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大人物》第79章


天地良心,盛爷要是知道他妹子在想什么,绝对会喷出一口老血。
讨厌?爷要是讨厌你爷会在这里守着你整整三天有家不能回有媳妇不能抱有孩子不能玩?
配不上?你是我盛赞的妹子任何男人都配不上你傻毛只不过跟爷是光屁股长大的兄弟所以多了点亲情分而已!
板着脸?爷一个上市集团的老大……哦不,老总,每天嬉皮笑脸什么样子!你以为我是那个傻毛啊!
房间里,离烟抱着被子要哭要哭的,她想,完蛋了,被哥哥逮到了,这回是真的再也见不到毛哥了。房间外,盛爷松开了领带,给某毛发短信:醒了,爷一步都没离开,四年前那件事一笔勾销。
不得不说,盛爷真是个精明的生意人,这下毛毛再也不能用那件事给他兄弟甩脸子了。
一阵香味顺风飘进阿牛的跌打铺,一个戴墨镜的浮夸中年大叔风一样地进来,直接闪进房间里,站在小床前笑吟吟的。离烟的肚子饿了,咕咕叫着让墨镜大叔很高兴,他摘掉墨镜,小小心地靠近床边,说:“烟烟啊,来吃鸡汤啊,南叔守着火候熬了三个小时呢!”
又是一个好像跟自己很熟的人,离烟眨巴眨巴眼睛,乖乖叫了声:“南叔好。”
南叔差点要被萌的捂心口:“好,好,哎,好啊!不过烟烟啊,你怎么瘦成这样了?啧啧,没吃好吧?可怜的孩子。”
离烟抬起手臂看了看,告诉南叔:“我一直这样的。”
南叔一瘪嘴:“才不是,你以前很胖的!”
离烟红了脸,小声争辩:“没有的,我很瘦的。”
外面的盛爷听烦了,走到门口定定看着离烟,离烟就不敢再说话了,低着头,垂着眼皮子。其实她和盛爷还是有一点想象的,他们两人眉眼间都有曼文的影子。南叔看看这个帅男再看看这个小美女,觉得两个人都很可爱。离烟乖乖的喝完鸡汤,献宝似的让她哥哥看空碗,盛爷扶额,问她:“所以呢?”
离烟揪着手指头:“想给毛毛打电话。”
“呵。”盛爷笑了。
他可以对天发誓自己绝对没有别的意思,只是单纯觉得这丫头对他兄弟一片痴心让他心情有点好。可抬眼一看,小姑娘吓到了,自言自语:“不,不打电话了。”
盛爷拨了个号码,然后把电话扔给她。离烟满心欢喜地接起来,原来是她的团子嫂嫂。离烟对着嫂嫂就会撒娇了,咽呜着:“想毛毛。”
团子一手捞一个儿子,霸气十足:“把电话给阿赞!”
离烟又乖乖对哥哥说:“嫂嫂找你。”
盛爷表情未变地接过来,越听越无奈,走到没人的地方小声说:“我没不让她给毛毛打电话,真的,我犯得着么?好好好,我知道了,你别生气。”
天地良心,盛爷真是觉得女人比较懂女人,才把电话挂给媳妇的。
挂了电话,盛爷没事人一样把电话往床上一扔,然后走掉了。离烟捧着手机,给她毛哥打电话,毛毛正在满世界找白易,接到阿赞的电话还以为他女人出了什么大事,结果接起来就听见那声软软的:“毛哥,你什么时候接我回家?你不管烟烟了吗?”
毛爷爷那颗心哦,软成渣渣,跟刚才的盛爷一样,找了个没人的地方哄自己女人:“宝贝,乖乖的,先跟阿赞回国,我很快就去找你。”
离烟哼哼到一半愣住了,反问:“回哪个国?”
南叔在一旁装空气很久了,这时殷勤道:“这里是美国呀烟烟,你都忘记啦?”
毛毛对她说:“那里不错,你到处看看,毛哥很快就回去。”
“毛哥……”离烟哼哼唧唧,就是不肯挂电话。
毛毛笑了:“好想抱抱你。”
离烟红了脸,乖乖而满足地挂上电话。这时她的点滴也挂完了,就一瘸一拐地捧着手机出去找哥哥,哥哥的手机屏保是书言和书俊,桌面是团子嫂嫂。离烟觉得,哥哥很好,比爸爸妈妈都好。
☆、第76章 二更
这是离烟醒来后第一次走出房间,当她站在唐人街时,她整个人就傻了。她蹬蹬蹬走到哥哥身边,乖乖交出手机,小小声:“我不想回家。”
盛爷真是要给跪了,他究竟是说了什么这丫头觉得他会把她交给她妈?
“你喜欢毛毛什么?”盛爷问。
离烟也是要吓尿了,哥哥你是在找我谈心吗?哥哥你是真的想说出毛哥的一堆缺点然后拆散我们吗?
“我,我不知道。”离烟想哭,真的是不知道呢,怎么办,这么没诚意的回答一定会完蛋吧?
盛爷看着头顶的红灯笼,微微点了点头,是啊,喜欢一个人,哪里说得出理由,当年他也是不知道怎么的就离不开他家团子了。
“知道了。”盛爷这么说完,拐去了中餐馆,他去分食这小丫头一人吃不完的鸡汤。
离烟独自一人站在街上,路过的人都在向她问好,笑着跟她打招呼:“烟烟啊,醒啦?待会儿来家里玩啊!”
更有甚者,背着书包的孩子们过来拉住她的手,问:“烟烟姐姐,毛毛哥呢?他什么时候回来?我们什么时候再去放炮?”
离烟的脑子里嗡嗡响,她不知道自己究竟错过了什么。孩子们走时,都往她的手里塞一颗糖,糖果纸很漂亮,她两手捧着都快装不下了。她的脚自动自发地走去对面的铺子,张口就道:“裁缝叔,给我一个袋子!”
说完后,自己愣住了。
谁是裁缝叔?什么袋子?
可裁缝李拿出的袋子,就是她喜欢的模样。小小一个口袋,上面绣着好看的刺绣,把糖果装进小口袋后,袋子变得鼓囊囊的,口袋上还缝着绳子,可以挂在身上,好看极了。
“这是……”
“拿去。”裁缝李挥挥手。
好像,曾经有一个胖乎乎的女孩,穿着大红的毛衣,在一个大红灯笼高高挂,到处放鞭炮的日子里,来过这里。离烟捂着头,蹲在地上,是谁呢?那个女孩是谁?
这条街上的人对她来说都是陌生人,可她却一点都不觉得害怕,她走到街头,又从街头走到街尾,这条街上每个行当只有一家店,互相不抢生意,这里的人都跟家人一样和睦相处,这里面什么都有,最香的,还是南叔的中餐馆。离烟走进去,发现她哥哥正在啃鸡腿,一张好帅好帅的脸不羁地咬着一根鸡骨头,斜着眼看她。
南叔端着一碗炸酱面放在她面前,还有好多金黄的煎饺和糖醋肉,南叔说:“烟烟啊,多吃一点,你还是胖胖的可爱。”
离烟已经不去辩解了,从小到大她很少照相,她甚至没有属于自己的一本相册,她不知道自己以前是不是真的很胖。她乖乖拿起筷子,卷了一口面条,当吃进嘴里时,她想起了一个画面。那天,一个小胖妞,带着毛哥来到这里,他们吃米饭,吃肉肉,吃中国人喜欢吃的东西。小胖妞好会吃,回家的路上还拎着一袋老帅哥给的炸丸子。
画面往前推,是在家里,在她从没去过的一个家里,那里……好像是她以前住的地方,可是手术醒来后,她住的是妈妈给她买的带泳池的小楼,而不是那种很像学生宿舍的地方。
毛哥带着一顶黑帽,一脸不愉快的跟小胖妞说他要吃米饭,披萨汉堡都见鬼去吧。
那天的饭菜,是这个味道。
离烟看着南叔,呢喃:“老帅哥?”
南叔摸摸离烟的脑袋:“想起来了?”
“没有……”
南叔说:“没关系,慢慢来。”
盛爷吐掉鸡骨头说:“等等坐飞机回去。”
离烟顿时就没胃口了,放下筷子她看着哥哥:“我不想回家。”
盛爷没有回头,揶揄道:“原来你不想回三千港啊?”
离烟呆呆的,企鹅般走到哥哥面前:“啊?”
盛爷用指节敲了敲这个高学历妹妹:“你认为我是那种会为了你妈跟兄弟翻脸的人?”
“是我们的妈妈。”离烟不去揉额头,希望哥哥再敲一敲。
“闹翻了。”盛爷无所谓地说。
“为什么啊?”离烟不理解,好不容易和好的,为什么又闹翻了?
“为了你们。”盛爷站起来,不再多说。离烟心里咚咚咚的跳,走过去,小小力的抓住了哥哥的袖子,哥哥永远穿手工西服,哥哥永远都这么遥不可及。抓,抓住了……
盛爷低头看看那只小手,手背上的青肿还没褪,他就这么让她拉着,装作没看到。
***
正在此时,唐人街外停下一辆从来没见过的车,巷子口的酒楼老板探头出来看了看,害怕是傻昆的余党来闹事,可毛爷爷做事干净利落,白家,他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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