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攻略吧,男配》第171章


遇见你之后,我才知道爱是怎样一种美好的心情。
年后,天气渐渐暖了起来。
同老爷子一起过了十五,顾南和孟玺决定动身回A市。
十五那天,吃的是孟老爷子做的元宵,手工做的元宵皮和红豆沙,外面是买不到的。顾南不怎么爱吃元宵,这个时候也吃了两碗,洗完后孟玺去收拾行李,顾南就跟着老爷子一起聊聊天。
孟老爷子这次没拖着顾南和他一起下棋,而是带着顾南去了自己书房。
进去后关上门,老爷子走到书桌后,拉开抽屉拿出一本相册,对顾南招招手:“过来吧。”
顾南走过去,低头看着那本已经泛黄的照片,侧面已经磨损的很严重,看得出来是有人经常翻动的。
“这是……孟玺的?”
孟老爷子点点头,把相册放到他手里:“打开吧。”
顾南打开,扉页是孟玺很小时候的照片,照片边上是一行清秀的小字——纪念宝宝满月,愿他一生安平永远欢喜。
再翻一页,就是长大一些的孟玺,边上依旧是隽秀小字,这么一页页看过去,孟玺逐渐长大了,桃花眼很漂亮,总是弯着他,唇角柔和的笑意一直没变过。
陪他长大的还有隽秀的字体,一字一行,都是为人父母对孩子最温柔的心。
但这样的温柔,在孟玺十岁之后,就再也没有了。
顾南往后一番,照片的男孩儿孤零零站着,桃花眼黯淡无光,嘴唇紧紧抿着,再也没了之前幸福欢喜的模样。
那曾经的隽秀字体,也不见了。
孟玺的父母在他十岁时遇难双双去世,顾南知道。
往后继续看,照片里的孟玺,再也没笑过,甚至有那么几张,顾南从他的眼睛里看到了绝望和厌世的情绪。
和现在总是温柔笑着的孟玺,天差地别。
“拥有过温柔的人,失去时总要比旁人更苦些。”孟老爷子轻声开了口:“从前我以为孟玺再也走不出来了,还好,你出现了。”
顾南抬头看他。
老爷子拍拍他的手示意他坐下:“大概两年半以前,孟玺回来,突然告诉我他喜欢上了一个男孩儿……那时候他才多大,也不过就是一个男孩儿而已,我自然不同意……他就在我外面跪着,那时候我以为是他因为失去了父母自甘堕落,不自爱,自然是看不惯,到最后实在不耐烦,就动了手。”
说着,他指了指墙边的拐杖:“那时候,也就是这样的拐杖,我抽断了三根。”
顾南心里一紧。
“那天以后他在医院躺了有三个多月,出院后又在我门外跪了一天,然后就离开了。”
“我大概半年多没见过他,然后那一次,我去A市找他,突然就看到他站在那里笑着。”
孟老爷子叹口气:“你可能不知道,那时候我看到他笑,心里是怎样的感觉。”
顾南低下了头。
“那天我没进去,自己一个人回了B市,又过了几个月,是年节,他带了他亲手做的点心回来。”孟老爷子低声笑笑:“说的煽情点,那一次,我真的从他做的东西里面感觉到了憧憬和喜悦的滋味。”
“那天晚上我们在书房谈了很久,最后,他抬起头,用那双眼睛看了我很久,说了一句。”
“他说,爷爷,如果没有他,我可能不会再能喜欢一个人了。”
孟老爷子的声音传入顾南耳朵,除了感动,更多的是心酸。
之后孟老爷子又说了许多,从孟玺的小时候到失去父母那几年,再到后来,他对孟玺的事情做出妥协,看着他嘴角的笑容一天天比一天温柔,到最后,孟老爷子合上相册递到顾南手边,用很沧桑的语气说:“从此以后,我就把孟玺交给你了。”
眼前的相册很旧很轻,但无形的重量比什么都沉重。
这是责任。
顾南手轻轻颤抖起来,许久才抬起头,神情庄重双手把相册接过来抱在怀里,认真开了口。
“好。”
孟老爷子笑了笑,坐在桌后,摆了摆手:“好了,走吧,以后别忘记了每年多来几次陪老人家下下棋。”
顾南嗯了一声,抱着相册转身走了出去,开门,孟玺站在外面,眼角有些红。
顾南看着他的眼睛,片刻,轻轻笑起来,上前伸手握住他的手:“走吧,我们回家。”
这年的冬天并不算寒冷,回暖很快,顾南和孟玺回到A市时恰好是黄昏,夕阳缓缓洒在路上,一片暖色。
顾南和孟玺上了楼,走到门口的时候突然看到对面有许多装潢公司的人,想着是有了新邻居,顾南习惯性朝里看了一眼,看到一个个子很高的男孩儿站在那边,看到他时抬头对他笑了笑,笑容很阳光。
这时候孟玺已经开了门,顾南对他礼貌笑了笑,转身回了家。
晚上孟玺做了小龙虾,顾南在他旁边打下手,想到下午的男孩儿,说:“咱们对面似乎住了新的邻居,做好以后给他送过去点,多少互相照应点。”
孟玺笑笑说声好,神情满是纵容,顾南上前用鼻子蹭蹭他的脸颊,然后就听到了外面传来敲门声。
“这个时候能有谁……我去开门吧。”顾南擦了擦手,走到门边打开门。
方才在楼下看到的大男孩儿站在外面,微笑着对他伸出手。
“你好,我住对门,以后就是邻居了。”他微微仰起头,笑容如同日光:“我叫秦勉,当然,你也可以叫我以前的名字——”
“哟哈。”
☆、第142章 番外…秦勉篇
1。
我是秦勉。
距我真正有血有肉来的这个世界上,仅仅三月。
我心里有个人,他叫林齐。
林齐心里也有个人,求而不得。
不是我。
现在我在孟玺的甜点店工作,抬起头就能看到林齐蹲在门口笑眯眯和隔壁人家养的哈士奇玩闹,他的笑容很暖,干净无垢,是在我心里蛰伏已久最吸引人的模样。
他低着头看着那只哈士奇,眼睛里满是笑意。
我有点嫉妒。
曾经在他不知道的时候,他也用这样的眼睛看过我。
我觉得我当时的模样一定比那只哈士奇好看。
顾南喜欢嘲笑我的毛病还是没改,坐在一边对我挑眉笑:“你怎么这么怂。”
我想,他可能是忘记了他从前第一次面对孟玺时自己的模样。
我看他一眼,笑一笑。
他知道我的意思,皱鼻子哼一声。
不久孟玺从后面出来递给他一罐小饼干,他抱着饼干盒笑起来,眉眼弯起,很欢喜的模样。
我有点羡慕。
那天我没和顾南一起回去,一个人沿着街道慢慢走。
快到家的时候,突然听到一声叫声,我回过头,一只哈士奇站在那边看着我,尾巴摇得很欢。
视线往上,是一家印着狗爪子的宠物店招牌。
于是回去的时候,身边就跟了一只哈士奇。
他在我脚边四处转,偶尔抬头看我,我就明白了曾经顾南看我的时的心情。
真的一言难尽。
晚上顾南来串门顺便秀恩爱,看到哈士奇时很震惊。
我在旁边看他,他蹲下去摸摸哈士奇的耳朵,然后看着我:“你简直太有心机了。”
我觉得我应该还好。
至少我没淘宝狐狸猫咪兔子装。
第二天,我带着哈士奇去了'Dawn'。
想着林齐的喜好,还特意给它戴上了铃铛和蝴蝶结发卡。
林齐果然很喜欢,进来后就和哈士奇闹在了一起,隔壁人家的哈士奇在门外扒着玻璃门眼巴巴看着,林齐没注意到,抬头用那双很漂亮的眼睛看着我:“它叫什么名字?”
我才想起来还没给哈士奇想名字。
一时间也想不出来什么名字,我转头看顾南,他坐在那边笑眯眯看着我,然后说出一个名字。
那么一瞬间,我觉着向他求助的行为实在太糟糕。
因为他给出的名字是——
哟哈。
林齐很喜欢这个名字,他说很可爱。
于是哈士奇的名字尘埃落定。
他重新和哈士奇闹起来,我有点吃味,不动声色掐了它尾巴一下。
哈士奇眼泪汪汪跳起来,把林齐吓了一跳,下意识看我:“它怎么了?”
“应该是想出去了,我们一起带它去溜溜怎么样?”
林齐欣然答应。
顾南坐在后面看着我们,眼神十分鄙视。
我觉得这很奇妙。
因为这一招,我是跟他学的。
那天我们相处的很愉悦,耍贱卖萌的哈士奇加了不少分,我带着哈士奇一起送他回学校,临别时我厚起脸皮问他要联系方式,他似乎有些吃惊,但还是给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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