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了,别惦记》第54章


“你。”
何漓稳了稳心神,问:“结婚证呢?”
“没带。”易等闲始终气定神闲。
何漓瞥了眼乔流火光洁的手背,呵了声。
“她在员工档案上可登记的‘未婚’。”
念到‘未婚’二字时,何漓加重了语调,并故意看了看易等闲。
“何总。”
沉默了半晌的乔流火主动站出来,无畏地看向他,表情很认真。
“抱歉,我的个人信息作假了。其实我已经结婚了,明天我会主动向公司请辞。”
说完,她也向章天启鞠了一躬,“谢谢老大对我的照顾。”
“乔流火,你连婚戒都没戴,就说自己结婚了?”何漓轻嗤一声,满脸皆是不信。
他以为,这是乔流火找来的托辞。
易等闲似乎早就料到这种情况。
他从口袋中掏出一块丝绒质地四四方方的小盒子,轻轻打开,两枚戒指躺在其中。
一枚钻戒,小小的指环上,葡萄籽那么大的一颗钻石,中间镶嵌一点鸽子血,美轮美奂。
即使在昏暗的光线下,依旧耀眼得让人无法直视。
易等闲淡笑着拿起这枚钻戒,戒指内刻有乔流火的名字缩写。
他很绅士地抬起乔流火的右手,轻轻地将它套入她纤细的无名指。
薄唇轻启,语气带了几分轻斥,但更多的是宠溺:“怎么总不戴戒指?它放在家里,哪有戴在你手上好看?”
这句话对别人说是恭维,但对乔流火说,让人挑不出半点毛病。
乔流火的手是可以拍广告的模特手。
白嫩、纤细,十指葱葱,指甲壳干净无暇,水晶般剔透。戒指单看过于雍华,但戴在她手上,就变得玲珑精致,且添了丝生机,给人乖巧安静的错觉。
易等闲自己也戴上了男款婚戒,四周镶嵌碎钻,华而不俗。
他牵起乔流火的手,在何漓眼前晃了晃,笑道:“她的确嫁了。”
一款造价数十万的钻戒,内部刻着乔流火的名字,明显不是为了应对他临时造的假。
只有一种可能,乔流火,真的嫁人了。
谁也没想到,事情会变成这样。
但最意外的人,莫过于何漓。
他无法接受乔流火已婚的事实。
她高中明明喜欢过他,如果她是嫌弃他学习态度不端正,没有一个好的未来,那么他努力了。
三年修完剑桥大学四年的课程,主动进入自己不喜欢的商业领域,和四五十岁的老头子们勾心斗角,收购了好几家公司。
他现在已经是大公司的总裁了,名下有几套别墅,车库里各种豪车。
他是成功男人的典范,理应得到她的青睐。
他笨拙又执拗地想要引起她的关注,可却总被她视而不见。
何漓忽然明白过来,自己还停留在高三,十七岁那年。可乔流火,却渐渐成长,她从一个少女蜕变成女人,找到了属于自己的水晶鞋。
而何漓手中准备的那双水晶鞋,却是她十七岁时的尺码。
“何总,我们先告辞了。”易等闲揽过乔流火的肩头,很自然地跟他打招呼。
“站住!”
握紧双拳的何漓怒吼一声,脖颈上青筋暴起,他看向易等闲,“是男人就跟我比一场。”
“何漓,你能不能不要这么孩子气?”
已经转身准备离开的乔流火不得已又转回来,她无奈地瞧着何漓,语气带了丝不耐烦。
易等闲握了握她的手,然后将乔流火拉到自己身后。
他走上去,面对面直视何漓:“如果你输了,就别再惦记我的乔流火,做得到吗?”
两人对峙了十来秒。
一个眼神冷漠,一个眼神愤怒,开着空调的大包厢里没有人说话,周围的空气仿佛凝结了般。
“好。”
何漓扬了扬下巴,递给他一个挑衅的眼神。
易等闲问:“比什么?”
何漓冷笑了声:“虽然我想跟你比拳击,但这里施展不开,还是比喝酒算了。”
易等闲摆了摆手:“不,我不跟你比喝酒。”
“那你想比什么?”
“比喝茶。”
章天启下巴差点没惊掉,他在职场混了这么些年,还没见过两个男人比喝茶的。
这也太文艺了吧?
“喝茶?”何漓有些怀疑自己听错了。
“嗯,喝酒伤身,万一酒精中毒得不偿失。我提议喝苦茶。”易等闲轻轻笑道。
何漓嗤笑一声:“我以为她找了个多么厉害的男人,原来你就这么点能耐。”
易等闲也不恼:“是,我就这么点能耐,但不知何总是否连这点能耐都没有呢?”
被情敌这样挑衅,何漓顿时就狠狠锤了下茶几,一字一顿道:“好,我就跟你比喝茶!”
何漓不信,易等闲能喝过他。
他比这个男人年轻,他比这个男人更爱她,他绝不会先倒下认输。
章天启去前台叫来服务员,服务员满脸为难:“抱歉,二位,我们店里没有那种很苦的茶。”
“没事,我车里有。”
易等闲将车钥匙交给乔流火,又在她耳旁叮嘱了几句,然后说,“就在平日放晕车药的位置。”
乔流火点点头,出去拿东西。
何漓心中却是百味陈杂。
易等闲的那句话虽然简短,但足以证明他们二人相识已久,‘晕车药’三个字更是体现了这个男人对乔流火的了解和照顾。
直到这一刻,何漓才生出一种被时间打败的无力感。
服务员将泡好的苦茶端上来。
众人都忍不住捏住鼻子,光是隔着十米远,都能闻到从茶壶盖缝隙里飘出来的苦味,像煮得滚沸的中药一样难闻。
“这里面都是什么啊?”有人忍不住好奇。
乔流火与易等闲对视一眼,而后似笑非笑道:“苦丁、黄连、莲子心。”
这些都是本草纲目上有记载的药材,作为茶料泡茶,能够消痰利水、护肝解酒,常年饮用可以保健身体、延年益寿,也称作‘益寿茶’。
服务员将茶倒入杯中。
易等闲率先拿起一杯,对着何漓:“当中一味莲子心,最是消热去火,何总应当好好品尝。”
何漓看着他淡然的表情,总觉得他话里有话。
第四十七章 
章天启从来没见过两个一米八出头的大男人拼茶拼得这么凶的。
起初; 何漓刚喝下第一口苦茶; 没忍住吐了出来,五官都皱成一团。
“什么鬼东西?”
他忍不住低低咒骂了声。
易等闲将自己手中的苦茶一饮而尽,表情闲适:“你若喝不下,可以认输。”
“我何漓绝不服输。”
何漓看了他一眼; 一鼓作气地将剩下半杯茶倒入口中,视死如归地咽了下去。
过后的表情依旧是苦不堪言。
一杯、两杯、三杯
七杯下肚,易等闲就连举杯的动作都和第一次如出一辙; 举手投足间皆是云淡风轻。
而何漓; 也已经渐渐习惯了这种味道。
也许是舌头已经被苦到麻痹了,他现在喝这苦茶跟喝自来水没什么区别,连眉头都不带皱一下的。唯独
唯独小腹有点涨。
在易等闲来之前他已经喝了不少啤酒,胃里没有太多空间了,如今跟他拼茶; 竟然有些拼不过。
易等闲见何漓举杯却不动; 很客气地问:“何总,还继续吗?”
何漓淡淡地瞥了眼杯中棕黄色的液体。
反问道:“易先生,你这辈子,有没有为一个人拼过命?”
易等闲微怔了半晌。
随后又和颜悦色地笑道:“没有。我不会为一个人拼命,因为我要留着这条命; 陪她看尽所有的风景。”
“呵呵呵”
何漓忽然笑了起来。
他的笑声有些苍凉,好似候鸟找不到南归的方向,只能独自在洞穴里扑闪着翅膀哀鸣。
何漓知道自己已经喝不下了。
他的胃里翻江倒海,无声地抗诉着主人荒诞的行径。
乔流火喜欢过他。
可他爱着乔流火。
何漓将手中的苦茶灌入口中; 任它们滑过喉咙,顺流而下。
这一次,他竟然尝到了一丝苦味。
随后,便是酸涩。
何漓撑着桌子,吐了,吐出来的都是酸水。
比赛的结果很明显。
面对如此伤情又伤胃的一个年轻人,易等闲没有半丝同情,他很残酷地说:“你输了,以后请不要再惦记着她了。”
“何总,何总,你没事吧?”
章天启赶紧跑过去,扶着他,周围几个同事也递上了纸巾。
乔流火视线轻轻掠过何漓,最后落在易等闲身上。
她缓缓走过去,替他整理了衣领,有些担忧:“你还好吗?要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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