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客书店[第二季]》第48章


“老板不在吗?”老严一边开门一边说,“但我前天走的时候明明听到他在兴奋地说着今天项峰要来的这件事啊,以我对他的了解,他可能昨晚通宵在这里整理书架呢。”
邵嘉桐同意地点了点头:“我也这么觉得,可他偏偏没了人影。”
老严打开门,让工作人员们开始往里面搬东西:“可是你最好找到他,否则万一我们随便动了书架,他又要发脾气了。”
邵嘉桐看了看表,点点头:“那我上去找他。”
“我跟你一起去吧。”董耘不知道从哪里冒了出来,一身运动装,牵着March。
邵嘉桐挑眉看了看他,什么也没说。
两人绕到书店后门的弄堂,顺着楼梯往上走。
“为什么我最近一直觉得你在躲我?”董耘问。
“我没有。”邵嘉桐面无表情地说。
“骗人。”他皱了皱鼻子。
她忍不住看了他一眼,然后立刻移开视线。
“你看吧!”董耘立刻叫道,“你看我的眼神就好像见到鬼。”
“是见到鬼,”她扯了扯嘴角,“……幼稚鬼。”
董耘不满地皱起眉头:“我哪有?!”
两人爬了六楼,都有点气喘吁吁,董耘还想再说什么,孔令书那间公寓的门却忽然从里面打开。有一个人背对着他们,一步一步,从里面悄悄地退了出来。那人头发有些乱糟糟的,像是刚醒过来,身上的衬衫和牛仔裤也歪歪扭扭的,很容易让人联想到某些……的场面。
就在邵嘉桐和董耘一脸疑惑地看着那白色的背影时,那人缓缓转过身来,董耘不禁诧异地张了张嘴:
“徐康桥?!”
十三(上)
“我不同意;”当下人气最高的侦探小说作家在34度的高温之下仍旧穿了一身黑色,“我不要他来给我设计封面。”
“为什么?”还没等邵嘉桐开口,坐在项峰对面的于任之已经翘起二郎腿;一副志在必得的样子。
“因为;”项峰的身体往前探了探;皱着鼻子,“我很了解你的恶趣味。”
“?”
“你最喜欢剧透!”
“我哪有……”虽然嘴上是不承认,但是于任之的眼神已经开始闪躲。
“我记得有一次不知道哪个杂志约了我的稿,然后找你来画插图;结果我拿到样刊差点没昏过去——你竟然在案发现场门口的地上画了一只狗的影子。”
“那、那又怎么样;有狗又不奇怪……”
“问题是;”侦探小说家已经开始咬牙切齿;“主角之一就是牵导盲犬的弱视者,你这样一画任谁都猜到凶手啦!”
“……”于任之眼珠转了转,“那都是早八百年前的事了,谁还会记得。”
项峰无语,只能翻了个白眼。
“不过,”于任之双手抱胸,一副很认真的样子,“这次我可以保证不会在封面上剧透。”
项峰眯起眼睛看着他,一脸怀疑。
“我发誓,”他举了举手,“……最多在封底的角落里放一枚警徽进去,你知道,这可是你的第一个监守自盗的侦探故事啊。”
项峰黑着脸,连他四周的空气也变得凝固起来:
“滚!”
邵嘉桐从会议室走出来,看着项峰那远去的背影,情不自禁地用手指戳了戳自己的太阳穴。她终于明白为什么梁见飞会找借口说忙不过来,把这件小事丢给她来处理……
男人,才是这地球上最可怕的生物吧。
“我下周就可以交初稿给你了。”于任之靠在她身后的会议室门口,一脸淡然地说。
“谢谢。”邵嘉桐苦笑。对于任之,她总是有一种又爱又恨的感觉。他是个非常认真且靠谱的插画家、设计师,一旦确定了工作的内容和方向,他总是能够按时交稿,而且质量上乘,不负众望。但是另一方面,他又是个……怎么说呢,说任性也许并不恰当,应该说是随□——他是个随性又洒脱的人。随性这个词,你可以理解为好相处,也可以理解为,随心所欲。所以就有了刚才那一幕。
“时间不早了,”于任之说,“要不要一起吃午饭?”
邵嘉桐想了一秒钟,点头答应。
等电梯的时候,董耘又打电话过来,一听就是刚刚睡醒:
“我再过一个小时就能来公司了,你等我一起吃饭。”
邵嘉桐在心底叹了口气,说:“对不起,我已经约了人,你自己吃吧。”
“那你帮我打包一份吧,等我来了正好可以吃……”电话那头的他又打了个哈欠,“你中午吃什么?”
“……不知道。”
“那你们去吃披萨吧,我今天好想吃披萨。”
这个时候电梯来了,邵嘉桐瞥了身旁的于任之一眼,然后很镇定地对着电话说了三个字:
“你去死。”
然后,她就挂上电话,走进了电梯。
正值午饭高峰时间,电梯里的人很多,然而邵嘉桐还是看到了于任之眼中的笑意。
“?”她跟他使了个眼色。
他抿着嘴,低声说:“我猜是董耘对不对?”
“嗯。”她用鼻音回答。
于任之抬了抬眉毛,没再说话。
邵嘉桐一直忍到从电梯里出来,才问:“你那是什么表情?”
“没什么。”于任之每次出现,总是穿着一身随意又舒适的衬衫加牛仔裤,另外他还有一个硕大的黑色皮质双肩包,随意地搭在某一边的肩头,让人忍不住要去猜想里面到底装了什么。
邵嘉桐顿了顿脚步,一下子有点来气:“你不说清楚我是不会跟你去吃饭的。”
话一出口,连她自己也吓了一跳——她何时会用这么任性的口吻跟别人讲话!
于任之也停下脚步,转过身来看着她,表情还是一贯的镇定自若:“那我们一边吃,我一边告诉你。”
“……”
最后,她还是跟他一起去了餐厅,路过楼下披萨店的时候,她还故意目不斜视地走开了。
“董耘是个很烦人的家伙,”让邵嘉桐没有想到的是,他们刚在餐厅的座位上坐下,于任之就立刻开口道,“我们认识的第一天,他就把我最心爱的摩托车摔坏了,还顺便问我借了一条绝版的牛仔裤,到现在也没有还给我。”
“……”邵嘉桐挑眉,“这听上去的确是他会干的事。”
“那个时候我才二十出头,用身上所有的钱买了那部梦寐以求的摩托车,然后带着那种年轻人特有的炫耀的心情,在伦敦五度的天气下,穿着一身皮衣皮裤,冷得发抖地开了几公里路去找我那个远房得不要再远房的亲戚高原,就是为了让他看到我在停下车,拿下头盔的一霎那的帅气模样。”
邵嘉桐忍不住笑起来,于任之这个人最有趣之处,莫过于他总是可以用一种极其平常且客观的口吻无情地自嘲。
“结果,”他继续道,“高原只是给了我一个‘你有病吧’的眼神,董耘却跳起来围着我的新车团团转,一副羡慕到不行的样子。”
“所以你就把车借给他开了?”
于任之点头:“他满足了我所有的自豪感,我怎么能拒绝他这么一个小小的要求。”
邵嘉桐又笑起来,不过这笑容里面还带着一种对于任之的同情。
“然后这家伙就骑上我的车,戴上我的头盔,猛地一握油门,蹿了出去。结果还没开出50米,他就摔倒了。等到他从地上爬起来,整个膝盖上都是血,这家伙竟然还一脸傻笑地跟我说:对不起,我忘了,原来我不会开摩托车……”
邵嘉桐拧起眉头,整张脸变成一个“囧”字。
于任之叫来服务生,开始点菜。等服务生走了,他才继续道:“后来,随着时间的推移,尽管我跟他的交集不是很多,但我深刻地认识到——这家伙绝对是个烦人精!”
邵嘉桐双手抱胸,同意地点点头。
“所以刚才你一接电话,听你的口气我就知道是董耘,因为我也常常听到高原跟他打电话的时候是这种调调——或者说,几乎我认识的每一个人跟他打电话或是说话都是这个调调。”
“几乎?”邵嘉桐的眼珠转了一圈,扯了扯嘴角,“难道还有例外吗?”
“有啊,”于任之说,“女人跟他讲话就不是这种调调——你是我见过的唯一一个用这种语调跟他讲话的女人。”
“……”她实在不知道这到底是一件好事还是坏事。
“他很受女人欢迎,”于任之似乎毫不掩饰自己对董耘的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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