经的信。
江眠之前没拆; 现在怀着虔诚的心打开,不知为何,开的时候手还有些颤抖。
打开之后是折了三折的信,还附带了一张硬卡片; 像便利贴那么大,上边用红笔画了个心,然后写了一句:我一生的信仰——江眠。
江眠的手指摩挲着那一句文字; 忽然感觉它有了灵魂似的,让她的心不由自主的加速跳动、沸腾。
打开那张纸,上边的文字和上一封情书比起来也稀少的可怜。
但每一个字都让江眠感动的热泪盈眶。
我从未如此爱过一个人,她的悲伤是我的悲伤,她的忧愁是我的忧愁,我想给她世间最明朗的一切,早晨的阳光、晚上的月亮。
她值得最好的一切。
爱着她,是我最开心的时刻。
如果有天她能看见这封信,我希望那时她是我的新娘,我给她鲜艳欲滴的玫瑰和无限滚烫的热吻。
她是我至高无上的信仰,我愿做她的裙下臣。
——陆星野
江眠看了许久,每一字每一句都刻在了心上。
把眼泪擦掉,这才拿出自己买的纸来,开头的称谓便是:赠我所爱之人。
江眠的语文虽然没耿灿灿那么好,高考能考140,但也不差劲儿,上学时读的言情小说不少,毕业后也没放下阅读的习惯,所以她一直都觉得写情书这事儿对于她来说应该很简单。
可没想到,写了称谓后便写不下去了。
之前还在景峰山上答应要给陆星野写情书,她这都不知道欠了多少封,幸好陆星野一直都不催。
江眠拿着笔在手里转来转去,每想出一句都觉得不好,不够真挚,也不够表达她的心,最关键的是,高考语文120的她竟然比不过陆星野那语文九十分的水平,她觉得很惭愧。
虽然不是卖弄文采的时候,但一封优美的情书肯定是能让人更有好感。
一封情书写了三个小时,只写出了五个字:我只喜欢你。
江眠也不知道自己高考时候是如何在看了标题的情况下就能够洋洋洒洒的用半小时写出一篇八百字议论文来的,反正现在写一封情书搞的她头发都快秃了。
好不容易写完,爬上床没休息几个小时,闹钟便响了。
江眠要早早的去花鸟市场,买最新鲜的、开的最热烈的一束玫瑰,并且高价买了一只鹦鹉,这鹦鹉目前只会说你好,江眠在买回去的路上一直教它,“说陆星野,我喜欢你。”
鹦鹉特别聪明,跟着她学,“说陆星野,我喜欢你!”
江眠又换话,“陆星野,我喜欢你!”
鹦鹉也就跟着叫了,来回几遍之后,纵然江眠不说,这鹦鹉也会自己喊了。
司机师傅在前排一直听着江眠教鹦鹉说话,等到江眠停下以后才笑着问道:“姑娘你追星啊。”
江眠不好意思的嗯了一声。
“我家女儿也追星,也喜欢这个叫陆星野的。”司机师傅说,“房间里全是他的海报,我老婆骂了好多遍都不管用,她闹着以后非要嫁给人家,嗨呀。”
江眠笑了笑,“您女儿多大了?”
“十四,今年上初三了。”司机师傅说,“小孩子家家的,懂什么啊。”
“不懂!”鹦鹉开口道:“小孩子不懂!”
江眠又反过来教它,“陆星野,我喜欢你,我要和你在一起。”
鹦鹉重复了一遍。
司机师傅看了眼后视镜,“姑娘,你长这么漂亮,这么追星你老公不介意吗?”
江眠笑了下,“我追的就是我老公。”
司机师傅摇摇头,“我女儿也经常这么说。可人家那是万众瞩目的大明星,娶的肯定也是明星,我们这些小老百姓,也就是肖想。”
江眠笑了笑,没说话。
医院很快就到了,江眠下车的时候带着鹦鹉,手捧玫瑰,虽然戴着墨镜,但还是引起了不少人的围观。
毕竟来看望病人时,带的一般是清淡素雅的花。
玫瑰这种花只有在告白和追人的时候才会用得上。
江眠旁若无人的上了顶层的vip病房,快走到病房里时还有些紧张,刚走到门口就听见有女人的声音,她道:“分手吧。江家前些时候才抢了你爸的生意,你爸正在气头上呢,要是知道了这事儿,对你肯定不利。”
江眠的脚步顿住,放在门把上的手又默默的收了回来。
是金女士,陆星野的妈。
她无意打扰,可听见了和自己相关的内容,自然忍不住站在门口想听听金女士说些什么。
上次和她刚完之后,想必金女士也知道了她的身家,肯定不会拿她和陈青青来比,毕竟在云城,论财力,陈家要比江家差了一大截儿。
这也是江总唯一的优点了,虽然败家,但更能挣钱。
论金钱能给人多少体面,江眠很有发言权。
如今听到和江家常家有关的内容,她站在门口竖起了耳朵。
金女士看向不为所动的陆星野,不由得放软了声音,“我一向就看江眠不顺眼,偏偏你还喜欢。这都分开五年了,现在和你再搅和在一起还不是因为找不到下家。你听妈的,和她分手,别惹了你爸的厌恶。”
陆星野的声音清冷,“我爸?”
“要是没记错的话,我爸还在临县男子监狱里。”
“谁提那个狗玩意儿。”金女士一提起前夫,恨得咬牙切齿,“他早就死了!你爸是云城的富商!你猜不是那种下贱人的儿子。”
“可我姓陆。”陆星野淡漠道,“我老家在临县。”
“你!”金女士气急败坏,“我好不容易把你从烂泥潭里捞出来,你就那么急着再跳进去么?非得让大家都知道,她们喜欢的人根本不是什么名流,而是一个上不得台面的杀人犯的儿子吗?!”
“我不介意。”陆星野说,“但没什么必要。”
金女士深呼吸了几口气,这才平复了心情,“分手!必须分手!”
“就因为常家那几块地?” 陆星野挑了挑眉。
“几块地?”金女士说,“市值十几亿,江家这手段也用的太腌臜了。”
陆星野勾唇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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