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我了,以身相许吧》第104章


去他的冷静!
盛斯年直接把手里的签字笔扔了,然后满怀柔情的对着电话那边的人说道:“我想看着你,我想现在就去你的身边陪着你。”
“……”时景似乎低低的笑了一下,声音里是难得的温柔,她拿着手机在床上翻了个身,这才慢慢悠悠的轻声说道:“你来了,那,阿妹怎么办?”
刚刚的激动平复下来之后,盛斯年也知道自己刚刚的心情有些冲动。他并不向时景隐瞒自己因她而起的甜蜜的烦恼,只是笑着道:“阿妹你不用担心,你不在,它现在已经成了家中一霸了……”
第94章 
盛斯年和时景聊了一会儿; 挂断电话之后,握着手里那支笔; 心思却越发的活跃起来。
隔天就是周末; 不想加班自然也就不用去公司。盛斯年自己一个人带着大鹦鹉阿妹待在家里; 正站在阁楼的鸟架旁边剥瓜子的时候; 透过窗户,就看到院子里陈叶舟的车按了一下鸣笛之后; 已经直接开了进来。
盛斯年把手里的瓜子喂给大鹦鹉阿妹,从旁边抽出至今擦了擦手; 转身下楼,大鹦鹉阿妹稳稳的站在鸟架上; 看了一会儿他的背影; 然后干脆扑闪着翅膀跟着飞了下来。
“叶舟; ”盛斯年走到一楼打开门,这才发现; 除了陈叶舟之后,庄跃竟然也跟了过来。
“听说你养了一只会唱歌的亚马逊鹦鹉; ”庄跃笑着说道,直接表明了自己的来意。他的年纪比盛斯年、陈叶舟他们都小,还在读书; 有些爱玩爱闹,听说盛斯年这边有了好玩的大鹦鹉,就想过来凑凑热闹围观一下。
“Amazing是时景样了好几年的宠物了,不过现在说是我们一起养的也没差; ”盛斯年不觉莞尔。
“那只亚马逊鹦鹉叫Amazing?”庄跃不由得稍稍愣了一下,要是叫Amazon(亚马逊)他还能理解,为什么是叫Amazing(吃惊)。
盛斯年笑笑,“嗯,小名阿妹。”
他话还没说完,听到有人喊自己的名字,从楼上跟着飞下来的大鹦鹉阿妹已经扑闪着翅膀落在了盛斯年的肩膀上,愉快的“啾啾啾”了几声。
大鹦鹉阿妹站稳之后,立刻看向突然出现在家里的两个人,陈叶舟它早就认识了,大鹦鹉阿妹直看了他一眼,果断无视掉,锐利的视线很快便逡巡的落在了庄跃的身上,“啾!”
盛斯年不由得想起了自己第一次见到大鹦鹉阿妹的时候,对方受了惊吓,差点冲上去啄他,还是时景一直拦着的,机缘巧合下的第一个拥抱……
没有任何犹豫,盛斯年果断的把大鹦鹉阿妹从自己的肩膀上抱了下来,确保它不会突然冲上去啄庄跃之后,才抱着鹦鹉和庄跃稍稍拉开了一点距离,也挡住了庄跃好奇的想要伸手摸摸阿妹漂亮的羽毛的手,“别上手,鹦鹉比较认生。”
“哦哦,”庄跃连忙收回手,点了点头。
“Talkwithme!”大鹦鹉阿妹在盛斯年的手里叫道。
庄跃眼睛一亮,惊奇道:“它还会说话!”
“嗯,据说亚马逊鹦鹉天生比较话痨,说话什么的,都不用特意去叫,有时候当着它聊天,它就能记住不少,唱歌也是,都是自己学的,然后就一天到晚的自己话唠。”时景不在,都是盛斯年亲自照顾阿妹的,它之前又帮了盛斯年那么多忙,不管是爱屋及乌,还是投桃报李,盛斯年对大鹦鹉阿妹都十分喜爱。
相处的时间长了,盛斯年现在说起鹦鹉经来竟也头头是道起来。
陈叶舟坐在沙发上,拿着平板电脑随便上网查了查亚马逊鹦鹉的科普,也跟着打趣道:“资料上说,亚马逊鹦鹉擅长说话、唱歌,而且个性比较独立,不会因为离开鸟群独自生活而抑郁,身体健康,不容易生病,一般会认三到五个主人。”
“咦?”庄跃立刻发现了重点,看向盛斯年,惊奇道:“那正好适合一家人啊,以后斯年有了孩子,它也会认识的。”
盛斯年抱着大鹦鹉阿妹,笑着解释道:“话虽如此,不过,亚马逊鹦鹉的体型不算小了,而且鹦鹉毕竟是攀禽,天生喜欢啃咬,阿妹的战斗力还是挺强的,平时有大人看着的时候还好,单独的情况下,为了安全考虑,还是得把它和小孩子隔开。”
盛斯年和庄跃讨论的兴高采烈,仿佛大鹦鹉阿妹已经认识了第三个小主人似的。
拿着平板电脑的陈叶舟忍不住翻了个白眼,哭笑不得道:“……我知道你是自家孩子自己心疼,但是婚还没结,孩子也没怀呢……你不觉得现在说这些太早了吗?”
盛斯年被陈叶舟毫不留情的吐槽,庄跃忍不住哈哈大笑着回答道:“哎呀,人对未来要有规划,未雨绸缪嘛!斯年想要孩子的话,其实仔细想想,从怀孕到出生时间也快,可能也就这一两年的事情,现在先想着免得到时候着急。”
说着,庄跃也凑上去看陈叶舟查到的资料,“我看看,资料上还说了什么?”
陈叶舟直接把平板电脑递给了庄跃。
庄跃接过来,低头继续念资料:“鹦鹉属于攀禽,而攀禽天性喜欢啃咬……哎,说白了不就是和哈士奇一样,在家里什么都喜欢拆呗!”说着庄跃看了看客厅的布置,“家具好像都没什么事?”
陈叶舟推测道:“这只大鹦鹉才搬过来几天啊,大概是还是住得时间比较短,所以还没来得及咬你吧!”
盛斯年抬头看了他们两个一眼,忍不住笑了,“没,阿妹最近看上阁楼窗户外面的那棵树了,最近有事没事就飞出去在树上挖洞,正好现在天气渐渐暖和了,它可能是想在阁楼外面再自己搭个窝呢!”
“挖洞……?”庄跃几乎都要以为自己听错了,“那不是啄木鸟干的事情吗?”
“你继续看资料啊!”盛斯年指了指乖乖的躺在他胳膊上的大鹦鹉阿妹,尤其是那尖尖的鸟喙,笑着说道:“据说几乎所有的鹦鹉都能在树干上挖洞筑巢,尤其亚马逊鹦鹉的体型也不算小了,想想自然动物的生存规律,浑身羽毛颜色这么鲜亮,性格咋咋呼呼的,特别惹眼,还能生活在野外,它的战斗力能弱?”
“……你说得好有道理。”庄跃点了点头,看到有趣的地方,忍不住又念道:“鹦鹉属于长寿鸟类,亚马逊鹦鹉的寿命一般是20…50年……”
庄跃忍不住把目光看向大鹦鹉阿妹,好奇道:“家里这只几岁了?”
盛斯年稍稍愣了一下,道:“这个我还真没问过时景。”
陈叶舟抬起眼皮,“金刚鹦鹉寿命最长吧了,二战时期的英国首相丘吉尔,他那只鹦鹉现在得有一百多岁吧?”
盛斯年点了点头,“对,鹦鹉里面,金刚鹦鹉的体型最大、寿命最长,攻击力也最强,属于大型鹦鹉,阿妹则时属于中型鹦鹉。”
·
晚上,夜色渐深。
跑家里来玩了半天,又蹭了一顿饭才肯回去的陈叶舟和庄跃离开之后,盛斯年自己一个人待在卧室里,翻了翻今天下午在院子里拍的照片,将其中最清晰的一个树洞发给了时景。
已经回到家里,难得睡个懒觉的时景听到了短信响了一下的声音,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摸索着找到手机,看到了盛斯年的号码之后,才瞅了一眼照片,认出是盛斯年院子里的那棵树之后,直接一个电话打了回去。
“……嗯家里来啄木鸟了?”她刚刚睡醒,音调很轻,声音里还透着股慵懒的沙哑。
盛斯年靠在枕头上,听到时景的询问,忍不住笑了出来,打趣道:“阿妹挖的洞你都认不出来?”
“啊?”时景整个人顿时愣住,呆了一会儿,才回过神来,“它什么时候开始打洞了……”
“五月之后的这几天,”盛斯年笑道,“就咱们家阁楼外面对着的那棵树,你都不知道,阿妹这段时间一直在专心挖树洞,我一开始听到‘笃笃笃’的声音时,找了好久,才发现是阿妹弄出来的……大概是因为那棵树的高度正好,就对着阁楼的窗户,所以阿妹才想在外面再做个窝吧?””
“……怪我以前没给它在窗户边上种棵树。”时景沉默了许久,终于幽幽的说道。
盛斯年听得直接就笑开了,和她说话的时候,仿佛都含着笑意,声音格外温柔,“听你声音,我吵醒你了?”
时景也不在意,轻声道:“嗯,刚刚睡醒……”
“在家里吗?”盛斯年又轻轻的笑了笑。
“嗯,”知道美国那边是晚上,盛斯年应该也没什么事情,时景也就和他慢慢悠悠的闲话家常,“同学聚会结束了,直接就回家了。”
“那,打算什么回来……”说到这里,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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