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田]后悔药》第401章


久,压根就忘记了岳沉婉才是岳氏的继承人。
“岳氏破产就破产了,我这个继承者都无所谓,你那么气愤干嘛?莫非表姐觉得岳氏是你自己的?”岳沉婉脸上的笑容十分讽刺。陈静初看到那讽刺的表情,心里又怨又恨,都到了这个时候,岳沉婉还是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她最恨她这个样子,自己苦心孤诣,多年谋算却竹篮打水一场空,自己身败名裂家破人亡,全都是因为这个女人,她心里万分怨毒,咬牙切齿,狠狠的给了岳沉婉两个嘴巴,把她打到在地上,又照着岳沉婉身上狠狠的踢,姜向晚见陈静初疯了一般踢打,挣扎着爬到岳沉婉身边,用力趴到岳沉婉身上,替她承受陈静初的踢打,陈静初狰狞的笑道:“姜向晚,你还想护着她?哈哈,好啊,你想替她挨打,你就替吧”
她来时候服用了一些兴奋剂,现在正是药劲上来的时候,整个人处于一种不正常的亢奋状态,疯了一般踢打姜向晚,每一脚都踢的结结实实,碰碰做响,姜向晚刚才被两个男人打折了一根肋骨,这回又被陈静初狠狠的踢了几脚,口里立时泛出了血沫,岳沉婉知道再挨下去,姜向晚就会有内伤,急忙用腿一勾,把姜向晚带到一侧,两个人换了个位置,陈静初才不管踢的是谁,反正两个人都该挨揍,她只管兴奋的拳打脚踢,直到实在打不动了,气喘吁吁的才罢手:“贱人,岳氏本来就应该是我的,要不是你跟这个臭男人搞鬼,岳氏怎么可能破产,我怎么可能变成这样?你嘴巴硬?没关系,你什么都不在乎,好,我就让你们两口子一起下地狱去做伴,你不是嘴硬吗?我看你硬到什么时候”
她冲那两个男人挥手,两个男人从一个箱子里拿出一卷炮竹样的东西,是一个加了定时器的炸药包,大概有三十公分长,两公斤重。
男子快速的将炸药用胶带牢牢的粘在在姜向晚身上,将岳沉婉和姜向晚用玻璃丝绳子捆在一起,然后调好了定时器。
陈静初蹲下来笑嘻嘻的道:“这里有两公斤tat炸药,足够把整个楼炸上天,阿婉,你和你老公还有十分钟的时间,然后你们就可以碰的一声,一起上路了,你开不开心?哈哈哈”她仰起头,疯狂的笑起来。
领头的男人和带着受伤的同伴,做了手势,示意快走,陈静初知道这炸药威力极大,必须尽快离开,她得意洋洋的挥挥手,给岳沉婉留下一个充满恶意的笑容,然后转身离开了。
姜向晚和岳沉婉是背对背被绑在一起的,这会他知道自己必死无疑,反而放松了,咳嗽了两声,轻声道:“阿婉,咱们要一起上路了,你怕不怕?”
岳沉婉没有回答,姜向晚又道:“别怕,阿婉,我陪着你,生生死死,我们都在一起,你原谅我,好不好?”
身后的岳沉婉还是没有回话,身体却一直在动,姜向晚挣扎着想回头,却发现岳沉婉居然弄开了绳索,正蹲在自己身后,用一把薄薄的刀片割开自己的绳子。
“你,你哪来的刀片?”
“我在病房送药车上拿的,”她将刀片一直放在手心里,刚才被陈静初拳打脚踢也没松手,手心里早就殷红一片,可陈静初一直处于极度亢奋状态,根本没有留意。
岳沉婉费劲的拆除姜向晚身上的炸药,可炸药被粘的非常结实,足足用了五分钟还没有拆下来。
姜向晚绝望了,道“别管我了,你快走吧,再迟就跑不出去了”
岳沉婉手下不停,干脆用刀将姜向晚的衣衫割开,然后大力的撕开衣衫,一边咬牙道:“闭嘴,别他妈废话,听我说,我现在没时间拆除炸药,只能让它炸,我摘下炸药你就跑,什么都别管,我在你身后跟着你,只管一直往前跑,什么都别管,跑不出去我这辈子都不原谅你,听见没有”最后一句,她是吼出来的,姜向晚浑身一震,他身上的衣服几乎被岳陈婉剥光了,定时器上的时间还有三分钟,炸药终于被剥离了他的身体,“跑”岳沉婉推着他两人一起向外冲去,根本来不及走楼梯,两人顺着病房的窗子直接跳了出去,幸亏这里的楼是原先建的老楼,楼层低,两人跃出去之后下面是一片灌木丛,两人都摔在了灌木丛上,从上面爬起来根本来不起看身上扎的乱七八糟的枝杈,拔腿接着跑,身后一声巨大的轰鸣响起,红色的炙热火焰裹着巨大的热浪向他们冲了过来,两个人被巨大的冲击力掀出去十几米远,岳沉婉晕过去之前最后的记忆就是一片无边无际的猩红色
☆、第364章 第七十六章
“五度烧伤,必须植皮,失血过多,要输血”
“脾脏肝脏都有不同程度的破裂,内脏有出血点,要查找,快,快止血钳”
“我这面要清宫,她流产了”
“患者出现失血性休克,快用注射强心剂”
她不知道在这片白色中停留了多久,耳边的声音又变了,似乎是一个很苍老的声音,说着谁也听不懂的梵语,仿佛暮鼓晨钟,又似沧海明月,流年不息,带来一片安静清凉的感觉,她慢慢的平静下来睁开眼睛的时候,是一片安静朴素的白色,没有很浓郁的消毒水味道,反倒有些淡淡的花香,她转过头,发现床头放了一大捧白色的姜花,晶莹的白色花瓣,嫩黄的花蕊,碎碎的小花,带着淡雅的香气。
她努力的回想了一下,发现脑子里一片空白,想撑起身子,脑袋顿时一片眩晕。
一个声音传过来:“醒了,阿婉,你醒了?大哥,快,快来啊,大嫂醒了”面前陡然蹦出一个二十几岁的小伙子,刮的黎青的头皮,浓眉大眼,看着一脸的憨直。
门外就跌跌撞撞的跑进来几个人,为首的是一个高大魁梧的青年,面目俊朗,五官深刻,气质豪烈,一双眼睛尤其漂亮,穿着一件黑色的夹克衫,黑色牛仔裤,手上还拎着一个摩托车头盔,身后跟着四个打扮差不多的年轻人,匪气十足,看见她倒都十分欢喜。
“大嫂,醒了”
“大嫂,你可醒了,再不醒,咱们都要把医院给拆了”
为首的那个走到床前,仔细的看看她,小心的捧着她的手,轻声道:“醒了?还晕吗?有没有不舒服的地方?”
她眨眨眼睛,觉得脑袋更晕了,迟疑了半晌,才道:“有,我头晕,我还记不起来自己是谁,你,是谁”她的嗓子十分沙哑,反应和语言能力也有些迟钝,几乎是一字一顿。
那些人叫自己大嫂,那么这个男人是自己老公?虽然感觉很亲近,可还是觉得很别扭,有种说不出的诡异感,自己是传说中的失忆?太追赶流行了吧?这年头咋动不动就失忆呢?好像,很多电视呀电影啊小说啊都有这样的桥段,很烂了好不好?自己也赶上了?穿越也流行自己咋不穿越呢?
她觉得自己的眼睛里现在全是小圈圈,脑袋里乱七八糟的。
所有喧闹的问候声戛然而止,大家都瞪大了眼睛看着她,半晌,为首的男人才叹了口气,脸上没有太过震惊的表情,反倒有些如释重负:“大夫说,你被爆炸震的有严重的脑震荡,也许会出现短暂性的失忆,你不记得不要紧,但不要用力去想,你病的时候有抽搐,如果过度用力想,怕会出现同样的状况,医生特意叮嘱过,你不要去想太多事情,好好休息就好,我就告诉你,我叫陈归人,你叫丁婉婉,你是我女朋友,大家都叫你阿婉。”
其余的几个立马笑嘻嘻的自我介绍:“大嫂,我是大兵。”
“我是老哏”
“我是飞鱼”
“我是锤子。”
几天之后,她终于弄清楚了自己的身份。
她叫丁婉婉,是孤儿,自小在孤儿院长大,陈归人家住在是孤儿院隔壁的老房子里,他是私生子,母亲年轻时名声就不好,在外地呆了多年,回来时就有了大把的钱,还带着个身份不明的男孩,镇上人说什么的都有,陈归人小时候挨了不少的白眼,长到十五六岁就成了镇上的不良少年,带着几个小弟骑着摩托车成日呼啸而过,三五成群的打架,砸店,镇上人见到他们都要绕着走。就这么混到了二十二,人大一些了,可能长了点脑子,开始走点正路了,居然和人合伙开了个修车行,当然手下还是那帮小兄弟,可手艺实在不赖,价格也算便宜,当然,也有些人事害怕不去修车,这伙人去捣乱,所以车行的生意还不错。
陈归人脾气暴烈,横行霸道,可对自个女朋友不错,大家都说这么个活驴似得人居然对女朋友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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