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度个蜜月[快穿]》第104章


那些真正厉害的修道者多数都隐居深山,不为世人所知。”
所以凡人们对那个世界知之甚少,真正能见到的只是那些懂得一点道术的半吊子。更准确的说,连半吊子都算不上,只是知道了一点皮毛。
简亦临接受到的记忆只有沈云的那十四年,现在突然听到这么打破三观的设定,还有些不能理解,“那你是修道者?还是本来就在天上的?”
陆恒觉得这个形容挺形象,笑道:“本来就在天上,现在这是下来了。”
“下来干什么?”
“我感应到这附近有大妖出现,来除妖。但只能知道在京城附近,具体是谁还要再找,那人应该是把自己的气息隐藏起来了。法力可能不在我之下。我现在不敢大张旗鼓的找人,怕打草惊蛇让他跑了。”
简亦临已经成功接收自家男朋友是个神仙这个设定,积极提供线索:“我觉得国师就很可疑,他的能力比一般的修道者要强得多。”
陆恒刚来没多久,对这个所谓的国师了解不多,可那人如果真有能力,怎么连难产这种小事都预料不到。
简亦临算了算日子,“再过半个月,有个祭天仪式,你到时可以去亲眼看看。如果他真是妖怪,不会认出你吧?”
陆恒:“应该不会,但我们都做了隐藏,他如果认不出我,我也不可能认出他。不过这把剑应该可以。”
简亦临看向陆恒放在桌上的剑,眼睛一亮:“神器?”
陆恒笑着点头,“嗯,比我厉害多了。我是个小神仙,但赠剑给我的人道行很高。”
“那他为什么不来除妖?”
“大家各司其职,而且大昭只是个小国,那妖怪只作乱这一个地方,多数人是不会管。我这个的原身是个热心肠,但现在看来就算有妖也没见这地方出什么乱子。”
两人在府里待了一天,其间宋管家不少次试图过来说服简亦临改变主意,把陆恒安排在别的房间。只是简亦临十分坚决。
“那让老奴和道长一起……”
他话没说完就被简亦临温柔且坚定的推到了门外:“时候不早了,您早点休息。”
宋管家和紧闭的门扉面面相觑一会儿,吩咐守在门外的人看紧一点,摇头叹息着离开了。
屋里睡在简亦临床上的陆恒,见简亦临想脱掉最后一层里衣,赶紧招手把人带到床上,“不能再脱了。”
武侠世界也能隔空取物,但感觉和现在还是不一样。简亦临像是瞬间出现在床上的,他感慨了一秒法力的神奇,又看向陆恒:“为什么?”
陆恒瞪着他:“怕我忍不住吃了你。”
“你可真是个变态,我还这么小。”简亦临感叹,说罢就美滋滋的钻进陆恒怀里。
陆恒无奈的笑了笑,“快睡,要不然长不高,毕竟你还这么小。”
简亦临轻轻哼了一声,又抬头看着陆恒:“隔壁本来是我的书房,不过看管家今天的态度,说不定明天就给你收拾好了,你晚上还能不能过来?”
陆恒吻吻他的发顶:“放心,穿墙术我还是会的。”
简亦临这下安心了,把一只手搭在陆恒身上闭上双眼。
而住在宫内的沈崇,挥退了前来禀告的暗卫。他的好弟弟今天又带了一个人回府。自从沈云出宫的那一天起,他每天都会派人监视他的行踪,这几乎成了一种习惯,但现在他自己都不知道这么做还有没有意义。
他走到书桌旁,桌上展开着一幅画,画上是一位白衣男子,负手而立,飘然出尘。微微侧过的头,能看见眼角的一颗泪痣。
沈崇盯着画上那人,目光痴迷。
第102章 第七个世界(四)
王爷有了新欢的事大家很快就传遍了京城; 说新欢也不准确,毕竟以往带回去的也没见真发生什么; 而且王爷年龄在那里; 就算想发生点什么也比较困难。现在更像是找了一个新的玩伴。
新的玩伴现在成了侍卫。只是待遇比起一般侍卫要好得多,住在王爷隔壁; 每天还能贴身跟着王爷鞍前马后; 还可以与王爷同桌而食。虽然管家觉得这十分不成体统,可架不住王爷愿意。
唯一让管家欣慰的; 就是陆恒在第二天就搬去了隔壁。至少王爷的贞操应该是保住了。虽然那人自称是个道士,可谁知道是真是假; 就算是真的; 万一哪天想还俗了呢?
简亦临带着假道士找了间小酒馆吃饭。陆恒一点没有身为道士的自觉; 喝酒吃肉没一点忌讳,反正经过上次王公子那一通嚷嚷,差不多半个城都知道了他这个道士有水分; 那也就没必要再委屈自己。
七王爷算得上京城里的公众人物,酒馆里半数人都能认出他; 但也只是打了个招呼继续该吃吃该喝喝。
这要是在几年前七王爷刚走向市井的时候,他去一个地方能吓跑半个店的人,可后来这货出来的太勤快; 回回见了都跑的话也实在劳不起那个神。而且人家也没赶人,就是普通吃个饭,那些跟他在一个屋子的也没见出什么事,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七王爷风评算不上好; 还是很多人家教育孩子的反面教材,虽然这个教材其实意义并不大,因为即使七王爷是个智障,也能一辈子不愁吃穿。但谁让他出名呢,又不在乎别人说他坏话。京城里大官不少,但七王爷虽然不学无术却是最让人没有忌讳的那一个。
陆恒和简亦临找了张桌子坐了,另外一桌坐了管家安排的四个侍卫。
陆恒尽职尽责给自家王爷布菜。简亦临吃个饭也不闲着,把凳子往身后挪了挪,靠近另外一桌吃饭的人,那是两个膀大腰圆的男人,就着一点酒意谈天说地。
“这位兄弟,你们说什么呢?给我也说说。”简亦临侧过身推推离他最近那个满面胡须的大汉。
那人虽然喝了不少酒,但意识还算清醒,转过身紧张道:“王爷,您这可不能乱叫,您的兄弟啊,在那儿呢。”他用手指了个方向,那是皇宫的位置,“我哪儿敢做您的兄弟啊,那是要掉脑袋的。”
简亦临歉意的一笑,“是我考虑不周,你们刚才在说什么?”
那大汉被扰了谈天的兴致,但对象是王爷,也不敢对着他动怒,只好把事情大致又说了一边,无非是他邻居家前几天丢了几只鸡,可四周又没有别人闯入的痕迹,“说不定是妖怪来抓走吃了。”那大汉道。
简亦临惊讶的看着他,“真的有妖怪?”
讲故事的人遇到了一个专心的听众,难免话就有些多,他把那妖怪的样子形容的惟妙惟肖,还自行给人家设计了一套行动方案。
简亦临跟听真事儿似的连连点头。
旁边终于有人看不下去了,“王爷,您别听他瞎说,那鸡是怎么丢的我不知道,但是我敢说吴天肯定没见过妖怪,他那都是瞎编的,哪儿有准儿啊。”
简亦临顿时把小脸一拉,露出个沮丧的表情,“没有啊。”
刚才一直给简亦临编故事的吴天不乐意了,“姓孙的,你怎么知道我说的不是真的,难不成你见过。”
他当然也知道自己说的九成都是假的,还有一成注了水。他也不是担心骗了王爷会惹出什么事,毕竟王爷不跟人计较是出了名的,要不然他也不敢跟这儿胡诌。但被人当众揭穿还是觉得有些丢人。
这两人拌上嘴,倒是旁边有人对简亦临搭话道:“王爷,他说的是假的,但是我知道一个真事儿啊,就是年代久了点。”能对王爷投其所好,说不定将来还能有个加官进爵的机会。
简亦临的注意被吸引过去,“什么事?”
“据说是四百多年前的事了,那时咱们这里出了个大妖怪,哎哟,当时搞得那是天下大乱,好在后来这个妖怪被打死了。要不然还不知道会怎么样呢。”
简亦临好奇道:“什么妖怪?谁打死的?这么厉害。”
那人想了半天,没想出来,已经又有一人回答道:“好像是狐妖。据说是被一个和尚抓到的,然后就给烧死了。”
简亦临诧异:“这么大的事我怎么没听说过?”
后来回答那人笑道:“您也别听他说,这事儿是不是真的也不知道呢,我这是还是以前听我爷爷说的,我也就当个故事听,没当真。”
简亦临哦了一声,陆恒给他夹一筷子菜,“快吃吧,一会儿凉了。”
简亦临点点头,对周围的那些人一点头,专心吃自己的东西。
四百多年前的史书他也看过,那时好像的确不太安定,但也没见上面提到什么妖魔鬼怪,可能这只是个知道的人多了一点的鬼怪故事,也有可能是那时有人篡改了史书,才使得仅仅过了四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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