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你要气死我》第76章


就目前来看,我更喜欢李明朗,但成大功更喜欢我,那么倘若我能自私点,就该选成大功,倘若我无私点,再多点自我牺牲和拯救精神,就该选择李明朗……
程伊伊说的头头是道,说的我频频点头,可是她却忽略了一点,也是最关键的一点。
在这件事上,我根本没有选择权。
因为李明朗已经自动退出了选项。
(● ̄~ ̄ ●)
我妈似乎将美嘉的婚礼,视为我和成大功未来结婚的参考蓝本之一,她甚至开始热衷于帮人布置婚礼,还在我不知道的时候,私下给了美嘉许多意见,无形中加大了我的工作强度。因为美嘉隔三差五就跟我提出各种新要求,而且前后矛盾,还险些让我们将原有的一切全部推翻。
我费了许多功夫说服美嘉不要向我妈投降,反过来也不止一次的恳求我妈,不要干涉我的工作。
可我妈却振振有词的说,只要我尽快和成大功走到这一步,她就有发挥余热的空间了,还保准将我俩的婚礼规划的与国际接轨。
话题绕来绕去,总是不免绕到这里,这越发促使我,要想个对策送我妈早点回老家。
可美嘉和她未婚夫,却选在这个时候,闹起了分手。
☆、52 Chapter 15
我没想到;我妈的事情还没解决,美嘉和她未婚夫就选在这个时候;闹起了分手。
我还是在美嘉和她的未婚夫程伟闹分手后,第一次见到程伟。
在去见程伟之前,美嘉跟我讲了他们这次分手的来龙去脉,主要是因为“婚前协议”。我也是直到现在才知道;国内外对婚前协议的看法有着天壤之别。
中 国人注重房子和土地;因此一旦提到婚前协议;多半是和房产挂钩的,但是在西方国家的价值管理,房子无论是婚前的还是婚后的,都不像中国人这么看重,大多将 房子视为缺乏流动性的资产之一。而且还有数据显示,中国家庭资产构成中,房产比例高达百分之六十三,而美国家庭只有百分之三十三。
据说,美国人在立婚前协议时,是从平等的角度来衡量整件事的,而中国人大多会考虑到,如何保障自己的最大权益。
程伟的父母是老一代的美籍华人,对中国的认知,还停留在上个世纪,而程伟除了在美国留学过六年,其余时间大多在中国居住,早年是跟着爷爷奶奶,后来才和女朋友美嘉同居。
正是因为程伟的爷爷奶奶,本着程伟必须先接受中国的教育,再到美国深造的原则,才使得程伟有了在中国土生土长的经历。
他和美嘉一样,在同一家专门供外籍小孩的国际学校里,从小学一直念到高中,因此班里的同学都认识了十几年,彼此知根知底,关系深厚。
美嘉的父亲是中国人,母亲是日本人,高中毕业后,美嘉即将按照母亲的希望到日本东京大学念书,而大了美嘉一岁的程伟,则刚从美国大学完成了一年的学分,正值暑假回国探亲。
美嘉和程伟同学十几年都没有发展出感情,却在这个暑假一发不可收拾。
美嘉告诉我说,她特别佩服美国的教育,能把程伟教育的那样优秀,只是一年的时间就让程伟脱胎换骨。
我问美嘉,那时候她正准备去日本念书,程伟要回美国,他们即将分别,后来又是怎么走到一起的?
美嘉说,当她发现自己对程伟一见钟情后,就决定抓紧一切时间谈这场恋爱,她先是跑回家里告诉父母,她遇到了爱情,然后就在父母的祝福下大包小包的将行李搬到程伟在北京的小套房里。
他们在一起相处了一个月,深陷热恋,将彼此视为未来最爱的人,还约定等双方都完成了学业再回来北京,共筑爱巢。
此后,程伟在美国读书五年,美嘉在日本学习四年,工作一年,五年间两人只在节假日里匆匆见一面,平日只靠电话和电邮联系。
可他们的感情却从未褪色,浓郁芬芳。
直到五年过去了,两人都回来北京,决定携手步入婚姻。
他们还说好,要在北京和美国举行两场截然不同的婚礼,北京为主战场,主要走中式风格,给所有的中国亲戚一个交代,而美国的则只请朋友和同学们开个狂欢Party。
听到这里,我以为我听到的是童话故事,也越发不明白,这样天造地设的一对,到底会因为什么原因在婚前闹分手。
我问美嘉,是不是分别五年发现性格不合?
美嘉说,再没有比程伟更适合她的男人了。
我又问,那是不是对一起留在北京的决定产生了分歧?
美嘉又说,他们对未来五十年的规划,都惊人的吻合。
我沉默良久,实在想不出其它可能。
直到美嘉告诉我,程伟要立婚前协议。
(● ̄~ ̄ ●)
我想起先前看过的一则新闻,大概是说,在美国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在步入婚姻之前,先把“丑话说在前头”,尤其是中产阶级夫妻,会采取立婚前协议,条款内容五花八门,可能涉及婚外情、退休保障金,甚至是宠物监护权……
有人说,这主要是因为超过半数的婚姻以失败告终;还有人说,婚前协议只是用来避免一方背债时,另一方不用共同负担。
而且据说,提出婚前协议的大多为女性,因为在美国更多的女性拥有个人资产,甚至掌握更多的财政大权。
我从美嘉的口中了解过,她和程伟双方的财产,目前来看可以说是势均力敌,如果不算双方父母的家族财产。所以就算是现在立婚前协议,对双方来说,也仅仅是个保障。
可是关键的问题就在于,美嘉有一半日本血统,受过日本教育,她认为丈夫在婚后的工资是要每个月交到妻子手里的,妻子在家相夫教子,作为丈夫在前方冲刺的最有利后备军,必须享有足够的保障。
而程伟由于受到了美国教育的熏陶,则认为夫妻双方组成一个家庭,但各自也都是独立的个体,不应侵犯对方的权益,尤其是财产。
我不由的想起,以前的一个留日的朋友跟我说过,她在日本看到的现象。
她说,在日本的小居酒屋里,经常会看到很多退休的日本老男人,他们有家归不得,或是在家里地位低下,不得不在外面打发时间。
这 些日本男人年轻时,会按照传统将工资全部划给妻子,即便是有些社会地位的社长,在家里也有可能会被妻子呼来喝去。等人到老年,当他们已经丧失社会生产力又 身无分文时,便会无可避免的处于流落街头的窘境。这也是为什么有越来越多的日本妻子,拿着存款周游世界疯狂购物。
(● ̄~ ̄ ●)
我对美嘉说:“其实这件事也很公平,你又不是那些日本传统女性,你和程伟要一起生活在中国,有各自的事业,就算你们结婚了,你也是个独立女性,所以立婚前协议不仅对程伟是个保障,对你也是。”
然后,我还拿出一篇临出门前在网上搜到的新闻,和美嘉分享。
这篇新闻大概是说,一个上海姑娘要和男朋友结婚了,却突然收到公婆的婚前协议,称如果女方能在规定的时间之前生下一个男孩,并且做了亲子鉴定证实是男方所有,那么将会获得公婆奖励的八十万人民币。
还有更离谱的公婆,要求准媳妇必须在婚前协议里保证,没有过堕胎史、生育史,和他人的感情纠纷……
我跟美嘉说,比起这些不合理的要求,程伟仅仅是要求双方财产在婚前公证,是绝对人性化的。
可美嘉却始终绕不过这个弯儿,她思来想去的结果就是,让我代表她去跟程伟谈判,如果要签署婚前协议,那么必须加上以下几条。
一、程伟必须保证永不对美嘉变心,一旦出轨,将净身出户。
二、美嘉在日本的财产,和程伟在美国的财产,分别属于双方独自享有,但在北京的共同婚后财产则为夫妻双方共有。
三、一旦将来离婚,而程伟为过错方,孩子的抚养权将归美嘉所有。
四、……
五、……
看完美嘉的一连串补充,我脑子里只飘过两个字:奇葩。
我告诉美嘉,如果只是作为承办他们婚礼的婚礼策划师,这件事我绝不会插手,但是作为朋友,我可以代美嘉将她的意愿转达给程伟,但在转达之前,我希望美嘉考虑清楚,是否真的要将这些袒露在程伟面前,如果一定要袒露,那么最起码去掉第一条。
美嘉问我为什么。
我 说:“变心不仅是对男人的约束,也是对女人的。就算程伟能保证永不变心,你能保证么?就算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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