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想要地老天荒[出版]》第46章


不觉得很有趣吗?”
凯尔轻出一口气:“谁做的贿赂?”
“不知道,”程牧阳坦然说,“不管是谁,对我来说都很好。这些明账上的买卖越不顺利,我的生意就越多。”
“可惜我在的第二局,是反间谍,”凯尔笑,“并不是反集团犯罪组,否则把你这些录下来,完全可以做罪证了。”
随行的两位医生,已经开始为程牧阳做例行公事的检查。他没有立刻回答凯尔,等把袖口挽起来,完成肌肉注射后,才慢慢放下衣袖,说:“安全局的反集团犯罪组,本身就是最大的黑窝,如果你需要他们的罪证,我倒是可以送上门,”他笑一笑,“不管文档,还是影音,都有大量备份。”
凯尔扬眉,笑了。
这个人还真是,人见人怕。
所有人都知道,烈酒和药物不能共存,但没人敢提醒他。
凯尔在加入安全局之前,是名外科医生,在救下程牧阳之后,他曾给程牧阳做过急救,当然知道伤有多重。如果不是程牧阳之前身体底子好,恐怕等不到返回莫斯科。
而眼下的人,在努力延续自己的生命,却同时,也在用烈酒损耗生命。
一行人,只有阿曼一个是穿着黑袍和头巾,在海关口外等着他们。
“三个失踪的科学家,已经找到了两个。”
“还有一个,在CIA手里?”
“应该是,”阿曼说,“很有趣,那个科学家最后出现的时间,是三天前,来沙特朝圣的路上——”阿曼轻声和程牧阳交流着,有些话凯尔听得并不十分明白,不过大概猜到,应该是一些很重要的科学家,在中东这里失踪。
始作俑者,肯定是CIA,而想要从中作梗的,是程牧阳。
最后落脚的地方,是个叫乌拉的小镇。
所有的酒,都留在了飞机上。
这是个严格禁酒的国度。
吃饭时,很多人都知道程牧阳的习惯,特意给他要了不含酒精的啤酒。泡沫也有,味道也有,偏偏就没有他的酒精。幸好,还有薄荷叶做的饮料和蔬菜。
当向导发现只有程牧阳对薄荷叶不抗拒时,很是惊讶。
“我太太喜欢吃薄荷。”程牧阳很简单地回答。
沙特本就个重视家庭的国家,听到程牧阳这么回答,向导更好奇了,不停追问各种问题,主要是想了解世界上有哪些地方,会这么热衷薄荷叶。
程牧阳的声音,很平静:“中国云南,瑞丽市畹町镇。”
向导马上拿出手提电脑,想要google出那个地方。
宁皓立刻咳嗽了声,灌了一大口味道奇怪的,果汁混杂薄荷的饮料:“向导啊,这东西真好喝,是不是你们沙特特产?还是在中东都能喝到?”
尴尬的话题,这才被解决。
他们住的旅馆紧邻沙漠,因为风沙,四周的山丘都形态诡异,夜晚的声音也有些凄厉。
程牧阳听着风声,月色下,那些山丘都像一座座浮屠,悄无声息,却有着让人平和的力量。在穆斯林的地方,竟然能想到这些,他都觉得自己是太缺乏酒精所致了。他需要太多的酒精,让自己有时候,并不是那么清醒。
他需要不断告诉自己,南北还活着。
他从两年前开始,始终在查南淮的行踪,两年来,那个男人去了太多的地方,可惟独是比利时这个地名,让他有感觉。他不相信南北死了,不论南淮做了多少伪装,因为他知道,那个疯子和自己一样,太看重南北。
如果她真的死了,东南亚一定不会这么平静。
程牧阳走进浴室,打开水,冲了一个冷水澡。
11月的沙特,已经进入了冬季。
白天从机场出来时,还流着汗,到现在,已经是10度以下。虽然房间里有恒温的空调,但毕竟是冬天,凉水淋在身上,是渗入骨头里的冰冷。
就在擦干头发的时候,听见了敲门声。
打开门,宁皓举着台迷你电脑,晃了晃。
“老板,小风在比利时,找到了你要的东西。”
程牧阳有一瞬的反应,很快拿过电脑。夜晚的灯光里,明显是在个餐馆外的偷拍,一个女人和个小女孩的背影。熟悉的地方,他不可能忘记,这是布鲁塞尔东南80公里处的于伊市政府广场,是那个中国餐馆。
照片是连拍,但没有正面。
整个餐馆都只有她带着宝宝,每个动作,都看得出来,她的小心翼翼。从挑菜到喂到嘴巴里,擦嘴,偶尔还轻扯扯宝宝的衣服,亲亲宝宝的额头和脸蛋。
他从没见过,如此温柔的南北。
纵然看不到正面,可他知道一定是她。
程牧阳的手因为没擦干,还有些滑,竟拿不稳这么小的一个电脑。
他就靠在洗手间门口,不停看这四十多张照片。
反反复复,很多遍。
但他没想到,她有了宝宝。
程牧阳轻轻吐出一口气。
胸口因为刚才的紧张,有些隐隐发疼。
他伸出一只紧紧揽住宁皓的肩膀,难得声音不稳地说:“我做爸爸了。”
宁皓抬了抬帽檐,也是满眼喜悦,却还不忘开玩笑:“老板,你怎么知道,这是你女儿?”
程牧阳忽然勾住他的脖子,作势要拧断。
“是,绝对是,”宁皓可不是什么功夫老手,纯粹靠的是几根手指和大脑,他可不敢和程牧阳造次,“不过,小风说,他跟丢了。”
“三天,”程牧阳伸出三根手指,并拢在一起,“告诉小风,三天找到我太太和女儿。”
☆、第三十八章 浮屠下相逢(2)
比利时。
南北在拿着和小臂一样长的铲子,给花填土。她戴着大大的遮阳帽,露出半张脸,而身边蹲着的小女孩,也戴着和她一模一样,只是尺寸小了数倍的遮阳帽,认真蹲在她身边,看着她的一举一动。
花棚是恒温的。
虽然是冬天,但是难得好太阳。
“爸爸呢?”
“爸爸在中国。”南北柔声说。
“爸爸在中国做什么呢?”
宝宝的声音,奶声奶气的,却问的很认真。
她笑:“工作啊。”
“爸爸为什么要工作?”
“给你买奶粉吃啊。”南北笑著摘下手套,摸摸她的脸。
她看着宝宝的眼睛,和他一样的颜色,只是很亮很清透,睫毛很长,随着眨眼的动作,很快就带走了南北的所有思维。她想起,在菲律宾生死之间的那个梦,少年时的程牧阳,也是这样安静,并且干净。
“妈妈。”宝宝忽然学着南北,伸出小手,摸了摸她的脸。
“嗯?”南北也捂住自己的脸,把她的小手按在手心里。
“宝宝吃的不多,”宝宝小声说,“叫爸爸不要工作了。”
南北听得啼笑皆非,答应下来。
南淮并不常来这里,只是在宝宝刚会说话时,陪她住了半个月。可能一个小孩子,尤其是女孩子,天性就很依赖“父亲”这个角色,所以宝宝真的很喜欢他。甚至会在学会叫他爸爸后,每天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从南北的房间走出来,叫南淮起床,并且一定要亲自把床头的拖鞋,并拢摆好,再让南淮下床。
其实小哥哥只是第一晚累了,才睡得久了些。
余下的十几天,却都乖乖躺在床上装睡,直到宝宝出现。
也许到宝宝懂事了,她需要给她讲,这个爸爸不是真的“爸爸”。不过,看宝宝现在的样子,她甚至想,这一天可以永远不用到来。让她觉得有爸爸,有妈妈,每天问些奇怪的问题,真的是最幸福的事了。
晚上南淮电话来,她和他说了这件事。
南淮的声音,也是出乎意料的温柔,他说,他会尽快解决手里的事情,在农历新年赶过来。两个人交流着宝宝最近的近况,说了半个小时后,南淮突然就问她:“昨天,你带宝宝去布鲁塞尔了?”
她自己虽然能偷跑出去,但想彻底瞒住他,根本不可能。
所以也承认的坦然:“我忽然想吃那里的菜。”
南淮沉默了会儿,笑起来:“有些小麻烦,明天我给你们换个地方住,好不好?”
她倒不意外,嗯了声:“好,反正也不是第一次了。”
以前读书时,南北住在法语区,可这次住过来,却大部分在布鲁塞尔以北的荷兰语区。有时候带宝宝出去,还要带上个翻译。在一些特定的时间,她总喜欢带宝宝,去走一些自己和程牧阳走过的地方。
搬家后不久,就是中国农历新年。
南淮没有准时来,却来了个意外的客人。沈家明。
宝宝很礼貌,但是明显对沈家明充满敌意,始终趴在南北的怀里,从年夜饭一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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