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主总对我有想法[快穿]》第107章


最重要的是,男主黎越宵虽然把原主当成白月光; 却行为软弱,当初林绪强势威胁加利益诱惑于家,为了摇摇欲坠快破产的于家,于绍承虽然心不甘,也牺牲自己,和林家联姻时。
黎越宵这个旧情人,并没有不畏林家权势,出来反对,更别提什么婚礼当天抢人了。
他连出现都不敢出现在林绪面前,怕林绪看见他,想起他和于绍承的过往而膈应,转过头对付他。
但又实在情难自禁,他对于绍承的爱不是假的,于是私底下小心翼翼,暗暗和于绍承来往。
在林绪戳穿两人的奸。情时,黎越宵毫不犹豫否认,说两人只是朋友,对天发誓,要是和于绍承有不正当的关系,就天打雷劈,全家火葬场什么的,用一系列毒誓来证明两人的清白,真的只是朋友。
在黎越宵看来,他这样做是忍辱负重,待到他雄起时,定会一一讨还。
虽然黎家也是豪门之家,但比之林家,不在一个阶级,他自信于自己的能力,早晚会将黎家发扬光大。
横刀夺爱之仇,再过几年也不晚。
被林绪撞见两人亲密行为,于绍承刚开始还害怕,后来 ,见林绪没有做出惩罚,他狡辩一番就行了,就连当时,给他带绿帽子也除了愤怒,更怕他甩了他的模样,底气又上来。
反而倒打一耙说林绪不信任他,没想到他居然是这样的人,居然误会他,亏了他还打算和他好好过日子,两人幸福快乐一辈子。
于绍承看到原主这块记忆时,是无语的,脸皮真厚。
林绪这个一手将林家由黑转白的冷酷无情霸道总裁,遇到情爱,遇到于绍承,智商一下下线,连只猪都不如。
因为见不得于绍承伤心,这件事轻轻放过,没在追究,反而因为愧疚对于绍承越是宠了。
于绍承满意,安份一段时间,开始表现还好,后来越来越放飞自我,想起来的时候就作一下,他还是很有心机的,虽作,却把林绪的心抓的紧紧的,由他作,他打人怕他手疼,他打架在旁边递刀子当保镖,等等等……
反正于绍承越是吸收原主记忆,越是羡慕,同时对原主表达鄙视。
真是……
怪不得一手好牌下场还那么惨。
越看原主记忆,知道原主的奇葩,结合小说剧情,于绍承越是无语凌噎。
最近,原主更是作死的给林绪大佬带了一顶实实在在的绿帽子,被宣扬的沸沸扬扬,全城没有一个人不知道。
原主于绍承再次作死给林绪戴绿帽子后,林绪这个大boss,脑子里的水终于被打击的流出一点,要和于绍承离婚,虽然决心离婚,却给于绍承留下一大笔一辈子也挥霍不完的钱财。
于绍承想到那些钱马上会变成自己的,兴奋得两天两夜没睡觉。
这次于绍承出轨的对象并不是黎越宵,而是夜总会里的一个鸭子,刺激。
原主于绍承以为林绪还会和上次一样,只要他能留下,就能忍气吞声,装聋作哑过下去。
可惜,对于一个男人,绿帽子的威力太大,忍一次已经耗费全力,怎么还会忍第二次,再怎么痛心,也不会了。
这次绿帽事件,让人成功记起亲亲抹过的上一次。
林家产业已经遍及全国,并不只是在S市。
再过不久,林家总公司就会搬到都城,黎越宵这个男主却隐隐得意,以为是林家竞争不过自己,才自觉离开。
实际上,林家早就计划着将总公司搬到都城,只不过因为于绍承住惯了这里,林绪才推迟了时间。
剧情里,即使于家破产,于绍承也不用担心钱财问题,因为他离婚分到大笔财产,即使离婚,他照样能过得潇洒。
于是,闲着闲着,饱暖思情,就重新和黎越宵这个男主纠缠上。
最后发现黎越宵居然有一个隐藏情人,和他7分相像,已经跟了黎越宵三年。
这下不得了,我以为在你这里我是白月光,也真的是白月光,只不过打着白月光的名义,却做那么恶心的事。
居然找替身!寂寞空虚冷的时候,他都没有生出过找黎越宵替身这种恶心的事。
在林绪眼皮子底下,他也不敢找,连和人暧昧的不敢,虽然林绪一向纵容他,但有一个底线,在他第一次试探过后,就不敢再踩了。
剧情里,林绪因为原主这个脑残,被男主坑到阴沟里,大好前途尽毁,林家破产,后半生虽然不至于到捡破烂的程度,但剩下的钱财,也仅能维持普通人的拮据生活。
于绍承不想离婚,遇到这么极品的男人,不睡一觉亏得慌,何况他们还是合法的,可以一起睡觉的关系。
林绪让律师重新弄了一份离婚协议,让秘书给医院的于绍承送去。
于绍承翻了翻离婚协议,大惊,忍不住飙了脏话,“我槽!”
见秘书神色惊讶,连忙收敛表情。
为什么远主离婚得到那么大笔财产,到他这里,就是净身出户!只有平常穿的衣服能带走几件,难道就因为他不是原主,难道就是因为他是穿越的,这是搞歧视!
于绍承无力吐槽,秘书来前 ,他还狂喜于自己即将一夜暴富,都想好得到这么多钱后要干什么了,首先要买他几十万游戏装备,满足他要做土豪玩家的梦。
却没想到,净身出户!
他把离婚协议旁边一推,不签,坚决不缺。
带来离婚协议的秘书,见他这样,扶了扶眼睛,道:“于先生最好签了,总裁说过,若是于先生不签,令尊可能不会好过。”
不管秘书说什么,于绍承就是不签。
开玩笑,要是签了,他不是白穿越一场了吗?
他不知道到底是那个地方出错了,离婚协议会和小说里的内容天差地别。
他甚至怀疑,他或许不是穿进了书里。
因为快到手的钱飞了,这刺激太大,让于绍承精神都有点恍惚。
“总裁,于先生说他不签。”秘书回去交差,说道。
“我知道了。”
林绪也没有指望穿越者会那么爽快,谁不爱财,特别是白来的。
和剧情里的一样,穿越者再穿来那一天就晕倒,被人送到医院,醒来后,干脆利落的在离婚协议上签字。
签个字就能白得那么多钱,傻子才不干,他巴不得赶快离婚拿钱。
原身见他这样决绝洒脱,神情是从来没见过的明媚,又不禁心一动。
虽然以前于绍承作,但从来没有想过离婚,要不然那天看见到离婚协议书,怎么会那样激动。
他享受原身纵容霸道的爱,同时也厌恶,但他更爱这种奢华无比的生活,虽然于家也富有,但是不能比的,毕竟他上面还有一个名正言顺的继承人大哥。
所以从没有想过离婚,于绍承偶尔还是很清醒很理智的,只是智商时常下线,做一些作的行为,以为把原身的心,牢牢捏在手中,不会计较他的作为。
于绍承作有一个度,在边缘试探,试探没有危险后,又继续再作一点,精明又愚蠢。
原身的耐心被慢慢消磨。
截然不同的穿越者,本来要把总公司搬去都城的原身,在一次留下,因为再一次被吸引,更深的吸引。
原身是一个极度缺爱的人,因为于绍承小时候救过他,是他生命里的一道光,于绍承稍微给他一点爱,一点回应,他就能百倍千倍的回报回去。
只要于绍承表现出一点在乎他,爱他,那就够了。
他的爱是卑微的,是偏执的,也是霸道的,仿佛一个机器,知道自己爱于绍承,就不会改变程序,一直爱下去,不知变通。
其实他或许也没有那么爱于绍承,只是怕被无尽寂寞和空虚吞噬,才找一个人寄存未来。
于绍承越是作,在他眼里就越是生动,不知道是什么脑回路。
林家早前是混黑道的,林绪这个唯一的儿子也是,早前受到过绑架,杀过人,见过无数黑暗一面。
原身是一个厌世无比的人,没有生活的热情,冷酷,无情。
仿佛换了一个人的于绍承,再次慢慢成为他黑暗里的一道光,被穿越前的于绍承不愿意成为那道光,原主身林绪就强制他成为那道光,自顾自的的沉浸进去。
说到底他已经扭曲了。
穿越而来的于绍承,更合他的口味,原身和穿书者于绍承幸福过了几十年,最后两年,慢慢顿悟,再加上于绍承快死的时候,和他坦白,说他不是原来的于绍承,是穿越而来的。
令他更是清醒,原来,他一生都是个笑话。
林绪:“……”
好无聊哦。
于家破产,并不是原身的行为,只是见死不救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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