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遇到爱》第107章


上一次遇到郑希元,他风光得意,这一次的他,兴许会绝狼伤人。
我强压着恐惧。沉静的看着他。他就站在原地看着我,就像多年以前,他抱着鲜花来我寝室楼下,对我说让我做他女朋友的时候。表情又恢复了过去那种谦逊,没有恶意。
他朝我走了一步,对我说:“清宁。”
我不动声色的将孩子护在身后,对我婆婆做了个离开的手势,希望如果发生什么,我还能为她们拖延时间。我猜测了很多种郑希元即将有的动作,刀子,硫酸,抑或是什么。纵坑肠亡。
可我唯独猜漏了这一种。
他又走了一步,跪在了我面前。
我和我婆婆都惊呆了,看着十米开外跪在地上的他,我差点没站住。
他声泪俱下的对我说:“求你。让你老公把那些钱给我,我是真的走投无路了。”
他声音沙哑,想钢刷子刮伤口一样的让人难受。
我承认我确实瞎。我瞎我曾经喜欢过他。我是真的没想过,到了最后,他连作为男人最基本的尊严都不要了。
只因为二十万,给他女儿留作抚养费的二十万。
我不知道他被追债的人逼到了什么程度,也不想知道他如今过着什么样的生活,只轻声开口对他说:“郑希元,如果你还有点人性,就不要和你女儿抢这笔钱,她还那么小,这一辈子都不一定会有依靠。”
他抬头望着我,眼睛里最后那丝光渐渐熄灭了。他缓缓站起来离开了我家楼道口,慢慢走远,再也没有回头。
我想起那次在飞机场看到的女人。不管她是用什么样的方法骗的郑希元成了如此境地,归根结底这都是郑希元自己造的孽。
他没有钱的时候,谦逊上进奋发图强,他有了钱的时候做不到低调沉稳脚踏实地。所以,他才会摔的这么惨。像他这样的男人,能说会道,多金潇洒,怎么会没有女人来围着?元爽到底还是没有算计的过。她是个会讨男人喜欢的女人,却没有能守住家庭的精明。
我想起舅妈,我不深究她和舅舅之间发生过什么难以忘怀的事情,就那份这么多年都不变的情谊,也一定是经过她用心维护的,所以她才会和舅舅重归于好,婚姻未破镜,但也算再次重圆。
选不到好男人,找到的就是洋葱头。女人想认清男人的心,就只能像剥洋葱一样的流着眼泪扒,到了最后才发现,他没心。郑希元就是这样的洋葱头,他浑身野性,常带给你刺激,其实是棵有毒的植物,触碰不得。
元爽是傻的,她一直只有一颗任性小女孩儿的心,她所求的东西简单而直白,金钱能代替一切,到了最后她可能真的得到了金钱,却失去了一切。
那笔钱姬语锋后来送去了元爽的妈家,得知元爽确实扔下孩子走了,好像是跟着游戏里的另外一个男人在一起,已经很久都没有打电话回来了。
郑希元也又一次销声匿迹,我再也没有见过他。
世雅一岁生日之前,我将兰州的车子和房子都卖了,本来是将这笔钱还给我爸妈的,他们说什么都不肯要,于是我在姬语锋的建议下用这笔钱做首付在萧山为我爸妈买了一套小房子,已经开始装修,算着每年春秋时节不冷不热的时候都能让他们来这边住住。
老四终于在无数次和公司高层耍大刀之后被从印度调回了国内,在他的推荐下我应聘了实验室主任的职位,再过半个月也就要去上班了。
姬语锋的公司发展顺利,徐昶在界内也已经小有名气,他和他老婆一直闹着分分和和的游戏,但也终于传来即将荣升父母的好消息。
唐琳跟着孙谨去了北京,却一直都没有传来结婚的喜讯,这是我最担心的地方,但她还是以一贯的语气告诉我不要操心,多想想自己。我和姬语锋商量好,等他年假的时候,一起去北京看看她。
日子行云流水,淡然安逸。
又是一个平淡的周五,姬语锋下班后回家稍微有点晚,宝宝已经洗好澡睡觉了,我为他热好饭,他吃饱后去洗澡,我刷锅刷碗切水果。
有宝宝以后我们俩单独腻着的时间很稀少,稍有空闲他就粘着我,一起躺下后,看着在床上睡的四仰八叉的小家伙,我觉得再也没有什么是比当妈妈更幸福的事了。姬语锋有时候也会吃吃醋,就比如现在。
他八爪鱼一样的抱着我说:“老婆,有了宝宝之后你都没有再说过你爱我。”
“恩,我爱你。还有宝宝。”我边说边被宝宝盖了盖被子。
“我,我,我,只是我。”
我转身看着他,他还挺严肃。
“老公,我爱你。”
他笑了,抱住我说:“老婆,我爱你。”
挺麻的。
“老公,问个很俗的问题,你到底是什么时候喜欢上我的?大理?给我买衣服那次?”
这个问题其实困扰我很久了。
“不是。你再猜。”
“我真猜不着。”
“去你家吃蒜茄子的时候,端着带鱼吓到你那会儿。你的样子别提多可爱了。”
“那你之前大理说的那番煽情的话都是假的?”
“恩,算是追女孩儿的技巧吧。”
“看来男人的话果真不能全信。”
“现在后悔晚了。”
(全文完)
《这么近那么远》
这个题目,是《八零后》电影的主题曲,是部从开头让我流泪到结局的片子,并非里面感人至深的爱情,只是因为那种直面死亡的感觉。
我叫唐琳,唐朝的唐,王双木的琳。
记忆琐碎,可能不能完全写的流顺,你们便看看就好。我脑海中最震撼的那天我记得,我爸被警察带走,我妈欲哭无泪,我站在门外看着警车离开,突然就有些害怕。
我还记得,家里被翻的很乱。
九十年代初期,生活在西北不大的城市,物质生活并不像沿海地区那么发达。但我好像一直都是同学们羡慕的对象,因为我总能带不少稀奇古怪的玩意去学校。
我爸常不在家,我妈说他要么在出差,要么在国外,我对他的记忆很模糊,但大部分都是喜欢的,因为他每次回来我都像过年。新衣服,文具,国外产的零食,等等。
八零后的孩子,好像都经历了改革狂潮期。我记得那时候自己还小,也不像现在孩子这般被父母看的紧。每逢周末写好作业,拎着我爸买给我的一套玩具桶,去大院西边的供应站门口玩沙子。
那会儿的百货商店,还叫供应站。我零花钱不少,卜卜星一次就能买三包,黄色绿色红色袋子凑齐,边玩沙子边吃。这让大院中的孩子羡慕。
大院里有不少男孩子,他们喜欢成群结队,但我几乎没朋友,我讨厌女生之间无休止的叽叽喳喳,乱嚼闲话,男生嫌弃我是女的,骑马打仗玩不起来。
所以,我还不如玩沙子。
于是,沙子玩久了,总会出现事端。就是那种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道理。
我有刨坑的喜好,总觉得沙子下面埋着什么,常常一刨就是一下午,那堆沙子浇过水,外面松散里面凝,而我的坑刨的也有水平,防空洞一样的塌不下来。
那群男生偶尔从我身边呼啸而过,捣乱的嘲讽的干什么的都有。而这一次,他们玩大了。
我还在往外挖,半个身子探在沙子上,一个男生冲过来给了我屁股上一脚,我一头直接栽进沙子里,赶紧站起来的时候,顾不上鼻子嘴巴,眼睛被沙子迷了。
我是生气的,更是疼的难受的。
那天,我哭了。眼泪流出来,还是冲不干净沙子,牙齿间都能听到咬到沙子的咔嚓咔嚓响。
有人站在我身边,驱赶走了那群讨厌的孩子,然后用手绢帮我擦脸,他对我说:“不能用手揉,我带你去洗洗。”
我被他拉着,走到水管边,按着他说的办法不停的用水浸湿眼睛,冲洗着。
终于能睁开的时候,我看到他。
黑的确良裤子,白色衬衫,很高很瘦,剃着板寸,很干净整洁的样子。
我见过他,他比我大不少,也住在我们大院。
“你的桶,里面东西应该不少,回家去吧。女孩子少玩点沙子。”
我自始至终没有和他开口,他走后,我手里还握着他的手绢。蓝白色格子的,洗得有些旧,却很干净。
就在这件事发生的第二天,我爸被带走。那会儿我九岁,四年级。我后来知道那个温暖的男生叫孙谨,上高一。
我没有再提着桶去玩沙子,更是不愿意出现在大院里,因为他们叫我杀人犯的孩子。
我爸没杀人,可我爸确实被大张旗鼓的带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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