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嘘!总裁夫人是只妖》第4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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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噢,你不说我还没注意到呢!”我笑得花枝乱颤,心里平平衡了好多,风水终于轮流转了!
洛忧满脸黑线,他很是无情地回了我一句:“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我当场被呛到了,回答的够绝!
“怡,忧,你们两个……”芳不知从何处走了过来,她翘起兰花指看是暖昧地看着我们,眼里闪着促狭的气息。我征了征,一时间不知该如何开口。
“HI,芳,我和怡刚吃完饭回来,现在到处走走。”洛忧扬起笑脸,温情地看着我。
芳凑到我的耳边贼笑着说:“嘿嘿,原来你们两个在约会!”我原本以为芳会生气的,但奇怪的是,芳并没有生气。以至于我忘了解释。
“怡,我先走了,你们慢慢聊,我明天再约你!”洛忧风轻云淡地扔下一句话,对我来说却是地雷,差点把我炸得晕头转向。
有了洛忧这句话,无论我怎么解释,芳都坚信不移地肯定我和洛忧在交往。套用她的话就是:校草社花配,天下第一绝!
之后的几天,我都与洛忧共进晚餐,当然,我还把芳给拉上了。有了芳这个大话筒,我们的话题变得更广阔了,连琴棋书画都涉及了。
经过多天的了解,我们发现洛忧简直是全能,基本上什么都会。他读的是计算机科系,但金融、行政管理、外语等都有很深的见解,尤其听他说到外语的时候,芳和我都忍不住要膜拜外加90度仰望了!人才呀,竟然精通英、法、韩三国的语言!
在洛忧的光环下,英语6级的我和英语4级的芳第一次有了要挑灯夜读的冲动。尼码,太丢人了,神哪,给我一碗强力记忆汤吧,我要报考八级英语!
4天后,我如愿以偿地拿到了沈清衣的画稿,看着上面一张张透着灵气的素描。我满意地笑了,一切居然进展得那么的顺利!而我和洛忧之间的感情,似乎也发生了化学般的微妙变化。
芳则经常取笑我,有贼心没贼胆,人家洛忧都主动了,我却还在原地踏步!我回眸一笑调侃芳说:“你还不是一样,有贼心没贼胆!明明喜欢着洛忧,却总是装作路人那样,少拿我开唰。”
“错,根据校园恋爱达人法则第8条,我这种叫崇拜,当然,也可以说成是喜欢,但绝对不是爱慕。只有我和他知道,我的这种崇拜是有多么滴纯洁!”
我的嘴角狠狠抽了抽,我当然知道芳说的他是谁,写情书想整她的贼大海嘛!我在心底又为贼大海默哀了三分钟,看吧,贼大海你把芳毒害得还真的不是一般的深!
周末,洛忧邀请我去爬山,我从小就不喜欢运动,但对爬山却兴趣有加。我喜欢“
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登高方始远,天地纳于心”的绝佳视觉享受!
洛忧穿着一身红白相间的运动服,这样的他显得更修长写意了。当穿着一套浅蓝色运动服的我出现在洛忧面前的时候,我捕捉到他眼里一闪而过的惊艳,这是芳给我挑的,她说蓝色比较符合我的气质。而事实证明,她的眼光是非常的毒辣也许是太久没运动了,爬到半山腰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半个人都要报废了,只有大口喘气的份。洛忧好笑地看了我一眼,然后,从背包里拿出一瓶水打开,递到我的面前:“怡,你的体力有待提高哦。来,先喝水。”
“谢谢。”我接过水,小口小口地喝了起来,我发现和洛忧接触多了,我会被他影响到。当然,是往好的方面影响,至少我觉得自己在吃喝这方面变得优雅了很多。
“我们先休息一下吧,你要不要先吃点干粮?”洛忧倚在我对面的树上,关切地问。
我提起精神笑了笑:“不,我爬山的时候,只喝水不吃东西的。”
随后洛忧递给我一块精致的手帕:“这个习惯好!”
“洛忧,我有纸巾。”我从口袋里摸出一包纸巾,脸上已经烧得不像个样子,不知情的还以为是爬山爬成这样的。
洛忧递着手帕的手僵住了,但我却没有注意到。休息了5分钟后,我们继续往上爬。但明显,越往上,我的速度就越慢。
“洛忧,要你陪我这个乌龟在这里折腾,还真是过意不去!”我抱歉地冲洛忧笑了笑。
“把手给我!”洛忧命令,我很听话地把手伸了过去。洛忧紧紧地握着我的手,脸上扬起动人的笑容。他拉着我一步步地往前爬去。一种异样的悸动从我身上流过,他的手很修长很温暖,我乖乖地任他拉着,心尖处扑通扑通地跳动着。
眨眼间,竟爬到山顶了,有那么一刻,我怀疑洛忧带着我坐过山车上来的,要不然,怎么这么快?可怜,我还在甜蜜中没有醒过来!
“不畏浮云遮望眼只缘身在最高层!”洛忧动情地看着脚下无限延伸的风景,脱口而出。我不动声色地抽回自己的手,跳起来伸手去抓头顶上的白云,虽然什么都没抓到,但这种感觉实在太美好了!心中的三千烦恼随风飘散,那是怎样一种豁然开朗的心情?对此,我无法形容。
洛忧时而看着我在山顶上蹦来跳去,时而看着脚下的风景发呆。我玩累了,走到洛忧的身边坐下,顺手把从背包里拿出一瓶手递到洛忧的面前:“洛忧,怎么心事重重的?”
洛忧接过水看了我一眼,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我冲他灿烂地笑了笑:“没关系,如果你不想说,就不要说了。”
其实,我内心很好奇,到底是什么样的烦恼,连站在山顶上这么开阔的视野都不能让他释怀。
“呵呵,现在不适合说,等那天我跨过了,我再告诉你。”洛忧一扫脸上的阴霾,只是脸上的笑意始终不能直达眼底。我心抽紧了一下,有些什么东西在压抑着我的胸口,但我却什么也不能说。
后来,沈清衣告诉了我有关洛忧的事情。原本,我是不打算听的,但双脚却不听手唤,硬是伫在那里听了沈清衣的爆料。
我从沈清衣的口中得知,洛忧是A市市长的私生子,说白了他就是那只常年卷缩在潮湿的角落里,想跑到太阳底下晒晒阳光,却又害怕暴露行踪的猫!
洛忧讨厌自己的身份,更多的是讨厌他的母亲去做父亲的地下情人!但归根到底她和他都是赋予他生命的父母,所以,他怎么也恨不起来。倔强的他从高中开始便自己赚钱,现在的他已是一间少有名气的电子IT公司的幕后老板。
我终于知道,洛忧的身上为什么总是充拆着一丝淡淡的忧伤。我的心抽痛了一下,耳边响起爬山时洛忧说的话,我苦涩地笑了笑。
上一代的恩怨无情地把洛忧卷了进去,这让他情可以堪?若要他对我说起这些,想必也是难以启齿的吧?
礼拜一回到校园的时候,我光荣地成为大家热议的人物。那满天飞、挡也挡不住的绯闻让我躺着也中招了。现在整个A大都在无中生有,说我和洛忧恋爱了,同桌更是唯恐天下不乱,扯着嗓子尖叫着逼问我,昨天和洛忧单独去爬山时的浪漫史。
我不止一次,对天发誓说我们目前只是朋友,虽然我很希望传闻是真的,但我不能再给洛忧添乱了。对于他的身世,我无能为力,但对于流言,我却有绝对的、压倒性的制止措施。
我跑到一七班,不由分说地拉起洛忧就往广播室跑去,难得的是洛忧任由我拉着,十分的听话。到了广播室,我和洛忧大眼瞪小眼,只因他说了一句:怡,你拉到这里是要向我表白吗?
“诚然,我很想表白,可是那也要你老人家答应呀!”我脱口而出,下一秒,我就有一种咬舌自尽的冲动!我低着头紧咬着唇,心跳得奇快,如果可以,我真想变成一只老鼠,创个洞钻下去……
洛忧激动地走过来紧抱着我,我清楚地听到来自他胸膛传来的剧烈跳动:“怡,做我的女朋友吧!”
我强压下心里的狂喜,一种前所未有的幸福溢满我的心房,泪水很不争气地流了下来,我终于知道,我喜欢的人,他也喜欢我!
“傻瓜,怎么哭了,你不愿意?”洛忧松开我,抽出手帕,小心翼翼地为我擦拭脸上的泪水。
“我……”
洛忧把修长的食指抵在了我的唇上:“我第一次看到你,是在A大与B大的联谊会上,你一定不知道,我转校来这里,就是为了你吧?”
“为了我?”我震惊了。
“我从来不相信一见倾情,但直至遇到你,我信了。这几天我想了很多很多,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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