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执甜宠》第25章


“现在家里的饭都是我做呢。”
程未遗收回自己的手,鼻头蓦然间有些发酸,恍惚间才意识到,眼前的陈来弟早就不是当初那个唯唯诺诺的小姑娘了。
更像一个大人,已经能为自己,甚至她肚子里的孩子撑起一片天。
“对了,你怎么会回来这里?”陈来弟这才想起来问这个问题。
随后又上下打量程未遗一番,眼睛里流露出羡慕之情,“未遗,大家说的没错,你爸爸可真是发了,就连你都跟着变成了一个小公主。”
提到姜明清,程未遗眸子里的光不禁黯淡了一些。,她并不是很愿意想起那个已经从生命里消失掉的人。
便单方面终止话题,邀请陈来弟,说道:“我也要回临泉镇,你跟我一起走吧,我们先去吃饭。”
其实原本她有一肚子的话想说,然而当四目相对之际,却如鲠在喉。
程慕洲一直在关注着对面的情况,见程未遗把那个大着肚子的小姑娘带过来后,就打开车门下了车。
十月初的天气依旧燥热不堪,不过比起盛夏时节,气温已经温和了很多。
两人来到面前,陈来弟看到程慕洲,两只眼睛瞬间一亮。她从来没有在现实生活中,看到过如此气质不凡的男人。
然后听见这男人问程未遗:“这位是?”
“她是我在临泉镇最好的朋友,陈来弟。”程未遗询问:“能让她跟我们一起吃饭,再一起回去吗?”
程慕洲用不易察觉地速度,轻瞟一眼陈来弟的大肚子,一想到她跟程未遗差不多的年龄,脸上不由得多出一抹复杂的表情。
接着点点头,“上车吧。”
三个人是在附近的一家土菜馆吃的饭。
等菜的时候,程未遗一直在跟陈来弟聊新学校新同学,程慕洲就坐在旁边静静地听着,并帮忙用开水把碗筷给稍微烫了一下。
这些陈来弟全都看在眼里,直在心里感慨,城里人就是讲究。
她曾经最亲密的小伙伴也变成城里人了呢,跟她再也不是一条道上的了,两人早于五年前就站在分岔路口,往不同的方向越走越远。
不一会儿,菜就陆陆续续上桌了。
考虑到陈来弟肚子里还有个小生命,需要多补充些营养,程未遗给她夹了不少肉到碗里,同时程慕洲也在不停地往她的碗里夹菜。
陈来弟忍不住又瞄了一眼坐在程未遗身边的男人,小心翼翼地打听道:“未遗,你还没介绍一下,这位先生是谁呢。”
不仅长这么帅,居然还如此贴心,结婚这么长时间以来,她老公都没帮她夹过菜。
“……”程未遗拿着筷子的手顿时僵住。
她很怕别人问及她跟程慕洲的关系,因为她也不知道应该怎么介绍,他们之间这复杂的关系。
正蹙眉思考的时候,身边的人开口主动做起了自我介绍,“我是未遗的舅舅。”
他的表情是那么云淡风轻,泰若自然。
听到舅舅这个称呼,陈来弟先是愣了一下,程未遗的妈妈并没有哥哥或者弟弟啊。
但是很快她就反应过来了,应该是后妈家的舅舅吧。
听说她后妈家非常有钱,既然那么有钱,肯定得有一个儿子来继承万贯家财,必定是眼前这位了。
没想跟根本没有血缘关系的人,也能对她这么好!人的命运还真是奇妙,谁能想到五年前,她还在受自己亲生母亲的虐待呢。
一顿饭吃了有将近一个小时的时间,程慕洲结账的时候,老板的女儿大方抹去五块钱零头,只收了两百三十块钱。
陈来弟碰碰程未遗的肩膀,小声嘀咕道:“你舅舅真有魅力,要是让老板娘知道她女儿居然足足少收了五块钱,肯定得气炸。”
程未遗:“……”后半句她无从验证,但对前半句表示认同。
临泉镇四面环山,山下有几条清澈的小溪穿流而过,早些年家家户户吃的水都是从溪里挑回去的山泉,清冽甘甜。
所谓一方水土养一方人。
车子驶进镇区后,远远就能看见连绵的青山,层峦耸翠。晴天的时候美感不足,但只要一到下雨天,经过雨水的洗礼,山顶就会升起袅袅雾气。
远看如诗如画,让人为之而陶醉。
水泥路的两边是大片的稻田,已经成熟的水稻泛着亮眼的金黄色,稻穗拦腰垂下,像迟暮的老者。
“这里风景很不错。”程慕洲目光被吸引。
如此景色,他只在国际画展上的油画里见过,当时只为大师的画技感到惊叹,没想到实景更加壮观。
“我也觉得。”
程未遗低声应了一句,眺望向更远的地方,目光穿越时空的距离,仿佛又看见外公扛着锄头,行走在田埂上,身后跟着大黄摇头摆尾。
很快,他们就到达了镇口,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镇上唯一的商店门口,聚集不少人,像是在围观着什么。
第24章 
三个人的注意力同时被吸引。
程慕洲把车子靠边停下,陈来弟看到自己的父母也在其中; 第一个打开车门下去; 然后快步走向人群。
一步步走近; 她听见一声狗叫; 低低的声音凄凉无助。
等她费力地挤进人群一看; 果然是自家那条黄色的小土狗,此时正被关在铁笼里,蜷缩成一团,往日那双明亮的眼睛; 变得黯淡无神。
仔细一看,似乎还有泪花在打转。
而她的父母; 则正在跟狗贩子讲价钱。
陈来弟瞬间不淡定了,“爸妈,你们在干什么?要卖了阿黄?”
“不卖了留着干什么?”陈妈低头看看狗,有些嫌弃,“又不需要它看门了; 每天还吃那么多; 谁养得起。”
陈来弟:“……”
其实狗在他们家真的很可怜; 每天不仅要被铁链栓在门口风吹日晒; 一日两餐也只有冷水泡锅底起的锅巴。
何谈吃得多?养不起更是无稽之谈。
无非就是他们嫌麻烦,不想养了而已。
程未遗跟程慕洲一同走过来,就听见陈来弟用带着哭腔的声音说:“我不同意。大不了以后我少吃点,把我的粮食分一半给它。”
“或者以后我一天就吃两顿。”
“你不同意我也卖了。”陈妈根本不顾及自己女儿的感受,直接跟狗贩子算钱了; “刚刚说的是多少来着?一百二?是不是有点太少了?再加点儿呗。”
说起来这狗也养三四年了,才一百二好像真的不大划算。
“不少了。”狗贩子直言:“你们家的狗太瘦,根本没几斤肉,给你一百二我都算亏的。”
程未遗透过缝隙,看见人群中间的铁笼子里关着一条狗,笼子很小很拥挤,它的四条腿都缩在了一起,并且在微微发抖,可怜兮兮。
正如狗贩子所说的,这狗非常瘦,没多少肉,看着有点儿像以前外公养的大黄。但大黄比它壮实多了,每天都会冲她摇头摆尾,非常有灵性。
只可惜后来让偷狗贼给偷走了。
依稀记得,那天她坐在院子里哭到大半夜,直到声音嘶哑,才慢慢在外公的怀里睡去。
“我就是不想卖。”
陈来弟见狗贩子已经掏出了钱,只要这钱一到她妈手里,阿黄就再也不属于他们家了。落入狗贩子手中的遭遇可想而知。
突然间,她也不知道自己是从哪里来的勇气,两只手死死抱住了她妈的胳膊,恳求道:“妈我求你了,别卖阿黄好不好?”
“它那么听话,卖了会被人吃掉的。”
这时,人群里不知道谁说了一句:“狗本来就是用来吃的,有什么好舍不得的,不就跟鸡鸭鹅一个样。”
有个苍老的声音附和,“来弟她妈,一百二可以了,不亏。”
程未遗居然从这语气里,听出了一丝羡慕。
“去,你给我回家。”陈妈喜滋滋地接下钱,在陈来弟面前甩了甩,“卖了还能得到点儿钱,不卖能得到什么?”
不卖能得到忠诚,能得到一份连钱都买不来的真挚感情。
陈来弟觉得自己的喉头有什么东西哽住了,这些话一个字都说不出口,脸上挂着一串晶莹的泪。
她眼睁睁地看着阿黄被抬起,准备放进三轮车,却如同一个废人一般,什么也做不了。
这时,笼子里的阿黄貌似已经意识到自己要离开主人了,突然开始变得不安,想站起来,奈何空间太小,怎么都站不起来。
于是只能把爪子探出来,同时嘴里发出无助的求救声。
程未遗的心逐渐揪了起来,然后两条腿仿佛不再受她的控制,不由自主地走到狗笼前。
她将手伸进去轻抚狗头,这才引起镇民们的注意,纷纷在好奇这个小姑娘是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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