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狼少共枕,贴身小女佣》第279章


的那些幸福欢乐日子里,我是感觉到你爱我的。至少,你那么养育我的骨血,那么爱我的骨血……这也是对我的爱,不是吗?
为了小白,可以做出一切妥协;那么,为了爱我,为什么不能坚持一下?
乔小麦被他紧紧握着手,感受到他掌心传来的越来越可怕的温度,一抬头,才发现他满脸通红,双眼几乎要燃烧起来似的。她直觉不妙,这一次可是在最最清醒的时候,女人,哪会一点也不知道男人的肢体语言呢?易向西身上的那把火,几乎要把自己凭空燃烧起来了。
她下意识地就要往后靠,可是,已经迟了一步,他本能地弯腰下去,一把就将她紧紧搂住,嘴唇那么准确地捕捉到了她的嘴唇,死死地就贴上去了……
氧气都被抽走了,四肢的力道忽然失去了血液的供应,软绵绵地再也抬不起来了。乔小麦忽然失去了反抗的力量,整个人被他抱在怀里,那是一股不容置疑的力道,是纯粹男人的力量,他一直都很强壮,就像当年,不费吹灰之力便将她安置在了自己身下。
他的亲吻那么肆无忌惮,从她的嘴唇到她乌黑的头发,散发着清新香味的脖子……大手,已经将她的衣服散开,就那么亲密无间地贴着她,紧紧地,没有丝毫的缝隙……
一股冷冷的寒意,乔小麦本能地想要推开他,可是,他那么沉重的分量之下,她竟然无能为力,双手彻底失去了力气。
他感觉到她的这股阻力,动作立即轻柔下来,声音也温柔得出奇,嘴唇几乎贴着她的嘴唇,眼睛几乎碰触到她长长的,温柔的,湿漉漉的睫毛,两个人的气息完全交汇在了一起。
“小麦,你记住,我是爱你才和你结婚的。我有多爱小白,就有多爱你……”
☆、新婚夜5(恢复更新)
“小麦,你记住,我是爱你才和你结婚的。我有多爱小白,就有多爱你……”
她还没反应过来,他忽然抓过她的手,很快,手心便传来一股凉冰冰的感觉,眼前也一阵光芒。她一怔,看到右手无名指上的钻戒,灯光下,钻石色彩璀璨,独一无二,华美得不可思议。她震惊的不是这独一无二的钻石,而是这个男人,他竟然可以在这样的时刻摸出这样的东西——随时随地,不打无准备的仗。
他在她失神的一瞬间,将她的手拿起来放在自己的唇边,很轻地亲了一下,凝视着她的眼神,非常非常专注,非常非常慎重:“小麦,嫁给我,我会让你一辈子都很幸福,绝对不会后悔今天的选择……”
她没回答,也根本来不及回答,他已经再次将她亲吻,异常霸道,仿佛已经完全获得了她的同意——这压根不是求婚,直接就是逼婚,直接就是抢婚。
可是,钻戒已经戴在手上,就如他的亲吻已经将她囚禁,他辗转反侧,大手彻底将她搂住,没有让她说出任何的反对,当然,也不会给她任何逃走的机会,只是死死将她封堵,死死地将她缠绕,眉梢眼角全是笑意,整个人忽然爆发出异常强烈的生命力,“小麦,这该是我们的新婚之夜……”
新婚夜!!
那是他精心布置的卧室,这自私蛮横的男人,他把这房间设计得完全符合他的审美,简约简洁,可是,细节处却处处透露出低调的奢华,低调的舒适,每一个小小的角落,微小到地毯的花边到装饰的小灯,都浑然天成,美轮美奂……甚至,连最床头的灯罩,隐隐约约的,竟然透露出一个红色的喜字的投影……精妙到了令人难以置信的地步……
果真是他精心设计的洞房花烛夜。
就如当年她懵然不知的时候,蛮横地误打误撞,结果中了他的招,才真正交出了自己的第一次——乔小麦,你要记住:从来都不是我强迫你!!!每一次,都是你强迫我,是你主动。
从一开始,我并非是你形象中的恶棍,也不是非要占了女人的一点便宜就始乱终弃——我本来只是想吓吓你,用你做一个道具,事后,可以完损无缺地放你走——岂料,一场混乱深如海,从此,彼此哪里还有回头的可能?
小麦,你既然当初强了我,现在就要对我负责到底。
今夜,方才是我们的洞房花烛夜,我必须要,一定要,你在最最清醒的时候,真真正正和我相爱一次!!!
他脸上全是微笑,就连心里都笑开了花,整个人灼热得不可思议,熊熊火焰几乎要彻彻底底将这间屋子都燃烧起来……
尤其,她不再是昏迷不醒无能为力的时候……此时此刻,她是清醒的,健康的……就如她长长的湿漉漉的睫毛所散发出来的那种温柔的活力,细腻的甜蜜,春天玫瑰般的美丽……可是,因着那点软弱,那点软绵绵,就显得更加的楚楚可怜。
(很抱歉昨天在外,来不及更,今天补上,哈哈哈,即将开始写大结局,一个大的高朝之后,便是大结局了。)
☆、我还没结过婚呢1
你知道女人最有魅力的时候是什么时候吗?
不是她精明能干的时候,也不是她善良温柔的时候,当然更不可能是她无私奉献贤良淑德的时候……而是当你想要她,急切地渴望她,略略带了一点强迫,她偏偏无法反抗的时候……
你的急切和她的反抗的程度是成正比例的……
如果有男人告诉你:你做家务的时候最美;那么,请立即甩他一个耳光!
因为,下一刻,他想XO的对象绝不会是一个打扫保姆,而是一个衣着暴露,身材火辣,轻浮孟浪的女人。
一见钟情,本质上就是一见了面就互相想那啥,一刹那就刺激了彼此大脑里的荷尔蒙——爱情,本质上其实只是一种化学物质。
如果没有这种化学物质的挥发,那么,这个男人一辈子也不可能爱上你。
无论你为他做了什么,无论你为他付出了多少,哪怕你心都掏出来了——只要他不是热切的想要那啥你,就绝不会对你付出太大的感情。
结婚不买房,就是耍流氓——女人们一提婚房婚车什么的,男人就闹起来,说凭什么呀?你凭什么呀?男女平等,结婚我出房子,你也必须出车子或者装修。
可是,可是,如果是漂亮如林志玲去问他们要,你看看吧,他拼死拼活,哪怕是卖血也必须得去把房子车子给搞定了——还巴结着上赶着,舔着脸,生怕人家美人儿不要……
这便是区别。
不给你,是认为你压根就不值得。
许多人结婚只是为了凑合。男人比女人更加势力,免费找个自带薪水的保姆和工具,何乐而不为?你问他要爱情?什么?爱情这回事?你别傻了。
张爱玲说,人人都恨受尽男人宠爱的淫妇,可是,一有机会,没有女人不跃跃欲试的。
不要妒忌和鄙视绿茶婊们,本质上,绿茶婊其实才该是女人们学习和效仿的对象。
女人不明白这个道理的,那就继续坚持做你们的贤惠女人好了。反正各有活法,犯不着为谁而改变。只是,当你付出了全部的青春年华,蓦然回首,发现丈夫离心离德,婆婆没什么好脸色,孩子也没对你太感恩的时候……你不要呼天抢地就对了。
那时候,乔小麦已经无法反抗了——其实,并非是无力,而是忽然就失去了反抗的勇气——罢了罢了,都这样了,还能怎样呢?
破罐破摔吧,就这么着吧。都这样了,还能有什么比这样更坏的呢?
孩子,爱情,婚姻……如果不能争取,那就妥协吧。人这一生,谁不是在妥协?青春向光阴妥协,弱者向强者妥协,员工向老板妥协,弱国对强国妥协……谁敢说自己这一生从来没有对别人妥协过???
只是,当他的亲吻彻底将她覆盖,那种暴风骤雨的激烈快要将她淹没的时候,她的手微微撑在了他的胸口上,想要保持一点距离……
可是,这当然是无济于事的。
☆、我还没结过婚呢2
他立即发现了这一点,也明白了这一点,可是,他孔武有力的大手一下将她的软弱的手臂移开了——多么令人心醉的神奇——那些微的反抗,更加增添的乐趣。她的软弱无力的手,娇弱的身,一如当年,就像那些他强迫她,沉溺于报复中的快敢的时候……因为潜意识里带着摧毁,带着报复,带着蹂躏……觉得每在她身上得到的一次欢乐,便是多一次报复,便是成功地让敌人受到了损害……一如战争,一如残酷,杀死敌人,让他们的妻女躺在你的怀里……这难道不是战争最大的胜利,最大的欢乐吗?
古往今来,每一场战争的最后结果,都是如?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