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宁爱与憎》第29章


我是不想知道啊,我早就知道了,我为自己找的借口感到无力。“樱。”我望着窗外,低声说。
“很美的名字。就是那种粉红色、小小的、长在树上的花啊,开花不久就会随风飘逝。缤纷的落英洒落一地,就像烟花一般短暂而绝美,却没有烟花消逝的完全。这样才更凄绝吧,虽然掉落在地上的花瓣很美,可是总有腐烂的时候,把最丑陋的一面也展示出来了,会让人逐渐忘记曾经的绚烂舞姿。”
“那是它的宿命,又不是为了给你看的!”就像人们在吃橘子时,总抱怨那些橘子不够甜一样。那些橘肉是为了能让果核更好的生长,在落地时改良一立方厘米的土壤而存在的养料。又不是为了给人类吃才存在的,人类有什么资格去评价它的味道!我最讨厌这种人,好像世界上的一切只为他存在,他可以任意的评论世上万物!
“抱歉,你说得对。”他竟然面露愧色,神情低落。
气氛僵硬……
“对了,马上就要到迷踪镇了,你要小心。那是蓝家的爪牙。”他紧皱着眉头,警觉地说。
蓝家,被誉为沙漠的贵族,以蛊毒称雄。据我手里掌握的情报看来,现任第13代蛊王蓝采熙,和蓝采冰是双胞胎兄弟,其母曾嫁于金沙国先皇,封为贵妃。因受不了后宫的纷争,遂在怀胎数月后暗中离宫回族,诞下双子。皇族曾试图找回,均败。
也正是因此,蓝家在金沙国的地位越发超然,以至于就是出现迷踪镇这样地方,也只好默认它的存在。太敏感的地方,总是黑暗和绝望的滋生地。世上恐怕还是有不少人喜欢这里吧,毕竟是整个大陆唯一可以买卖人口的地方。
有猜测说,前代蛊王即采冰的外公,培养蓝采熙成为蛊王是为了给予皇族报复。因此民间才会流传说“熙冰之采不羡旭晞”。
哼,无聊的兄弟间的残杀!幸亏采冰被秘密送往我朝,不然这种孽缘他怎么消受得了?好久没见他了,也不知他过得好不?
“不用担心我。”我随口说。
“为什么?”他惊讶的问。
“因为你长得比我好看,比我壮实!”这还用问?作为试验品要正当青壮年,身体结实;作为玩物,只要年轻、美就行,不管是什么类型的!
“真的吗?你觉得我好看?”他兴奋地说。
“嗯。”我是在凭良心说话啊!不过,你既然不担心自己的安慰,那就说明你很强咯,那接下来就靠你了!反正苏芳也易容成一般人了,就算出手也不算暴露身份吧。
这家伙,不会是为了剿灭这伙人贩子吧。是的话,就他一个人也太乱来了。真是搞不懂这家伙,看起来那么单纯、活泼,还是说人不可貌相?
“你虽然看起来柔弱,但是你的眼睛告诉我,接下来的事情,就算再无耻卑劣、惨无人道你也受得了!你是故意不走公道的吧,不然绝不会经过迷踪镇。如果说你是迷路的话,就更加说不通了,对路不熟,不是更应该走公道吗?”
的确,公用道路很安全,但是太安全了会看不见很多风景的。你还不是因此才不走官道的,有资格说我么?
“嗫,我们之间相互了解是必要的吧?总觉得在某些方面,我们会利益一致。”他突然凑近我说。
“一个人要向别人打开心扉,往往缺少足够的言语,往往一个思想产生之后很想用言词,用坚定而明确的言语表达出来……可是却找不到字眼儿。”你要是不理解我说的,那就没有继续谈下去的必要了。
“你是说,需要时间自己去用心体会才能了解对方吧。”
“心有灵犀”对我来说,那才是理解对方。只是了解的程度的话,他也差不多了。
“你的目的是想当救世主吗?”我有些嘲笑的问他。
“不,”他轻轻摇头,“我只是想看看那里有没有想要改变的人,或者有去尝试改正扭曲的人存在。”
“还好你不是那种自认可以拯救一切的理想型白痴。”我收敛了嘲讽的口吻。
“一定有自己无法拯救的事物,要拯救一切是做不到的。要拯救,就必然会有取舍。”他表情有些痛苦。
“怀疑自己是否有进行取舍的权利吗?”看来,你也不过如此。
“不,没有任何人有权利。只是,我必须这么做。怎样选择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选择之后就必须负责到底!”
“也就是,在不知正确与否的前提下,就选自己应该做的那一边, 同样都会后悔的话,就选择自己想要选择的。”和我很相像呢。
“我们都是殉道者。”他苦涩的一笑。
“同类吗?”我自嘲的笑道。
夜幕沉沉,月华如水。
这样的夜晚,容易令人沉迷于往事。迷踪镇会有想要改变的人吧,毕竟一成不变的事物会令人生厌的。生厌后,就想毁灭它,重塑新的形态,循环往复。
这样真的好吗?改变之后,就难以控制了,蓝家不会允许的。晞,你有觉悟吗?会有很多人因你一念之差而牺牲的。
借着月光,我盯着假寐的少年,真不知他做这样吃力不讨好的事,到底为了什么?难道说,有什么变化促使他这么做?不管理由是什么,首当其冲的就会是他。金沙国严禁同胞相残,蓝家的当家却不会这样想吧。我,还是有些喜欢这个孩子的。但是,我起不了多大作用,我还有自知之明,我只能作为一名旁观者看着这一切的发生!不过,在监视者没有察觉的情况下,还是可以做点小动作的。
小鬼,你最好在我面前表现得好一点。不然,我可不会帮你的哦。我舒心一笑,受不住困意侵袭,裹着锦衾睡下。
作者有话要说:
呜呜~~~
何时才能完结啊?
9月后恢复周更……
为了收藏我文的31位MM,我绝对会写完的!
第46章 粉饰的太平
天大亮,被刺眼的阳光照醒的我,揉着惺忪的睡眼。
“起床了,小懒猪。”晞准备捏我的脸,被我一手推开,他笑着收手。“真怀疑你是否男扮女装,总感觉你是个女孩。”
“要我脱裤子验证么?”放在以前,我绝不会对别人说这话的,太粗鲁了。
“那倒不必。”
“到了。”苏芳的声音传来。
我们一起下车,找了一家顺眼的客栈打尖,店名“好客来”。
望着迎风招展的店旗,我随口问晞:“我们算是好顾客吧。”
“看情况吧。”他的手用力摩挲我的头发,笑得灿烂,仿佛与金色的阳光融合一体。
我们相对无语,我苦笑着随他进入客栈。
任何传言,即使是谣传也绝非空穴来风,凭空捏造。只是凭据的真伪,有待查证而已。就算是伪证,也能得出一些信息。最怕的就是虚实皆俱的事件,复杂而且容易误入歧途。总感觉,关于迷踪镇的一切,并不能单纯的得出结果,也不想表面那么简单,最好不要是我想的那样……
“小二,一壶清酒,一盘卤肉。”晞开口喊道。
“另加一碗果羹。”我补充道。
“呵呵,不好意思。忘了你还是个孩子。”晞单手支着脸颊笑着说。
“我已经成年了。”在这里12岁就是成年,毕竟人的寿命才区区五十年,长寿的也不过60。
“是吗,真看不出来。男人就该大口喝酒大口吃肉。”
我也看不出你是个皇族,单从你的举止,更像个野蛮的雇佣兵。我在心里回敬道。
在我们等着上菜的空隙,我发现周遭的客人极少,大都不很专心用餐,更像是在监视我们。
“你说他们会不会找个机会干掉我们?”晞低声问。
“不清楚,至少我没有感觉到杀气。”我如实回答他。
“这正是我怀疑的地方,反而我觉得他们的戒心来源于对我们的惧怕。”晞的声音比落叶还轻。
“因为我们来历不明,胆敢擅闯此地,必定来头不小吧。”我针对而言。
他冲我一笑“开饭了哟。”
我抬头一望,小二端着饭菜上桌。等他布好饭菜,我马上尝了一口果羹,有少量的迷药成分。端起碗,我一口喝掉,突然装作不醒人事,倒在了桌上。我原以为晞会大惊失色,结果那家伙附在我耳旁说:“太夸张了吧,这点迷药就晕了?别装了,周围的人反而更加害怕了。”
闻言,我重新抬起头了,“小二,我累了,准备两间客房吧。”我装作很疲惫的样子。
“客官,这边请。”小二的声音有些许颤抖。
苏芳跟在我身后,我们一起到了客房。
待小二的气息渐渐消失,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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