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主总对我有想法[快穿]》第112章


“林总,好久不见。”黎越宵嘴角牵起一抹笑意,略微僵硬,给人一种皮笑肉不笑的感觉。
打个招呼,两人似没有仇怨的说了会儿话,老乡见老乡,不说两眼泪汪汪,起码没斗起来。
主角受是属于漂亮乖巧型,那双眼睛澄澈清亮,在黎越宵旁边乖乖听两人讲话,像风中百合,柔弱而美丽。
林绪目光错过黎越宵,顺带看了主角受一眼,主角受无疑是特别的,漂亮干净,特别是那双眼睛,单纯如初生小鹿,惹人注目。
和被穿越前的于绍承,风格完全不同,相似的只是相貌罢了。
黎越宵一个无意一动,挡住林绪视线。
林绪和他同款皮笑肉不笑:“放心,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黎越宵一瞬间神色不好,难不成他这小情人若是符合林绪胃口,林绪还想来个霸道强取不成。
黎越宵连一眼看出的假笑都不带了,说了声有事就带人离开。
黎越宵这样不把林绪放在眼里的行为,自然是有底气的,他妈出身京城豪门张家,嫁给他暴发户的爹,是私奔出逃的,家里本来给他妈订了门家世相当的人家,却婚礼时间都定下,请柬都发出去,大家都知道这场盛大婚礼后。
某天不声不响和人私奔了,私奔对象就是他爹,等家里人找到人后,两人证都领了,张家顿时成为上层笑柄,未来亲家成仇家,张家气得登报和他妈断绝关系,这一断就是二十多年没有来往。
直到大他几岁的小舅舅车祸而死,张家失去唯一继承人,不想偌大家业无人继承,才不得不联系上他。
于绍承自然是知道这点的,所以在知道和反派boss林绪没有机会后,转眼和黎越宵搭上。
于家破产,他才不想为了生活,苦逼兮兮给人打工呢,只要主角或者反派手指缝里漏点东西给他,就够他舒舒服服过一辈子了。
所以即使黎越宵对他态度随意,丝毫不知珍惜,他也忍辱负重跟在他身边,一直跟到京城来。
没想到那个小白花那么鸡贼,见黎越宵带上他,就说想出去走走,四处旅游瞧瞧看看,没想到旅游到京城,还那么巧的遇见他们。
黎越宵周旋两人之间,眼看两人明争暗斗,以前乖乖巧巧的小情人,居然也会耍计斗狠,顿时兴致缺缺。
那晚参加宴会回来后,就再也没理两人了,只专心为继承张家偌大家业作准备。
于绍承拆穿了小白花的真面目,即使惹得黎越宵厌烦,也阻挡不了他高兴。
不知不觉,于绍承的命运,离林绪接受的剧情中成为人生赢家相比,越来越远。
第9393章 
接下来几天; 千篇一律的生活。
今日风和日暖; 是个外出玩耍的好日子,林绪去某山庄泡温泉。
看见前面两道人影走过,定睛一看; 居然是主角受和于绍承。
什么时候两人关系那么好了?居然一起来泡温泉。
林绪站的位置在视角盲点; 两人没看见他。
林绪没看见黎越宵; 他们两个人,和同一个男人纠缠,互为竞争者; 居然甩开黎越宵来泡温泉。
林绪想到什么。
莫非两人相爱相杀; 居然杀出爱情来了?背着黎越宵搞到了一起?
林绪好奇的跟上去,进入他们隔壁房间,舒服的泡着温泉,一边叫123转播隔壁情况。
林绪眼看前方; 面前有一只有他才能看见的屏幕,屏幕上出现于绍承和主角受两人。
【宿主,我给你转播画面; 可是要消耗不少能量的。】
【嗯,辛苦了。】林绪随口一说。
123受宠若惊; 想说什么,见宿主那么认真,把话吞回肚子里,也目不转睛看着屏幕。
林绪不光能看见两人做什么,还能听见两人说什么。
“崔沈宁; 你找我做什么?直说吧,别打扰我泡温泉。”于绍承一脸不耐烦,他本来是邀请黎越宵一起来的,黎越宵却说有事,说要是他实在想泡温泉,叫和崔沈宁和他一起。
和崔沈宁这个替身上位的主角受一起泡温泉,简直比吞了只苍蝇还恶心。
崔沈宁是于绍承穿越那本书里,替身上位的主角受的名字,林绪懒得记他名字,想起他的时候,只有主角受这统一代号。
至于于绍承,一个穿书者而已,都不是这个世界的人,世界意识怎么会承认他是这个世界的主角,正因为世界意识不承认于绍承这个遮掩了主角光环的异界人,导致这个依托小说而生世界不稳,才有他驱逐穿书者的任务。
林绪接受的剧情里,穿书者最后和原身he,那本书里的主角受崔沈宁,最后和书里的剧情一样,和黎越宵这个主角攻在一起。
在一起是在一起了,却因为于绍承,活成一对恨不得对方去死的怨偶。
“于绍承,你不要纠缠黎越宵了好不好?”在于绍承蛮不讲理气场下,原主角受崔沈宁弱弱说道,就是要用这种语气恶心死你。
“他不会喜欢一个婚内出轨的人,脏死了,他不会想得病的。”崔沈宁说,漂亮怯懦的表情,眼里闪着恶意。
于绍承嗤笑一声,“怎么,终于不装了,这样多好,每天看你装装装,简直恶心死我了,你不脏,黎越宵还不是为了我不碰你,他看中,只是你那张和我相似的脸而已。”
崔沈宁脸色狰狞一瞬,又很快收敛,又是那个内向漂亮,安静,惹人亲近,笑了笑:“你误会我了,我没有装,我平常就是那个样子。”
于绍承翻了个白眼儿,表示不屑,反正他是不会放过黎越宵这张金卡的,退出,以后谁养他。
他才不会出去辛辛苦苦打工。
“行了,没什么事我就走了,简直浪费我时间。”不在这个房间泡温泉了,崔沈宁呼吸过的空气,令人作呕。
见主角受欲言又止,于绍承轻蔑,“别说让我离开黎越宵,你这个的被包养的小情人,有什么资格,我才是他爱的人。”
他可是他白月光,虽然白月光已经变成风干了的白饭粒。
先捞点好处,等黎越宵实在厌恶他不行了,让他滚在说。
于绍承之所以像小说里的原主那样作死,是因为他发现,主角受在黎越宵眼里,现阶段根本就是可有可无的情人,一个玩意儿而已。
不,玩意儿都算不上。
于绍承离开那间房间,崔沈宁看着他嚣张不屑背影,神色不明。
于绍承又开了一间温泉房,反正不是用他的钱,既然来了一趟,那就泡个温泉吧。
而主角受,在他走后,就离开了山庄。
林绪看见于绍承泡着温泉,慢慢睡着,然后滑落水里。
林绪分出精神力,让人睡得更香,无知无觉,梦中死去那种。
听说于绍承死了,林绪听到这个消息,眼皮都没抬一下。
人死了,他没立即离开这个世界,想看看于绍承会不会又借尸还魂。
于绍承骨灰被黎越宵送回于家,让他家人处理身后事,没有伤心之意,相反还松了一口气,暗地高兴。
也不看看自己什么德行,真以为自己会像林绪那傻叉似的爱他不行,非他不可。
黎越宵笑容讽刺,心心恋恋只是别人脑补能力太强而已,还脑补错了对象。
于家连墓都没给于绍承一个,骨灰被撒入湖里,开玩笑,S城公墓的一个墓地可是要许多钱的,几万十几万几百万不等。
几万,那点钱对于以前的于家来说,是毛毛雨,可现在,对于于家,真的是很大一笔钱了,怎么会拿出来给于绍承这个间接让于家破产的人买墓地。
要不是于绍承出轨,林家也不会见死不救,要不是于绍承嫁人后还不安分,林家肯定会扶持一下于家,那样最后就算破产,也能衣食无忧。
可是现在。
破产后,于家几人被巨大落差,磋磨得对于绍承没有亲情,最后甚至是隐隐带恨,他们本来就是自私自利的人。
可骨灰摆在不大的家里不好啊,于是创业失败的老大做主,把于绍承骨灰洒入某公园湖泊里。
瞧,多么浪漫诗意的葬法,重要的是,还不花钱。
两老口也同意,到底是亲儿子,于绍承死了,他们也是难过的,也不可能真的因为钱,不让他下葬。
这个办法真的很好,不用花钱,于绍承以最自然的方式回归天地。
一间咖啡厅里,林绪西装革履,气势强大,加上他没有表情就显冷酷的脸,霸道总裁气质不要太很显。
旁边是拿着合同文件的助理。
最近林氏谈了一新项目,就差签合同了,今天在这的目的,是签合同。
按道理,合同应该在公司签的,那样才显得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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