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论吐槽帝存在的重要性》第63章


粤藊药一样疯狂的生长起来,他们开出了美丽的花朵,绿色的枝条扭曲成花纹的样子,一株大树横着跨过部落的大门,形成了拱门状,一道道金光出现在那大树上面,形成了兽人们所认不得的符号。
所有的兽人都认为这是兽神的祝福,他们对着兽神跪倒在地,感谢兽神的恩赐。
苏越此刻的内心几乎是崩溃的,而杜宇难得的和他有了一样的感受。
先不说那个胖出了个性胖出了风采胖出了独特堪比金三胖金大将军的白老头,光是这货在树上写的字就能让她们在风中凌乱一整天。
之间那株象征着兽神赐福的大树上用标准优雅的楷书写着四个苍劲有力笔走游龙的大字。
【傻逼之家】。
这四个字真真是再适合这个部落不过了,在被系统进行传送之前,苏越在心里这样想。
在没有比这四个字更能准确体现出他心情的字了,苏越表示在此时此刻他要送给系统一句话。
【坑你二大爷】
………………………
文森特的一生并不精彩,他没有像一个真正的主角一样轰轰烈烈的度过一生,他既没成为一个拯救世界的救世主,也没成为一个带领人们走上新巅峰的领袖,他的一生平淡无奇,没有什么大的起伏,直到他行将就木的时候,他还只是部落里的一个普通人。
他躺在自家的床上,看着窗外那明晃晃的太阳,突然想起了许久以前的事。
那是多少年前的事呢?文森特自己也记不清了,他只模模糊糊的记得自己那会儿还没有过成年礼,还是个毛头小子。
他三岁的时候和一个刚出生的雌性定下了娃娃亲,刚开始他是不怎么喜欢那个雌性的,他喜欢的是部落里面另一个和他一起长大的小雌性,他觉得那个刚出生丑巴巴的雌性根本比不上他喜欢的那个雌性。
然而有一天,他和阿爹学习打猎,带着他第一次猎到的猎物返回部落,看见部落里面的小雌性在那部落里面最大的那棵树下玩耍,而一个雌性显得与众不同,他漫不经心的靠坐在树枝上,文森特看过去的时候,那个雌性正好也向这边看来。
文森特在猝不及防的情况下看到了一双漆黑的清冷眼眸。
他从来没有见过那样的雌性。
部落里的小雌性们总是把自己搞得脏兮兮的,而且仿佛生来就有一种优越感和骄傲感,他们面对兽人永远是高高在上的,而这个雌性的眼中除了清冷以外并没有文森特所以为的骄傲和自大。
只有清冷。
那是部落里面最好看的小雌性。
文森特发现自己喜欢上了他。
他开始不自觉地关注这个雌性,他发现这个雌性永远穿的干干净净,长相精致好看,性子冷清,从来不和其他雌性打闹,文森特每次见到他,他喜欢坐在树干上,也喜欢在小溪边看鱼儿游,还常常会发呆。
然而糟糕的是,这个雌性似乎有了喜欢的人。
那个兽人是年青一代里面很强大的存在,文森特自觉两个自己也不是对方的对手,他长相英俊,在雌性中很受欢迎,而且他是唯一一个和阿尔斯特关系好的兽人。
文森特知道自己是没有机会的,但他还是感觉不甘。
阿尔斯特是那么好看,又是那么聪明强大,他可以轻松的在兽潮之中来去自如,褦襶里面有着让所有人都为之赞叹的知识,他带领部落走上了巅峰时代。
在兽神赐福之后,人们每每讨论起他来,都说他凭着聪明智慧被兽神大人选中带上了天成为了智慧之神。
阿尔斯特是不是成为了天上的智慧之神文森特不清楚,他有了自己的雌性,开始为生活奔波,阿尔斯特也被他渐渐遗忘。
不知道为什么突然会想起阿尔斯特来呢,文森特看着窗外明晃晃的太阳,长长的叹了一口气。
当年的心动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消失,如今他早已忘记阿尔斯特的容貌,唯一记得的就是那双乌黑的清冷眼眸。
文森特穷尽一生,都没有再遇到一双那样的眼睛,那是独一无二的,兽神的恩赐。
阿尔斯特,祝你幸福啊。
不过……文森特突然想起自己在许多年前见到的兽神大人人留下的一抹魂魄,不由得皱了皱眉。
跟着那样看起来不靠谱的上司,工作一定很辛苦吧!
【坑死你没商量】,完。
第57章 苏越爸妈番外,和正文无关,不喜看
李芳第一次见到苏旭时,正是如花般的年纪。
她一直认为自己在人生最美好的时候遇见了最美好的人。
那年她十七岁。
许是到了叛逆的年纪,她开始喝酒,开始化妆,开始和许许多多同在这个年纪的花季少女们一起颓废起来,她的成绩从年级第一名一落千丈,不过小半年的功夫就已经成了倒数,成绩发下来时,父母的说教让她觉得烦心,她和母亲大吵了一架,从家里跑了出来。
她身上带着一百块钱,一个人跑去了酒吧,花光了所有的钱全都买成了各式各样的酒。
一个女孩子一个人在酒吧这种地方喝得大醉,结果是显而易见的,很快有人围了上来,邪笑着要请她喝一杯,她自然是不肯的,而那人也不会放弃这么好的机会。
就在她终于觉得害怕的时候,那个让她爱了一辈子也恨了一辈子的人出现了。
那人个子很高,长相英俊,肌肉也很健壮,往那里一站就吓得那个图谋不轨的大叔连连后退好几步,他从那个大叔的手中将李芳救出,把李芳带回了自己的家。
李芳害怕苏旭也和那个大叔一样,一整晚都没敢睡觉,然而苏旭只是在沙发上坐着抽了一晚的烟,并在第二天早晨为她做了一碗粥。
她被苏旭送回到了家里,而不论是前一天晚上在酒吧里还是第二天送她回家,那人一直都是沉默的,只在转身离去的时候留下了一句话。
“人这一生很短暂,你还小,好好珍惜现在的日子吧。”
李芳站在家门前,看着那人的背影陷入了沉默。
那人虽然穿着像个混混,脑袋上染了几撮黄毛,耳朵上甚至还打着一排耳钉,人也有点吊儿郎当的感觉,却一直挺直着脊背,沉默寡言,眼中有着她所读不懂的沧桑和冷漠。
回到家里,李芳把自己所有的化妆品都扔掉,藏在床底下的酒和烟也被她丢进了垃圾桶里,第二天,她又成了那个父母老师眼中的乖乖女。
她之后又见过苏旭几次,有时候是苏旭为她赶走了纠缠不休的混混,有时候是她帮受伤的苏旭包扎伤口,两人因此越来越熟,彼此越来越了解,她也知道苏旭其实远没有看起来这般冷漠,是一个话很多的人,不过他只对熟悉的人说话,对陌生人八竿子打不出一个字来。
李芳觉得自己好像爱上了这个人。
这是她人生十七年以来第一次有这种感觉,她感到很慌张和不知所措,甚至不敢去看苏旭的眼睛。
她害怕什么呢,是怕父母知道她早恋以后对她的责骂,还是……
害怕自己的一腔感情得不到回应?害怕……那个人根本不喜欢自己?
李芳偷偷的看着那个人英俊的脸庞,突然感到很悲伤。
如果他不喜欢自己,那她该怎么办呢,万一说出口以后,连朋友也作不成了呢?
但是她感到不甘心,她不甘心自己对那个人来说只是普通的朋友,只是那种几个月不见面也许就连名字都记不起来的普通人。
终于,她下定了决心,在她人生最美好的年华里,在她十七岁的夏季,她对那个人道出了自己的感情。
苏旭并不如她想的一般拒绝李芳,却也没有答应她,而是对她说:“喜欢我是一件很糟糕的事情,我没有固定的收入,没有房子车子,没有父母,我没有办法给你你所想要的……如果你觉得自己不会后悔的话,那我们就在一起吧。”
那时李芳是怎么想的呢,哦,对了,她想:只要能跟这个人在一起就足够了,她不介意苏旭没有车没有房,也不介意苏旭是个孤儿,她只是想和苏旭在一起。
她觉得自己不会后悔。
她为了和苏旭在一起,和自己的父母决裂了,而苏旭为了她,摘掉了耳钉,把头发重新染回黑色,戒了烟,找了一份正式的工作,还同时干这一份兼职。
她觉得自己不会后悔。
然而在许多年后,她和苏旭有了儿子,有了女儿,住在一栋破旧的二手楼房里面,有着各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