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魂]艺妓见闻录》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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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势婆婆他们也很喜欢这孩子,还去买了婴儿用的各种东西,围着孩子转个不停,两天后有人找上门来,这件事总算清楚了,那孩子白色天然卷也是继承了他父亲的,并不是小客人。
相处了几天,孩子很黏小客人,小客人把他交给孩子母亲时,孩子还伸手抓着他,即使是这样一个小婴儿也能理解小客人独特的温柔吧。
我仍是有些舍不得孩子,相信小客人也是一样。
夜晚睡觉时,我问小客人我们是否要去领养一个孩子,小客人问我:“千华你喜欢小孩吗?”
“还好吧。”我只是觉得小客人喜欢小孩,抱怨着照顾孩子太麻烦,却仍是把孩子照顾得好好地,小客人一定会是个好爸爸。
“那就暂时不要了吧,孩子什么的好麻烦啊,说起来千华你什么时候嫁给银桑啊?”他说着从身后楼住我。
他的鼻尖触着我的脖颈,有些痒痒,我说:“为什么又问这个。”
他沉默了一会,将我抱得更紧了,“高杉那家伙……来找你了吧。”
我还未来得及说话,他便迅速补充,“不是跟踪你哦,只是不小心撞见了,看见你们站在河边说话而已,我一直觉得是自己的总归是自己的,不是自己的也强求不来,千华你是我的,所以会一直都属于我,我努力了,不管是现在还是未来我都相信你。”
“所以……为什么要结婚呢?结婚只是一种形式,为了得到周围人的认可,或者是那一纸婚书,我们之间已经不需要这个了。”我不太明白小客人的执着。
他哼哼:“我看高杉那家伙不爽啊,为什么千华你都是我老婆了他还要来找你啊,如果我们结婚了,我就可以用结婚证拍在他脸上,说,‘喂!你这混蛋以后有事没事别找我老婆了!’啊啊……上次的事已经让我们彻底决裂了,现在我是越看他越不爽啊。”
我转身与他面对面,勾下他的脖子用鼻尖抵着他的,“自从决定跟你在一起后,我的决意就永远不会改变,你不需要担心什么,况且,我跟高杉是永远都不会再见了吧,他已经说出了诀别的话。”
“嗯?说什么了?”
“他说若是下次再见,他会忍不住毁了我。”
“那个疯狂的家伙,真让人讨厌。”小客人皱起眉头,一边摸着我的头发,我捧着他的脸颊,亲吻着他的唇瓣,他温柔的回吻过我,说:“千华,明天便利店打折哦,我们去买两箱草莓牛奶吧。”
“嗯,先买一箱吧,万一喝不完坏掉了就浪费了。”
“好,还的给神乐买醋海带啊……那个大胃王都快把银桑的积蓄吃完了啊混蛋。”
我失笑,抱着他钻进被窝,窗外天色漆黑如墨,但天越是黑,放出的烟火就越是完美,只有经历过苦痛,才能体会这种平凡日子中藏着的最简单的幸福,我跟小客人都走过最黑暗的时代,现在我们迎来了属于彼此的黎明,此后就算天亮了我也不会再害怕清醒。
因为每天清晨醒来,我都一定会看见那个令人无比安心的睡颜。
作者有话要说:唔……还有两章正文完结。
然后会有一两万字的小番外,年幼的千华与初为艺妓的千华,也许还有琉璃跟初春的,不过大家可以不用订阅,我会收录到定制中。
33。
时光荏苒;转眼已入冬。
十一月三日;小客人随我回了一趟老家,这天是我父母的忌日。
路途遥远;来回的话必然要晚上才能回得去;因此我们打算在这里住一晚。
我父母的墓旁现在多了一个墓;那是琉璃的;她死在吉原;我不愿让她跟那些同死去的百华共葬一起,因此将她的尸首运到了这里,跟我父母葬在一起;若是死去的人真的存在另一个世界,我希望父母能把她当成我。
父母的墓碑是姨夫帮忙刻下的;而琉璃的碑则是由我亲手刻下的。
秋风萧瑟,刮得愈发冷了,小客人握着我的手,说:“冷吗?我回去给你拿件衣服来。”
我摇头,“不了,回去了吧。”逝者已矣,我们能做到的仅有缅怀过去。
小客人把我揽在怀里,“这样暖了吧。”
“这样不好走路。”
他想了想,说:“那银桑吃亏点抱你好了。”
我失笑:“我能走。”
“那你抱我吧,千华你的力气绝对能抱得动我啊。”
“……”能说出让一个女人抱着自己走这种话,世上恐怕只有小客人一个了吧。
回去后我稍微清扫了一下屋子,小客人坐在边上翻着以前我打发时间看的杂志,一边埋怨着还是JUMP更好看。
我从柜子里抱出床单被褥,上面有两个大洞,一定是被老鼠钻了的,不过我们只在这里住一晚,倒是无关紧要,能保暖就好了。
上次撒过肥料后,茶树的长势还算好,只是周围杂草太多了,我换了一身便宜的装束下地整理,小客人见状也来帮我。
拔过草后我用锄头松了松边上的泥土,小客人问我:“千华,你怎么什么都会啊。”
我挖着泥土,“虽然很久没干活了,不过怎么种茶我还是记得的,小时候没少帮父母整理茶园。”
他哦了一身,在边上捶肩膀,“还有锄头吗?”
“没有了,你休息会吧。”
他过来抢过我手里的锄头,硬是要帮我,我哭笑不得,只好由得他去了,平常他跟新八神乐在一起时,有什么活几人都是彼此推脱,小客人跟我在一起却总是抢着做,我曾问他为什么,他告诉我:“因为千华你总是一个人埋着头什么都做,老是这样银桑我会过意不去啊,再怎么说我还是个男人嘛。”
我歪着头,奇怪道:“难道不是因为你心疼我之类吗?”
他挠头怒道,“不要说这么煽情的话啊混蛋,银桑会不好意思的!”
他生气的时候很可爱,应该说,我眼里的小客人无论什么时候都很可爱,抱怨时、发怒时、开心时、正经时、耍无奈时……
我一定是太喜欢他了吧。
我们在地里忙了一下午,忙完后都累了,我烧了热水洗澡,刚褪下外套他就哆哆嗦嗦走进来说要跟我一起洗,我无奈,套上外套,“你先洗吧。”
他拉住我,“一起洗。”
“浴缸很小,坐不下。”
“为什么坐不下。”他说着脱下衣服钻到浴缸里,把我拉着坐在他双腿间。
这个姿势……我奇怪地有些脸红心跳,他捋着我的长发,说:“千华,你头发好长,留多长时间了。”
我想了想,说:“大概有七八年了吧。”
他帮我挠了挠背,“没有洗浴的啊,我随便帮你搓搓背吧。”
我有些痒痒,让他别闹,他却动个不停,我一个不小心整个人都滑到了浴缸里,喝了好几口水,他大笑不已,我已经不知道怎么面对他了,只好闷闷道:“别笑啊,好丢人……”
他拖过我,亲吻我的额头,“现在的千华超迷人的啊,银桑好想吃了她。”
我伸手捧着他的脸颊,轻点过他的唇瓣,“吃了也无所谓哦。”
彼时,窗外月光正好。
翌日,我们简单的收拾好后就回歌舞伎町了,路过荒墓时小客人仍是抓着我的手,他依然美其名曰保护我,却担心害怕得四处张望,我失笑,仍是紧紧回握住他的手,他保护我的心情与我守护他的心情是同样的。
回去后我一直在考虑是否要剪掉头发,现在它已经长过臀部了,很多时候都不方便,小客人说还是喜欢我长发的样子,我曾在书上看到过一句话:待我长发及腰,少年娶我可好。
如今我希望嫁的那个人他并非少年,已经是个能担重任的男人了,而我也不是长发及腰的少女,我们没有夫妻的名义,却已是夫妻,每每想到这里,我总是会庆幸自己今生遇上了他。
理发师傅说我的头发很漂亮,问我是否二十,我知道做生意的商人都会说一些哄客人开心的话,并不在意他的奉承,只是笑道,今年我已二七。
他有些吃惊地看着我,我让他给我修短了头发,大约在及腰的位置,他极力向我推荐店内的会员卡或者染烫服务类,我摇头说,不用,这样就好。
理过发后我一路走回万事屋,路上人群来往热闹,不少商铺都在打折,新年快到了啊,不知不觉就又过了一年呢,天也越来越冷了,我得提醒他们穿厚点,这种天气最容易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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