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家传私房菜》第134章


人活一辈子无非就是追求吃喝拉擦,日子过得幸福,生活惬意、不愁吃穿、偶尔能够小奢侈一把、家庭和睦、爱人和儿子都和谐相处、有个赚钱稳定的营生,没有烦心事儿,这就是千金难买的幸福。
沈柳感觉自己现在就是人生赢家,远在京城的沈怡根本不足为虑,他有房东大人做后盾,还跟刘大富合作,把蓝成奕和沈怡开的酒楼分分钟挤垮的事。用肖林的话来说就是,大富最不喜欢耍阴谋的人,一旦发现绝对分分钟天凉王破。
那些站在行业顶峰,喜欢翻云覆雨的大人物并不是沈柳所追求的,过自己美满的小日子就很好,像沈家老头子,胸无大志,守着媳妇儿过小日子,可谓羡煞旁人。
沈柳小时候,家里除了不时整出幺蛾子的沈怡,大概是最幸福的一段时光。小孩儿站在板凳上,拿着菜刀认真切菜,紧紧的绷着包子脸,挺严肃。自家老头子站在旁边喋喋不休,漂亮的妈妈端着点心过来,把老头子推开,帮小孩擦脸。
就像现在的沈凌衫,自己专门有一套小一号的厨具,菜刀锋利,菜板刷的干干净净,还有小水池、小灶台、小锅。这是房东大人送给小孩儿的礼物,就在研究中心厨房,跟沈柳的大灶台并排。
不过现在小孩儿还太小,不适合做菜,倒是平时经常跟自家狗狗们玩。
由于研究中心这边没有食客来吃饭,除去厨房重地需要保持绝对卫生,狗狗们不能进入,其余的地方都可以。
原本沈家菜馆楼梯下面的小房间用来当储物间,里面的桌子和椅子都搬到隔壁来,狗垫也搬过来。一楼单独开辟出一个房间专门给狗狗们休息,沈二哈尤其兴奋,店里每一个地方都要逛逛,狗头甚至还伸到嘎啦里看看。
最让大头狗高兴的是,家里的发财树搬过来住,就在大门口。先前沈柳晚上回家经常忘记浇水,发财树的叶子都蔫了,无精打采的。这回搬到菜馆这边,每天都浇水,白天还会搬到太阳下面晒阳光,叶子特别翠绿,沈二哈兴奋地凑过去啃一口,摇着尾巴狂奔着跑开。
“沈二哈,你又啃发财树。”沈凌衫抱着装满点心的纸袋跑出来。
“呜?”贵妃甩甩长耳朵,也跟着啃一口发财树,蹦跶着跑开。
牛牛淡定地趴在自家菜馆门口,尾巴尖甩啊甩,显示出大狗此时的心情还是很不错的。
菜品研究中心这边的门口依旧有台阶,小胖狗吭哧吭哧跑过来,看了眼台阶,试图紧急刹车,无奈地板太滑,小胖狗圆滚滚的身体咕噜噜滚到台阶下面。晕头转向地爬起来,小胖狗转动一下软趴趴得小耳朵,“汪。”
沈二哈绕着自家扩大过的停车场跑一个圈儿,再回来,叼起小胖狗继续狂奔。
“豆虫快回来。”沈凌衫赶忙冲着小胖狗招手。
在大头狗嘴里扑腾着小短腿,小胖狗也想回来,但是狗生不可扭转,只得被沈二哈叼到远方,再自己吭哧吭哧跑回来。
厨房里,封靖哲接过沈柳做出来的半成品菜,打开调好的料汁,起锅放油炒菜,倒入料汁。房东大人拿着炒锅帅气地颠勺,一边用眼角余光瞟旁边的户主大人。
身形纤细的男人穿围裙简直有致命的诱惑,大腿修长,屁股挺翘,尤其是露在外面的一小截锁骨,简直性感的要命。房东大人心思不禁开始飘远,好在已经练出身体本能,炒好菜装盘,关火、刷锅等动作一气呵成。
韭菜炒豆腐,也叫翡翠白玉排,成品韭菜色泽翠绿,豆腐白嫩。因为是快手菜,豆腐没有经过油煎步骤,不如金黄的颜色好看。
“味道可以。”拿筷子夹起韭菜尝尝,再吃一块豆腐,最后夹到沈柳的嘴边,“你尝尝。”
“恩,豆腐油煎过后再试试味道。”沈柳斗志昂扬,“我先做好,放冰箱里冷藏几天,那样比较逼真,半成品菜不都得冷藏着,再被客人买走。”
封靖哲放下盘子,转身去保鲜柜里那豆腐,帮着切片摆好。
午饭除了这些正在调试的半成品菜以外,还有一道花蛤蒸蛋,专门给自家小孩儿吃的。
“赛螃蟹,我喜欢吃。”唐辉煌绕着桌子转了个圈儿,最后坐在离赛螃蟹最近的位置。
虽然现在是两个店面,但吃饭还是在一起,这样才热闹。沈柳不打算把沈家菜馆弄成公司那种样式,就这样热热闹闹的在一起吃饭才有家的味道。
以市里分店为中心,省城这段时间也要开一家分店,有唐秋鸿在那边,沈柳完全不用担心自己会吃亏。
不过老竹马虽然明着答应会帮忙照映,私下里却要求自家竹马去省城坐镇,最好每天都在那里。好在竹马为了每天吃到户主大人炒的菜,忍住没动心,坚持守在沈家菜馆,否则可以想象他的性福一定很幸福。
老于的儿子最近在城里买了一套房子,便把他接过去住,于是沈柳顺势把老于和大妈调到市里的分店去,再把高大壮两兄弟调回来。
平时白天基本上看不到自家主人,牛牛甩着尾巴凑过去拿狗头蹭蹭高大壮表示欢迎。沈二哈立刻跑过来,也跟着蹭蹭,
沈凌衫拽住大头狗的尾巴往后拖,“沈二哈,郝叔叔又叫外卖,你去送。”
“嗷呜?”沈二哈乖乖后退,扭狗头看看沈凌衫。
今天又可以去拍门铃,大头狗特别高兴,专门邀请牛牛、贵妃和小胖狗一起,去看它拍门铃的雄姿。
一切都在慢慢变好,幸福是由一个个生活碎片组成,只要能捕捉到每一个碎片便能拼凑成一个完整幸福的人生。
生活还在继续,幸福却是不变的。
抛(pai)出所里一直没有关于沈凌衫家人的消息,如此一来,沈柳便顺理成章领养小孩,把他的名字放到户口本里。
看着小孩儿独自占一页户口,房东大人心里不是滋味,明明他才是名正言顺登堂入室把户主大人拿下的。
“咱们什么时候出国旅游?”房东大人心里暗搓搓,准备找朋友去国外布置布置,怎么也得来一场婚礼。
推开沈二哈的狗头,示意它乖乖趴着别动给小孩当枕头,沈柳摇摇头道:“现在没空,沈凌衫过段时间要上学,我不放心。”
“交给唐辉煌或者萧晏明。”封靖哲不以为然,“萧家的爷孙俩都很喜欢咱们儿子,给他们养着就是。”
“他们想得美。”沈柳抬手捏对方的胳膊肉,“我可看出来,明明这小子不简单,对咱们儿子有企图。”
不得不说当局者迷,其实早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萧晏明就在心里盘算开,那是他看遍京城所有的小孩儿都没看上,终于跑到临城看到的媳妇儿,得用一辈子时间陪伴呢。
很久以后沈柳才想起来,蓝成奕和沈怡的酒楼开不下去,早早倒闭,蓝成奕亲自把沈家的家产和菜谱一并送来。但是封琪文呢?那可是封家跟房东大人并排的两个人物,都是老太爷看好的,怎么当初在京城打出一个水花就不见动静了?
“我从来不提我的父母。”封靖哲沉默一会儿,拿出手机,指着一张照片给沈柳看,“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吗?”
“当然记得,你说沈二哈是你家的狗,可这么多年也没见沈二哈想起什么。”最初的回忆点,沈柳记得最清楚,因为从那时候开始他的人生出现很大的转折,不但遇到房东大人,还是自己幸福人生的起点。
微微叹了口气,封靖哲疲惫道:“我爸是个疯子,我妈也是,长期住在疗养院,从不往外露面。他们根本不认识我,倒是认识沈二哈,最开始经常打电话问我……”
精神病有很大的遗传几率,房东大人命好,一辈子顺风顺水,从未遇到过大的刺激。偷偷看国内最好的医生,医生说只要一直保持下去,一定不会得病。
但封琪文命不太好,刚跟沈柳一家人宣战就被小情人出卖,卷款逃跑,喝醉酒一觉醒来就疯疯癫癫的,直接住进疗养院跟封靖哲的父母一起。
“咳,你别担心,我感觉我家每一代都会出现一个疯子,我这一代已经有封琪文,我就不会得病。”见沈柳怔怔地看着自己不说话,封靖哲赶忙伸手发誓,“我保证,我已经看过最好的医生。我发誓,如果我疯了也一定会记得你,因为爱你已经成为本能,跟我的脑子无关……”
“你发什么誓,”沈柳把封靖哲的手按下去,揉了揉眉心道,“你不就想出国一趟……”
“沈凌衫告诉你的?”房东大人顿时暗暗磨牙,他明明提醒自家小孩儿,一定要装作不经意地问户主大人想去哪个国家旅游。
把沈二哈抬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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