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朝名捕(王珂)》第151章


轩辕善冰冷的眼神让黎斯醒过神来,轩辕善说:“黎斯来这荒郊野岭就是为了你,你是整个案件的关键,现在你走不了了。”轩辕善走向小清,黎斯跨一步挡在两人中间,目光恳求的望着轩辕善说:“不可以,放她走吧。”
轩辕善冷笑一声,继而道:“黎斯,你该醒了。你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吗?你在包庇一个很可能是杀人凶手或帮凶的人,她身上还藏着更多的秘密。你真要这般做?”
“是。”黎斯说的不容置疑。
“好,好,很好!”轩辕善撩剑指向黎斯:“那就凭本事放他走。”
黎斯抽出长剑,轩辕善微闭眼,再睁开时铁剑卷起一团黑影,分三路罩向黎斯。黎斯并没想着攻击,一味防御,同时对小清这边喊:“快走。”
小清走向殿门口,轩辕善大喝一声:“休走!”
喝罢,轩辕善整个人似一道魅影冲到小清背后,半路里黎斯再次杀出,轩辕善铁剑厚重朴实,招式每一招每一式皆返璞归真,发挥出了剑中本质的威力,而黎斯之剑招,多是剑走偏锋,让人难以捉摸他的剑招来路去势。两人一时缠斗在一起,难分胜负。但黎斯救人心切,不时分神去瞧小清,轩辕善抓住一个时机,铁剑扫掉了黎斯手里长剑,顺势刺向小清背后命门穴。
轩辕善嘴角凝笑:“看你往哪里走。”
“噗!”小清停住了脚步,她嗅到了身后鲜血的味道,轻轻回眸,就在轩辕善铁剑即将刺中小清的刹那,黎斯空手扑了上来,用胸口替小清挨了一剑。若非轩辕善已然撤剑,黎斯必死于当地。
“啊!”白珍珠惨呼一声,抓住轩辕善的手腕,哭喊道:“哥,你不能杀他,不能杀黎大哥。”
轩辕善深深看着黎斯,又瞧了一眼小清,目光中痛苦的纠结:“我再问你一遍。你这样做,值得么?”
黎斯没说话,咬牙重重点了点头。
“罢了!珍珠,我们走。”轩辕善抓起白珍珠的手,快步冲出了修罗殿。
“黎大哥,黎大哥……”白珍珠的呼喊远远传来,又远远的散了。
小清用几乎不可闻的声音,轻言:“谢谢你。”
黎斯捂着胸口汩汩流血的伤口,摇摇头,视线眇绵道:“二十年前,我就应当这般保护你的,只是错过了,错过了。”
“我走了。”小清走了,不知走了多远,黎斯恍若看到她再次轻轻回眸,虽然早已看不清了她的脸。黎斯眼中却生出了一丝温热,暖暖的,亦如多年前的朝夕。
百里波河畔,老渡夫信守诺言火光一哒一灭的在抽他的水烟,等候黎斯回来。黎斯上了渡船,老渡夫将水烟别在腰上,长蒿下水,渡船缓缓划开水面,溯流而上。
黎斯思绪渐渐抽离了片刻前的画面,百里波的清水碧波里有喁喁水鱼冒出头来,黎斯望着鱼儿发呆:“老人家可养过鸟儿,我年幼时养过一只个头很大的山雀,最喜贪吃池里的金鱼。”
“我没养过鸟儿,但百里波中不缺各式各样、五颜六色的鸟儿,我整日看着它们,比将它们束在笼子里要好。”老渡夫说。黎斯转个身面对渡船后方的老渡夫道:“其实,我有样东西想送给老人家。”
“呃?”老渡夫有些诧异,黎斯变戏法似的将一样长长的东西按在船板上,老渡夫集中了精神,黎斯缓缓将手抬起,船板上竟是一枚无比鲜艳的绿色羽毛。
老渡夫脸色倏然起了变换,不过这细微波动很快湮灭于他阡陌纵横的皱纹里。老渡夫摇摇头道:“这位爷,为何要送老朽羽毛?”
“原因要从一个悲惨的放火凶杀案开始。”黎斯滔滔不绝竟从王亲修府邸大火开始讲述,火场里残缺不全的尸骸、郭方瑜中毒暴毙、然后讲说到了在崔吉府里,红杏对于碧朱种种怪异行为的回忆,以及红杏在火场卧房外瞅见了惊飞远去的鸟群,其中有一只甚是五颜六色、与众不同的鸟雀尤其让红杏记忆深刻。黎斯下判断讲道:“红杏可能不会想到,就是她觉得最不起眼的细节,却是破解王府杀人纵火案的关键。”
“在王府大火后的第二天,我在火场捡到了一个被熏黑的拇指大小的圆形铁环。乍看时我以为是孩子的玩物,但王府内并没有孩童,所以我否定了这个判断。细细打听下,我才知道了这铁环的用途,这铁环唤作‘鸟锁’,本应该在铁环尾端还挂着一条细长铁链,铁环锁在鸟爪上,铁链载则固定于某处,这般鸟就无法飞走了。铁环内侧其实浅刻有一只小鸟,早就说明了它的用途。”黎斯顿了顿,再说:“知晓这铁环用途后,我不禁就有了疑问。王亲修不喜花鸟之物,那这唤作‘鸟锁’的铁环为何出现在了火场中,而且就在着火的卧房窗下,岂非可疑。我几经思量,也没有想清楚铁环出现在火场里的原由。”
“直到后来,我听到红杏提及了那只彩色的鸟,我有了一个胆大的猜测。我私底下再去找红杏,让她仔仔细细说清楚了鸟的样子,而意外的收获是,红杏那晚在繁乱的火场里,偷偷捡走了一枚彩色鸟遗落的羽毛。嗬嗬,就是老人家面前的这枚。”黎斯举起了这枚绿色鲜艳的尾羽,黎斯接着说:“有幸我曾见过某位老友饲养过一种鸟,鸟羽同红杏拾得的这枚羽毛一模一样,这种鸟在大世王朝极其罕见,也极难饲养,它名唤作‘鹦鹉’。而这种叫鹦鹉的鸟最厉害的一个地方是,它可以效仿人说话,并非似喜鹊学舌那般简单的说话,鹦鹉可以将人类的语言说到声情并茂,以假乱真的地步。”
“在王亲修府邸大火的当晚,为何突然冒出来一只罕见的鹦鹉鸟呢,除非它是被人所饲养,而圆铁环‘鸟锁’的主人不言而喻,也是这鹦鹉鸟。饲养鹦鹉鸟的人,或者说能够养得起这金贵无比鹦鹉鸟的人就是王亲修。”黎斯长长吐了一口气,继续说:“结合在王府所听来的证词,大火当晚听到王亲修舍命的大呼‘救命!’,我不禁联想起了一场精心设计的玲珑诡局。有人欲行一幕‘李代桃僵’的戏场,找人来替自己去死。他先将替代者的双腿、腰部划伤让他无法自行逃离,再用哑药令替代者无法出声呼救,精彩部分开始了,他将事先训练好的鹦鹉鸟搁在房间里,而他训练出来的鹦鹉鸟只学会了按照他口音发声的‘救命!’二字,为了杜绝放火烧屋时鹦鹉鸟会先行飞走,他用长长的布绳拴住鹦鹉鸟的腿,布绳的另一端固定在距离起火点不远的地方,这般鹦鹉就无法飞走了。当然,他不可以用‘鸟锁’来固定鹦鹉,那样鹦鹉无法逃脱会被烧死,如果被捕快在废墟中找到一具不一般的鸟尸,会引来不必要的麻烦。完美的布局完成以后,他的同谋者点燃了大火。”
“按照他的预谋。替代者在大火里痛苦挣扎,无法逃走、也无法喊话求救。鹦鹉鸟则大声嚎叫‘救命!’,叫了一段时间后,火烧断了布绳,鹦鹉鸟顺势就从半开着的窗户中逃生,由于挣脱布绳,虚扣在鹦鹉鸟鸟爪上的铁环也被挣脱,遗落在火场窗外。鹦鹉鸟随着桐香树林里大量的鸟雀一起逃生,然后无影无踪。”黎斯说完,忍不住摇摇头说:“计划精密、奇巧、大胆,可惜最大的败笔是,这个谋局者不是一个爱鸟的人。”
老渡夫浑浊目光起了一层涟漪,越来越大,渐渐笼罩了他的视线:“如何说不爱鸟是此人最大的败笔?”
“他不爱鸟所以不了解鹦鹉鸟的习性。鹦鹉金贵,所以养成了它奢华懒惰的毛病,它早已习惯了每餐每饭有人伺候、好肉好果的吃食,如何能忍受跟普通鸟雀一起去土里挖虫吃。所以逃出生天的鹦鹉鸟的出路只有一条,重新接近人,乞求再次被饲养。”黎斯接着讲:“可惜一般人饲养不了这挑剔名贵的鸟,只能卖掉。”
老渡夫不禁笑了,黎斯道:“我在长良城北的鸟市里见到了这只鹦鹉鸟,当时它正昂着首嘶哑的惨呼,大叫着——救命!”
老渡夫放下长蒿,任由渡船缓缓飘向岸边,这时距离渡口已经很近了,老渡夫重新点燃了水烟,瞧着黎斯。黎斯捂着胸膛,伤口的鲜血浸透了胸衣,显出一片红色。黎斯喘息着说:“相信老人家应该猜中了布下这玲珑鹦鹉局,找人替自己死的始作俑者者了,他就是王亲修。”
“为什么偏偏是我?”老渡夫抽着水烟,突然问黎斯。黎斯惨然一笑:“其实从第一次坐你的渡船,我就发觉了你的三个疑点。”
“呃,愿闻其详。”
“一,作为渡夫,你的手掌虽然生有茧包,但不难看出属于新茧,非老茧。作为一个老渡夫,这就是疑点。二,行走水中的渡夫首当其冲的优势就是下盘稳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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