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名震江湖》第139章


一盏薄茶迎上剑锋,瓷易碎,不可能抵挡玄铁的锋利。
楼京墨没指望半杯茶能拦下叶孤城的剑,但只要截断其气势凌冽便足够。“白衣夜探是为一不尊,剑劈客栈是为二不虑。叶城主何必迫不及待地动手,砸坏了桌椅,是打算让客栈掌柜自负盈亏吗?这笔钱,我是不想出。”
不想动武,起因不在于铜钱,而在与来者是叶孤城。不是因为此身与叶孤城可能有血缘关系,而是因为不能妄动四个字。
与天斗久了,总能摸清它的坑性。
最初是以身试练了武功触动天道,后来是以笔成书触动天道,而今只怕是心念一动就会触动天道。
楼京墨必须提防她在与高手过招间忽而顿悟则被雷劈。不妄动并非不动,而是动得更加收放自如。自从打算去白云城一探究竟,她事前问了陆小凤有关叶孤城的长相,做好了准备当越靠近白云城越有可能遇到出来遛弯的城主。
打架这种事,可能是单方面开头,但绝不能单方面叫停。
叶孤城算不得脾气温柔,很多时候他是不屑于理会。此时,他听到一不尊二不虑的说辞,更加找不到收剑的理由,本就为解决王府之事而来试探,当下更能名正言顺的出剑——白云城主不接受讽刺之言。
叶孤城的剑没有停,而王怜花深知楼京墨防火防盗防老天的想法,这就先一步跃出窗户以一把折扇迎上了长剑。
正如很多江湖上的对战一样,很多时候并不会约好时间地点搞得人尽皆知。可能发生郊外土路上,可能发生在青楼后巷中,可能发生在糕点铺子的斜对角。
那是一场没有更多围观者的惊心动魄,有时留下鲜血与尸体,有时留下断剑残刀,有时则是戛然而止。
王怜花看着月色下叶孤城左侧肩胛骨上的三颗血痣,他手中的动作缓了三分,几乎可以确定叶轶就是叶孤城的本名。
叶孤城微微蹙眉,不是因为被扇风划破了一只衣袖,棋逢对手只会让他兴奋,而为对方不是专门用剑而可惜。他皱眉是因为王怜花目光里透出的一种熟悉,是在说他见过同样的血痣。
世间人千千万万可能面貌会有相似,但他记得母亲提过云家人左侧肩胛骨上的血痣是一脉相承。世上除了妹妹与母亲没有第三个云家人了,那么一个男人又是怎么看到的。
思及此处,叶孤城手里的剑不退反进,这次是试探到了杀意肆意。
王怜花只能没脾气地认了,他没傻到去刺激叶孤城去解释什么是借尸还魂,反正多个便宜大舅子而已。只是今后楼京墨要怎么办?她早晚得褪去此身,那时叶孤城能接受的了吗?
“咳—”王怜花想着竟是由笑了,而只能以咳嗽掩饰过去。当他是在苦中作乐,莫名觉得刚才那句话似是再说楼京墨在穿脱一件人体衣物,这种奇奇怪怪的想法定是被眼前的剑光给刺激出来的。
客栈小院里的刀光剑影没有停。
楼京墨看到了叶孤城的血痣,看着他忽而暴走之态必须是没能得健忘症忘了家人,这就有了三分尴尬,其实她并不太想认一个便宜哥哥,但有的事情没得选。
“糖炒栗子,香喷喷的糖炒栗子,热腾腾的糖炒栗子要吗?”
老婆婆苍老的叫卖声由远及近地从院外传来,与此同时还有炒栗子的香味也开始随风飘散。它的香甜穿透了距离的阻隔,让吃饱的人又馋涎欲滴,似乎带着某种勾人心魄的魅力。
太美好的东西往往伴随着危险。
楼京墨闻到那股甜味就倏然起身,直接向其来源处掠去,绝不能让任何人买到一颗糖炒栗子。它是包裹着糖衣的剧毒之物,普通人吃了一口既死。
“啊!我的栗子!”“站住偷栗子的。”“地上怎么有钱?”
三三两两的叫喊声此起彼伏地响起。那些刚刚买了糖炒栗子的人都没一尝其味,他们手里的纸袋子则消失不见了,唯独看到一道残影掠过,而地上还多了一些碎银似在赔偿栗子钱。
这可有够邪门,难道还有专门盯上栗子的鬼怪了?这鬼怪还挺讲究,还留下了买栗子钱。
楼京墨也不在意在福州城中留下了志怪传说,她已经一掌击向了在卖栗子的老婆婆。“还真是巧了,福州城多了第三双红鞋子!”
昨天金九龄被抓供出了红鞋子这一组织。江轻霞之所以不在王府,就是被武二娘引出免得她碍手碍脚。
武二娘没能按时等来金九龄知道一定出了变故,她先要卷包袱逃了也没管江轻霞。事情一旦败露,江轻霞有江重威作为王府总管的哥哥护着,但她只有早已不对付的公孙兰,根本指望不上能救命。
平南王连夜去抓人,他没能抓到武二娘,也没能抓到江轻霞。
江轻霞在福州生活多年,虽然不知究竟发生了什么,但当醒来发现武二娘鬼鬼祟祟而逃跑时,她再迟钝也察觉到了不对劲,而联系上了最近在福建一带走动的公孙兰。
“呵呵。”扮作熊姥姥的公孙兰一把掷出了手中的篮子,一颗颗糖炒栗子瞬间似成一道屏障阻挡了掌风来袭。“楼砚,我没有证据,但可以确定是你杀了小八,她死得太惨了。”
上官飞燕死得惨吗?身体炸裂尸骨无存,确实是非常惨烈。
楼京墨却不后悔除去此人,她不只一次地放过上官飞燕,换来的却是上官丹凤差点被其虐杀。仁慈是分人的,有的人不值得,包括面前的熊姥姥。
那些百姓与熊姥姥有什么仇怨,为何要卖给他们毒的糖炒栗子,还是说上官兰披上这层皮就必须卖带毒的栗子?这简直就是心理变态。
“杀人者,人恒杀之。我有这种醒悟,某天被杀死了,也不怨不悔选择的路。她就更没有资格怨恨,你也一样。”
楼京墨没和上官兰废话,这几天福州城似乎招了凶神,那一局刚刚谢幕,这一出又接连上演。有时想好了不妄动,但现实往往让人不得不动。
上官兰从腰间抽出了一把软剑,挥动此剑恰如跳起了一场璀璨夺目的剑舞。有如昔年诗中所记,‘昔有佳人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观者如山色沮丧,天地为之久低昂。’
有趣,真是有趣。
楼京墨被勾起了兴致,如果所料不差还真的遇到了公孙大娘的后人。这个世界从唐末而变,舞动剑器而名满天下的公孙大娘,是否也曾多少影响过让人闻风丧胆的剑魔独孤溯?公孙兰成立红鞋子的真正目的又是什么?
这会想要得到答案,唯有一条路把公孙兰给打趴下,再给她留一口气。
公孙兰很有可能会是一块拼图,拼出某个八九不离十的完整过往。
楼京墨套用一下叶孤城的想法,本是冲着捉拿贩卖糖炒栗子的熊姥姥而来,当下发现其还会盛唐剑舞就更没有理由放过她。
两柄剑。一柄在客栈里终是不甘心地自行罢手,另一柄在客栈外更不甘心地被折断在地。
当楼京墨提溜着僵住不能动的公孙兰翻入客栈小院,只见王怜花面色如常却是眼露委屈,他的脸上有一道半个小指长的血痕,这伤必是来自于那把不甘归鞘的剑。
“墨墨,你提着她不累吗?放着我来。”王怜花说着已经窜到墙边捏住了公孙兰的衣领。此时他的神色就精彩了,好似尽管受了伤但就是坚强地不说,不仅不说还要主动帮忙干活。
王怜花何止表情到位,他更装作在不经意间瞥了一眼冷着脸站在一侧的叶孤城。这人脸上不见血也就破了几道衣服口子,但就只会站着装冰柱子,一有对比,谁对楼京墨上心就立见高下。
“墨墨,你要把这糟蹋栗子的人放哪?随便扔也行吧。”
叶孤城冷眼看着这一出居然有了翻白眼的冲动,冲动是魔鬼,他很好地克制住了。
他是只破了衣服,不谈好些年没被人打破衣服,这个和他抢妹妹的混蛋专挑肉多的地方下手,那是伤在内里而看不出,完全不是有意避让。
此刻,叶孤城几乎能确定楼京墨就是多年前被母亲带离白云城的叶涵。
他们兄妹两人长得不像,一个随父一个似母,仔细端详后是能看出面前眼前人与记忆中的母亲有五分相似。
“虾团团,你还记得大螃蟹吗?”叶孤城不管此刻是否是认亲的好时机,他只想尽快得到一个答案,这个答案曾经很重要,后来父亲病逝他就放下了。
其实很多人与事,放下是不得不为,而非人的本意。
叶孤城知道小孩子不记事,母亲如果闭口不提过去,说不定妹妹早就把白云城的日子忘的一干二净,所以知道更多的人反而才更为难,不知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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