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萌妻不乖,总裁大人太伤神》第209章


原来,他没有病。
不过很快就意识到男人最后那句话里的意思。
又收了笑不高兴的怼回。
“你才有艾滋!你全家都有艾滋!”
墨联晟也不再和她争辩,似笑非笑的神情,看的蒋苗有点发毛。
在hsd又住了两日,蒋苗就跟墨联晟飞回国。
母亲现在的状况,就是陪在身边也做不了什么,
况且马上就要开学,她也没法继续陪在母亲身边。
回国的第二天,墨联晟去公司上班了,蒋苗便约了简忆涵一起逛街,两个人一通逛到很晚,才分开。
回去墨联晟的公寓,刚走到公寓的门外就听见里面传出的声音。
“晟哥哥,阿翔说是你让我回来的,”
是黄绮美的声音。
“嗯。”
“真的!”黄绮美高兴的问,又扒着墨联晟的胳膊继续问。
“阿翔还说,这次回国之后就不走了,”
墨联晟瞥了一眼站在面前的男人。
“嗯,喜欢就一直留在国内。”
“噢,太好了!”黄绮美高兴的转了圈圈,“晟哥哥万岁!”
蒋苗迟疑了一下,准备输指纹的指收回,转身,向电梯走去。
直到晚饭时间,蒋苗也没回公寓,墨联晟一个接一个的打电话,就是无人接听,后来,干脆直接关机。
墨联晟气得差点把手机摔了。
这天头小倔驴,又耍什么驴脾气!
墨联晟清楚,在a市,蒋苗就有两个地方可去,一个是霍祺珩家的那个傻白甜那里,还有一个就是学校的宿舍。
给霍祺珩打了电话,对方告知,没去,所以,墨联晟套上呢绒大衣就去了大学的宿舍抓人。
蒋苗一个人坐在韩小红的下铺,双手插在冲锋服的口袋里,晃荡着两条腿对着前面发呆。
冲锋衣是面瘫买的,也不问她的喜好,一下子买了很多衣服,公寓里的衣柜都要装不下了。
还霸道的把她之前的衣裤都丢进垃圾箱。
明明白天和忆涵逛街的时候还很开心,以前,总是忆涵请客吃饭逛街,偶尔还会买礼物送她,今天,她也终于为忆涵做了点事。
陪着她逛街,去理发店理发,还请吃了大餐,明明挺高兴的,可是,听见公寓里黄绮美的声音,她再也高兴不起来。
面瘫说,他没有乱。伦的嗜好,既然没有,为什么还把黄绮美接回国!
明明就是想二女伺一夫。
哼,只可惜,他打错了如意算盘,她才不会让他如愿。
既然黄绮美住进公寓,她离开就是。
蒋苗越想越气愤,连寝室门外的走廊里传来的脚步声都没听见。
正想的专注,嘭的医生,寝室门被人从外面踢开,蒋苗吓得一个激灵。
待看清站在门前的男人时,徒的就起了身,一边往外推搡一边喋喋不休的赶人。
“你走,我不想见到你!回你自己的公寓,去抱着你那个没有血亲的妹妹,少来我寝室……”
蒋苗只顾着生气,完全没注意自己的话里醋意有多浓。
墨联晟站在原地,任凭蒋苗又是推又是垂的,身材高大的他根本没动丝毫。
见蒋苗闹得累了,干脆,长臂一展,把她裹紧怀中。
大掌紧握了她的手腕,不让她继续胡闹,鹰隼的眸蕴着星星点点的光。
“真的赶我走?”
“走!马上走!”
“我走了,可就再也不会来了,”男人的声音,带着点威胁的味道。
“不来就不来,谁稀罕!”
“我要是不来了,你母亲的病可就没人管了。”
墨联晟继续威胁。
提起母亲,蒋苗顿时就蔫了,垂了眸,喃喃道,“你就知道威胁我,欺负我……”
“我什么时候欺负你了?”墨联晟无奈。
“还说!你哪次没欺负我!”蒋苗抬了头,不满的控诉。
墨联晟……
“好吧,如果说在牀上做的时候也算欺负,我承认。”墨联晟的唇角蕴了笑意。
“而且欺负了很多次。”
蒋苗……
扁着嘴仰着脸看着高出自己一头的男人,问。
“墨联晟,是不是欺负我能让你特有成就感?”问完不等墨联晟回答又继续说。
“我想问你,我还要被你欺负多久才肯放了我?是不是我妈的病不好就得一直任你欺负,你现在已经有了黄绮美,就放了我还不好,我不想二女伺一夫……”
墨联晟……
面对蒋苗的神逻辑简直要跪了。
“你哪只眼睛看见我要二女伺一夫啦?”
“墨联晟,我不瞎,虽然我傻,但是我真的不瞎。”蒋苗仰着小脸,面对男人,一遍遍的强调。
“嗯,是挺傻。”这是墨联晟嘴中庸的肯定,对着一脸受伤的某女,然后撇了下嘴,道。
“本来,把小美姐回国是想送去戒毒所戒毒,而且,我还想着等你大学毕业之后就一同去国外定居,照顾咱妈,现在看来,”
说到此,墨联晟再次撇了撇嘴,摇头叹息。
“是我想多了,原来你根本就没想过要永远和我在一起。”
“你说什么?”蒋苗惊得瞠大了眸子。
这面瘫说,要带她去国外定居,只为了,陪“咱妈”,还有,他说,“要永远在一起”……
“墨联晟,你喜欢我?”
对上男人意味不明的眸光,蒋苗不太确定的问。
“不喜欢会愿意出钱为你母亲治病?”
“你不是为了得到我的身体?”
墨联晟再次嫌弃的撇了嘴,“你的身体有多值钱?能值几百万?”
自从知晓她母亲的病情,就帮忙联系医生,找医院,又用私家飞机送去国外救治,哪是几百万能解决。
“墨联晟……”蒋苗的声音小如喃喃,“你真的喜欢我?”
“嗯,千真万确。比真金还真。”对于这种智商,情商永远都和胸脯成反比的女人,墨联晟觉得,还是直接一点好,免得她又胡乱的猜想。
“怎么会?”蒋苗不太相信,自嘲的笑了。
“以你的条件,什么样的女人找不到?怎么偏偏是我?”
是呀,以他墨联晟的条件,想要什么样的女人,还不是一挥手的事?
可是,茫茫人海,他就看中了她。
犹记得第一次见她的时候。
那时候,祺珩刚定了婚,很苦恼。
他也是一时闲的没事做,便趁着午休时间,想去看看,是什么样的女人,让损友苦恼成这样,难道会是丑八怪?
如果真是的话,以后他可就有说辞了,说让那个损友没事就笑话自己一大把年纪还没碰过女人。
那天,他去的低调,开了公司里一辆普通的轿车,守在大学校门前。
结果,一等就是一个下午。
放学的时候,他看见一帮同学从校园走出,不知为何,第一眼,直觉告诉她他,那个被几个男生女生拥在中间的傻大个,就是损友要娶的女人。
因为这些同学都穿着运动的服装,其中一人一直不停的唤着,“忆涵,忆涵……”
而那个一直不停唤着的,就是挽着祺珩家傻白甜胳膊的小野猫。
墨联晟承认,霍祺珩家的傻白甜绝对是鹤立鸡群的那种。
身材高挑长相清纯,与生俱来的高雅气质都是与众不同。
可是,不知为何,他的视线一下子就落在了挽着简忆涵胳膊的蒋苗,小小的她,比简忆涵要矮上半个头,而且,那群学生中,都是名牌傍身,尤其是祺珩家的傻白甜,一身的国际名牌,一双运动鞋都是上万块的那种。
其他同学的运动装也是国内的品牌,只有她,穿着普通的地摊货,可是她一点都不自卑,挽着祺珩家那只高傲的白天鹅,一路上说说笑笑个不停。
墨联晟想,一定是他的童年太孤独,太灰暗,灰暗的没有阳光,所以,她的笑容才照亮了他的眼,让他想要追逐,拥有,一路上,墨联晟缓缓的驾着车
跟在他们去后面,他的眸光始终被她吸引。
或许,从那时起,她就闯入他的视线,只是,哪那时的他,还不自知罢了。
第二次见,便是小餐馆,她再次用自己的独特闯入了他的视线。
靠!棉条男!这是塞了多少棉条……
那时,他就在想,终有一天,要把她压在身下,让她看看到底有没有塞棉条……
收回瓢远的思绪,墨联淡淡弯起的唇带了些许的嘲。
“是呀,曾经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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