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帛美人传》第23章


“唉,你该知道,兔死狗烹之理。我每时每刻,都有可能会杀掉你,而且,轻而易举。”
“我知道,”赵庸握紧拳头,言语顿挫坚决,“但是,孤不准你离宫!除非你死,否则绝不能离开我半步!”
可惜,祁燃看不到他的表情,看不到他有多害怕失去。
“你想要我的命,总是如此轻易…”祁燃轻轻地笑着,含着无奈,“可是啊,你说你那么聪明的人怎么就不懂呢?我对你的情意,深得如同东海,浓得好似烈酒。你不愿见我,你三番两次的想杀我,你在我身上留下伤疤,你说过的绝情的话……这些每次都让我的心如坠冰窟,所以啊,我在痛苦的时候,就想起那些情意,好像柴火一般可以让我稍稍缓和。其实,就算你对我没有丝毫情意,我为你做的一切,也都是我自愿的,而且,丝丝毫毫一丁一点都不会后悔。可你把我丢在冰窟里,那便丢着去吧,为何,为何…为何要向我伸出手来温暖我呢?你明明知道!你知道人都会有奢求的,得到了一点,就会一直一直,想要更多。也要感谢吴夫人,及时的叫醒了我,让我看清自己的痴愚,让我看清自己从来就没有一点点机会,一切不过是痴心妄想……”
“可我的情意却是真的!”赵庸几乎想也不想的吼了出来。
空气,蓦地安静了片刻。
祁燃慢慢地站起身来,面对着赵庸,坚决却又无力的抚上了自己的脸。
“可是,连你自己都分不清,你的情意,到底是因为这张脸,还是因为这颗心啊!”他那么爱,所以那么痛,说着这样直白的说,好似手执利刃切割心房,“我,可能,没有那么,那么坚强,能够等待你慢慢…看清自己的情意了。你,知道吗?在你的眼中,爱,比恨更重要。你想要的,不过是臣服,不过,不过…是…忠贞。可我却……爱,再深再浓,也会燃烧殆尽的…我的爱意,如同薪火般,烧尽了,烧光了,用完了。
能不能,求你,放过我……”
祁燃那么果决却又那么脆弱,说到最后,早已泪流满面。他痛,痛的好似肝肠寸断,痛的好似撕心裂肺,他痛的好似每一寸神经,每一块皮肉都分崩离析。他痛的身型都抖的不行,却仍然昂起下巴;他痛的泪水决堤,却仍然不肯拂去;他痛的好似魂离,却仍然不肯靠近那挚爱之人一步。
祁燃所言,字字声声清晰地刻在赵庸的心上。他听懂了每一个字,却单单听不懂他的话。
恨,看得比爱更重么?答案显而易见,而赵庸却不肯承认,可时至今日,他却早已没有回头的机会。
祁燃不爱了。
我不信!我绝对不信!这只不过是他一时的气话!
赵庸很想,直接冲上去,紧紧地抱住他,亲吻到窒息。用身体告诉他,自己的心意有多么浓重。他很想直接派兵抓住他,用锁链将他困在这里,不管留不留的住他的心,都要留住他的人。他很想,骗他说自己生了重病,拖延时间只待他回心转意……
可是,当他的目光对上祁燃的目光时,那一双漫溢了生生世世的悲伤的眼眸,却吞没了他的一切想法。
他,无法作出任何事,来留住他。
因为,你已经那么疼。再这样用我的罪过来折磨你,我,怎么舍得?
我,怎么舍得啊!
唯在此刻,心痛难当。
痴梦方醒,悔之晚矣。
是我的错,看清的太晚。
爱,不能相守,不如,
放手!
第40章 十和
总有那样的慢吞吞性子的生物,因为踟蹰着温吞水一般,错过了本该绽放的时节,就好像,那附在树上的好不容易熬过了几年的蝉的幼虫,怀着一夜蜕皮羽化的走上新的生活的梦啊,却遇到了一场早来的初雪,结果,没能扯开衣帛,悄悄地死在了自己的梦里。赵庸摸着着挂在树上的虫尸,好像还有一点点温度残存。
冬,其实还没有来。但是,赵庸心里清楚得很,自己的冬暮之季,早已经来了。一阵北风吹过,身后之人连忙把大裘披在他身上,可是他还是剧烈的咳嗽不止。尽管无论是臣子还是大夫,都宽慰他,这伤寒只需好好静养一定会康复的,可是他了解自己的身体,自己这些年来,把几乎所有的心血都用在了谋略和心机上,心神怕是早已衰竭殆尽,自己剩下的时日,应该,不多了。这几日他没睡过安稳觉,明明他还只有四十岁,梦总是连续不断,说不上是好梦或噩梦,可是总有那么一个熟悉的身影悄然离去。他仰头望着在风中凌乱摇曳的枝梢,你在东张西望什么啊?
找到他,从来都不困难。一是他没有故意隐藏避世而居,再有赵庸也一直派人暗中监视着他。这么多年没有去见他,只是因为,赵庸实在想不起什么见面的理由,他怕见到他,他又何尝不是呢?
车马劳顿,本打算顾及主父的身体状况,却被他催促着硬生生五天就来到了这里。慈城本是中山之地,原叫下兹城,后被赵灭掉后改名为慈城,而祁燃,就在城外的一个小村庄里生活着。
一行人乔装改扮,化作游商模样,给了村中一所农户好些银钱,便客居在他的家里。这户人家正好居住在祁燃家的东面坡下没多远,一仰头,就能清晰地看到他家的院落。
赵庸一行人来到的时候,正值日落时分,坡上的小小院落烟囱里飘出了袅袅炊烟,被修剪的还算整齐地篱笆环抱着三间小土屋,显得分外静谧又柔暖。赵庸兜着帷帽,却没有进房休息,而是站在路边,等着绵长幽幽地夜挥着手将一切用醇黑笼罩,他仍然没有移动,他不知道自己在看什么,或者,他其实什么都看不到,只是,双腿想站定在那里,等待着等不到的将来。
第二天,天色薄薄,暖煦晨光熹微,而一家之主早已经起床劳作了。远远的,面目并不可见,但是赵庸却仍然能看出那弯腰曲背的在院中菜地里挖土豆和红薯的背影是那个了不起的男人,那个曾经让自己变得不一样,变得越来越复杂的男人。晨雾薄薄散去,男人早已经挑起了菜篮走出村去,看样子是要去城里卖菜。而家中的女子围好了头发,煮好了早饭,喂饱了两个孩子,收拾了碗筷,正在躬着身子用力地摇着辘轳,一个女子袖子撸到上臂系在肩膀上,两个手臂瘦弱却有力,看样子是常常干这样的粗活。而大儿子已经有六七岁的样子,挽着袖子头发剪的短短的束在头顶,端着盆子去喂鸡鸭,蹦蹦跳跳的竟然和家禽玩成一片。二女儿方才四五岁,则接过娘亲挑出的水来蹲在井边和娘亲聊着天,挥动着小手熟练地把碗筷都刷干净了。待到天色大亮,大儿子就背起书包欢快的跳出小院,去书院温书了。而二女儿则乖巧的解开了院里拴着的那只山羊,像个小大人一样走在前面引着路,那头羊也乖巧的跟着,趁小丫头不注意偶尔偷口路边的草吃,小丫头也不拉扯它,就随它吃着,吃光那一片再继续走,看样子是要到那河边去放羊。而她的娘亲则在家里带着还在襁褓之中的小儿子,听说还只有不到一岁大,离不开人照料,所以才在家里顺便做做杂活。
明明,不管是织锦抑或是制药,都不需要活得这么辛苦的。
他命人不要跟随,自己则慢悠悠地跟上了那个放羊的小丫头。待到他走到河边的时候,那小丫头正爬到树上,叼着发髻在哪儿拨弄着干枯的树枝,然后双手抓着一根低一些的树枝悠悠荡了起来,一点儿女孩家的样子都没有,看到了靠近的赵庸,倒是一脸好奇,扑拉拉的抖着脚,睁大眼睛呆呆的望着自己。这女孩长得像他爹年轻的时候,那时候,初见到他的时候,他的眼光也是这么干干净净的。
“老伯你要干嘛?”稚嫩的童声清脆悦耳。
“小妮儿,你不是该先问问我是谁吗?”
“你不是村里人,所以你是谁和我也没关系。”
“呵呵…那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小蒽,是村里祁家的女儿。”
“哦,”赵庸满意的点点头,走进那只正埋着头抛着薄雪下的枯草的羊,“你今年有五岁吗?已经可以一个人放羊了?”
“我过了年就六岁了哦。”小女孩气鼓鼓地说着,一跃松开了树枝跳在了赵庸身边,充满信心的昂头挺胸证明着自己已经很成熟了。
“是吗?”赵庸蹲下来,摸了摸这小丫头的头,不知怎的就觉得很亲昵,“你名字很好听啊,谁取的?”
“爹取的,哥哥叫祁籽,我叫祁蒽,因为娘亲叫籽蒽。”
赵庸微微愣了一下,转瞬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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