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英美]疯人院之恋》第41章


洛兰看着笑得很恶心的安骏,起了一身鸡皮疙瘩,连忙拽了拽艾德的衣角:“等一下我来告诉你。”
“……什么?”他回过头,不由皱起眉,有些结巴的问,“你,你想起来了?”
她“嗯”了一声,指了指自己的脑袋:“不能白疼啊。”
想到记忆里的一切,她不自觉的握紧拳头。
察觉到她的动作,艾德也能感觉出她对过去的愤怒与恐惧,一阵心疼,但还是决定不表现出来。
可是就在他们说话的工夫,一直被枪口对着,一动不敢动的安骏,突然找到了机会,一把扔掉了手里的空枪,另一只手迅速从口袋里掏出了另一把枪。
“卧槽!”
洛兰的心脏瞬间提到嗓子眼,连忙扑到了艾德身前。
和之前不同,之前戈登警官的那枪,她只是想扑倒他躲开子弹,但是这一枪来的太快,除了挡,她没有机会做别的了。
子弹biu的一声射中她的后心,不偏不倚。
这一下,艾德和安老先生都愣住了。
“哦不……”他连忙抱住她缓缓下滑的身体,颤声道。
下一秒,他整个人却仿佛被杀意浸透,冷冰冰的抬起头,一枪打在了安骏头上。
安老先生的尸体被成功爆头,带着白花花的脑浆跌入游泳池。
艾德低下头,眼神中的杀意瞬间退散,只有前一秒的震惊和恐惧,完全不像他。
“你还好吗……?”他扔下枪,有些颤抖的抚摸着她的脸。
“好啊。”她轻轻的握住他的手,虚弱的微笑道,“你没事,比什么都好。”
她从没见过他这么慌张的样子,觉得自己是应该高兴的。
艾德连忙将她的头按进怀里,下巴抵在她头顶上,安慰道:“没事,没事。”
他深呼吸,又把她平放在地上,强制让自己冷静的道:“深呼吸,亲爱的,没事的,我现在帮你把子弹取出来。”
……诶?
洛兰难以置信的睁大眼睛:“取,取子弹?”
“嗯。”他拿起之前学生们斗殴时落下的小刀,低下头,与她额头相抵,低声道,“相信我。”
“不行!!!”她果断拒绝,接着又气若游丝的咳嗽了两声,轻轻摇了摇头。
“算了吧,就这样吧,挺好的,你也不用再担心我会变成第二个科林格小姐了,不是吗?”
她闭上眼,叹道:“那天晚上你说的话,我听到了。”
他眉头一跳,那天晚上他说的话……
“你不要难过,我能理解。”洛兰重复起他双杀科林格小姐时的话,“不惧怕失去的人生才是自由的。”
她点了点头,笑道:“你说得对,也许——”
“不,我不这么想了。”艾德摇了摇头,眼神有些可怜的看着她,顿了顿,哑着嗓子道,“我爱你。”
“诶?!你说什么?!”
“我爱你。”他重复了一遍,接着说,“虽然不惧怕失去的人生才是自由的,但我不会失去你,也不会让自己失去你。”
他难以言喻的看着她,茶褐色的瞳孔里,仿佛有整个宇宙。
“放心,对你和我而言,这是个伪命题。”
我去……
洛兰总觉的他的表白来的猝不及防,觉得好短,但是又觉得足够了。
“所以——”艾德再次抱起她,将手伸到她背后中弹的地方,“可以起来了,亲爱的。”
他拿出一个糊了的栗子,又是无奈又是好笑的叹了口气。
聪明的尼格玛先生,刚刚又差点被骗到了呢。
作者有话要说: 开大了!
感觉不错,下一章解释清楚关于老帮菜安先生的所有问题,是的现实中他没死,不过也快了。
后边就可以各种甜了!
我昨天晚上想了想,发了个微博,关于解释本文近乎崩塌的脑洞的。
不过现在没事啦啦啦啦啦,我准备糖尿病一下了!
☆、番外外
咳咳,艾德宝贝,以前都是你给我讲故事,今天呢,我来给你讲一个故事,一个悲伤的故事。
首先我来介绍一下你刚刚崩了的那个家伙,他叫安骏,长了一张十七八岁的脸,实际上是个六十多岁的老帮菜,和秃瓢博士一样是中二病研究者,至于我怎么知道的,等一下告诉你。
我长这么大没见过自己的爸妈,小的时候是一个老太太带的我,这个老太太眼睛有问题,近乎于失明。在我很小的时候,她就告诉我她跟我并没有血缘关系,说我是个小洋鬼子杀人犯。她特别爱看电视剧,也不是看,就是听,逮到电视剧就看,这电视剧里只要有个什么杀人放火的,她都特别生气的跟我说,说我的父母就是这样的人,我以后也会成为这样的人。
我当时那么小,看那些电视剧也挺害怕的,经常晚上吓得睡不着,她也不告诉我是假的,搞得我不到七岁就开始怀疑人生。
后来我长大一点了,自己琢磨过味儿来了,我开始问她我父母的问题,但是每一次得到的答案都是不一样的。在她的答案里,我爸又是七十多岁的食人魔,又是二十岁就被枪毙的纵火犯,让我又开始怀疑我爸的人生。
再后来呢,我的三观比较健全了,我觉得她可能有臆想症,就很少再跟她讲话了,就在我上高中的时候,她死了。她这个死的方式特别奇妙,我放学回到家,连尸体都没看见,就只有一堆穿的像医生的人,过来告诉我她死了,也没有葬礼。想想也正常,老太太也没什么朋友,葬礼谁来啊?
我本来以为父母的身份只是老太太的幻想,可是,不知道怎么回事,班里的同学也开始传我的父母是杀人犯,而且说的有鼻子有眼的,我爸是电锯杀人狂,我妈是人皮拼图杀手……你信么?反正我以前是不信,可是人嘛,对于八卦总是非常狂热的,三人成虎。这件事到最后搞的全校都知道了,竟然还有家长竟然还到学校来找老师谈话,问能不能劝退我,我也是服了!
虽然我从小到大都没人理,但是这也太过分了吧,我也是个人啊,心里也会不爽啊对不对?就在这个时候,第一个为我说话的人出现了。
对没错,就是姓安的那个老帮菜,你别看他那副傻逼样,他装高中生很有一套的,很像老老年版柯南。当时我在教导主任办公室里等候发落,安骏突然闯进来,特别正义的说了一大堆,弄得我特别惊讶,接着就是感动,我总觉得是他救了我,其实仔细想想,哪个学校会因为这点小事开除人啊?
从办公室出来之后,他就跟我说,说你别哭啊,我知道你是冤枉的,我不会跟他们一样胡说八道的。
可是当时我傻啊,也不懂。你知道,我之前的人生,遇见了太多冷冰冰的人,只有电脑和电视是有温度的,安骏是唯一对我热情的、活生生的人,我不知道如何回报他的热情,也没说话,就跑了。
这件事情之后,阿彤就出现了,她莫名其妙的来找我,说要跟我当朋友,我不知道当朋友是个什么概念,看她长得挺可爱的就没拒绝。
我有了朋友,在别人眼里,渐渐的正常了起来,原本不敢理我的人,也会喊我“黄毛”了。与此同时,安骏也经常在我面前刷存在感,以前虽然一直在一个班,但是我根本不知道他是哪根葱。他跟阿彤一样,有事没事就粘着我,上课给我传纸条,特别傻逼。像什么让我用“牛,吃,我,草”四个字造句,给我写一堆乱码让我倒过来看,我一个都不懂。但是阿彤比我激动,她特别热衷看安骏的纸条,不给她看她还急,到了最后直接自己拿了。
不过这不是重点,我知道她对安骏有点意思,但是她又告诉我,安骏喜欢我。
可对于喜欢这个词,比朋友更让我觉得陌生。
我回去看了好多电影啊电视剧的,承受了好几番最高色彩饱和度的暴击,感觉明白了一点。
我仔细琢磨了一下,他在我眼里,好像是跟别人都不一样,他一看见我就笑的满脸是牙,每天放学以后还绕远送我回家……想起这些,我还觉得挺高兴。
我想,如果传说中的喜欢是这样的话,那么我可能也是喜欢他的吧。
有一个朋友,有一个喜欢的人,听上去好像和普通的高中女生没什么区别。
高三的新年那天,安骏突然把我叫出来,送了我一个礼物,对,就是我耳朵上这个耳钉。
他跟我说,以后无论发生什么事,这个耳钉都要带着,因为这个耳钉是马,就是他,无论在哪,他都会保护我不受伤害,把我送到一个安全的地方去。
呃,艾德宝贝,你先别鞭尸,听我讲完。
我很感动,还挺听话,毕竟是?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