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给土匪当孕夫这件事》第13章


邺天昊一筷子夹起里面的最大一只螃蟹,放到自己碗里,徐徐道,“大哥的就是我的,二弟何必如此费心地多此一举呢。”
瞪!
两双眼睛对视,怒火中烧。
“大哥的什么时候成了你的了?”邺天爵也一筷子掺和了过来。
“‘哪里有大哥哪里就有我,大哥的东西是我的,我的东西也是大哥的’这一定律,你到今天还记不住吗?”邺天昊加大夹筷子的力度。
桌上的众位兄弟毫毛卓竖,明着军爷的面不敢喊少当家的加油,暗地里都为爵爷捏把汗。
气氛,剑拔弩张。
沉静。
良久。
“算了。”邺天爵放下筷子,轻屑道,“老子有媳妇儿了,不想跟你这个兄控争。”
众人的眼神随着爵爷的话语纷纷转向少爷。
乖乖吃着饭的萧艾莫名躺枪。
“嗯,吃饭。”萧艾懵圈地眨了眨眼,做了个官方的回应。
“听闻前段时间,这位少爷大病初愈,把以前的事都忘记了,不知道近些天来好点了没。”邺天泽看着萧艾的眼睛,淡笑着问道。
“身体已经恢复了,”萧艾礼貌地回答,“不过以前的事倒是真的记不起来了。”
邺天泽颔首,抿过邺天爵特地为大哥的到来准备的一杯茶,接着又问:“那这位少爷此次是要同三弟一起回上海过年吗?”
萧艾沉默。
这件事,邺天爵也和他讲过,说是过年要带他一起回老家。
只是,这个年代的人应该比较封建,特别是老一辈,到时候以何种身份去见邺天爵的父亲都是件难打商量的事。
“不行,你不能跟着一起回去!”
萧艾还在思考当中,就被邺天昊一语打断。
“二哥,你这样就有点过分了,”邺天爵不悦,“你是存心想要跟我过不去吗?”
“我让他不跟你回去是为你好!”邺天泽激动道,“万一他回去身份……”
还未说完,邺天泽就抬起左手,示意让他不要再说了。
“三弟若是想带这位少爷回去,我们也不做过多干涉,想必到时候父亲应该会很欢迎才是。”邺天泽说话旧如往常般从容不迫,“只是有一事还望三弟需多多注意。”
“什么?”邺天爵疑惑。
邺天泽双眼注视着萧艾,微微弯唇道,“这位少爷眉清目秀,风姿俊逸,软红十丈的大上海尽是纨绔子弟,花花肠子,三弟若是不想这位少爷被众多人觊觎,还是少带他出门为好。”
“大哥。”邺天爵同样回复以淡笑,“我的人,我知道怎么保护。”
邺天昊十分不爽地叹了口气。
心里念叨:等遇到那个女人你还能笑着说出这句话,我就真的五体投地佩服你了。
饭后。
小姚清理着桌上的残羹冷炙,众位兄弟怕待着不动场面尴尬,便都自顾自地找了些事做。
事少,人多。
顺子发现天花板上有只极小的蜘蛛,算是拯救了闲的尴尬的自己,说什么也要去把那只蜘蛛拍下来。
阿栓见着阿顺都有事做了,心下急得发慌,然后灵机一动,给阿顺端了条板凳过来,好让他踩高点去拍蜘蛛。
六子这下算是彻底没有了去路,蜘蛛也有人拍了,板凳也有人端了,该干点什么好。
眼下一亮,六子心中一阵大喜,他发现阿栓脚踩的那条凳子两个脚,一个比另一个要矮上零点五公分左右,他得赶紧去找块儿东西过来给垫垫。
“六子,过来。”
整准备执行自己了不得想法的六子被邺天爵给叫住了。
“大哥,二哥。”邺天爵一脸严肃,“上次把你们精心准备的军火烧了,是我的不是,为了赔礼,我介绍位兄弟给你们。”
六子的脑中仿佛被断了一根丝。
脸色顿时变得诧异开来。
“一个土匪?”邺天昊挑眉,语气有些不屑,“还只有一只手臂。”
“二哥。”邺天爵正然道,“从我来到这里,这位兄弟就跟着我混,到现在,已经有三年了,从情面上来讲,他算是我结交最深的一个。”
见着二哥不语,邺天爵继续解释,“当然,若单单只是仅有个交情的无用之人,三弟我也不会在此献殷勤。六子身手敏捷,武艺了得,头脑也灵活,大事小事很多都是经由他操办的,不会比你们营里的一些军官差到哪里去。”
“爵爷,我……”
六子想着要拒绝,但是被看出端倪的邺天爵给打住了。
“既然是三弟诚心所谏之人,那我们便用着试试。”邺天泽淡笑着接受道。
“大哥……”
“二哥放心好了,如果觉得用着不好,你到时候把人还回来就是。”邺天爵道,“既然大哥二哥在筹备军车,想必是有作战的准备吧,如果是这样的话。应该不会嫌有用武之地的人多吧。”
邺天昊没话说,当做是默认了。
傍晚,邺天泽邺天昊准备启程。
作别之后,邺天泽在经过萧艾之际,停下了脚步,对着萧艾附耳低语道:“水芙蓉。”
萧艾愣了一下,露出疑惑的表情。
见对方没有过大震惊的反应,邺天泽思量片刻后,沉眸一笑。
……
夜深。
小姚道厨房的柴火快用完了,要去后山捡些木柴。
离开明月府百来米后,确定身后无人,便换了个方向跑去。
来到山洞前。
藤条已经被大伙烧没了,眼下,只有几块石头挡着。
即便如此,现下这个山洞的模样,也不会有让人产生想要进去的欲望。
扶着岩壁,走进山洞。
来到另一边,一个身披黑色裘衣,面目慈祥的男人手里提着煤油灯,似乎已等候多时。
“周先生。”小姚道,“您猜得没错,今天邺天爵的大哥二哥前来到访,按他们所说的,楚方军那边的确有要偷袭汉军的打算。”
“嗯,辛苦你了。”周楪捋捋胡须,语气和蔼道。
第17章 第十七章:井上英
1895年,甲午中日战争爆发,以伊藤博文为总司令指挥的日军大败清军,并在旅顺制造了大屠杀。
四天三夜,尸骸蔽野,血流漂杵。
日本兵追逐逃难的百姓,用枪杆和刺刀对付所有人,对跌倒的人更是凶狠地乱刺。
街道上呈现出一副可怕的景象:地上浸透了血水,遍地躺卧着肢体残缺的尸体。
有些小胡同已经被死尸堵住了。
日军/用刺/刀穿透妇女的胸膛,将不满两岁的幼儿串起来,故意举高空,让人观看……
这是来到这个年代的苏冽,睁眼看的第一幅景象。
那时候的他不知道自己重生了。
他只知道萧艾报警了,警察要来了,组织要求立刻改换总部基地。
作为组织研究首脑的他,这个基地的实验室,是他的全部心血。
天才的成果往往是天才自奉为比生命还要重要的至高无上的信仰。
萧艾在报警后不久,就已经被组织抓住。
对于叛徒,苏冽自然知道组织会给予萧艾怎样的结局。
在所有人撤离前的那一晚,苏冽来到了萧艾被囚禁的地方。
身体被鞭笞得血肉模糊,人已经昏睡在了地板上。
冬日的地板。
可想而知的冰凉。
苏冽脱下自己的外套,盖在了萧艾身上。
伫立许久。
沉眸。
转身。
来到四周全都是各样人体标本的实验室。
拿出手/枪,饮弹自尽。
……
再次睁眼,一阵浓郁的血腥味刺激着鼻子。
四周一片黑暗。
身体被置身在一个极其狭小的空间里,即使人是蹲着的,手脚也伸展不开。
头往上顶了顶。
一道微弱的火光照射进来。
血腥味由浓郁变成了浓稠,就仿佛是一堆血块卡在了鼻子里。
原来,此时的自己是躲在了一个空着的水缸里面。
外面残忍的嗜杀让苏冽不寒而栗。
他是见惯了血的人,闻惯了血腥味的人,也是习惯了同各种肢体残骸打交道的人。
这也是他喜欢穿黑色衣服的原因。
血在黑色的衣料上,不显色。
然而,他只是见惯了别人的血,闻惯了别人的血腥味,习惯了别人的肢体残骸的人。
下一步,如果躲在水缸里的自己被外面这群人发现,是不是就意味着,自己也会变成曾经自己的试验品一样,被分解成一堆残体,散发出让这群人振奋的血腥味。
苏冽低下头,水缸的盖子被再一次地盖住。
他只能是自己的阶下囚,不能败笔于其他任何人。特别是这群像野兽一样,看起来毫无智商感可言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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