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予你此生不换》第54章


所以让曾子默收回他的酒钱时,我是骄傲的。这个时候,按照我的想象,曾子默应该会针锋相对,可是我错了,他只是淡淡一笑,便转身离去了。
他不知道我盯着他的背影发呆,他不知道我记恨这样冷漠的他,和这样卑贱的自己。
匡明宇送我到楼下,这会儿酒精在身体里咆哮,我一个人上不了电梯,他扶着我进了门,我不顾一切的冲进卫生间,打开水龙头之后,我便哭了。
我用卑贱这个词来形容自己,一点都不为过。再加上曾子默面对我时的态度急转而下,这种落差,我压根没法接受。
我哭的小心翼翼,生怕匡明宇听到。
哭了好一会,我才用温水洗了脸,假装无事的走了出来,跟匡医生道别。
匡明宇明摆着有些担心我,所以出门的时候有些迟疑。为了不让他担心,我努力的挤出一个笑容,说:“我没事,就是有点头痛,睡一觉就好了。”
匡明宇这才被我忽悠走了,我一个人坐在笼子旁边,跟八戒说话。无非是骂了曾子默,无非又骂了自己。说起来也挺糊涂的,因为这一晚,我就是在八戒的笼子边上睡着的。
醒来时天已经大亮,太阳穴突突的疼,我口渴难耐,去冰箱里找喝得,才发现冰箱已经空了。
无奈之下,我只能一边烧水,一边洗脸刷牙。
经过这一晚,我想明白了一件事。失恋伤心可以,但是绝不能因为一个男人作践自己。我喝酒,伤的是我自己的身体,他该泡妞还泡妞,该娱乐还娱乐,哪里会关心我?我不如好好生活,至少,一场车祸都没要了我的命,难道我还要因为一个男人要死要活?
和男人斗,首先要有个健康的身体。
想到这儿,我就去厨房倒水,谁知水壶太烫,拎起来之后,烫的我又松开了,水壶掉到了地上,一壶开水撒开了,烫到了我的脚趾头。
沈冰送我去医院的时候,足足劝了我半小时,说什么失恋也不能自残之类的话,任凭我怎么解释,她愣是不信。
到了二楼的皮肤科挂了号,我和沈冰坐在外面等,恰巧看到脑科的护士长,她见我脚上有伤,赶忙过来问了问,问完之后进去跟里面的护士说了两句,我也不用排队了,直接进了医务室。
脚上开始只是红肿,可是到了医院之后,就起了水泡,医生说这情况挺严重,又是上药又是消毒的,弄了好一会,最后,还是把我送到了病房。
烫伤面积不大不小,除了五个脚趾头,连脚面也冒出了水泡。
护士告诉我,这些水泡必须挑掉,我一听就不淡定了,吵着要出院。这时候病房门开了,匡明宇穿着一身白大褂走了进来,见我在床上挣扎,无奈的说:“你现在是病人,必须得听医生的。”
别看匡明宇平时温声和气的,可这会儿,他倒是挺严肃的。沈冰趁着匡明宇低头看着烫伤的时候,跟我挤了挤眼,明摆着嘚瑟。
水泡是匡明宇帮忙挑破的。期间我又疼又怕,不争气的哭了。匡明宇的动作相当麻利,几分钟就完成了上药,然后递给我一棒棒糖,说:“吃了吧,吃了就不疼了。”
这件事一直被沈冰拿来调侃我,事后我才知道,匡明宇的口袋里有好多个棒棒糖,他的病人有几个小朋友,哭的时候,他就是拿棒棒糖哄着他们。
一只脚算是废了,我只能安安心心的躺在病床上。沈冰忙着上班,我身边也没个人,只能选择睡觉。临床也是个女孩,她男朋友一会过来送水果,一会拿着ipad下载电影,别提多用心了。
嘚瑟的时候,是不知道身边有个人多好。可是当你一个人躺在一个陌生的环境里的时候,你就会发现,其实自己是很脆弱的。
泰迪熊得知我进医院了,让几个同事过来看我。领头的就是罗蒙。不过这家伙还算有良心,左手拎着果篮,右手拎着补品,才一会的功夫,病床旁边就已经堆满了。
其他几个同事看了我之后都走了,只剩下罗蒙一人,他叹了口气,说:“陈天喜,你说你们这是在干嘛啊。一个个要死要活的。真受不了。”
我知道罗蒙肯定误会了,急忙解释:“真的是意外。”
“我知道,”罗蒙将削好的苹果递给我,说:“你不就是看上了脑科那个小白脸了吗?怎么这会儿,他人不在这?”
我咬了一口苹果,很不甘心的说:“就许他曾子默美人在怀,还不允许我多看人两眼,什么破道理。”
罗蒙听我这么一说,又叹了两口气,说:“你们就作吧,作死一个就好了。”
我看着罗蒙,将眼泪逼了回去。到底是谁作啊?我都这样了,他曾子默看都不看一眼,未免太没人情味了。
不过这话我是不会说的,他不来正好,咱两可以断的干净。
罗蒙走后我就睡了,一觉醒来已经到了晚上,手机里收到沈冰的短信,说是今晚加班会晚点过来,饿了让我自己叫外卖。
我想着临床小美女有男朋友炖的排骨汤,打心底觉得凄凉。
这时候病房门开了,我抬头一看,来的竟然是匡明宇那黑人老同学mary,一瞬间,病房就被一阵饭香给包围了。
mary告诉我,她是中午接到匡明宇的电话的,所以做了一些刚学的小菜,给我送了过来。
三菜一汤,汤是母鸡汤,不油不腻,味道相当鲜美。我正饿着肚子,也就没客气。
吃饱喝足之后,我跟mary道谢,她笑着说:“你是明宇的好朋友,就是我们的好朋友,不用感谢。”
然后我们就聊到了匡明宇在加州时候的事儿,mary告诉我,匡明宇之所以选择出国,是跟着他的前女友过去的,可惜刚到那里一年,他的女朋友就喜欢上了别人,匡明宇曾经一蹶不振,再后来,就再也没有谈过女朋友。
这几年他在国内一直忙着工作,身边除了护士之外,根本没有和其他异性接触,我是匡明宇第一个介绍给他们认识的女孩子。
mary还说,匡明宇是非常居家的男人,厨艺很棒,而且生活非常规律,很少去夜店,大学时期还俄罗斯表演过大提琴,篮球也很棒,身体素质更是没话说。
刚开始mary说起匡明宇的时候,我还没有多想,可是听到后面,我就明白了她的意思,敢情她今天过来,是来做媒人的。
我也没有瞒着mary,就跟她说了我刚失恋的事儿,mary笑着拉着我的手,说:“天喜,你现在需要一个人照顾你,明宇是很合适的人,你可以考虑考虑。”
我瞅着mary认真的模样,也没有一口拒绝,就开玩笑说:“匡医生不错,我会找机会下手的。”
mary一直待到八点半,匡明宇也正好下班,我的点滴也打完了,他们两人已交接,匡明宇正好可以充当司机。
我总觉得,这两人一定是商量好的。
mary走后,匡明宇便帮我收拾东西,我坐在一旁玩手机,偷偷的瞅了一眼这个男人,果然像是罗蒙说的,有点小白脸的味道。
匡明宇长得人高马大的,唇红齿白,面容清秀。再加上我很少见他生气,所以倒是有几分温润如玉的感觉。
东西收拾完了之后,我便准备下床,匡明宇立即制止,他看了看我的脚,说:“你现在不能走动,万一伤口裂开,到时候有你受的。”
我听着这话也挺有道理的,可是我就纳闷了,我不走路,那我怎么去车库啊?
这时候匡明宇走了过来,瞥了我一眼,说:“待会可能会有同事问起,你就说咱两是老同学。”
我还没明白匡明宇是什么意思,人家长臂一揽,就将我抱了起来。
对,他抱着我!
我那个囧啊。压根就没料到他会这么做。
出病房前,他又说了一句:“看着挺轻的,没想到,抱起来,还挺沉的。”
他说着话,又把我朝身上颠了颠,我一紧张,就把手伸到他脖子上,这动作,要多暧昧有多暧昧。
匡明宇说的没错,从楼上到楼上,还真碰到了不少他的同事,我一直没说话,就听到他一遍遍的跟我解释。
到了车库,匡明宇把我放在了副驾驶的位置上,我那个心跳,还真不是一般的快。
他伸过手来帮我系安全带,我的脸刷的一下,红透了。
好在匡明宇为人比较大方,也没在意我这些小心思。我给沈冰发信息,告诉她我已经回住处。沈冰发来一个大笑脸,问:“你们和好了?”
我不知道沈冰说的“你们”是谁,发了个疑问的表情过去。
沈冰回的挺快的:你不是说你吃饱喝足了吗?怎么样?曾子默的乌鸡汤,炖的还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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