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次初恋》第31章


在前面先走。
走出没多远,谷粒就看到孟娇靠在树干上休息,表情痛苦。她和宋琰忙过去询问,孟娇捂着脚踝说她和团队走散了,在雨林里面崴了脚,谷粒想了一下,决定在这里照顾一下孟娇,顺便等后面的摄影团队跟上来,她看了一下天边的天色,这里的天气多变,可能上午还是一片乌云都看不见,但是下一秒就可能有大片乌云飘来,一旦大雨来袭,那么泥石流或者水量过大,都可能对他们产生威胁。
谷粒见到天边的银线,她怕过一会儿要下大雨,就对宋琰说,让他去找这里特有的酒瓶树,树上通常会藏有里面像棉絮一样的果子,这种果子里面的絮状物是极好的引火物,这样他们就能解决点火的问题。
宋琰走后,谷粒在孟娇身边陪着她,谷粒正靠在树干上,仰头看着无限向上延伸的树木,好像永远也不会有生长的尽头,这种蓬勃的生气让谷粒痴迷。忽然她听见孟娇尖叫一声,她立马转头看去,之间孟娇不知道是为了躲避什么生物,带着一只不利索的脚爬起来,结果没站稳,猛然顺着斜坡滑落。
谷粒如狡兔一般窜起来就抓住她的手想要把她拉上来,她拽着孟娇青筋突起说道:“你用力,爬上来。”
孟娇看起来小小的身量,可是在重力的作用下仿佛有千斤重拽着谷粒下坠,这里的沙石实在是太松软了,谷粒一个不慎,大半个身子跌坠出去,孟娇借着她的力量爬上斜坡,可是谷粒却顺势滚落。
谷粒惊呼:“拉我一把。”
孟娇缩成一团只顾着哭泣,根本看向谷粒的方向,仿佛就忘记了谷粒这个人,然后过了半晌,她才看着空荡荡的身畔惊恐地站起来,不知所措,她听见有人的声音在接近,慌忙地往有人的地方一瘸一拐地奔去,离开时顺手把谷粒在树干上做的标记抹掉,轻轻笑了一下。
这就是谷粒低估了人心可怖,她不知道,在娱乐圈里很多人都是抱团生存的,这是一种普遍的现象,而很不巧的是,这个歌唱组合的孟娇,恰巧就是她表姐的拥趸,或许她这样做的目的只是给谷粒一点教训,或许是给自己加戏可以在寻人的过程中突出自己的表现,她这样毒辣的目的不可捉摸,但无非就那么几种,并不难猜,但她实实在在的给谷粒带来了大麻烦。
谷粒跌落之后发现斜坡的高度并不高,只是角度刁钻很一个人难爬上去,她看一时半会儿等不到人她只好自己动手,先搭建了一个简易的木床,她怕等到雨水来了自己所在的地方会被淹没。
她这个时候才感觉到害怕,置身在这样荒无人烟的自然中,一树一石都仿佛带有神秘的力量,天空大地都在诉说它们的寂寞,她的耳朵里灌满了丛林里悉悉簌簌的声音。
她一个人躺在做好的木床上,点燃一团柴火,试图吸引别人的注意力,脑海里闪过许多画面,有很多都是关于一个她眼里的陌生人——言亦初。
谷粒躲在桉树叶下,轻轻念出这个名字:“言亦初。”有点陌生,又有点像互换了很多遍。
然后她就听见有人应答:“谷粒。”
她抬头就看见言亦初的脸出现在她的眼前,浅棕色的衬衫,牛仔裤,最普通的打扮,脸上却闪烁不平凡的光芒,然后她的目光落在他胸前的名牌上,“你就不要想起我”。
谷粒吃惊地问:“群主?”
言亦初答道:“是我。”
谷粒又问:“言亦初?”
他再次答道:“是我。”
“你是怎么找到这里的?”谷粒问。
“我只是按照规定的路线向西北方向搜寻,没想到就看到你升的火。”言亦初轻轻把谷粒搂在怀中。
“你的方向感有进步。”谷粒回答道。
言亦初一瞬不瞬盯着她,生怕错过她脸上任何细微的表情变化,问道:“你想起来了?”
谷粒垂目抿嘴,“一点点。”在她看来,反复的遗忘,已经不仅仅是对自己生活的困扰,也是对别人生活的困扰。
言亦初温和地说:“没事,想不起来就不要想,你没有完全忘记我,已经让我欣慰。”
谷粒咧嘴笑了,眼眶泛红,她甚至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要哭,但是在她思考这个问题之前,她的嘴里就尝到了液体的咸味。
无边无际的旷野中,只剩下言亦初和谷粒两人,仿佛他们是世界上彼此依偎的唯一的仅存的人类,狂风刮起,巨大的风力似乎要以摧枯拉朽之势把一切摧毁,暴雨狠狠拍下的时候仿佛是倒扣的水盆,倾泻而下。
言亦初和谷粒并肩躺在简陋的木床上,甚至都不能称之为床,因为那只是数根枝干铺上桉树叶架起的一隅狭小的空间。但是谷粒的感觉和之前截然不同,言亦初坚实的臂膀把她圈在怀里,她就拥有了全世界最安全的地方,这种安全感来自于身体的习惯,她知道,这个人可以信任。她还知道,这个人在她不知道时候,就已经在关注她,帮助她,二次元的面孔和三次元的面孔在她眼前重叠。
言亦初把她的脸捧在手里,两人隔着雨幕久久凝视,谷粒的不施米分黛的素颜像是被雨水冲刷过的新藕,白嫩,清脆,可口,人处在陌生环境中的时候,能见到一个和平时不一样的自己,谷粒就是如此,她变的格外坚韧、大胆。但她不知道言亦初是不是如此,因为她无从判断,言亦初是不是平日就如此道貌岸然,喜欢趁人之危。
言亦初的嘴唇一点一点的接近的时候,她的耳朵摒弃了一切嘈杂的声音,风声、雨声,全都消失不见,她的眼里只有越来越近的嘴唇,形状很好看,值得细细描摹,天色越发黯淡,天边残留的一线鱼肚白让言亦初坚毅的面庞越发朦胧。
柔软灵活的舌尖舔过她的牙齿时,她的脑海一瞬间炸开,那柔软湿润的触感她不曾体会,他仔仔细细掠过每一个贝齿,不肯轻易放过任何一个,两人的嘴唇分开时谷粒看见藕断丝连的银丝。这大概就是人们常说的,相濡以沫。
当她仅存的理智回笼时,她的手已经放在言亦初的胸膛上,灼热,刚毅,肌肉的纹理与轮廓在这场惊天动地的暴雨中如不动的磐石,而渐沉的天色,仅仅只掀开了这尊刀削斧凿的雕塑的一角。
除掉那些世俗的思量,面对本我的时候,原始的本能也跟着被唤醒。
☆、第三十一章
大雨过后,气温攀升,言亦初宽阔的胸膛覆盖谷粒光洁的后背,若影若现的刺眼阳光像是羞涩一般悄悄窥探地面上的男女。
“你真的是我的群主吗?”言亦初的腹肌很漂亮,并非在健身房刻意练出来,而是自然流畅的线条,正是谷粒喜欢的那种,谷粒描摹他的眉眼,原来她的群主是这样的,是她的言亦初。
“如假包换。”言亦初骨节分明的手指缠绕着谷粒的青丝,“这时候你还想着网上的事,这么不专心。”
因为言亦初细微的动作,谷粒皱眉,表情像是哭泣,像是漂浮云端,又像堕入无尽的阿鼻地狱。
“你有没有想起来什么?”言亦初的动作是粗鲁的,可是他说话的时候,又是那么温柔。
“我不知道。”她的思绪并不由自己执掌,灵魂仿佛要冲破层层枷锁,冲向无边的天空。
“你记得我的名字吗?叫我的名字,谷粒。”
“言亦初。”谷粒轻轻喊他。
“真好听。”
“言亦初。”谷粒提高音量。
“嗯。”他回答的尾音撩动心弦。
“不要再忘记我了,好吗?”他祈求的声音像是一只可怜的小狗,搭耸着脑袋。
“对不起……”谷粒闭上眼。
“我不要对不起,没有对不起,回去之后我带你去医院,一定会有办法。”言亦初想尽办法从美国挖来研究团队进行合作,企图在记忆领域有所突破。
“好,我听你的。”谷粒目光空远。
峡谷、平原、水潭,这里的一切都如此巍峨广阔,谷粒身体倏忽颤抖,仰起如天鹅一般优美的脖颈,吐出绵长的呼吸,入眼的就是只属于荒野的天空。大约,她这辈子都不可能忘记这样的景象,他们依偎在一起,篝火烤开他们潮湿的衣服,火团胸膛燃烧,随之而来的是长长久久的静谧,他们与丛林中任意的原始居民没有任何区别,叫人心甘情愿沉溺于片刻的酣畅淋漓,离群索居。
言亦初的脑袋搭在谷粒的颈窝,谷粒的脑袋枕着他的手臂,直到日光推移,手臂发麻。
谷粒的额头沾满涔涔汗水,打湿脸颊,湿润的空气让汗珠紧紧粘腻在肌肤上无法蒸发,她凑近火光,试图加速汗水的蒸发,穿衣的声音悉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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