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拎起那只兔耳朵》第7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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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过得很快,沈知在美国的业务办得很顺利,加上沈画意快升高三,俩人提前回了国,想接沈画意回帝都。
“我们提前回来,你还不高兴了?”叶沈彤给女儿打电话,匪夷所思,“当时不是你自己不愿意走的?
“现在的小孩都怎么回事。”她挂断电话,对身旁丈夫抱怨道。
沈知不动声色的笑了笑,伸手拦住了妻子的腰,“随她闹吧,该回还是得回。”
沈画意知道这个消息后,在房间里偷偷哭了一场,出来时眼角还红着。
桑攸以为她是舍不得同学朋友,一直柔声安慰。
沈画意抽了抽鼻子,看到不远处的迟羡,眼角红得更加厉害了。
“你和我一起回去吧?”在他房间,沈画意把头扎进他怀里,闷闷道。
迟羡以后会去帝都上大学,这是迟家人几乎已经决定好了的事情,只是还有整整两年,让她怎么熬过去。
她现在一天看不见迟羡都难受,别说是要分离那么久。
“等我。”迟羡轻声道,把她狠狠搂进怀里,沈画意轻轻哼了一声,伸手搂住他的腰,深呼吸了一口,仿佛能用这个拥抱,狠狠记住他的温度,他的气息,融入骨血,烙印在记忆的最深处。
迟羡一向淡漠,很少如此动情。
“等我。”他在她耳畔低语,再度重复了一遍。
一直到飞机起飞,离开湛州时,沈画意在飞机上,忽然毫无征兆的红了眼睛。
叶沈彤吓了一大跳,沈知却了然的笑了笑,伸手在女儿背上轻轻拍了拍,神情温柔。
回到帝都,沈画意很快升到了高三。
她铆足了一股学习的劲儿,俯首读书,很少再交际,追她的男生一直不少,原来她也有不少关系友好的男性朋友,现在全都断了,对那些表白,她都只有一句话,“已经有喜欢的人了。”
刚开始时,他们经常会打电话,但是迟羡一贯话少,终究不如见面,和之前成天腻在一起的日子更是千差万别。
加上后来沈画意升了高三,学习开始加紧,虽然叶沈彤说了,她要是高考考不上好学校的话,就直接出国念大学。
沈画意之前把这当成自己退路,觉得横竖有学校上,她学习成绩到初中时一直都还可以,可是到底胸无大志,上了高中,大家一个个都有了目标,学习加紧了,就她还不紧不慢,自然就被落下了。
但是现在不同了,出了国,大学她就也见不到迟羡了,又要迎来四年的异国恋,沈画意绝不允许这种情况发生,迟羡那么优秀耀眼,和他分离四年,他要是出轨了怎么办,喜欢上别的小姑娘了怎么办,沈画意每每想到那画面,都忍不住咬牙切齿,化悲愤为学习的动力。
她就要留在国内,考上个好的学校,迟羡学习那么好,不能丢他的脸,她到时候要光明正大的,自信的站到他身旁,而不是当个只有长相,拖累他的花瓶。
一年时间过得飞快。
最后出高考成绩时,叶沈彤都有些吃惊,她从小也没怎么给女儿施压,考出这个成绩,已经让她很惊喜了。
再等一年。
打电话给迟羡说了自己填报的志愿,想着迟羡也要升高三了,她暑假也没主动提出要过去找他。
毕竟,不想影响到他的人生大事,大不了再憋一年,反正之前的一年她也忍了过来。
直到大学报到那天。
叶沈彤的学校是一个很出名的文科学校,报到时,明显女生偏多,沈画意是帝都本地人,没拉行李箱,独自走在人堆里,一身轻松。
报到时也有学长搭讪她,都被她委婉客气的拒绝。
她拎了小袋子,正低头看着学校地图时,有人在她发上轻轻揉了一把。
亲昵,理所当然的动作。
沈画意惊诧的回头,面色有些着恼。
看清来人面孔后,她眼睛一下亮了起来,什么都不管了,飞奔过去,一下扎进了他的怀抱里,迟羡又长高了,骨架更加匀称舒展,挺拔修长,比起一年前分别时更加清俊沉稳。
在人群中格外耀眼。
“你怎么来了?”她搂住他就不愿松手。
按理说,他这时候应该在学校,高三这时候肯定早已经开学了,最紧张的时候,他为什么翘课来了这里?
“离这四站地铁。”迟羡轻笑,在她手上轻轻啄了一口,“我学校。”
沈画意反应了足足半分钟,“你也上大学了?”她尖叫道,“为什么提前了一年?”
“你要看录取通知?”迟羡微哂,又见那个浅浅的梨涡。
他保送了,和父亲当年一样,提前一年的竞赛保送,不过和父亲不同,他的考试,给他带来了提前和她重逢的机会,而非分离。
九月灿烂澄澈的阳光下,沈画意紧紧握住他的手,俩人在高耸的银杏间漫步而过,一高一矮,影子交叠在地上,她和他说着话,语气欢快,眼睛发亮,男生长着副俊秀的冷相,此时唇角却挂着淡淡的笑,目光一直落在她身上,从未离开。
简直像是在做梦一般。
最完美的重逢。
最般配的她和他。
第57章 
上大学时,也有女孩明里暗里对谢舟行表达过好感。
他埋首学习,没多犹豫,暗自拉开了和女孩的距离,能考到帝大的女生大部分也都聪明灵透,知道他的意思,都不再多加纠缠。
舍友笑他是不是打算当一辈子单身狗,这么优秀的女孩都看不上,不知道想找个什么仙女。
谢舟行淡淡的笑,只说是想专心念书,不想耽误人家女孩子。
这句话说得没错,并不完全是敷衍或者借口。
谢舟行是个很实际的人,他想着自己要是交了女朋友,一定会倾其所有对她好,而不是让她陪自己一起寒酸一起吃苦,现在的他还没有这个资格。
有时午夜梦回,他也会想起自己的少年时代曾经暗暗喜欢过的女孩,不过,即使是最喜欢的那段时间,他也几乎没有在她面前表现出过分毫。
大二的时候,谢舟行从苏薇那里听到过她相关的消息。
“桑桑去了湛大。”苏薇告诉他,“这一年她身体不好,休学了一年。”
谢舟行第一次知道这些,心里惊讶,沉默良久,轻声问道,“……迟昼没陪着她?”
他知道迟昼出国了,非常好的学校,而且比他们提前了一年,
“迟昼不知道她病了。”苏薇声音低了下去,“他们已经分手了。”
“你现在还和迟昼有联系吗?”苏薇问他。
“没有。”谢舟行不假思索。
迟昼本来一直独来独往,乖张孤僻的性格,的高中毕业后更是几乎没什么人气了,就连江澜,他以前关系最好的发小,现在也莫名其妙和他生分了,别说自己了。
和苏薇又聊了些别的闲话,谢舟行挂断了电话,一时思绪万千。
不过即使是在那时,谢舟行也并没有生出回去找她的念头。
他大学过得很忙,在帝大这样地方,要确保每年拿到奖学金,比起高中时难度翻了倍,学习,做课题,实习,写论文,他还找了几份兼职,生活忙得几乎脚不沾地。
不过好处就是,大学时,他已经完全可以负担自己的生活费,甚至每个月可以给文芳寄回生活费。
除夕时他回家,第一次可以名正言顺的通知她,今年不去姑舅家了,我们在家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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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舟行印象里的除夕,是白色的,一片喧哗,遍地是烟花爆竹燃烧之后的残骸。
他那时还没上小学,母亲带着他从舅舅家回来,深一脚浅一脚的踩在雪地里,回到家时,脸颊和手都已经冻得通红。
“要是你爸还在……”手冻得有些不灵便,文芳从包里拿出钥匙,边开门,边低低念叨,语气幽幽。
年幼的谢舟行对这句话已经很司空见惯了。
他垂下长长的睫毛,眼神漠然,呼了口气,看着白色的雾气弥漫在夜空中,逐渐散去。
谢舟行的父亲谢文成,死在他三岁那年的一个冬夜。
一场很惨烈的车祸,肇事者是个货车司机,喝醉后酒驾上路,撞伤人后肇事逃逸,谢文成一个人在雪地里躺了一晚上,最后死在了去医院的路上,司机很快被抓了回来,可是他孑然一身,没有父母亲人,家里更是没一分钱的存款,法院判下的赔偿也成了一纸空文。
谢家爷爷奶奶都去世得早,俩人生活都不阔绰,倾尽全力把独子谢文成培养成才,读到了博士,在湛州这种大城市得以安家立户。
博士毕业后,谢文成去了大学教书,年纪轻轻,已经评上了副教授职称,前途一片广阔,加上他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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