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爱情有时差》第1章


作者:我的读书小马甲
文案;
因为爱情有时差,所以才会存在那么多的迟到、误会和不平等。
本书由16个情感故事组成,记录了暗恋、初恋、热恋、分手四个不同的情感时区。让我们回到青春懵懂的少年时代,想起单纯的小美好,也重新回味爱情中经历的甜蜜、挫折、误会和遗憾。
回溯过往,用局外人的角度再看待当初,会让我们变得更理智、更成熟、更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若爱,请深爱。世界上哪来那么多的天生一对,不过是相爱的两个人为了能在一起,拼命找到相同的频率。不爱了,也请体面。一段感悟走到终点,从不是一人的过错。与其纠缠、怨恨、伤害别人,不如做个体面的大人放过别人,也放过自己。
愿每个走进爱情里的人,都能遇见同时区的那个TA。
第一章 因为爱你,所以愿意
我喜欢你,所以我愿意
喜欢一个人的时候,阳光带走阴霾,微风轻拂面庞,哪怕对方并不知道,但这就是你的全部。
——引言
深夜,接到王大路打来的电话:“下个月,我结婚。”
我故意逗他,“新娘是谁呀?”
他嘿嘿傻笑,“来了不就知道了,记得随份子。”
说完就挂了电话,我咬牙切齿,恨不得冲过去掐死他。
躺在床上,月光透过窗帘跑进来,从地上爬到床上。我靠着床头,想起当年的美好时光。
在那个美好而纯真的学生时代,我还不满二十岁。那一年,满怀憧憬、志向远大的青年有很多,王大路算一个。
在一般人看来,王大路和其他男生没什么区别,一起上课,一起出操,一起对着漂亮女生吹口哨。
但王大路和别人又都不一样,痴情到自打遇到夏夏之后,他的眼里心里,便都只有她。除此之外,他和别人最不同的,还有那句被他一直挂在嘴边的话:“后街阿胡子见。”
嗯,那就从后街阿胡子大排档开始说吧。
王大路长相老成,属于典型的长着急了的那种,且他常以“路哥”自居。为了能够在群众中脱颖而出,他常常使出必杀技——请吃饭。
从学校三食堂二十块一份的烤鱼到人均上百元的多伦多自助餐,在我们每个星期吃一次酸菜鱼都觉得奢侈的时代,王大路请一顿高级自助餐那是家常便饭的事。
当然,王大路还是因此交了一些朋友的,比如说我。
有些人只是匆匆一现,有些人陪着他一起走街串巷,然后醉倒他乡。
王大路不是一个爱学习的人,这一点我们大家都知道,但是他从来不翘课,这一点全学院的老师也都知道。哪怕是网吧通宵一整夜,下线关机以后也会冲回宿舍拿了书,然后飞奔去教室上课。
王大路一学期的出勤率在男生中是最高的,学期结束时,他的挂科率却居高不下。大家都替他惋惜,可他却显得很坦然。他有一句人生格言:“就算是一事无成,也要做一样像一样。”但显然,他的“像”仅限于表面。
所以当他合上课本,就立即变成了后街大排档一哥,拉着我们到后街喝酒撸串。深夜十一点,王大路在宿舍楼里大喊:“撸串,撸串。”他的话,喊饿了好多人。
四楼有大汉听得火起,站在阳台上叫骂。结果王大路对着楼上大汉叫道:“后街阿胡子见。”
我们所有人都以为,这将会是一场腥风血雨,然而,那大汉冲下楼后,以最快的速度来到后街,却坐下来和王大路喝到了一起。撸串拼酒,一箱哈尔滨啤酒起步。
那一晚,王大路最终喝倒了大汉,也因此一战成名,一时间成了后街上的风云人物。
因为他的缘故,以后的几年,我们只去阿胡子大排档。我们一群人撑起整个阿胡子家的生意。
有一次深夜十二点半,王大路接到电话。电话里说“十分钟后,后街阿胡子见”。
王大路和我挂了电话,大步流星地向后街夜宵摊杀将过去。
那是夏夏请我们喝酒。
自打上一次和男朋友分手之后,夏夏已经单身很久了。这件事,我和王大路都知道。但我那时不知道的是,王大路这小子,竟然打着以“关心朋友”的名义,心里却对夏夏有着不可言说的情愫。
夏夏说,以后她再也不相信什么狗屁爱情了。还是我们两个兄弟好,随叫随到。然后便开始大口吃肉,大口喝酒。那豪爽劲儿,就连我这个大老爷们儿都自叹不如。
我突然想起两个多月前的事情,那时候的夏夏也是这样,大口吃肉大口喝酒,但她的眼里却流着泪。
我们经常会听到很多人说“再也不相信爱情了”。单身时茫然,恋爱也同样彷徨。
事实上,所谓不相信爱情的人,大致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从未感受过爱的滋味,却已听过无数个悲伤的结局;另一种是为爱遍体鳞伤,哀莫大于心死。
夏夏属于后者,她失恋过两次。
夏夏在笔记本的扉页上写着一句话:世界都沉默了。
有时候,当爱情来临的时候,总是悄无声息的。那时候,夏夏总是和我们一起,网吧、后街大排档。一到周五,王大路立马呼朋唤友,有钱的出钱,没钱的出人,齐刷刷地到后街阿胡子大排档。大排档环境差、老板脾气还不好,但是我们依旧兴高采烈、依旧十分喜爱。
阿胡子老板是个大胡子,每次上菜前,胡子一捋,抿上一口,咸淡便知。大排档里,常常都是熟客,哪一桌清淡点,哪一桌重口些,老板心里清楚。
每晚都有来自这座城市里的各路人马,他们出身不同,职业不同,身价不同,但大家却在这里纵情高歌,挥泪洒酒,哭干骂尽后,拖着累了一天的身体回家睡觉。没有人会把情绪长久地放在脸上,大家都会在第二天太阳升起前,将所有的糟心事儿都留在前一天晚上的酒桌上。
夏夏也一样。
那天,王大路点了很多菜,地锅鸡、护心肉、酱肉丝、酸菜鱼,全是硬菜,硬得大饱口福,硬得直呼过瘾。夏夏一个劲儿地吃,半只烤鸡抱着啃,那种豪迈的感觉,我这一辈子都不会忘。我终于看不下去了,对她说:“要不你哭出来吧。”
夏夏说:“哭什么哭?这么多好吃的摆在眼前,我哪有空哭啊?”
我说:“你这样,我跟王大路都很担心啊。”
夏夏说:“担什么心?你们安心啦,我不会哭的,我要吃到撑,把肚子吃到滚圆,这样,所有的委屈就会全都撑出来。你们也吃啊,别光看着我啊。”
我跟王大路松了口气,刚开始准备举杯庆祝。可我的酒还没倒满,夏夏突然“哇”的一声哭了。
王大路放下杯子说:“就你这样,还想骗我们?”
没错,夏夏失恋了,初恋嘛!初来乍到,难免有些不知所措,可能多失恋几次就好了。
王大路说:“哭什么哭?来,吃个鸡腿补补。”说完,就见他抡着光膀子站上酒桌,对着后街整条街,振臂一呼:“那个买生蚝的,别看了,就是你。嘿,还有那个胖子,别一个人喝闷酒了。今天,大家随便吃,随便喝。不管你们吃多少,喝多少,账目全都算在我们头上。”
我当时差点就尿裤子了,这么多人,全算我们头上,割肾也不够啊。
那时候,我属于偶有余粮,所以能吃上一顿大排档,都会觉得相当满足。眼下这么多菜,不吃多可惜啊!所以我也顾不上心疼,只一心想着能吃多少吃多少。最后我们都喝多了,至于当晚的账有没有结,没有人去考证。但是那天晚上以后,王大路的人生,注定要重新开始规划。
因为,自打王大路碰上了夏夏,就变成了牛皮糖,想撵他都撵不走了。
后来,夏夏又恋爱了。
我们一起吃饭,还在后街阿胡子。这一次,不是十个人,也不是三个人,是四个人。多了夏夏男朋友。听说是国际商贸系的,和我们同届。上菜之前,我和王大路商量好,一定要考验考验他。
那一天,王大路拼死一样喝酒,我们三个男生喝了三瓶白酒,两箱啤酒。王大路也不知道怎么想的,竟然边喝酒边捏夏夏的脸。夏夏男朋友就那么看着他,却在一旁大口大口喝酒,就是不说话。
然后,夏夏就又失恋了。这次夏夏的恋爱周期很短,真的很短,只有五天。
夏夏哭着跑过来,扬言要和王大路绝交。
自那以后,王大路自知玩得有些过分,便痛下狠心,以后就这么办。
夏夏哭着要他赔她一个男朋友,王大路拍着胸口说,“包在哥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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