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怀念的[金榜]》第96章


“嗯?只喜欢现在这样吗?那我以前呢?!”谢嘉树挑眉不悦的问。
“唔,”冯一一想了想,“其实我偶尔也会怀念以前,但是我更期待我们以后。”
“我也是!”谢嘉树把儿子抱到怀里坐好,转头亲亲肩上靠着的人。
“但是以后我会变老,老了就不好看了。”冯一一有些感伤的叹了口气。
谢嘉树本来条件反射就想嘴贱一把了,但是今天此刻,他心中实在太过柔软。腾出一只手来搂她,他满不在乎的说:“怕什么?我们一起老!”
我们会一起变老,会越来越夫妻相;我们的爱会变成深爱,日子会变成天长日久。
偶尔我们确实还会怀念从前,但我们不会再有遗憾的感觉,我们怀念的是那些闪闪发光的日子里,我遇上你,在我们都最好的年纪。
80、
《我怀念的》番外之我想和你好
沈家如今标榜杏林世家;说出去都是我们沈家祖上曾经出过多少多少御用名医、明代那谁清代那谁……族谱拿出来一流的高大上。
可在明代以前,沈家是伺候盛家的,整个沈家都是盛家的家奴;按照那时候的说法,沈家后世子子孙孙都得继续伺候盛家人。
当然现在这年代了;盛家就算依然枝繁叶茂、家大业大,沈家也已经不弱了;现如今国内外顶尖的手术刀;哪个领域都有几把是姓沈的;无论盛家还是沈家;不可能再提家奴不家奴的话。
沈轩却不这么想,总觉得心里不好受;所以作为沈家这一代最优秀的儿孙;他起初是不愿意接受院长之位的。
那个位置沈家儿孙个个梦寐以求,因为那代表了沈家这一代人的领袖。
可那个医院是盛家的产业,是盛家的私人医院。
沈轩的二伯劝他说:“给盛家人看病怎么了?盛家他还离不开我们家呢!这有什么好丢人的?你别犯傻!”
沈轩还记得那是在一个夏天,他那时候多年轻啊,记忆里,那时镜子中的脸经常把自己都惊艳,他站在他二伯宽敞雅致的办公室里,语气冷淡的说:“您让沈京去吧,我不想去。”
他这话气的他家二伯脸上的肉直抖直颤,拍着桌子说:“你以为我不想叫我自己儿子接我位子?沈京他不是没本事!他也有恒心、有毅力,不过是比不上你的天赋罢了!你高兴了吧臭小子!你爸那歹笋出了你这根好竹子……我服气!” 二伯一边说,一边气呼呼的揉捏着手上内观穴。
沈京也确实是学艺精湛,只是奈何既生瑜何生亮,从小到大念书也好实习也罢,有个沈轩在前头搔首弄姿的一路狂奔,沈京走路快一点大家谁都不在意。
二伯毕竟老了,心脏又一向不好,沈轩不敢惹急了他,无奈苦笑:“您消消气,我不是这意思。”
“你要真不肯接这医院,你就是这个意思!”
沈轩沉默着不说话。
二伯缓和了心情,开始对这个最器重的侄儿循循善诱:“你和盛承光不是好朋友吗?盛家现在虽然还不是他掌权,但是盛明华一个女人,盛齐光身体我们都知道,盛家以后还是盛承光的,你有什么可怕的?”
沈轩听到这里忽然说:“您别说了,我去就是了。”
二伯以为自己的话奏效,满意的点点头,站起来亲自送了他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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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沈轩是不想再听下去了。
盛承光、盛承光……大家都说他和盛承光是发小,但是哪有发小是专门给发小一家看病的?
沈轩觉得难堪。
可他这时候已经参与主导治疗盛齐光的医疗小组了,他心里再觉得难堪,盛承光和他之间确实情谊深厚,齐光的病也耽搁不得,再找不到合适的捐献者,这个孱弱少年就快撑不下去了,盛家的私人医院里收集了许多RH阴性血捐献者的资料,他接手过来确实也对治疗齐光的病有帮助。
沈轩坐在自己堆满了医书的书房里,特别灰心的想:大概是命运吧。
子时的出现也如同命运安排的一般。本来私生女这种事不要说盛家,连沈家都有那么几个,根本不足为奇。沈轩提出用脐带血救齐光这个方案,起初是希望齐光的父母能不能再要一个孩子的,谁知道盛承光这个变态会找上了子时。
子时、子时……太可怜了,像做实验的那种小白兔,柔弱无害,做完实验给它推一针空气针,它临死前还单纯的看着你呢。
沈轩可怜着可怜着,就不能自拔了。
但那是盛承光的女人,沈轩出于身份地位也好、发小情谊也罢,都不可能沾染分毫。所以他将那份情绪收藏的非常好,直到被冯一一发现了。
冯一一这姑娘是个奇葩,沈轩就没见过像她这么怕死的。画图时圆规戳破了手指头都要来打一个破伤风针,一年起码做四次体检,还有一次她哭丧着脸来医院找他,说身上莫名起了小红点,要求化验血。
沈轩还真给她化验检查,最后查出了结果,他严肃的叮嘱她:“晚上睡觉前记得关好纱窗,这时候的蚊子小小的,叮了包不痒就是一个小红点。”
……
可是这么怕死的冯一一,却在某天被沈轩撞上在一个酒吧里喝酒。
这太奇怪了好吗!连喝饮料都怕糖分过高危害健康的人,居然喝起了龙舌兰?!
沈轩俊秀的大长腿微抬,往她身边的高脚椅上一坐,一直她周围转来转去的几只“苍蝇”自动消失。
沈轩好笑不已的戳戳趴在那里的人,“喂,破折号!”
那是谢嘉树给她取的外号。
已然微醺的人果然立刻抬起了头,可是她在哭,泪流满面,眼睛因为流泪显得格外干净,如同雨后青山,令人心折。
沈轩愣在那里。
“哎?”他有点慌,心跳都加速了,“你怎么了?哪里不舒服?”
她点头,沈轩急忙问:“你哪里不舒服?”
冯一一开始小声哭泣,一边哭一边捶胸,沈轩去拉她手,反被她拉着手一起捶,一边捶还一边哭嚎:“不舒服……快死了……心里不舒服……”
触手可及皆是绵软一片,虽然还隔着衣服,但沈轩迅速起了反应,有点点不好意思的想:别、别这么客气好吧!
那晚他把烂醉如泥的冯一一扛到他的单身公寓里,收留她住了一晚。房间大床当然要留给女士,他自己睡在客厅的沙发上。
大概是沙发太短他太长,这一晚颇有些辗转反侧,朦朦胧胧里沈轩寂寞的想:是太久没有过女人了吧?不然这小心跳噗通噗通的是怎么回事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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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医生这条件,又长得祸国殃民,只要他勾勾手什么样的女人没有?带着冯一一残留给他的那点异样,他家二伯为他张罗相亲时他难得的露了一面。
结果都没勾手呢,对方如花似玉的女孩子就追着他跑了。
沈轩的情史还算正常,有过纯纯蠢蠢的初恋,有过各类型的漂亮女友,甚至荷尔蒙最旺盛的时候有过几段刻骨铭心。可他从来没想过定下来,他的征途是星空和大海,不可能为了一个女人定下来。
不过晚上一个人睡有时会寂寞,有个漂亮姑娘陪着你,自然是极好的。
沈院长那一阵可谓春风得意马蹄疾,可惜不妨一时马失前蹄,一个意外中把手都给摔折了。
一个顶尖的外科医生伤了手,某种程度上来说比伤了命根子还惨。沈轩觉得天仿佛都塌下来了。那个女孩子也来自一个杏林世家,出了事以后家里就劝她赶紧断,她起先倒是还对沈轩抱有期望,但是架不住沈轩他自己整日愁云惨雾,女孩子一看他手废了命根子也不灵了,果断就把他给踹了。
雪上加霜,沈院长伤心死了。
伤心当然就要喝酒,沈轩就天天泡在酒吧里,没几天,居然又遇到了冯一一。
那时候谢嘉树已经去了美国,冯一一也变得不常来医院了,偶尔见面的时候,沈轩发现她整个人都变了,以前是懵懵懂懂的小女孩,现在人变得沉静,居然有点女人味了。那天也是,他正在酒吧老位置喝酒,远远的吧台边站了一个姑娘,还没看清脸就觉得感觉甚好,再一看他就惊了一下。
惊艳。
尽管后来沈轩觉得他一定是当时喝多了,但是当下他真的觉得:哎哟!不错哦!
抱着那点小心思,他那天装作借酒浇愁,成功摸到了冯一一的小手,可惜他演技太棒太逼真,一不留神真的喝多了,后来对她说了些什么他自己都不记得了。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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