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爱情有时差》第13章


经过40多个小时后,终于到达边防站。在着陆的那一刻,超哥的心突然颤抖了下。
这次出行历经了28天,近一个月的海上航行,让着陆产生一种奇妙又踏实的感觉。超哥想着那封来自上海的信,离这信件越来越近,期待被一下子点燃。
万一是她呢?
超哥的手一直在抖,内心也跟着起伏波动。这次,他有一种强烈的预感,这封信似乎承载了沉重的意义。它饱含的深情与温度,让它在这个国度显得太特别。
当超哥打开信封的时候,眼睛一下子亮了,又湿润了。
“你去了我的梦,为什么没有带上我?”这特别的信件里只有一句话。
信封里只有一张明信片,明信片背后的图片,正是索科特拉岛屿在晚霞中熠熠生辉的样子。那是超哥在半个月前经过这里拍下的照片。岛屿、晚霞、海鸥,定格在思念里。他把这张图放在Facebook的个人首页上,希望倩倩能看见。
明信片的右下角,署名:倩(等你回来)。
这第98份期待,终于是她。超哥惊喜万分,这必定是她!
三天后,超哥便启程回国。
在海上漂泊了半年,超哥以为可以平复心动,没想到心动却越来越强烈。如果不是收到了倩倩的明信片,超哥永远也说服不了自己。
“就在这海上一直漂着吧,努力生活、赚钱、还债。”超哥规划的未来里,不敢有倩倩。
在机场的人群里,两个人的目光时隔半年又一次碰见。灼热、珍惜、忍不住想要拥抱。
倩倩一把抱住超哥,把头埋进超哥的胸前,深深感受这渴望的安全感。这突然闯进生活的男人,出现,消失,又再次出现了。倩倩再也无法控制自己的情感,自超哥消失后,她想了很多很多,如果自己早一点跟着心走,去联系他,去找他,超哥也不会消失这么久了。这个时候,倩倩再也不想去压制自己的感情了,这压制真的是太痛苦了。
超哥瘦了,留了胡子,皮肤也因终日出海变得黝黑而粗糙。倩倩剪了短发,却比第一次见面的时候要脆弱了。
“我喜欢胖一点的你。”
“有你在,就不会瘦下去了。”超哥轻轻吻了倩倩的额头,在闭上眼睛轻吻的那一刻,超哥完全拥有倩倩,倩倩也完全属于超哥。
这场包含太多期待而胜算几乎为零的冒险,就此结束。谁都不会去提当年相互疏远,又不告而别的事情。
我不必说,而你会懂。因为相似,所以相互理解。超哥和倩倩,都是渴望爱又害怕爱的人啊!
倩倩卸下了防备,超哥也放下了顾虑。没有什么比两个相爱的人在一起更重要了。
命运这次没有为难他们。如果上帝是个女孩,可能也在偷偷地抹眼泪吧。
再也没有犹豫,再也没有顾忌,两个人在第二天便回到老家登记结婚。
没有办酒席,没有昭告天下。
“那就旅行结婚吧!”
“就去索科特拉岛吧!”
那个出现在倩倩梦里的浪漫岛屿,那个深深刻在超哥思念里的美丽岛屿。
婚后的第二天,两个人就出发了。海洋、岛屿在远方等着这段恋人,超哥早就把对倩倩的爱和想念告诉了遥远国度的山与水,他所经过的每一片海域、每一座岛屿,都被这深情打动。
如果你是男人,你肯定会说,“喜欢啊,去追不就得了。”
如果你是女人,你又肯定会说,“心动啊,接受不就得了。”
但是倩倩和超哥都过了冲动的年龄了,每一次爱不仅是为了自己,更是为了彼此。如果我爱你,你不自由了;如果我爱你,你变得不像你了,那这份爱,为什么要开始?
其实,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超哥就表白了。可事后又后悔自己的冲动了。
那时候的倩倩,当作什么都没听见,也什么都没表现。
相遇,失去,又重逢。这被两个人压制的爱情,没有被时间搁浅,反而在时间的考验里,越来越成熟。经过深思熟虑的爱情,或许缺了点因冲动带给人的热度,却多了份细水长流的踏实感。
牵到了你的手,就一定不会再放开了。
我要和你一起,在时间里漫步,到老。
“超哥,我们在一起多久了?倩倩突然问起超哥这个问题。
“六个月吧。”超哥一本正经地说道。
“嗯?六个月?你是干活干傻了吧?”倩倩诧异,两个人在一起明明已经六年多了。
超哥一脸坏笑,他把拖把杵在胸前,宠溺地看着倩倩。
“和你在一起,时间像在飞逝。再多六年、十二年,还是觉得心动如初。”
超哥的情话一波又一波,倩倩一不小心“扑哧”一声又笑了。和超哥在一起,任何时候都会有甜蜜炮弹来袭,突然得防不胜防。情话是说给心动的人听的,倩倩对于超哥,是永不会枯竭的灵感。
两个一半才是整首歌
抬头看一眼星空,回头温一段旧梦。
所有零星的片段拼凑成一个完整的故事,故事里有你,也有我。
——引言
毕业后我被分配去北京的一家公司实习,那时候我才知道一个人漂泊在外、举目无亲是什么感觉。不过,好在我结识了几个好朋友,让我觉得生活有时候并不是那么悲观,人必须得往前看。
刚子是我在北京认识的第一个朋友。他是我的上司,地地道道的老北京人,说话腔调里总是带着“我是爷儿”的那份霸道。这是每一个土生土长的北京人刻在骨子里的东西。他虽然说话霸道,但人却不霸道,工作上很好相处。
他从不会因为自己的职位高就会对你指手画脚,总是会尽量顾及每一个人的感受,这让我改变了“老板一向尖酸刻薄”的看法。他是最像“哥们儿”的老板。
他对员工的好不在于每个月发了多少奖金,而是让每个人都感受到了家一样的温暖。让每一个怀揣梦想的人都扬起长帆起航,而不是一个人孤独地划着桨。
他请我吃饭,我从来没有掏钱的机会。他常挂在嘴边上的一句话是:“你又不是老板,能有什么钱?我来付!”
他真是霸道啊!不过我真喜欢他的霸道啊!
刚子有钱,但不挥霍,他是个平民老板。他最常去的地方就是酒吧一条街,人来人往的很热闹。那些看似豪华的高档餐厅他嗤之以鼻,他说没有人味儿,在那种地方吃饭就像是举行某种仪式,一点儿也放不开。
有时候下班时,我们商量着去哪里吃饭能提升档次。刚子说,“档次有个屁用,吃饭的时候如坐针毡,疼不疼?”
然后我们就被他领着去吃老北京火锅了,吃完火锅流一身的臭汗,洗个澡后又被他领到酒吧。我说你真是标新立异啊,他说反正一个人习惯了,无所谓,开心最好。
但实际上,他过得并不开心,他每次去酒吧喝酒总是醉着出来。
我每天都坐地铁四号线,从安河桥北坐到新街口。等地铁的时候最是无聊,无聊的时候总能找到打发的乐子。时间一长,我发现在安河桥北站永远都有一个弹吉他的小姑娘,细细长长的眉毛,鼻子很挺,眼睛大大的很有神。
听她唱歌是种享受,绝对值得你花上十几分钟细细品味。
她的嗓音清澈甜美,空旷的调子能把你拉回呼伦贝尔大草原、雅鲁藏布江、云南大理、成都的小酒馆……能让你不安的灵魂跟着调子慢慢出窍,这便是她的功力。
唱歌的时候,她总是习惯把头低着,然后轻轻地拨弄着琴弦。听得入迷了,也有人当场点歌的,然后往她的吉他盒子里扔个几十块钱,就算是酬劳。
一个人,一把吉他,一首歌。唱自己喜欢的音乐,用歌声和别人分享自己的故事,这是属于她的幸福。
我喜欢听她唱《北京,北京》,她和原唱的风格完全不同。没有歇斯底里的呼喊和躁动的电音,简单的伴奏,静静的哼唱,一点儿也不华丽。孤零零的几个调子,听了反倒更容易让人生出浓烈的渴望,透过寂静看到的繁华往往更加绚丽多彩。
听了不下几十遍,下一次再听还是会陶醉其中,常常能找到不同于以往的感觉。
我成了她的歌迷。有时候从她旁边经过,总会有意无意地跟着哼几句。刚开始出于礼貌,她总是抬头对我笑笑,说:“你也喜欢唱歌啊?”
我点点头,说:“喜欢,但唱不好。”
她冲我眨眨眼睛,然后低头继续吟唱。
后来我和她渐渐混熟了,我经常跑过去搅她的场子。她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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