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当我是傻瓜》第57章


“嗯。”荀宇颔首,等房门完全关上,才问道,“你是鹰爪的金令主之一吧。”
黑衣人收回朝昕月做的鬼脸,神情庄重严肃地朝荀宇单膝跪下,解下腰间的令牌双手托在手心,“回主上,属下是鹰爪令金令主之一,代号廿西。”
他这么一本正经,却带着莫名的喜感,荀宇强忍住笑意,掩嘴轻咳道,“起来吧。”
“是,主上。”廿西站起来,一板一眼地回话。
荀宇扶额,“你不用这么严肃。”
“好的呀,大嫂。”他的表情无缝对接,笑嘻嘻道。
再次看见他精分一样的变脸,荀宇也没和他掰扯什么“大嫂”的鬼称呼,开门见山道,“你找我有什么事?”
“大哥知道您来了尹州,就让我把这个在明日之前送到,说是给您的生辰礼物。”廿西从怀里掏出一个账本递给荀宇,这时候他的表情还是很靠得住的。
生辰贺礼吗?这些日子一直赶路,他都忘了明天就是重阳节了。没想到燕北向竟记得,连礼物都送到了。
荀宇喜滋滋的接过账本,一页一页翻起来,手上的动作越来越快,脸上的笑意也越来越浓,最后腾地站起来,“廿西是吧,你拿着我的王令,立刻着人把官银和粮草运过来。”
这账本上记载着鹰爪全部的家底儿。有他们多年来拦路抢劫、打家劫舍的收入,有闻鹤和户部官员中饱私囊时侵吞的库银,还有今年新征的赋税粮绢,连张御史被盗的二百万两赈灾官银都在上面。
有了这些钱粮,尹州的事情瞬间就解决了一半,无怪乎荀宇如此高兴,阿北这礼物,简直就是瞌睡了送枕头啊。
听到荀宇只要官银和粮草,廿西心疼的同时还是松了口气。若九州王狮子大开口,弟兄们这么多年拿命换来的家当就全没了,天知道大哥为什么要把鹰爪留给荀宇,喜欢人家也不用这么拼吧。
当然这些话他只敢在心里嘀咕,大哥对他和廿南有救命之恩,他们结拜时,他和廿南就发誓此生唯大哥之命是从。这荀宇既是大哥选定的人,这些东西给了他不就相当于给了大哥?
这么一理,廿西心气儿一顺,痛快道,“是,主上。”
荀宇欣喜过后,又想到一个问题,“你估摸一下路上需要几天时间?” 
廿西思量了一会儿,“最少得十天。”
荀宇皱眉,“这么慢?”尹州的仓廪空空,他手里的余粮也不多了,怕是撑不到廿西把粮食送到,看来还是得让粮商捐粮啊!
荀宇这一番计较,却被廿西当成挑刺,趁着他低头撇嘴道,“这已经是抄小路了,若是走官道,须得先到干州再到尹州,如此一绕更远更慢,没有半个月根本到不了。”
“尹州和潞州之间没有官道吗?”尹州和潞州东西接壤,应该有直通的官道,怎么会需要先绕到干州?
“那个,有是有,就是年久失修,走起来不太方便。”廿西心虚地转着眼睛,难道要他告诉九州王——尹州和潞州的官道因为他们时常拦路打劫被商人弃用现在荒草已经一人高了吗?
“哦。”荀宇不知内情,一边点头一边暗暗地把整修官道记在日程里。
……
钱粮都有了着落,压在荀宇心上的石头落下一半,他长出口气,琢磨着明天该怎么从那些商人嘴里抠出粮食来,一抬头却发现廿西还在,不由皱眉道,“你怎么还没走?”
“……”廿西脸上一瞬间变换了好几种颜色,最后憋着一口气道,“大嫂,你这过河拆桥的速度也太快了吧。”
荀宇无视他话里的委屈,却对三次从他嘴里蹦出的“大嫂”这个称呼起了兴趣,“大嫂?是你大哥让你这么叫我的?”
廿西刚想回答不是,就看到荀宇脸上毒蛇般的笑容,心里一怂,默念一声“大哥对不住了”,嘴上跑马道,“是啊,我也觉得大嫂这个称呼不配主上您雄壮威武气吞山河风流潇洒玉树临风一枝梨花压海棠的天人形象,可是大哥非要让我们这么叫,我们也是被逼无奈啊大哥夫!”
“你们?”荀宇脸上的笑容越发温和,心里却恨不得将燕北向揪出来痛扁一顿,这个大嘴巴,到底跟多少人说了他们的事?还敢让他们叫自己大嫂,真是反了他了!
“就是我和廿南。我们和大哥是结拜兄弟,大哥救过我们俩的命,给了我们名字,我们俩能坐上金令主的位子,也是大哥帮我们谋划的,大哥就是我们的再生父母。”
廿西原本是看荀宇笑得人头皮发麻,想为替自己背黑锅的大哥描补几句,没想到说到最后,自己都动了情。如果没有大哥,他们也会像鹰爪里的大部分人一样沦为一具行尸走肉,没有名字,没有感情,没有灵魂,像提线木偶一样一辈子被人牵着走……
他说的情真意切,荀宇当然感觉得到。不过他认识的燕北向就像个小孩子,一会儿沉稳,一会儿幼稚,脸皮比城墙厚,还爱耍流氓,跟廿西口中的大哥几乎是两个人。他好像从未打听过燕北向的过去,一开始是觉得没必要,后来又怕他伤心,现在却觉得活在鹰爪中的燕北向也许才是真正的他。
荀宇有一种前所未有的冲动,他想知道在他看不见的地方,燕北向过着怎样的生活,或艰难险阻,或步步为营,或挥斥方遒……
“你刚才说你大哥替你们起了名字?”
“是,我叫应无羁,三弟叫魏无涯,去无拘无束,无边无涯的意思。”
“无羁无涯,很好听的名字。”
“那当然,大哥的文采只比他的身手差一点儿。”
“能说说你们在鹰爪的事儿吗?”
“我们三人是同一批进的鹰爪,住同一个屋。那时候大哥才十二岁,我和三弟不过七八岁,那些日子真不是人过的,每天除了训练挨打就是饿肚子,半年下来人都□□磨傻了,不过大哥除外。他是我们中悟性耐力最好的,也是最拼命的,不过两年就成了银令主。教头也很看重他,没想到却惹了其他人的红眼,他们来找麻烦被教头发现,还是大哥替他们求的情,从那以后大家私底下对大哥都敬佩的很……有一回我没完成任务,按规矩是要处死的,是大哥替我挡下了,三弟也是也这样,那之后我们就磕头拜了兄弟……你可别觉得大哥心地好,他这人最是多情也最是无情,进了他的眼,他就对你百般照顾,惹了他的嫌,他就跟你不死不休。看闻鹤,不过是养了个——”
这样有血有肉的燕北向是荀宇从未见过的,他正听得正入神,见应无羁停下,便顺着他的话问道,“闻鹤怎么了?”
应无羁压下一身虚汗,笑着往回圆话,“我是说,看闻鹤干这些拐卖孩子丧尽天良的事,脏了大哥的眼,他才会和他不死不休。”
“哦。”荀宇点头,他一直以为燕北向和魏王合作是为了报仇,没想到他还有这么嫉恶如仇的一面。
应无羁缓缓吐出一口气,差点说漏了。自从知道了燕北向的身世,他就有一个大胆的推测——他大哥是自愿进入鹰爪的,后来因为闻道远和荀宇的暧昧,他大哥终于答应魏王一起除掉闻鹤时,这种推测就变成了肯定。
燕北向和闻鹤根本没有深仇大恨,最多不过是相互利用的关系,燕北向看中了鹰爪能让他蛰伏生长的空间,闻鹤看中了燕北向作为一把刀的勇猛锐利,却没想到这把刀因为种种原因,最后将刀锋对准了他,而其中最直接的原因却是——他养了一个觊觎别人东西的儿子。
多可笑啊!多可怕啊!
应无羁突然觉得被他大哥如此爱慕着的九州王,也挺可怜的。
没有信任,没有理解,横跨在他们中间的何止是时间和空间,欺骗、隐瞒,还有不知何时会跳起来蜇人的疯狂的占有欲,终有一日会毁了这个天真软弱的少年。
应无羁若是知道将来比他预料到的更可怕,不仅毁了荀宇,还毁了他视作信仰的燕北向,也许他今日就不会只轻飘飘地留下两句话,至少也该杀了荀宇这个祸水以绝后患。
早知如此早知道,千金难买早知道!
所以现在应无羁还在为瞒过荀宇沾沾自喜,又忍不住替他大哥说几句好话,“大哥这些年过得不容易,性子难免有些古怪,但他对你的感情真是天地可鉴,要是他做了什么对不起你的事,你一定要原谅他啊,大哥夫。”
荀宇以为他是在说燕北向让他们叫自己大嫂的事情,摆手道,“我没那么小气,只要你下次在他面前叫我——大哥夫就行了。”
“啊?”应无羁也没工夫胡思乱想了,一想到大哥似笑非笑的眼神,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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