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见玫瑰》第67章


她正苦于该怎么弄包厢号,忽然想起自己大学室友在铂文,就这么试探性地一问,才知道这同学已经当上了副导,今晚也会过去应酬。
于是得到包厢号的过程也堪称顺顺利利。
“万一看到那小白莲勾引梁现,你可别冲动啊,”林奚珈在电话里又一次提醒,“有话好好说。梁现我看着也挺靠谱一男的,跟你又是青梅竹马,感情基础这么深,不会在外面乱来的。”
明姒沉默片刻,“我在你眼里就是个泼妇吗?”
林奚珈:“……”
倒也不是。
只是明姒向来都有种大小姐的脾气,是受不得委屈的类型。当初明姒为她出头,直接拎着厚厚的现代汉语词典往渣男的脑袋上砸那一幕,给人的印象太深。
“那是渣男该打,”听完林奚珈的举例,明姒哼了声,“再说打完我手疼了好几天都没找他麻烦,也不枉他挨得那几下。”
林奚珈频频点头,“大小姐说得对!”
明姒一勾唇角,“挂了。”
她挂了电话,对着明亮的穿衣镜,来回侧了两下身,抚了抚裙摆上并不存在的褶皱,这才满意地点了下头。
………
晚七点,平城市中心,喜泊酒店门口。
这个点钟天色已经黑尽,市中心灯火璀璨,马路上车流涌动,尾灯汇成一片海洋。明姒靠着驾驶座,百无聊赖地看着红灯倒数读秒。
她在国外的时候自己开车比较多,回国之后基本是车接车送,仔细回想,这竟然还是头一次。
前方亮起绿灯,明姒拐了个弯,没有驶入喜泊的停车场,而是找了个路边的车位停下来,前车窗刚好对着酒店大门的方向。
要包厢号只是保险起见,明姒没打算真的进去。
她甚至不是专程冲着冯施如来的,只是梁现连续两天都很晚回家,她撑不住便早早地睡了。刚巧趁这机会,过来接个人也不错。
当然,明姒也不否认自己有“顺带杀一杀冯施如威风”的心思。
如果她刚好撞在枪口上的话。
事实证明,冯施如还真就打算往这枪口上撞。
将近八点钟,明姒跟成昱他们联机打完一局手机上的游戏,抬起头来,刚好看到酒店门口走出来的男人。
梁现的身形其实很好认,他个子高挑,肩宽腿长,即便穿着沉稳的商务西装,看着也更像是位明星或者男模。
冯施如很快追出来。
明姒放下手机,慢慢直起身。
车窗只开了一条缝,保持着空气的流通。不过即便她完全打开车窗,也听不见遥远的对话,只能从两人的表情上,大致判断说了些什么。
她着重观察了一下两人的站位和距离。
……还算满意。
“梁总,今晚上没有想到是你。我以前也是附中的学生,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冯施如捏着自己的手包,朝他露出一个微笑。
他会不会记得她?
其实她跟明姒还是朋友的时候,是跟梁现他们见过面的。
只是冯施如胆子太小,读高中时又被拘泥在老师家长一日复一日的“好好学习,别有杂念”中不得动弹,一直将这种心动压抑在心底深处,见面也不敢打招呼,更不敢说句话引他注意。
这一转眼就是七年。
后来在品牌酒会外见到他,再后来,知道他跟明姒订婚的消息。
周围的朋友助理无一不盛赞郎才女貌,只有冯施如坐在原地无动于衷,手指甲紧紧抠进了掌心。
梁现一只手插着西裤口袋,并不理她的叙旧,“冯小姐,有正事?”
“没有。”这距离感极强的一句话,让冯施如尴尬了一瞬,她定了定神,“只是觉得酒桌上碰见同学,很巧。”
梁现的性格其实并不冷,甚至留心听会发现他说话时总带着一股若有若无的散漫笑意,但这会儿,他的声线里却只剩下拒人千里的疏淡。
“我没有跟冯小姐同过班,应该算不上同学,”梁现抬手看了眼表,再度抬眸时已迈开脚步,“如果冯小姐今后有什么合作上的事,可以通过助理联系。”
冯施如鼓起勇气问了句,“那私事呢?”
“私事?”梁现脚步一顿,重复了这两个字,忽然轻笑了声,“如果冯小姐不怕电影解约的话。”
冯施如呆呆立在原地,面如土色。
她不过是试探一句,梁现居然能直接给出解约的威胁?
还未等她再想好措辞补救,眼前忽然亮起明亮刺眼的车灯。
她眯起眼,再睁开时,看见一辆红色的法拉利十分嚣张地开到了喜泊酒店门口,刹在距她几步之遥的地方。
梁现也顿住脚步。
法拉利的车灯在干净地面投下两道明黄光束,驾驶座的车门打开,一只脚踩着尖细高跟落地,Christian Louboutin的钻款红底鞋,鞋面熠熠生辉。
踩地的那一瞬,脚背像是白得发光。
这车的颜色,刹车过来的气势,乃至车主下车的姿态,都显得十分嚣张。
冯施如紧紧握了握手心。
明姒穿着一袭小黑裙从车里出来,夜风里,长发被吹得微微飘扬,露出一张明艳的脸,皮肤白皙,红唇质感高级。
她抬手搭着车门轻轻推上,勾了下唇角,“等你好久了,老公。”
第52章 
她从车上下来,到站定在梁现面前; 从始至终没有给冯施如半个眼神; 把轻蔑明明白白地晾在眼梢。
因为距离拉近; 晚风里; 甚至飘开一股淡淡的高级香水味。
无形之中便是种压迫。
冯施如表情僵硬,牙关紧咬,撑出了与她面对面的底气; 努力让自己看起来并不输什么。
为了今日的晚宴,她特意做了许多准备。身上的这条灰色羊毛长裙是某奢侈品牌的新款,国内目前还没有哪个女星穿过,手包和鞋都是爱马仕的秋冬限量。
高中时代曾经仰望明姒所拥有的东西,如今她也能够得着。
似乎,的确不输什么。
但当明姒挽着梁现的手臂,唇角勾着淡笑瞥过来的那刻,周遭仿佛有明灯亮起,潋滟生光。
冯施如只觉得自己褪去了物质上的所有伪装,依旧是多年前; 那个在她面前抬不起头; 自卑尴尬到无处遁形; 又很土的高中女生。
她在这个时候想起来; 其实明姒身上的很多东西; 她依旧够不着。
比如她戴在手上的那枚订婚戒指; 时尚杂志曾经扒过; 据说是Harry Winston的定制款。这个牌子的钻戒; 稍微好一点的,一克拉的价格就不下十万。
何况是连主钻都拥有自己名称的定制款。
比如她随随便便就可以刷下八位数的订单,在品牌方的酒会上与其他人谈笑风生,而她即便如今大红大紫,微博粉丝千万,也只能去唱首歌助兴。
原来有些差距,怎么拉就是近不了,冯施如一直知道,却也一直不想承认。
就像她之前一直很不理解。为什么林奚珈的家庭条件远远攀不上明氏这样的富贵世家,依旧可以和明姒毫无芥蒂地玩在一起。
为什么不会不甘心?
明姒只扫了冯施如一眼,就收回目光,十分贤妻作派地抬手理了理梁现的领结,“我就停在那边,朝你挥手你都看不到。”
她语气里拿捏得很好,三分埋怨,七分娇嗔,听着就像是在朝梁现撒娇。
然而在冯施如看不见的角度,梁现看到她绷起表情,凶巴巴地掀了他一眼。那眼神的意思大概含着“狗男人居然瞒着我偷偷见冯施如回家再跟你算账”、“你愣着干什么现在还不快点配合我”诸如此类的潜台词。
梁现轻笑了声,一只手扣住她的手腕,顺势牵在身侧,“没想到你会来。”
“说得我好像很没良心似的。”明姒不满。
她视线掠过冯施如,语气轻飘飘的,却是在问梁现,“你们聊完了?”
冯施如回过神来,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反应。
按说在酒店门口这样的场合,应酬结束后,一个男人和女人单独说话,作为未婚妻即便不怀疑自己的未婚夫有二心,也该对她这个“别有意图的人”敲打几句。
但明姒没有。
她从始至终的态度就像是从车里下来时那样,脊背挺得很直,踩着尖细的高跟鞋缓步过来,高傲又目中无人。
对冯施如这个曾经的好朋友,也像是陌生人,充满了不放在眼里的忽视。
这算什么?
冯施如忍着心头的火气,仍是撑出一副笑颜。她这些年混在娱乐圈中,什么样的委屈没有受过,早就练出了喜怒不形于色的本领。
“明姒,你还生我的气吗?”
明姒本来也没想跟这小白莲battle拉低自己的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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