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渣攻要黑化》第77章


然后方凛就问了一个愚蠢至极的问题,“我在哪见过你吗?”
听了这话,青年先是愣了一下,紧接着露出了一个嘲讽的笑容,“哥们儿你太屌了,刚醒就来搭讪,是不是看我长得太帅了?”
方凛翻了个白眼,瞬间懒得搭理这青年了,不过看着他那个嘲讽的笑容,方凛竟然能够体会到青年想要表达的情绪。
第一次,方凛如此切地想要知道一个人的名字,问出口之后本来想着青年不会回答他,却意外地得到了答案。
也许是出于以后不会再见面,告诉他名字也没有关系的心理,青年告诉了方凛他的名字。
“我叫方凛。”青年说道。
“我叫离焰。”出于礼貌,方凛也告诉了青年他的名字。
青年撇撇嘴,“我可不想知道你的名字,身体好了就离开吧,我是来这里度假的,过两天就要走了。”
方凛想起身离开,却因为体力不支差点从床上栽下去,把青年吓了一跳,“我说哥们儿你悠着点啊,我又没说让你现在走,起码等着你有行动能力在下床啊,你这个状态走出去要是死在外面我还成千古罪人了。”
听着青年这么说,方凛总觉得有一种违和感,他潜意识认为青年应该是不把人命放在心上的那种,而且极其冷血,把重伤的自己带回来已经非常违和了。
明明是第一次见面的人,却有这种感觉,方凛不知道他是不是真的撞鬼了,不然怎么可能这么邪乎。
“这里是酒店,你在这歇着就行了,有啥事就喊我,不用客气。不叫看你和我长得这么像,你觉得我能对你这么好吗,告诉你,哥可是把你当自己亲弟弟了。”
和他长得像?方凛有些诧异地打量着青年,那张邪魅狂狷的脸无疑可以算做颜值巅峰,自己也长得这么给力?
“有镜子吗?”方凛咽了口唾沫,有些颤抖地说道。
青年用看蛇精病的表情看了一眼方凛,不明白他在激动个啥劲儿,不过还是给他拿来了挂在浴室里的镜子。
说真的,除了头发颜色不一样之外,他和青年长得别无二致,只是空有了这一款巅峰颜值,一头直冲天际的红毛硬生生把一张男神脸衬托成了杀马特。
“你是不是暗恋我,然后整容成我这样的啊?你这头发从哪做的,改天我也去做一个,太带感了,把我的脸衬托得更加帅气……”青年话痨一般在一旁喋喋不休。
之前是怎么想的,为何要染这一头红毛?方凛手一抖,差点把镜子掉到地上。
#为自己失去记忆前的审美点根蜡#
#我旁边这个人的审美和我失忆前一样#
#我的审美到底是变好了还是变奇葩了#
☆、第七十章
失去记忆并不一定是坏事,至少这能让我更加珍惜这来之不易的第二次生命,以前发生过什么对我来说也许并不是很重要,因为我完全没有兴趣去回想关于以前发生的一切。现在,我还记得自己的名字,我遇到了这个自称方凛的青年,这就够了。
除了一头红毛和时不时隐隐作痛的身体令我感到很不爽之外,其他事情还是很顺应人意的:我恢复得不错,只是皮外伤,没有伤及内脏;方凛并没有对我表现出很想赶我走的意思。
说实话,虽然这并不影响生活,但失去记忆的我确实无处可去。我知道皇城,也知道很多一线城市,到了那里我必然可以靠着自身的长处谋生,问题是,我不知道怎么走才能到达那里。
方凛是个好人,他不求回报地让我蹭吃蹭喝了一个星期,本来说的过两天就要回去,到现在也没有付诸行动。
再怎么死皮赖脸,我也要离开了,毕竟我们只是陌路相逢的两个人,如果不是他捡到了受伤的我,我们本应毫不相干。
“多谢你这几天的收留,再见。”说出这句话之后,奇怪的事情发生了。
我突然听见“叮”的一声,方凛好像并没有听见,我以为我耳鸣了,接下来我的面前却出现了一个类似网游中任务面板的东西。
卧槽。为了不吓到方凛这个好人,我把这两个字生生吞了回去,后来方凛对我说,“当时你要走的时候欲言又止是想跟我说什么来着?你该不会那时候就看上我了吧。”
这真是个美丽的误会。
任务面板上真的有一个任务,格式是这样的。
支线任务——和“方凛”回家。
任务奖励:百分之十的记忆。
失败惩罚:被一百个壮汉轮x。
我对任务奖励并没有抱有怀疑,因为在眼前出现任务面板什么的已经够玄幻了,这东西能帮我恢复记忆也不是没有可能,虽然恢不恢复记忆对我来说无所谓,但是我对那个失败的惩罚非常有所谓。
卧槽被一百个壮汉轮x,我是不是穿到什么奇怪性向的小说里了?
然后我被自己的反应惊了一下,奇怪性向是什么玩意儿?我失忆前经常看奇怪性向的小说?不然我怎么会知道这玩意儿。
这东西有点超出我的承受范围,所以那时候我忽略了方凛上面的双引号,不然以我的智商,如果注意到了这个,早就该猜出答案了,也不至于酿出苦果。
看了看方凛,他并没有别的反应,看来这个任务面板只有我能看到。当下,我有些犯愁,告别的话都说出来了,怎么死皮赖脸继续求收留?还要跟着他回家,我跟他没熟到这种程度啊。
就在我想豁出去的时候,方凛说道,“你不是失忆了吗,现在出去说不定被不法分子拐卖了,毕竟你这张脸可是和我一样的帅气。既然你什么都想不起来了,不如我带你去皇城。”
虽然我觉得方凛是个好人,但人如果好到接近于圣父的程度,就不得不去怀疑一下他是不是别有所图。我觉得他说的那个拐卖含义挺深,说不定他真的想把我卖掉。
我又看了看任务惩罚上面写的被一百个壮汉轮x,再想想被拐卖的后果会不会比这个惨,然后决定就算被拐卖也要避免被一百个壮汉轮x。
希望这人真的是个好人,至少先带我去一趟他家再把我卖掉。我不要被一百个壮汉轮x't_t'。
见我点头答应,方凛愉快的笑了起来。据他后来说,当我说出离开的时候,他心里突然升起一股冲动,有一个声音在他耳边说:“你绝对不能放他走,不然你会后悔一辈子。”当时我觉得那或许就是命中注定我俩要在一起,后来的后来才知道,这一切都他妈是剧情的力量。
方凛买了第二天的机票,我们在酒店又休息了一晚。从捡到我那天一直到带我回家那天,方凛没有换过双人间,我们睡在标准间的一张床上,明明床很大可我每天早晨醒来都会看到方凛在地下趴着睡得正香。
我才不会承认我睡相不好每次都能把他踹下去呢。
我的睡相一级棒,我是传说中的睡美人!
卧槽我真是傻逼,赶紧恢复高冷的心态,不然就变成逗比了。
我面无表情地经历了以上心理活动。
下了飞机,我呼吸着皇城的空气,突然觉得就连雾霾都是那么的亲切。毋庸置疑,我失忆之前肯定在这里生活过,并且生活的不错。
方凛的行李不多,只有一台笔记本电脑和几套换洗的衣物,我更是什么都没有,一星期里换的衣服都是方凛的,意外的合身。
所以我们并没有把行李先放回方凛家中,而是直接奔向理发店,我把红毛染回了黑色,方凛把头发染成了红色。
方凛对着镜子频频称赞自己,顺带劝我把头发再染成红色,我装作没听到他说了什么。
“我活了二十年第一次知道原来我也能这么帅,简直帅出了水平。离焰你干嘛把头发染黑了啊,红的多好看。”
方凛在带我回家的路上一直对我说着这句话,隐约给我一种劝青楼头牌接客的感觉。
我觉得我失忆前一定是个很丧病的人,一点节操都没有,才会想出这种比喻来。
方凛并不是独自居住,而是和父母。我觉得这在我的意料之中,但我说不出他为什么给我这种感觉。
父母对我特别热情,显然是把我当成了方凛,还不停对方凛说,“你和阿凛长得真像,当我们干儿子吧。”
“好的爸妈,那从现在起我就是你们的儿子了。”我毫无抗拒地说道。
“爸,妈,我才是方凛……”方凛说道。
当时我就觉得这家子人真有趣,跟我爸妈似的。
卧槽我爸妈是谁啊,卧槽我想不起来啊,卧槽我忘了啊。
从那时我开始期待着恢复记忆,起码我得想起我爸妈来,然后告诉他们我活得好好的,你们别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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